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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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人大、政协自“_”结束后恢复运行几十年了。几十年来,年年“两会”后都要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而且全国各地如此,今后还有可能长期继续下去。为什么要年年交办,长期交办,反复督办呢?这说明了这项工作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大事,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对此高度重视。也表明办理工作中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在一起共同研究解决。同时还表明我们的办理工作与代表委员的要求和法律的规定还存在差距,需要在交办会上指出和提出改进办法。刚才,长春秘书长宣读了表彰通报,朝进主席对办理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等会水平市长还将对政府办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吸收这几位领导的讲话精神,与大家一道,共同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抓好。
为了开好这次交办会,市人大常委会于3月3日专门召开了主任会议。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也列席了会议。会议对搞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去年市政府系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领导重视。把办理建议纳入了目标管理,大部分单位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二是工作扎实。很多单位完善了代表建议办理制度、办理程序,办理中与代表进行了比较充分的沟通协商,做到了“闻声、见人、交心”。三是效果明显。通过办理代表建议,解决了一批代表关心、群众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办、市环保局等单位,不仅较好地解决了代表已经提出的问题,而且由此及彼、举一反三,解决了一些代表没有提出的其他类似问题。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办理单位领导认识上的偏差,思想上的不重视是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的同志认为,提建议是代表没事找事,办建议是帮人大办事,建议办得好不好也没有什么事。因而在办理建议时,几个经办人员坐在办公室玩文字游戏,拼凑办理回复,应付交差了事。有的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时,领导不参与研究,不签字把关;经办人员与代表不交流沟通、不征求意见。提不提建议在你,办得好不好在我,同住一条街,文来文去,不相往来。去年,有位省、市两级人大代表给省里一个厅,市里一个局(上下一个系统)各提了一个建议案,省里这个厅的副厅长两次亲自到常德,四次打电话与这位代表商量怎么办理。而市里这个局和这位代表同住一座城,却从未当面交流沟通,网上一纸回复函就把这位代表打发了。相比之下,差距何等之大!有的办理单位重回复,轻落实;重代表满意度,轻问题解决率,唱功尚可,做功欠缺。据统计,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问题当年解决率,__年为30.2%,__年为22.7%,2015年为10.2%。满意率__年未作统计,__年和2015年均为100%。这些数据反映了两个问题:一个是问题的解决率逐年下降。我们提建议、交办、办理、回复,场面上搞得很热闹,实际效果不理想,干货少。另一个是办理的满意率高,问题的解决率低,反差强烈。究其原因:一是确实解决了一批问题,代表对办理的效果满意;二是虽然问题没解决,但解释沟通工作做得到位,代表对办理的态度满意,对问题没有解决表示理解;三是办理部门通过各方做工作,代表人情难却。特别是来自基层的、民营企业的代表,今后还要找相关部门办事的,“事前留一线、事后好见面”,虽对办理回复不满意,也出于自身将来的考虑而“被满意”。还有的同志把人大代表当外人,与人大代表感情上隔一层,讲话时藏一截,工作上留一手。真情况不问不讲,真数据不要不给,真底子不掏不亮。与人大代表打交道时虚实相间,犹抱琵琶半遮面。由于思想上疙疙瘩瘩,有戒备心理,办起建议来就磕磕碰碰,不顺心顺气。
肯定成绩是为了发扬光大,点出问题是便于修补不足。为了进一步把人大代表建议办好,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采取如下措施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督办。
第一,深化思想认识。与市政府、市政协一道,共同促进办理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办理建议、办好建议的自觉性。在这个问题上,有两点应该搞明白:一是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是市里“几大家”的共同目标和共同责任,只是由于法律赋予的职能职责不同,因而工作的方式、工作的层面不一样。工人做工,农民种田,都是发展生产。政府依法行政,人大依法监督,都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需要。虽然发力点不同,但着力点是相同的。这个问题想清楚了,搞明白了,办起建议来才会顺心顺气。二是中发〔2015〕18号文件要求:“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把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环节,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形式,是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一项重要权力,有关机关和组织应建立健全办理代表建议的责任制,严格办理程序,提高办理的效率和水平。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能够解决的应及时解决,对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充分说明原因”。上述表明,人大代表依法提出建议不是没事找事,而是依法履职;相关部门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不是给人大办事,而是法律所定,职责所在,是非办不可,非办好不可的事。办好代表建议,是对人大代表的尊重,是对法律的敬畏,是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维护。
第二,提高建议质量。部分代表建议质量不高,是代表建议所提问题解决率不高的原因之一。因此,从去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业务培训,加强对代表提出建议的具体指导,从严把好建议生成关口,在减少建议数量,提高建议质量方面作了很多努力。这些努力已初见成效。今年人代会期间,共形成代表建议171件,比去年减少59件,下降26%。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在提高代表建议质量方面还要下大功夫,努力使每一件代表建议都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人民群众愿望要求,符合本地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让办理单位能够办,办得了,办得好。
第三,加强建议督办。除了依靠政府督办外,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三个方面着力:一是对重大建议,主任会议成员集体督办。二是主任会议成员与相关委室对所联系的单位上门督导,面对面地督促办理工作,现场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难题。三是对态度消极,行动迟缓的单位,采取约见、专题询问的形式,予以督促鞭策。
第四,开展办理测评。参照省人大常委会和长沙、衡阳等地的经验做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今年八月将对“一府两院”有关部门2016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评议测评。评议测评先由有关办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建议办理情况,再由人大代表进行评议。在此基础上,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100人,按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现场进行无记名测评打分,满意票达不到三分之二的单位,要启动二次办理。其他被评议单位也要根据评议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年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评议情况和测评结果,市人大常委会将向市委报告,同时通报给“一府两院”及所属部门,并在适当时候召开规模较大的情况通报会,向有关单位、媒体和社会通报本年度部分单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议情况和测评结果,以及本年度和本届以来各单位办理工作情况。
同志们,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和“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和应有之义,是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重要形式。履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职责,要求我们必须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同时,人大代表建议是人民利益和愿望的反映,作为执政党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应该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希望各方面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把代表建议办好办实。为进一步改善民本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进步,作出我们新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