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系统合同范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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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区物业管理系统合同范本5篇,欢迎阅读参考!

  小区物业管理系统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2. 根据本协议向乙方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3. 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 转让物业时,事先通知乙方,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5. 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7.出现以下情形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1)非因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用公用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失的;

  (3)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设备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治安协管、交通秩序等项目进行维修、养护、修缮的服务与管理。

  2.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该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甲方。

  3. 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 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 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 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 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启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8. 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收取违约金等措施。

  (二)、交费方式 (本小区坐式收费)

  2.甲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时间为 日,逐年类推,费用为

  第三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甲方在购得房屋时已向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购房款工程造价的5%的维修基金。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方乙提出年度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甲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甲方转让房屋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约定,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违反约定,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缴纳每月物业管理费用5%的违约金。

  第五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救助人命、协助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六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体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

  第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管理系统合同范本(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四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年内达到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九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元(全国)、_______元(省)、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元至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_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年,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小区物业管理系统合同范本(3)

  甲方: 主委员会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XXX

  资质等级: XXX

  地址: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洋水景园管理规约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 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四至范围:

  东至: 、西至 、

  南至: 、北至: 。

  管理面积:住宅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查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拆除违章建筑、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催缴催改;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5、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6、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

  7、全力支持乙方对拒缴物业费的业主采取的有效措施;

  8、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筹集、使用、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9、法规政策约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事项和责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秩序、交通等实施管理与服务。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物业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行为;

  5、协助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来访人员登记控制,安全巡逻。

  6、汽车、两轮车停车位无偿提供全体业主停放车辆,乙方负责场地清理、车辆整理,不负保管责任

  7、对交通秩序、车辆停放、出入登记进行管理。

  8、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9、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0、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11、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业主,并与业主订立《装修管理协议书》,每日对装修现场不少于2次的巡查监管;

  12、向业主提供房屋自有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3、开展有效的便民服务工作;

  14、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15、适时向甲方报告本管理区域内重大物业服务事项;

  第四条 维护物业及业主安全和美好环境的规则

  业主在使用物业时,以下为禁止条款: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改变住宅入户门、外立面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规格、功能和布局,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在外墙面安装各种设备设施,影响整体建筑美观。

  3、更改阳台布局、功能及外观颜色,随意打孔、改变排烟、排污、排气管道,改变安装空调位置等。

  4、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5、在区内道路、活动广场等公共区域,搭建、晾晒、私设摊点。

  6、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即家教、麻将馆、生产加工场所,或产生噪声、污染等经营性活动。

  7、安装卫星接收器、外置防盗栅栏、雨棚、搭建阳光房、封闭晾晒阳台、外置花盆架等,在非预留的平台或墙面上安装其它物品等。

  8、破坏住宅围墙灯光、景观照明。

  9、入户门厅、楼道、楼梯间摆放车辆及杂物。

  10、封闭排气、排水口;不配合物业公共部位、设备设施维护。

  11、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12、汽车、两轮车在道路公共区域乱停放。

  13、车库、小车库单独出售出租区外停车、储物、住宿、经营等。

  14、不按规定饲养宠物。

  15、高空抛撒物品。

  16、践踏损坏绿化。

  17、在区内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18、在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敬斗香、做佛事等。

  19、在大树、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物品、张贴广告、涂改宣传文字、画面或随意刻画等。

  20、利用物业窝藏犯罪人员、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共有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管理服务费构成 主要有公共物业维护保养费,包括物业的外墙、地面道路、共用活动区域、楼梯、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灯光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共用水电费,包括共用照明、保洁绿化等;聘用的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保洁维护、绿化维护费;物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办公及法定税费等。

  2、管理服务费调整 根据用工成本上升、维修费用加大、物价指数上涨、周边同行价位、服务品质保持等因素,经双方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征询意见通过,对物业服务费进行调整,按照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

  3、管理服务费标准

  (1)2014年度 元/㎡·月;2015年度 元/㎡·月。

  (2)因业主原因闲置房屋,按全额计收物业管理服务费。

  (3)业主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缴纳。

  4、物业管理服务期间,乙方按照包干制收费形式。

  5、物业服务费用按 一年一次性缴纳 ,业主应在每年的第一个季度内履行缴纳义务。逾期缴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纳金额3‰的违约金。

  6、对不履行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义务的业主,甲方应予协助乙方催缴,催缴无果,乙方可采取停电、停水等有效措施;对拒交或者拖欠者,乙方可通过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六条 不可抗力及特殊情况

  在物业管理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火灾、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和战争、疫灾、恐怖等突发事件,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

  2、因业主自身保管不善、或物业己尽到巡查维护责任,丢失、被盗物品的;

  3、高空坠物造成伤害的;

  4、业主在区内不遵守交通安全规则,造成人身和财产伤害损失的;

  5、业主在公共活动休闲场所,因自身原因不守规则、使用健身活动器材不当,或个人野蛮操作造成身体伤害的;

  6、乙方已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非物管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的;

  7、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气、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造成损失的;

  8、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其他事项:

  1、合同一订两年,一次定价,逐年递增,按年度收缴。

  2、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60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完整地移交给甲方。

  5、本合同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管理系统合同范本(4)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霸州市学府苑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商住综合型

  座落位置:裕华道南侧(水榭花都东侧)

  四至:

  东: 南:水榭花都

  西:水榭花都 北:裕华道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商业 平方米,住宅 平方米(以竣工图纸资料为准)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共用的落水管、烟风道、共用照明、避雷线、消防设施及配电设施设备。

  第六条 小区内与市政公用设施及配套的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存放架(棚)、停车位。

  第七条 小区的供水设施设备及自来水一次管网、二次管网等设施管道维修及运行费用由甲方另行委托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并由甲方委托市自来水公司承担管理、收费与维护责任。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门岗执勤。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服务费;

  2、 代收垃圾处理费;

  3、 代收电费;

  4、 其他应该收取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需要维修、养护时,在当事人提出委托后,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六条 委托管理期限:6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甲方负责进行整修。

  6.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负责为乙方提供足够的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安装小区内电子监控及必要的附属配套设施。

  9.乙方因地制宜,尽量为业主提供更多的机动车位。

  第十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 定期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负责登记、调配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位。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施目标管理。

  1. 房屋外观:完好无损;

  2. 设备运行:正常、不影响正常使用;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

  4. 公共环境:整洁;

  5. 交通秩序:顺畅;

  6. 保安:门卫执勤;

  7. 公共部位急修:半小时内到达并及时修复;

  公共部位小修:在合理的时间内到达并及时修复;

  8.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90%。

  第六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费

  1. 目前本小区住宅楼物业服务费标准: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55元,非住宅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60元,地表以上其他建筑物为每平方米0.55元,该标准为暂定价格。遇有市场行情变化或政府调价时,召开听证会商定物业服务费新标准并报政府备案执行。

  2.物业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有关法律程序执行。

  3. 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2013年1月1日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由乙方和甲方协商解决。

  4.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启动资金伍万元。

  5.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按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露天车位、车库的使用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三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按与当事人的协商价格进行计付。

  第二十四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管理系统合同范本(5)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地 址: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邮 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一) 小区: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风道、共用照明、配电系统、电梯、二次供水加压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等)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不含法规规定的大中修理及改造更新)。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护管工作,(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补充:甲方在乙方正式进驻前应完成如下基础工作

  1)管道疏通,清理垃圾,化粪池清掏完毕(甲方监督完成)。

  2)地上停车棚改造增设完毕(为止甲方执行确定,日期待定),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停车位选址完毕。

  3)围栏上增设铁丝网,缺损围栏及照明修复,

  4)监控设备(包括地下车库的监控设备)维修完毕。

  5)各单元门禁对讲系统、闭门器和楼道维修完毕。

  6)小区公共照明及其他公用设施设备维护完毕(车道闸、刷卡机、起落杆、(RF或蓝牙)车辆感应器、任性门禁翼闸系统、水泵、变频柜等)

  7)小区道路缺损及沉降地面修复工作。

  8)给排水管网检修完毕后移交。

  9)小区全部消防设施有甲方负责协调高耸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完善和通过消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作,乙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10)物业费及相关费用(电梯、水泵房、照明、空调等全部公共能源费用)由甲方与上任物业公司结算完毕后在小区公司两周,并准确核算后移交乙方。

  11)因本小区代为管理运行,热力贵公司不负责本小区供暖。小区供暖由乙方代为管理运行,供暖产生所有费用和收取的哦个年暖费用,以及人工费、设备维修和供暖盈亏由双方协商解决。

  12)甲方应协调卫生所和酒店,与本小区连接部位采取封闭措施,以保障本小区业主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受外来侵害,乙方不对通过上述2处场所进入本小区的外来侵害事件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率计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不定期检查乙方物业服务质量,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属实的,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甲方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劝阻、仲裁等相关合法催缴催改措施;甲方并对上述事宜负有协助配合义务。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不低于200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起一月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承租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届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乙方利用共用部位开展多种经营收入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归属全体业主所有。该款项专项列支,除开展各种社区活动和节假日活动的经费支出外,优先用于补充小区公共应急抢修费用,结余部分转作专项维修资金。

  7、负责协调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一般采取联合下文(盖公章)方式,特殊情况甲方应乙方要求给予必要协助。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0、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务不到位、不及时,不尽责等消极怠工行为及产生的不良后果,按照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进行一次性(100—500元)罚款,该款项专项列支,由甲方决定使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助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以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明细。

  8.对本物业的公用部位和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建完善配套项目或开展多种经营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按照《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第六条 管理目标及达标约定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甲方提供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通过竣工验收的前提下,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半年内达到物业管理服务二级服务标准;一年内达到市级优秀住宅小区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如乙方完成上述约定,并且在服务期内无重大过失和重大责任事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决合同。如甲方违约单方面解决合同,须赔付乙方三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七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服务收费选择包干方式收取,按照一年一交的时间标准收取;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按业主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1)高层住宅: 元/月﹒㎡,电梯电费和二次加压供水电费按照实际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摊收取。

  (2)、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电梯电费和二次加压供水电费,按实际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摊收取。

  (3)、住宅空置房(已上房业主长期未住)的物业费由甲方通知业主及时缴纳,3个月不交的,甲方应协调业主缴纳,协调无效的情况下,乙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催缴。

  (4)、地下车库售车辆车位服务费,按 元/个/月,一次性按照全年 元/个支付给乙方。

  (5)、办公楼由乙方承担的维修养护工作,甲方承担维修养护产生的人工费和配件更换费。

  (6)、甲方负责承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急更换及改造、抢修费用,上述事宜乙方应配合甲方工作,甲方有权对上述费用及方案进行审核。

  (7)、合同期内本小区垃圾清理清运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不受外因变化影响。

  (8)、在保活期内,草坪补植及开春后木本植物补种费用,由甲方负责。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固定资产折旧 与低值易耗品摊销;

  (9)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0)法定税费;

  (11)物业管理企业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3、为保证物业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顺利进行,乙方为项目配备必要的物业管理办公设施。

  4、为保证小区物业服务正常开展,甲方应按照约定对部分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改进。改造标准应不低于创建市级优秀住宅小区的标准执行。具体施工改造工程应于本合同签订 日内完成并通过相关验收,并会同乙方参与方案的设计和工程验收工作。

  5、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6、房屋建筑(本体)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小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济宁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乙方进行施工,协调业主配合维护。没有交存维修基金的维修改造费用,由相关受益业主分摊。

  7、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一年一次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前履行交纳义务。

  8、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9、利用储藏室和车库改作住宅或者经营用途的,按住宅或商业物业标准收取服务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占用小区和楼道内共用部位存放杂物的,应立即清理。占有共用部位经营活动的,需按照物业公司划定区域范围有序经营,并交纳物业服务费补充小区排污、维修等支出。

  10、对违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规定的物业使用人、业主,乙方可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业主管理公约等规定进行处理。

  11、禁止个人在小区内私自从事收费的房屋中介业务,及房屋租赁咨询和广告代理业务。上述业务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追究相关责任方责任。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期限,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

  2、本合同期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4、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5、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6、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侵害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8、本合同内容与国家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冲突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9、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提起诉讼。

  10、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物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备注:以下情况,甲方应配合乙方联合下文和提供必要的协助。

  1、违规占用公共区域摆放杂物。

  2、公共区域乱张贴宣传广告问题,户外广告牌乱放,建议统一更换铝塑板广告牌。

  3、擅自改变住宅用途及的拒交相关物业费问题。

  4、创建文明居住环境中,部分生活陋习问题(大声喧哗、车辆乱鸣笛、乱撞杆、居民随手扔垃圾等)。

  5、违规饲养宠物及家禽家畜的问题。

  6、建筑物共用部位违规使用及侵犯共用权人相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问题。

  7、如对本合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异议,可对本合同所计费的物业类型按**市物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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