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书合同范本5篇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书合同范本5篇,欢迎阅读参考!
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书合同范本(1)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____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占有股份--%,____占有股份____%。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所持有____%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 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2、受让方(乙方): 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____(甲方)同意将其在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_%股权价值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转让给____(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以____(形式)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缴付给甲方。
四、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原____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原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____有限公司,并由乙方重新委派董事。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 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____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____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在____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优先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的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合营他方:
法定代表:
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书合同范本(2)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兹有_____公司是由出让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投资成立的,其注册资本为_____万。出让方有意将其拥有的占目标公司_____%的股权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目标股权。故此,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__________公司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元,实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元,协议签订当时__________公司基本账户余额:__________元)以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转让费_____ 元,人民币__________以__________ (备注:现金或转帐)方式分_____次支付给甲方。
二、股权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_____________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2、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30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出让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受让方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陈述与保证
4.1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出让方向受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1.1 出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1.2 出让方在本协议的签订日,合法拥有目标股权及对其进行处置的权利;
4.1.3 目标公司的资产和目标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或质押,目标公司未为第三人提供任何担保;
4.1.4 不存在未了的、针对目标公司的诉讼或仲裁。
4.2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受让方向出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2.1 受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2.2 受让方用于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税费负担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根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分担。 股权转让登记完成后,受让方于支付转让款之同时,一并向出让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 元,含增值税防伪开票税控系统,税控机用的电脑和针式打印机在内)。
六、资产移交
银行存款交接在股权变更登记后、乙方变更前完成。(__________公司基本户银行存款: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七、风险承担
出让方和受让方一致同意,以股权变更登记之日为风险承担之临界日。 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前,_____公司产生的有关债务及纷争或第三人针对出让方股权的纷争均与受让方无关,即使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出让方单独承担。
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所发生的与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有关的纷争均与出让方无关,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未如实告知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八、 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 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九、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方当事人签字之日生效,各页应加盖__________ 公司骑缝章。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书合同范本(3)
出让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 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 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____________公司(下称“目标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____%的股权。
二、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____%的股权;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向任何第三人设臵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臵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目标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状况、税收、诉讼与仲裁情况,以及其他纠纷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虚假、不实、隐瞒,并愿意承担目标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当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____%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为¥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
2、甲、乙双方同意,待目标公司____%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_____日内,由乙方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款之同时,向乙方开具合规的收据。
四、合同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五、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
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 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权数额。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2、双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合同即告终止:
(1)甲、乙双方依本合同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
本合同因上述第(2)、(3)项原因而终止时,甲方应在10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保密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1)法律要求;(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九、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目标公司存档壹份,其余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书合同范本(4)
本协议由签约各方于____ 年__ 月__ 日于中国____市签署。
鉴于条款:
1、丙方有限公司(被转让的公司,以下称“丙方”)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持有企合冀唐总字第130200100242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住所为中国河北省唐山市, 注册资本美元2900 万元,实缴资本美元2840.96 万元。
2、甲方有限公司(转让方,以下称“甲方”)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持有企作冀唐总字第13020010024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甲方为丙方的股东,持有丙方75%的股权。
3、乙方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以下称“乙方”)为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702001805260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甲方拟将其持有的丙方75%的股权转让予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的丙方75%的股权。
基于上述鉴于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约各方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签约各方
甲方(转让方):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住所:******
乙方(受让方):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住所:***
第二条转让之股权
1、本协议所称转让之股权是指甲方持有的丙方75%的股权。
2、在符合本协议之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丙方75%的股权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的丙方75%的股权。
3、甲方承诺,对其持有的丙方75%的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在符合本协议之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将其持有的丙方75%的股权及基于该股权附带的所有权利和权益, 于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之日,不附带任何质押权、留置权和其他担保权益的转移予乙方, 同时,甲方按照《公司章程》而享有和承担的所有其他权力、权利和义务亦于该日转移予乙方。
4、甲方承诺,上述其持有的丙方75%的股权为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
第三条本协议成立的前提要件:
一、法律要件
1、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事宜,业经丙方其他股东书面承诺同意、并放弃相应的优先购买权;以及,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事宜,业经丙方董事会决议通过。
2、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事宜,业经乙方董事会决议通过;
3、本协议业经双方签署。
二、实质要件
1、丙方原相关所有档案文件业已转移至丙方的独立办公场所;
2、本协议双方与适格担保方签署的本协议第五条所述的《保证担保协议书》业已生效;以及,本协议双方与适格担保方签署的本协议第五条所述的《股权质押协议书》业已生效, 并办理完毕相应的股权质押手续。(上述担保协议,详见本协议附件三、附件四)
第四条本协议生效的前提要件:
一、法律要件
1、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事宜,业经乙方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事宜,以及相应的丙方合同、章程的修改,业经相关有权机构批准。
二、实质要件
1、甲方拟租赁予丙方使用的土地(即位于河北省遵化市建明镇穆家庄村南、面积为336917 平方米的土地一处,详见本协议附件一),甲方将提供其合法征地、并业已支付全部土地有偿使用费用的证明文件,并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相关文件确认;并且,该等租赁用地业已由甲方与丙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经相应有权机构备案并出具《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证书》;
2、丙方目前所使用的全部房产,均已拥有相关有权机构颁发之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丙方为上述房产之唯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当具有该等房产合法建设的全部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其目前所租赁之全部房产,业已签署了合法有效的租赁协议,并经相关有权机构登记;
3、目前,甲方与相关当事方签署的、尚在存续期内的、关于本协议项下丙方经营之焦化项目的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代理及分销合同,及其他尚在存续期内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同,其合同当事人业已由甲方变更为丙方,或者业已由丙方与相关当事方另行签署协议予以继续履行;
4、本协议甲方及其关联方与丙方业已就土地、房产租赁,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生产经营权取得(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供应等)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了相应的合同;
5、丙方公司业已与相关职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签署了劳动合同、并就相关社会保险、福利等问题与职工达成一致;
6、本协议项下丙方经营之焦化项目,业已获得国家环保总局对该项目的批准,或者国家环保总局授权唐山市环保局批准该项目的文件、或者其他唐山市环保局有权批准该项目的证明文件。并且,业已获得完备的建设项目环境批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环境影响监测报告、试生产许可文件、试生产合格证明、国家有权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证明,以及相应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明; 并且,本协议甲方承诺,为取得上述焦化项目之必备的环境批准文件而进行之相关配套工程的资金投入,均由甲方承担;
7、根据甲方在此之前对丙方的投资行为而应当转入丙方的全部应收票据,业已按照《票据法》之相关规定,将相关所有票据权利转移至丙方。
第五条转让价格及支付
一、股权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参考截止到2004 年11 月18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之丙方净资产价值确定。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4 年11 月20 日出具之(***)***字第5-077 号《审计报告》确认,截止到2004 年11 月18 日,丙方的总资产价值为人民币贰亿捌仟柒佰玖拾陆万陆仟伍佰陆拾肆元玖角柒分(小写:¥287,966,564.97 元),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贰亿叁仟伍佰捌拾万元整(小写:¥235,800,000 元)。
基于以上审计结果,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贰亿贰仟玖佰玖拾万元整(小写:¥229,900,000 元)。
二、转让价款支付。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之一部分、即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15,000,000 元),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预付款,由乙方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2、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并本协议项下丙方75%的股权业已合法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之剩余部分、即人民币壹亿壹仟肆佰玖拾万元整(小写:¥114,900,000 元),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汇入双方共同认可的账户,相关具体事宜届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若截至2005 年03 月31 日,本协议第四条所述之协议生效的全部要件仍旧未能满足,则乙方有权要求本协议剩余条款终止履行,并要求甲方在2005 年04 月15 日之前,将业已支付予甲方的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15,000,000 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按照乙方的指示偿还乙方;或者,乙方亦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协议, 但上述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15,000,000 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自2005 年04 月01 日起,应当由甲方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上述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15,000,000 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偿还保证,由甲乙双方确认适格的担保方、及质押物进行担保。
上述具体担保事宜,由本协议双方与担保方另行签署《保证担保协议书》、及《股权质押协议书》约定。上述《保证担保协议书》、及《股权质押协议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六条利润保证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2005 年、2006 年、2007 年),丙方每年必须达到如下指标:
1、经乙方聘请或由乙方认可之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上述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实现的净利润不得低于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200,000,000 元),如果不能实现,甲方保证按照差额部分的75%直接以现金方式对乙方进行补偿,而不受丙方是否实施分配影响;
2、在上述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按照丙方每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 ¥200,000,000 元)计算,按照丙方章程规定提取三项基金后,甲方保证,丙方具备按照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0%的比例实施现金分红的能力;
3、如果丙方董事会决定实施现金分配红利,而丙方的现金分红能力达不到上述第2 项规定之比例的,由甲方以现金的形式代替丙方支付乙方现金分红,丙方再向甲方偿付。
第七条债权债务处置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作为丙方的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对于:(1)上述(2004)***字第5-077 号《审计报告》中未列明的丙方应承担的相关债务;(2)基于本次股权转让前存在的事实使丙方因诉讼、仲裁而导致赔偿责任;(3)基于本次股权转让前存在的事实使丙方因行政处罚而导致处罚责任;(4)本次股权转让前因丙方签署的担保合同导致保证义务而承担保证责任;(5)其它一切基于本次股权转让前存在的事实而导致丙方应承担的相关债务。则因上述债务而导致的相关责任及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股权转让的实施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其持有的丙方75%的股权转让予乙方,并完成相关登记批准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海关、和外汇管理等。
上述相关登记批准备案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完成。
2、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成上述本次股权转让相关批准备案手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以供办理转让批准备案手续之目的使用。
第九条保证及承诺
1、甲方保证对其持有的丙方75%的股权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与处置权,并且保证所转让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如果有第三方对乙方就该股权提出权属争议,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2、甲方保证其持有的丙方75%的股权为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并且保证所转让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3、甲方承诺,其基于本次股权转让而向乙方提供的丙方的人事、经营、效益、财务及资产状况等相关所有文件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遗漏任何事实,也没有任何虚假陈述。
4、甲方承诺,丙方业已获得经营目前业务所需批准、许可证和注册证书;所有上述许可、批准和注册均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且将不会因本协议的生效而被终止或者撤销;对上述许可、批准和注册没有任何违法的记录。
5、甲方承诺,除已披露并向乙方声明的债务之外,丙方不存在任何其他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因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人身权、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侵权之债,亦不存在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等问题。
6、甲方承诺,自上述(2004)***字第5-077 号《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即2004 年11 月20 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甲方基于其控股股东权力的行使,保证丙方的运作经营遵从如下条款:
(1)丙方将正常的从事其业务经营,不得从事、承担或进行任何其正常业务之外的交易、义务或付款,不得中断、停止或变更其业务性质、范围和方式。
(2)合理的提前通知乙方将召开的任何董事会会议、和议程,并允许乙方的授权代表列席丙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参与讨论。
(3)丙方将以能够取得合理盈利并且不损害丙方长远利益的方式经营。
(4)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向或变相向任何公司、组织、机构、个人提供借款,特别是向其股东、董事和员工提供借款,但在本协议签订前已经存在并已向乙方披露的除外。
(5)丙方向银行贷款,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除此之外,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向或变相向任何其他公司、组织、机构、个人贷款,但在本协议签订前已经存在并已向乙方披露的除外。
(6)丙方不得在其资产或业务上设立或允许存在任何债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或其他担保权益,但在本协议签订前已经存在并已向乙方披露的除外。
(7)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向或变相向任何公司、组织、机构、个人提供任何财务的
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保证或保赔。
(8)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放弃或变相放弃对任何公司、组织、机构、个人的债权。丙方不会就其涉及的任何索赔、争议或类似事件作出任何非法律途径的处置。
丙方将不会逾期向任何债权人支付到期应付款项。
丙方将不得在到期前提前偿还或承担义务提前偿还任何贷款或其他债务。
(9)丙方购买固定资产,一次支出超过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000 元) 的,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10)丙方出售公司产品,售价不得低于各产品年平均价格的97%;上述产品年平均价格的计算,以丙方正式签署的产品的购销合同约定的价格为标准。
丙方购买原材料,进价不得高于各材料年平均价格的103%;上述材料年平均价格的计算,以丙方正式签署的原材料购销合同约定的价格为标准。
(11)除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外,丙方将不得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任何业务或资产。
(12)甲方将及时向乙方通知可能会影响公司业务的任何事项,并与乙方就此进行协商。
(13)丙方与其任何董事和员工的服务和聘用条件不会发生任何变化。
(14)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转让其所拥有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受让任何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
(15)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
(16)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投资事宜。
(17)丙方将采取一切合法合理的措施保护其资产。
7、甲方承诺,自上述(2004)***字第5-077 号《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即2004 年11 月20 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甲方基于其控股股东权力的行使,保证丙方的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维护丙方的合法权益。
8、甲方承诺,自上述(2004)***字第5-077 号《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即2004 年11 月20 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甲方基于其控股股东权力的行使,保证经事先通知,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会计师、法律顾问和其他授权人有权:
(1)进入丙方的场地和设施,会见丙方的董事、管理人员和员工,以及查阅公司的各种账簿、记录、档案和权属文件。
(2)从丙方、其董事、管理人员和员工得到丙方的业务、资产、债务、合同、财务、管理、总务和其他事务有关的所有资料和解释。
9、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应使乙方对下列事项另外独立承担义务和责任:
(1)丙方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以前承担或产生的任何债务和其他义务。
(2)因丙方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以前的任何行为、过失或违约而产生的任何违约责任、过失责任、违法责任或其他第三方责任;并且,甲方保证赔偿乙方因上述行为、过失或违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所有合理开销。
10、本协议甲方承诺,若丙方的机器设备在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三年内因任何质量问题而影响丙方的正常生产,则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11、本协议甲方承诺,原与甲方签署《劳动合同》的相关焦化项目职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其在与丙方重新签署《劳动合同》之前的相关所有劳动保险、社会福利,均由甲方承担。
12、本协议甲方承诺,因甲方在此之前对丙方的投资行为而应进行的权属变更事宜、以及本协议项下的所有相关权属变更事宜所承担的所有税负,均由甲方承担。
13、本协议甲方保证,其在此之前对丙方的投资行为为真实并合法有效的,若因其上述投资行为有任何虚假、隐瞒或违法、违规等相关事宜而导致乙方的任何损失,则相应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14、本协议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15、本协议甲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丙方75%的股权转让予乙方,并完成相关批准备案手续。
16、本协议甲方保证,本协议签字人均已获得必要的全部授权,并且本协议签字时已经获得己方必要的全部的批准或者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批文、董事会决议批准或授权);
17、甲乙双方各自向对方保证,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违反其作为当事人的其他合同、协议和法律文本;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本协议的签署未获得必要的权利和违反其作为当事人的其他合同、协议和法律文本为由,而主张本协议无效或对抗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
18、甲乙双方各自向对方保证,充分赔偿守约方因己方违反任何保证所遭受、招致或支付的任何开支、索赔、诉讼程序、费用和损失。
第十条不竞争
一、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并将督促其关联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无论是单独或与任何其他公司、组织、机构、个人或其他实体共同地,或通过其他公司、组织、机构、个人或其他实体:
1、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设立、开发、经营、协助经营或从事于、得益于或使用与丙方业务相竞争的任何业务、企业或机会。
2、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从公司、乙方或在完成日前的十二个月期间里是甲方之客户或供应商的任何公司、组织、机构、个人中,征求、游说或诱劝客户(或试图征求、游说或劝说客户),目的在于向该客户发出与丙方业务相似或实质上相竞争的要约或从该供应商取得供货。
3、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从乙方或其关联公司征求、游说或诱劝雇员(或试图征求、游说或诱劝雇员),目的在于在实质上与丙方相竞争之企业或机会中予以雇用,而无论该等人士是否会因离职而构成违反合同。
4、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后的任何时间,向任何人披露或为任何目的使用丙方拥有或使用的任何技术和商业诀窍。
5、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后的任何时间,以相同于或类似于丙方所使用之名称,或暗示与丙方或乙方有任何联系的名称从事经营或交易。
6、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后的任何时间,从事可能有损丙方之商誉的任何其他事项。
二、上述第十条一项条款各项约定,对于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前甲方及其关联方业已设立之与丙方业务相竞争或相近似的任何企业除外,但是乙方对该等企业有相应优先收购的权利。
第十一条保密
1、本协议双方均应对有关本协议的谈判和本协议的内容保守秘密,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进行披露,但按需要知悉原则,向其控股公司、董事、员工和顾问以及其控股公司的董事、员工和顾问进行的披露除外。
2、本协议双方之间的所有通讯,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或从另一方收到的指明为保密或按其性质应为保密的所有资料和其他材料,以及有关双方的业务、交易和财务安排的所有资料, 均应由接收一方予以保密,除非或直到该等资料或其任何部分已为公众所知。此后,在已为公众所知的程度内,本款项下的义务应终止。
3、本协议各方均应督促其员工和相关顾问人员遵守本协议第十一条第2 款之规定。
4、除本协议第十一条第2 款另有规定外,本协议第十一条规定的义务不受时间限制。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本协议项下其任何义务的延迟履行或无法履行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当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内中止。任何一方均不得就因上述事件产生的,或直接或间接归因于上述事件的任何损害、赔偿或损失,向另一方提出索赔,但是,如果上述任何事件持续超过九十日,各方应就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在诚信原则基础上进行协商,以决定继续履行、延迟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协议。
3、一旦发生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方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未受影响方,并应尽其合理的努力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受影响方的履行期限应延长等于延迟履行所损失的一段时间,该段损失时间应当视情况而通过加快履行予以弥补。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该方不应被视为违反本协议。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各方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及保证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项下交易额之10%的违约金。
2、上述损失的赔偿及滞纳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3、尽管本协议将于本协议约定的生效之日生效,但本协议双方确认和同意, 在本协议签订后,如果由于任何一方毁约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生效前应当履行的任何义务,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则该方应赔偿其他守约方因本协议无法履行所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的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签约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中国上海市之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本协议中不涉及诉讼内容的条款继续有效,签约各方必须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签约各方协商一致,并经相关有权机构批准,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2、在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如果在股权转让完成前,乙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被发现未能按照乙方满意的方式得到履行或遵守,或在任何方面是不真实或有误导性的,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甲方必须无条件同意。
3、本协议的变更与解除,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必须由签约各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经签约各方履行必要的签字盖章程序,并经相关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通知
一方给予另一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做出,并以预付邮资邮寄、传真或专人递送方式发送至接收方的注册住所。所发出的任何通知:
1、以专人递送的,视为于送交时送达。
2、以邮寄方式发出的,视为在投邮后的3 天内送达。
3、以传真发出的,视为于发出日送达。
第十七条签署、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项下关联方,依据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2 年修订本)之第7.3.2 和7.3.3 条规定的情形解释。
2、本协议已有规定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作规定的,依据甲乙双方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承诺、传真等)执行。本协议各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另行签署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承诺、传真等)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签约各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并本协议约定之协议成立条件满足之日起成立;自各方签署、并本协议约定之协议生效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项下“之日”包含行为日当日,本协议项下约定期间应自行为日当日开始计算。
7、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于本协议首页端首及末页末端所书地点、日期签署本协议, 以昭信守。
8、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正本一式八份,甲乙方及丙方各执一份,余报批准备案使用。
(此页下无正文)
甲方有限公司与乙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
甲方(转让方):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受让方):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书合同范本(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
**年**月**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币 **万元,实际出资**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深圳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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