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设计合同范本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工业建筑绿化设计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你知道绿化设计合同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绿化设计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绿化设计合同范文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设计阶段:设计分为初步设计(包括各单体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 设计内容: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提供现状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完成时间
第五条 根据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文件所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一般园林工程设计收费,按工程概算的4.5-6%,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复杂情况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取费,计(大写):,小写:。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需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6.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6.1.5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费用设计人自理。
6.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需向提供2-3个设计方案供发包人参考,待发包人确认设计方案后,方可进行设计。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三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参加涉及设计的相关会议及参加竣工验收。
6.2.6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设计方案进行局部修改或相应调整等情况设计人不再另行收取服务费。
6.2.7在施工阶段设计人须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以配合发包方对工程进行质量和进度的动态管理。在此期间因设计人技术人员不在施工现场又未能通过其它渠道及时处理设计问题,所造成的工程进度滞延、工程质量问题等相关方面的损失,由设计人赔付。
6.2.8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6.2.9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加倍支付赔偿金。
7.3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八条 其他
8.1在各阶段设计人所提供的各种图纸,蓝图份数以邯郸市相关部门报建要求份数为准,应满足各报建相关部门的要求和需要。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本设计合同无预付款及订金。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设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 伍 份,发包人 叁 份,设计人 贰 份。
8.8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0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设计合同范文2
发包人(全称): (下称甲方)
设计人(全称): (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景观绿化工程设计工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签订依据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二、设计依据
1、甲方给乙方的设计委托书;
2、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
3、现行相关国家设计规范。
三、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1、工程名称:
2、景观及绿化面积为: m2
3、设计阶段:
(1)方案设计、
(2)施工图设计
4、设计内容:
(1)总体规划平面图、
(2)平面定线定位图、
(3)竖向设计图、
(4)园林景观设计、
(5)铺装设计、
(6)植物种植设计、
(7)绿地灌溉系统、
(8)建筑小品等设施、
(9)道路设计、
(10)其他相关项。
四、交付设计文件要求及时间
方案图要求:
(1)提交要求:方案设计文本四套,同时提供电子文本一套;具体内容包括:景观总平面图、交通分析图、景观分析图、主要构筑物平、立面图及铺装大样图、植物设计图、设计说明等;
(2)方案图交时间: 20 年 月 日
2、施工图要求:
(1)提交要求:施工图蓝图设计文件四套,同时提供电子文本一套;具体内容包括:总平面图、景观索引图、放线定位图、竖向设计、铺装平面图、铺装节点详图、园林小品详图、构筑物建筑结构详图、道路铺装垫层详图、植物种植总平面图、植物种植定位图、给排水设计详图。
(2)施工图提交时间: 20 年 月 日
五、费用确定及支付
1、费用确定:设计面积: m2费用单价: 元/m2。本合同设计费用为(大写):(小写):
2、 费用支付:
(1)合同签订后,规划方案完成并审批通过后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
(2)施工图设计完成,审批通过后支付到合同总费用的90%;
(3)本工程竣工后七日内,支付结算面积后余下合同费用。
(4)甲方支付费用时,乙方应按支付额度开具相应额度的设计发票。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及文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甲方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资料有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甲方应按乙方所消耗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
(3)甲方按合同的规定进行费用支付,如延期支付乙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进行,并顺延设计交付时间;
(4)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需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意见和思路,以使乙方的设计更符合甲方的企业文化;
(6)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后,甲方拥有该绿化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的知识产权。
2、乙方职责:
(1)乙方按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2)对设计质量进行负责,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事故损失程度向甲方进行赔偿;
(3)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设计服务至施工结束为止;
(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
(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甲方及相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和会审工作,负责向甲方及相关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相关工程变更及参加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1、乙方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交付延误,将按照每延迟一天,扣除合同总费用的千分之二进行赔偿;
2、甲方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乙方设计费用,将按照每延迟一天,给与合同总费用的千分之二进行赔偿;
3、争议:解决争议的约定:本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相关图纸;
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其他
1、双方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印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情况,泄密方应承担一切由此引发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外的工作任务时,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费用结算完成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设计合同范文3
发包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发包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第三条 发包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提交的时间
第四条 设计阶段安排
4.1 第一阶段:概念设计汇报阶段
4.1.1汇报内容涉及到:对项目的认知及分析、概念性方案设计说明、规划设计理念、结构分区、设计主题、概念设计平面、景观设计竖向分析 。
4.1.2 此阶段工作周期
4.2 第二阶段:设计阶段
确定整体概念设计思路基础上的细化设计。此阶段需要向发包方提交最终确定的景观规划设计成果图册二套。包含的内容: 4.2.1 总平面图;
4.2.2 总体竖向设计;
4.2.3 植物景观规划设计;
4.2.4 主要分区放大平面设计;
4.2.5 重要节点景观规划设计及效果图;
4.2.6 景观小品初步设计;
4.2.7 地面铺装形式及材料处理方案;
4.2.8景观照明及绿化灌溉地上意向规划方案;
4.2.9此阶段工作周期(自甲方确定概念性方案并按照合同付费起开始计算)
4.3 第三阶段:施工图制作阶段。此阶段需要提交施工图八份
4.3.1 景观设计总平面索引图;
4.3.2 总平面布置图、定位图、竖向设计图; 4.3.3 总平面种植设计图及苗木表;
4.3.4 分区平面布置图、定位图、放大平面图;
4.3.5 分区放大平面铺装设计图; 4.3.6 各区重要节点设计详图; 4.3.7 施工图设计说明; 4.3.8 景观设计工程概算;
4.3.9 此阶段工作周期工作日完成,(自甲方确定整体设计方案按照合同付费起开始计算) 第五条 设计范围及费用
5.1本项目设计范围:
5.2总规划面积约为合同设计单价费用/平米,合计总费用为万元(大写: 第六条 支付方式
6.1第一次付费 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给设计方,即 万元(大写: )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6.2 第二次付费 设计方的设计概念思路及主题汇报,得到发包方的认可,同意设计方进入下一阶段起三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30%,,即 万元(大写: );
6.3 第三次付费 设计方提交初设设计文件三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即 万元(大写: );
6.4 第四次付费 设计方提交施工图文件三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30%即;
6.5 第五次付费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天内,发包方支付实际设计费总额剩余的5%给设计方,但此笔费用的最后支付时间不超过2010年12月31日。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发包方责任:
7.1.1 发包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0 天以内,设计方按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 10 天以上时,设计方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7.1.2 发包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设计方前期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增付设计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7.1.3 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方能够做到,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赶工费。
7.1.4 发包方应负责派赴施工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工作人员的交通费用、食宿及安全等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在施工期间发包方如要求设计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除解决上述要求的基本工作生活保障外,还要给予驻场技术专业人员住外日补贴。日补贴金额不得低于该专业技术人的日工资。双方也可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1.5 发包方应保护设计方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方同意,发包方对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方应负法律责任,设计方有权向发包方提出索赔。
7.2 设计方责任:
7.2.1 设计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发包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
7.2.2 设计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7.2.3设计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7.2.4 设计方应保护发包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有权向设计方索赔。
第八条 双方约定,如遇下列因素,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8.1工程设计变更;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的工作变化;
8.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费用的增加;
8.4工程中发生的一切变更,双方应及时履行签证手续;并作为补充结算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2 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 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
9.3 设计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方责任大小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
9.4 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条 其他
10.1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规定外,发包方需要追加份数时,设计方根据市场价另收资料工本费。
10.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3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10.4 本合同一式 四 份,发包方 两 份,设计方 两 份。
10.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工作周期自发包方向设计方支付订金起计算。
10.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看了绿化设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