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油站转让合同范本五篇
关于加油站转让合同范本五篇
加油站是指为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服务的、零售汽油和机油的补充站,一般为添加燃料油、润滑油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加油站转让合同范本五篇,欢迎阅读参考!
关于加油站转让合同范本(一)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民族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加油站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本合同转让标的物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310国道与232省道荥密路交叉口西方、马庄附近。荥阳市源泉加油站,土地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加油棚面积 平方米、加油机 台、油罐个。地面一切建筑资产所有及经营权、加油站经营中所需的一切手续还包括加油站边的空地房屋转租给外人全部解除合同,甲方与村委会所签土地承租协议两份。甲方负责与村委会的土地租赁协议转签给乙方。因现在由中国石化经营,甲方应与中国石化解除承包协议,中国石化退出加油站。
二、转让租期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含土地承租协议31年转签给乙方在内,包括加油站一切经营用手续总计人民币 万元,由乙方永久性买断。转让款分 次付清,其中,乙方在合同订立之日须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款定金,计人民币大写: 。在甲方把中国石化公司解除合同,把该公司人员请除退出,该加油站由乙方接管,期限 天。到期如果甲方不能如期交付加油站给乙方。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人民币 万元,同时应退回定金 万元。乙方能按期顺利接管加油站后付款 万元。甲方把加油站所有手续都变更好后乙方付款
2、从乙方接管加油站至手续变更过户好后付款年付清,从开业之日起第一次满一年付 ,第二次满两年付清。
3、甲方的证照工商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加油站经营所需证件。交给乙方经营使用,接站后甲方保证乙方立即动工改建装修,如有麻烦或罚款费用,甲方负责解决。
三、加油站转让相关的债权债务。
①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享有本合同的标的物的监督权。加油站资产正式移交给乙方后,乙方享有完全合同标的物的经营权和所有权。
②加油站交付给乙方前发生的债权、债务归甲方享有和承担。加油站资产交付给乙方之后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乙方享有和承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加油站的全部证照齐全、真实,合法有效所有权出让或变更登记给乙方,加油站营业中使用的所有证件,年审换证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当及时负责配合乙方将加油站的全部证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2、甲方负责处理加油站转让过程中与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加油站相邻权人,水、电供应者在内的一切外部关系,保证加油站转让给乙方同时能够正常经营,处理上述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取得乙方支付的加油站转让价款。
4、甲方应保证取得国家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验收合格证、防雷检测合格证、环保验收合格证。保证各种营业中用的证件年审合格,如有缺失,甲方负责补审,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定期支付加油站的转让价款。
2、加油站转让所需变更费用、税费等全部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事项
1、加油站全部证件变更或办理到乙方名下之前,如有土地纠纷等其他问题导致乙方无法实现本合同签定的预期或不宜继续经营的,属甲方违约,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已付的转让价款。
2、加油站门口L总长,甲方负责乙方在接站后20天内砍掉 棵,余下2013年年底前全部砍掉,全部费用由甲方负责。加油站改建、装修、报批手续一切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
3、在加油站未交付给乙方之前,甲方因自然灾害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加油站无法交付给乙方。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向乙方退还已经收取乙方的转让价款。
七、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的期限支付加油站的转让价款,每延迟支付一天,按应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中途违约,乙方装修、改建、各种设备等固定财产及乙方已交给甲方的转让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2、甲方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履行合同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已付的转让款,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人民币万元。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当承担对方相应的诉讼费、差旅费、调查费和律师费用。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加油站转让合同范本(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将其所有的富县兴隆金马加油城-富县茶坊镇黄甫店加油站转让给甲方事宜,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标的
本合同转让的标的为:富县兴隆金马加油城-富县茶坊镇黄甫店 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的全部资产及该加油站的各项经营资质与权力,包括但不限于:
1.加油站已有的全部资质、证照、文件批复等(见附件一:《证照清单》)。
2.本合同标的项下的“富土集用(99)字第002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1911.38平方米;房产编号为“富房权证茶字第20033083号”的 225.82平方米的房屋使用权(见附件二: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平面图、《房屋所有权证》)。
3.加油站其他资产清单(见附件三:)。
二、 声明和保证
1.乙方保证对合同所涉转让标的拥有完全合法的独立权益和权利,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也不存在与加油站所在地的村民存在任何争议及诉讼。
2.乙方确保受让合同转让标的后,甲方能够完全合法拥有所有资产、资质和权利等。
3.乙方保证附件中所列的加油站资产详情在各方面均真实、完整、准确,所交付给甲方的所有文件及证照均真实、合法、有效。
三、 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转让费21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万元整)。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甲方预付 万元作定金;余款 万元在乙方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甲方依法经营所必需的证件变更至甲方名下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 资产交付、证照变更
1.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第一条1、2、3款所列财产及证照。
2.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交付甲方加油站所有工程资料(加油站设计图纸、建筑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图纸、资料等),加油站设施、设备等的合同,发票和保修证明等相关原件及资料移交给甲方。
3.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负责将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甲方依法经营所必需的证件变更至甲方名下,费用由乙方承担。
4.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5.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转让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 债权、债务
乙方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对加油站原有人员另行安排或与其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接管加油站后,自主安排用工,乙方原加油站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干涉,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六、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声明和保证,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1、2、3、4项约定,未能按约交付约定财产、变更相关证照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3、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每延期一日支付乙方转让费总额万分之三违约金。但乙方如先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加油站转让合同范本(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加油站转让事宜,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位于 省 市 县( 镇) 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的全部资产及该加油站的各项经营资质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加油站已有的全部资质、证照、文件批复等(见附件一《证照清单》)。
2、编号为“ 府国用( )第 号”项下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见附件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租赁(承包)权(他项权,位置、面积等见附件二),具体权利由甲乙双方与该土地使用权人另行约定。
3、加油站其他资产清单(见附件三《资产清单》)。
二、声明和保证
1、甲方保证对合同所涉转让标的拥有完全合法的独立权益和权利,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也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2、甲方保证该加油站为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永久性加油站。
3、甲方保证为乙方办理并取得本次转让所需要的一切批准和授权等,确保乙方受让合同转让标的后,能够完全合法拥有或继承其所有资产、资质和权利等,并不因此而受到任何排除、限制或减少。
4、甲方保证在合同转让标的移交之前,继续履行必要的义务,确保合同转让标的持续合法、有效,其价值、权益等不受减损。
5、甲方保证附件中所列的加油站资产详情在各方面均真实、完整、准确;所交付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及证照均真实、合法、有效。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目标企业设立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申报材料之日起 日内,负责办理并取得
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预核准的企业名称为 加油站(下称“目标企业”)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办理该加油站资产过户手续所需的相关证照、文件和资料。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甲方负责办理和完成目标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刻立公章等事项,取得工商登记部门核发的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目标企业正常经营运作所需的一切证照;协助乙方重新办理目标企业的银行基本帐号和注销原加油站名下的所有银行帐号;并将原来的加油站经营手续注销,将注销证明及新办证照原件交付乙方。
目标企业名称及负责人等由乙方指定,经营范围至少应包括:“柴油、汽油、润滑油零售、便利店”等内容。
(二)资产交付
1、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
1)将加油站全部资产和资质权利证件、证书原件等移交乙方。
2)将该加油站现行有效及历史形成的所有票据、证照、公章、财务章、其他印鉴,文件、帐册、油站设计图纸、油站建筑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图纸、资料,油站设施、设备等的合同、发票和保修证明等相关原件及资料移交给乙方。
上述所有资产、文件、实物等交接完毕,甲方、乙方签署《加油站移交证明》。自双方签署该《加油站移交证明》之日,乙方正式接管该油站。
2、甲方应对加油站原雇用人员另行安排或者与其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接管加油站后,自主安排用工。甲方、原加油站(或油库)雇用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干涉,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房产过户及证照办理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将该加油站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证项下全部权利过户(或甲方将与加油站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并负责在该合同签订后起
日内将加油站所租土地的《土地他项权利证书》变更)到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并将相关的证件原件移交给乙方,办理更名所需费用、税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取得的新房地产权证上,土地使用性质须为“加油站商服用地”,土地使用类型为国有土地出让,土地使用年限自新证签发之日起算应不低于 年。
2、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办妥加油站所有证照包括但不限于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批复以及消防、环保、计量、防雷设施等证照的变更手续,将批复和变更后的证照原件及现有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原件等移交给乙方。
3、在本合同签订后的第一次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年审时,甲方应负责办理并取得新的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加油站经营所需的所有新核发的经营资质、证照,并将证照原件交付给乙方。
(四)甲方负责合同转让标的移交乙方前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安全、环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向政府及公共事业单位缴纳的所有税款、规费、员工工资、保险等),并保证其不会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影响。该加油站移交并由乙方实际经营控制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让标的转让费总额为 万元整(人民币,下同)(¥ 万元),具体包括:土地使用权作价 万元(¥万元)、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作价 万元(¥ 万元)、经营资质、证照等作价 万元(¥ 万元)。该转让费已包含乙方因受让该加油站及相应资质、权利等而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该加油站及该地块的各种资产、资质、证照及经营资料转让所需各类费用、各种行政收费、税收等。该转让费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 元),该定金可冲抵转让费。
(二)自双方签署《加油站移交清单》),乙方实际接管该加油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元整(¥ 元)。
(三)甲方全部完成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义务后十个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元整(¥ 元)。
(四)在甲方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变更登记并将原件移交乙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转让费余款 元整(¥ 元)。
(五)上述每笔付款均由乙方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银行帐号: 开户行: 单位名称:
);上述定金及每笔转让费付款前,甲方均应向乙方出具符合国家规定并经乙方认可的税务发票。
五、不可抗力事件
(一)由于地震、台风、水灾、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七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由双方根据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二)如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解除,甲方应将乙方所付费用在合同解除之日全部返还给乙方。同时,乙方应按照《加油站移清单》的内容将该加油站交还甲方,乙方已作装修及改造等,甲方应作价补偿。若加油站出现毁损(不可抗力、正常磨损及乙方装修、改造等因素除外),则乙方应按价赔偿,但乙方在实际控制及经营该加油站期间的收益由乙方享有,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合同违约、解除及其处理方法
(一)如该加油站的经营资质、证照等不能变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名下,即构成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收到的所有转让费,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按照《加油站移移交清单》的内容把该加油站退回甲方,但乙方经营期间的受益由乙方享有。
(二)如甲方未能在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相应的手续,每延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天(¥ 元∕天),违约金可由乙方直接从转让款中扣除;如甲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已收到的转让费,并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合同解除后,乙方按照《加油站移交清单》的内容将该加油站交还甲方,但乙方经营期间的受益由乙方享有。
(三)如甲方未按第三条的规定办理或配合办理报批手续或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它义务的,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未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宜必须提供的资料的,即构成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逾期违约金 元整/天(¥ 元∕天)。若乙方逾期付款满 天,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定金,同时将乙方已付款项退还乙方。
七、知识产权和保密
无论本次加油站转让是否成功,双方均应对因本合同而知悉和取得的对方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自行使用;该保密义务至相关资料被公开之日止。
八、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 传真:
关于加油站转让合同范本(四)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加油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加油站有偿转让给乙方-------。甲方加油站资产包括加油机----台,储油罐---个,营业室----个(建筑面积----平方米),防雨棚---处(建筑面积-----平方米),及其他辅助设施,共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元)。
第二条
1、加油站转让前的债务由甲方负责,债权由甲方享有。转让后的债务由乙方负责,债权由乙方享有
2、加油站转让产权时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户,更名等所需要的必要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办理产权转让时,甲方给予必要协助。
3、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乙方将人民币-----元划拨到甲方账户。
4、甲方账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5、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转让款项后,甲方将加油站资产及相关经营证书(包括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证书),交给乙方经营使用。
第三条
1、本协议书任何一方必须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
2、协议履行中,甲方违约时,负责返还转让款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 元),乙方违约时,甲方不负责返还转让款。
3、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作为违约金。。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遭遇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协议无法按时履行或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甲、乙双方应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一部分,不可分割,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加油站所在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加油站转让合同范本(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加油站转让事宜,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位于 省 市 县( 镇) 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的全部资产及该加油站的各项经营资质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加油站已有的全部资质、证照、文件批复等(见附件一《证照清单》)。
2、编号为“ 府国用( )第 号”项下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见附件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租赁(承包)权(他项权,位置、面积等见附件二),具体权利由甲乙双方与该土地使用权人另行约定。
3、加油站其他资产清单(见附件三《资产清单》)。
二、声明和保证
1、甲方保证对合同所涉转让标的拥有完全合法的独立权益和权利,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也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2、甲方保证该加油站为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永久性加油站。
3、甲方保证为乙方办理并取得本次转让所需要的一切批准和授权等,确保乙方受让合同转让标的后,能够完全合法拥有或继承其所有资产、资质和权利等,并不因此而受到任何排除、限制或减少。
4、甲方保证在合同转让标的移交之前,继续履行必要的义务,确保合同转让标的持续合法、有效,其价值、权益等不受减损。
5、甲方保证附件中所列的加油站资产详情在各方面均真实、完整、准确;所交付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及证照均真实、合法、有效。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目标企业设立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申报材料之日起 日内,负责办理并取得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预核准的企业名称为 加油站(下称“目标企业”)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办理该加油站资产过户手续所需的相关证照、文件和资料。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甲方负责办理和完成目标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刻立公章等事项,取得工商登记部门核发的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目标企业正常经营运作所需的一切证照;协助乙方重新办理目标企业的银行基本帐号和注销原加油站名下的所有银行帐号;并将原来的加油站经营手续注销,将注销证明及新办证照原件交付乙方。
目标企业名称及负责人等由乙方指定,经营范围至少应包括:“柴油、汽油、润滑油零售、便利店”等内容。
(二)资产交付
1、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
1)将加油站全部资产和资质权利证件、证书原件等移交乙方。
2)将该加油站现行有效及历史形成的所有票据、证照、公章、财务章、其他印鉴,文件、帐册、油站设计图纸、油站建筑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图纸、资料,油站设施、设备等的合同、发票和保修证明等相关原件及资料移交给乙方。
上述所有资产、文件、实物等交接完毕,甲方、乙方签署《加油站移交证明》。自双方签署该《加油站移交证明》之日,乙方正式接管该油站。
2、甲方应对加油站原雇用人员另行安排或者与其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接管加油站后,自主安排用工。甲方、原加油站(或油库)雇用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干涉,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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