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超市合作经营合同格式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超市合作经营合同格式,供大家参考学习。
超市合作经营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产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总经销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由乙方自行选定。
二、供货价格:具体价格参见乙方提供的价格表。
三、产品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四、送货及验收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________市区的超市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附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或异地开店,则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上,甲方代办托运,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市场维护: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不低于甲方供价的____%____%之间进行销售,以免因销价低而影响整体市场或因价格过高而导致商品滞销。
七、退换货规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持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离商品保质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换货,否则,甲方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换货。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换货。
5、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出甲方货款。
八、价格调整: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此期限内全力配合甲方调整供价及零售价格,否则甲方不对因价格不附停止送货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关于订货: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十、乙方配合: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应重视所供货商品,给甲方系列商品提供较好的陈列位置,且保证合理的陈列面,并在店内条件允许情况下,给甲方商品提供免费堆头或端架,以达到最佳销售效果。
十一、促销支持:在合作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数量及厂家政策支持等情况,合理给予乙方促销政策支持,对甲方给予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全力配合执行,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支持,并不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款项保证: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三、关于费用: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入场费、促销费、检验费等),必须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乙方无权单方面从甲方货款中扣出。
十四、合同执行
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若双方在合作期内有分歧,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导致清场的,则双方应在清场后一月之内货款两清,否则,违约方每天应按未付款____%赔偿对方违约金。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执行。
十五、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
超市合作经营合同2
甲方: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联系电话:
传真: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投资经营超市商场,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特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第一条、合作方式
本协议项下的合作项目的投资总额估算为:__________万元。由甲方对该项目投资_____%的经营资金:__________万元,其中由甲方从自己所占_____%股份中给予乙方不超过总投资_____%的投资股份,同时由乙方对甲方按不超过总投资_____%的标准投入经营资金: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合作项目
1、合作经营项目:________县综合超市商场。
2、合作经营的场所:位于________县城,以甲方所选定的实际经营场所为准。
第三条、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暂定_____年,自本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作期限届满,经各合作一致可以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或延长合伙经营必须提前____个月取得甲乙双方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开展投资建设,尽快组织生产经营,并负责对外签署租赁合同及办理工商登记等手续。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协助甲方考察寻找经营场所,帮助甲方尽快投资经营。
3、甲方投资生产后,在乙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甲方从自己所占_____%股份中给予乙方不超过总投资_____%的经营股份,并聘任乙方担任甲方商场的经营经理。
4、甲方商场经营投产后,乙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对甲方负责,接受甲方的领导。若经营亏损则由乙方承担与投资比例相一致的不超过_____%的经营责任。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五条、合作分工
1、经双方协商一致推举甲方为合作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作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
2、乙方享有对财物账目的监管权利,对于实际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________元额度(500以下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必须加以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第六条、利润分配
甲方根据乙方不超过_____%的经营股份,按年度与乙方结算乙方利润分配额,并按甲方商场月销售额(利润额低于_____%的商品的销售额除外)的_____%享受经理报酬和待遇。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客户资源。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协议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超市合作经营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规范合作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作企业及其合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事务。
第二条:合作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第四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____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2、乙方:出资额为____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3、丙方:出资额为____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作企业存续期间,合作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作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作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出资期限
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合作企业登记
全体合作人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盈余分配
1、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作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____%。
(2)提取法定公益金____%。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作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作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作人协商决定。
第九条:债务承担
1、合作企业债务由合作企业财产偿还。
2、合作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作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作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作人执行合作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作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作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作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作人承担。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十条: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作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作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作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作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作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作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作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作人报告合作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作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作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作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作人有裁决权。
第十一条:其他合作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作人、检查其执行合作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作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作企业事务的合作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作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作人分别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作人有权对合作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二条: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处分合作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作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作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作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作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作人入伙及合作人的退伙。
8、合作人与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9、合作人增加对合作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作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禁止行为
合作人在合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作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作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作人同意外,禁止合作人与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作人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作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入伙
新合作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原合作人向新合作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合作协议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作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作人严重违反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作人。
第十六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七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八条:退伙程序
合作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经全体人合作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作人退伙,其它合作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作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作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作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作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九条:出资的转让
合作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作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合作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作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作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作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作人必须符合《合作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作期届满,合作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作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作人决定解散。
4、合作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作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作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作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作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作企业注销登记。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二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作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三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作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作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作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作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进行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份,_____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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