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版导购员劳务合同样本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用版导购员劳务合同样本,供大家参考学习。
导购员劳务合同1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为一年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工作岗位
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甲方鞋店的导购员工作。
三、劳动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生安全不受危险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四、工作时间
(特定内容)提前10分钟上班、吃饭一个半小时。冬季:早班:9:00——晚6:30中班:12:00——晚21:00夏季:早班:8:30——晚6:30中班:12:00——晚21:30
五、工作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规定负责店内以下几项工作:
1、各种货品的销售;
2、贷品的清点和验贷;
3、各项卫生的打扫、陈列和整理。
4、其他店内需要的工作。
六、劳动报酬
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构成为:基础工资元+全勤奖元+优秀卫生奖+优秀服务奖+优秀业绩奖+消售提成+年终奖。
七、劳动纪律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1、员工应遵守本店各项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本店规定的工作程序。
2、员工如违反本店的规章制度,本店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解雇。
3、员工如毁坏或遗失本店财物的,依市场价给予以补偿。盘点以少贷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贷品的原价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当天班次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原价赔偿给甲方。
八、合同解除:
a)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专卖店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本专卖店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B、本专卖店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本专卖店宣布解散。
C、员工工作态度怠慢不创造效益,没有工作积极性或业绩一直下降的。
a)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解除合同:
A、本专卖店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B、本专卖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a)/fanwen/1578/乙方若合同期满甲方将结算清所有工资和押金。b)乙方合同期未满,应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九、教育培训
本专卖店鼓历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本专卖店同意的培训;本专卖店应当相应地地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与专卖店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则双方另订培训合同。
十、合同无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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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
2、供虚假信息;欺骗本专卖店而签订本合同的;
3、工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进入本专卖店工作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双方已读懂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专卖店代表人:
电话:
乙方:签字乙方身份号:
电话:
合同签署时间:年月日
导购员劳务合同2
甲方:
乙方: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供销商、促销员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促销员,并订立本合同书。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 促销员的录用
(一)促销员的条件:
1、应聘促销的人员必须五官端正、仪表端庄、谈吐文雅、身体健康、身高在1.55米以上。
2、应聘人员必须要有累计半年以上的促销经验,必须有高中以上的文化水平。
3、应聘人员必须有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上岗证等有效证件。
(二)促销员应聘的程序:
1、应聘人员持有个人简历有业务员安排面试,面试合格后,交纳身份证复印件,有业务员安排试用岗位。
2、促销员试用期为3天,有业务员考核合格后,签定促销员合同,转为正式促销员:如果不合格,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未通过试用期人员将不予支付工资。
3、促销员录用后甲方有义务对促销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满足超市需要。
4、甲方有义务于规定时间内与超市签定协议,以便于促销员办理进店手续,如未及时与超市签定协议造成促销员为办理进店而上岗的后果有甲方承担。
二、 促销员的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接待顾客热情、主动、耐心、礼貌、争取最佳服务。
2、严格执行商品商品物价政策,维护消费者权益,遵守商业道德。
3、遵守超市、甲方、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前30分钟到达超市,做好班前准备工作。下班交接班时,务必做好交接工作,以确保责任分明。
4、不得在超市内抽烟、偷盗、吃东西、若有违犯,依照超市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罚金由促销员个人承担。
5、保持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上班时一律服从所在超市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在上班时间做私事,查到一次罚款15元,四次以上者给予解聘。
6、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上班前搞好卫生和商品陈列,保持营业场地和货架的干净整齐。如果发现商品陈列混乱,卫生不好,使得营业场地杂乱者,一次罚款20元,四次以上者给予解聘。
7、虚心认真地听取顾客的意见并及时地反馈信息,维护甲方形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顾客争吵。
8、爱岗敬业,熟悉产品知识及销售常识,以提高日常工作效率。
9、促销员若发现商品价签错误,应立刻通知超市主管人员,及时更换,因价签错误造成的经济出入,有促销员自行承担。
10、 促销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随机检查,并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做好每周的进、出、存报表并且上报给甲方,报表得数据要知识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三、 促销员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信息反馈规定,并及时交给业务员,否则按每次10元给予处罚。 促销员的考核
(一)上班的规定
1、促销员应按时上下班,并记录在考勤卡上,甲方将考勤卡及业务员查岗记录算工资,考勤卡需要超市相关负责人签名,不得私自签卡,否则每次罚款5元。
2、促销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达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如因违反超市制度,造成超市罚款的由促销员自己承担。
3、促销员不得无故旷工、脱岗、无故旷工、脱岗一次罚款50元,达三次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休假、请假的规定
1、促销员每周可以在周一至周四选择一天休息,当周不休假视为放弃,不得累计到下周,促销员休假时,需提前两天向主管业务申请。若连休或在双休日休假,则算旷工一次。
2、促销员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如实书写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经业务员批准之后,由业务员具体安排,无特殊原因、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得请假。互相顶班的时间必须记录在考勤卡上。请假人必须在交接完工作之后方可离岗,一律不许口头、电话或过后补休假条等形式请假,否则、一经发现将以旷工处理,严重的直接开除,同时将警告业务员一次。
四、 促销员的薪酬、福利和待遇
1、促销员工资于每月20日发放上月工资,工资将打入促销员提供的工商银行帐号内。
2、促销员的工资底薪为人民币1000元/月(含工作表现考核工资部分200元),此部分由甲方承担。
3、由于超市的需要,超市硬性要求加班,甲方不给予补助。除正常休假外(每周一天)的休假或休假不享受工资。
4、促销员的社会保险由自己办理。
5、促销员自行解决食宿及交通费用,甲方不不予补贴。
五、 促销员的解聘和辞工
1、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被甲方辞退的,工作交接清楚后,自通知之日起即被解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构成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因违反超市规定制度,超市要求辞退的,工作交接清楚后,自通知之日起即被解聘,因严重违反超市制度,造成损失的,构成违法行为的,将视超市的要求,配合移交工安机关处理。
3、促销员的辞工:为便于甲方的安排,在职促销员必须提前30天向业务员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安排人员盘点交接清楚后,方可离职。
4、促销员无论是解聘,还是辞工,都应当把促销服、相关资料等交接清楚,若有遗失,应照价赔偿。
六、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双方签字有效
导购员劳务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乙方(受聘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历: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甲乙双方依据《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全员岗位聘任制试行办法》和《_研究所岗位聘任制实施细则》,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岗位名称
甲方聘任乙方在 岗位工作。
岗位性质与职级 。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三、岗位职责
乙方的岗位职责:
四、工作纪律和技术保密要求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技术成果和技术资料擅自公开或出让。在终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后,应将所有实验记录本、工作报告及数据交所在部门归档。
3.乙方离开用人单位 年内,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术成果和资料,不得侵犯甲方的技术经济权益,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4.其他约定:
五、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并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六、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确定乙方受聘期间的工作报酬及福利待遇。
2.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职工公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假期的待遇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按照国家及所在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建立基本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4.工作报酬与福利待遇的其他约定: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效力不变。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1)聘任合同期满,或聘任合同约定终止聘任合同的条件出现;
(2)乙方退休、死亡;
(3)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要求;
(2)乙方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
(4)乙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5)乙方公派出国或因私出境逾期不归;
(6)乙方不履行聘任合同。
甲方依据上述条款解除乙方聘任合同,乙方应在30日内办妥终止聘任关系手续。
4.乙方在聘期内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聘任合同自行解除。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聘任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任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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