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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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范本
工程合同管理从合同订立之前就已经开始,直至合同履行完毕,主要包括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和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两个方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学习。
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范本1
建 设 地 点:
委 托 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签 订 日 期:
合同内容
委 托 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的工程管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建设地点:
1.3 工程规模:
1.4 建设内容:
1.5 工程总投资:
1.6 预计的建设工期:
第二条 项目管理工作范围
2.1 设计管理
内容包括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平面功能的审核审定、对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进行跟踪管理。
2.2 招投标管理
内容包括对设备、建安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2.3 合同管理
内容包括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等。
2.4 变更管理
内容包括对设计文件质量的控制、在项目的前期对项目的策划、设计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强与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尽量减少项目变更的发生。一旦发生设计变更,应加强技术把关,审核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并完善设计变更的有关手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5 施工管理
内容包括依托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侧重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的关系。
2.6 投资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费用,进行成本控制管理和竣工结算管理等。
2.7 资料管理
根据建设过程资料专业性、及时性等特点,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对工程管理过程中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的声像等有关材料进行搜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直到工程管理过程完成,移交形成一整套文件档案。
第三条 项目管理服务费及其服务期限
3.1 项目管理服务费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的项目管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
3.2 服务期限:预计的项目建设工期
3.2.1 若非甲方原因导致建设工程逾期,从而导致服务期延长,乙方不应追加服务费,且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2.2 若非乙方原因造成建设工程逾期,且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乙方应追加服务费。
3.3 支付方式
3.3.1 本合同生效后14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的20%,计 万元。
3.3.2 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且经甲方审查通过后7天内,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20%,计 万元;
3.3.3 乙方完成主要设备及施工招标后7天内,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20%,计
第四条 委托方(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 甲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的认定权。
4.1.2 甲方有对设计使用功能要求和工艺设计要求的认定权。
4.1.3 甲方有权对工程变更的审批权。
4.1.4 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有权对乙方合同谈判进行监督,有权对乙方制订的合同进行审核。
4.1.5 甲方有权对项目管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与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
4.1.6 甲方有权依法对项目管理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乙方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和纠正。
4.1.7 如甲方发现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乙方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违规现象或无法继续履行其职责时,甲方有权按合同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4.2 甲方义务
4.2.1 甲方负责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等文件。
4.2.2 甲方负责按规定办理投资许可证。
4.2.3 甲方应协调乙方与项目相关的政府行政主管的关系。负责提供过程必要的项目建设条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4.2.4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各项建设手续,负责缴纳规划、城市管理和相关政策费用。
4.2.5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4.3 甲方责任
4.3.1 甲方应全面实际的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3.2 因甲方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暂停或终止,而造成乙方实际损失的,因按照附加工作、额外工作报酬记取方式调整项目管理酬金,同时委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3.3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项目管理方(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5.1 乙方权利
5.1.1 乙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5.1.2 乙方有对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5.1.3 乙方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的工作单位权利。
如果乙方有相关招标代理资质,则允许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招标工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果乙方有相应监理资质,则允许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开展监理工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1.4 乙方有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的权利。
5.1.5 按照保质保量、保证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乙方有权会同监理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甲方。
5.1.6 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设备)采购会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甲方事先批准。
5.1.7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5.1.8 乙方有权取得项目管理服务酬金,乙方开展项目管理工程中,因甲方原因而受到损失的,可向甲方索赔。
5.2 乙方义务
5.2.1 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2.2 制定项目管理大纲、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5.2.3 乙方在甲方的监督下,负责组织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签订相关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
5.2.4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认真履行项目管理合同,实现过程建设投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5.2.5 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项目管理工作,收集相关资料,编制并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和管理工作报告。
5.2.6 项目管理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紧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及时通知甲方。
5.2.7 乙方管理本项目期间,负责协调各参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并从维护甲方利用出发,维持或改善周边关系。
5.2.8 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甲方的财产。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乙方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移交给甲方。
5.3 乙方责任
5.3.1 乙方为项目建设期内的责任单位。在责任期类,应该履行约定的义务。甲方未能履行项目管理合同或未能完全履行项目管理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有不要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5.3.2 乙方不得为追求投资节约而擅自缩小工程范围、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增大概算投资,否则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3.3 乙方对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与环境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5.4 项目管理机构
5.4.1 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建立和健全与该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选派项目管理人员。
5.4.2 在服务期限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乙方可根据工程进展和业务需要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
5.5 项目管理经理
5.5.1 项目管理经理经授权并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面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管理经理需要离开现场应取得甲方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责任。
5.5.2 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甲方代表取得联系时,项目管理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5.5.3 乙方需更换项目管理经理时,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同时,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管理经理,乙方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日内指派新的项目管理经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而又未给出合理解释;
(2)因甲方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而造成乙方实际损失的;
(3)甲方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2 乙方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
(1)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或顺延后的工期竣工;
(2)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位的;
(4)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协调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后自行失效。
第九条 乙方免责条款
9.1.1 乙方对甲方的决策不承担责任。
9.1.2 乙方对甲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投资决策及资金拨付决策对工程项目造成的影响不承担责任。
9.1.3 因不可抗力对工程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双方签字盖章
委托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范本2
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投资开发的_____科技园项目的项目管理咨询顾问,提供全程管理咨询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于20___年5月【 】日在【 】签署本合同书,以资共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___科技园项目
2、项目位置:___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3、项目建设用地:约300亩
第二条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项目管理咨询顾问,为甲方投资开发的___科技园项目提供全程管理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定位及发展战略决策规划。
2、项目投资咨询及项目可行性研究。
3、项目前期、工程施工、规划验收等全程的管理咨询服务。
4、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开发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审批手续。
5、负责处理项目开发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事宜。
6、协助甲方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薪酬设计、营销策划等。
7、其他与该项目有关的咨询服务。
第三条 乙方服务人员
乙方承诺由 本人为主带领其他员工共同完成本合同书约定的服务事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指派其他人员协助完成服务事项。
第四条 服务年限
自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至___科技园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三十日止。
第五条 服务费、服务费的结算和支付
在乙方严格按本合同书约定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双方同意分阶段计算并按下列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给乙方服务费:
第1阶段:协助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前,至迟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___科技园项目设计方案行政审批工作,甲方于___科技园项目设计方案行政审批通过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2阶段:协助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前,至迟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___科技园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甲方于___科技园项目施工图审查通过后
【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3阶段:协助甲方于___年___月______日前,至迟于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甲方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4阶段:甲方于___科技园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5阶段:甲方于___科技园项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双方知悉并确认:
1、上述费用为乙方提供___科技园项目全程管理咨询服务的服务费用总额,除上述服务费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支付出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上述第3阶段、第4阶段和第5阶段的服务费,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之日转化为乙方购买___科技园项目房屋的预付款,房屋由甲方在___科技园项目可销售房屋中指定,房屋销售价格以甲方取得___科技园项目房屋所有权证之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确定。如双方最终就房屋买卖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甲方应在房屋买卖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后十日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3、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阶段的服务费前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恪守本合同书约定,按本合同书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应恪守本合同书约定,本着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完成本合同书约
定的服务内容。
第七条 保密
双方知悉并确认,在本合同书签署及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等信息,均为对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本保密条款永久有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书第五条的约定完成各阶段服务工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该阶段服务费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五日以上的,违约金标准加倍;逾期三十日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书,对乙方已经提供的本阶段的服务无需支付服务费,同时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书或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的签署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范本3
甲方: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蓝卫通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 总则
为保证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维修站点项目顺利实施,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全权委托北京蓝卫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承担承担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线调试及布线工作。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工程名称
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线调试及布线工程服务。
第三条 工程项目及技术服务内容
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线调试及布线工程服务。
第四条 工程工期
乙方应自收到甲方派工单并收到甲方支付全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通信天线的调试及布线工作。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负责提供所使用卫星的参数、信标及验收标准。
2 负责制定工程计划及组织协调工作。
3 负责待调试站点管理协调工作。
4 全权委托乙方承担调试任务。
5 按时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工程款。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通信站点4.5M天线的调试及天线到机房位置的布线工作。 2 乙方负责向甲方用户交流天线调试及线缆的铺设情况。
3 站点调试完毕及线缆铺设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端站维修报告。 4 在调试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信誉,
处理好与甲方及用户的关系。
5 乙方保证小站的正常接收和发射。
第六条 卫星远端站工程技术服务费
湖南人防4.5M通信站点的调试及布线工程:人民币7000元
第七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以方支付合同全款人民币7,000元,以方安排工程师上门对站点进行调试,同时乙方应就合同全款为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按照本合同发生的任何通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由双方在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协商解决。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给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补充说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北京蓝卫通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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