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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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教育管理工作是推进学校有效管理和教学工作进展的重要因素,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细则,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细则

  一、资历分(10分)

  教龄26年以上10分,21—25年为9分,16—20年为8分,11—15年为7分,10年以下为6分。

  二、工作量(10分)

  1、周工作量达到和超过一级工作量(16课时)的教师计10分。

  2、周工作量在二级工作量(13——15课时)的教师计8分。

  3、周工作量在三级工作量(12课时)的计6分。

  4、周工作量在三级工作量以下(12课时以下)的每一课时计0.5分。

  5、学校指定的临时兼课、调课教师,根据本人周工作量和学期兼带课的差距而定。

  6、校长兼课按一级工作量计分,完成5个报告任务按二级工作量计分。

  三、师德表现(10分)

  教师敬业勤勉、规范施教、无下列情况发生,计满分。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计分:

  1、有偿补课,已经查实的。2、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3、推辞学校的学期或零时工作安排。4、未完成政治学习任务。5、受到上级部门或学校处分的。6、向学生推荐教辅资料,引发纠纷的。7、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家长来校交涉的。

  四、坚守岗位(10分)

  1、病事假每天扣除0.5分。

  2、各类会议(含教研会、本教研组公开课)请假未到扣除0.5分;旷会、旷课每次扣除5分。

  3、查岗时不在学校且未向教导处请假每次扣除5分,属于数辅、早操回校的扣除1分。

  4、查堂时教师不在教室每次扣除5分。

  五、规范施教(10分)

  1、学校期末教学案头评定为优秀者计10分、良好者计8分,不合格者不计分。

  2、专职总务人员按其服务履职确定成绩,一般不超过良好以上等次。

  六、课堂教学(30分)

  1、30分

  (1)统考年级单科居城区公办学校前三名的科任教师和团体成员;团体荣获城区小学前三名的包级领导。

  (2)县内文体现场展示竞赛获团体前三名或荣获一等奖的(含全校性大型集体展示)第一直接负责人。

  (3)期末教学质量检测中语、数、综三大组教学成绩前三名的教师。

  (4)学校荣获县级以上某一单项荣誉奖励的分管领导。

  (5)学校第二学期成绩提高最快的教师。

  (6)全县调研考试中,单科超出对比学校的科任教师和该学科的团队成员。

  2、25分

  (1)教学过程精细、教学案头规范,课改工作出色,教学成绩优秀的科任教师。

  (2)学前班及非考试科目期末教学验收工作质量较好的教师。

  (3)认真负责,全面落完成工作计划的分管领导。

  4、15分

  (1)期末考试成绩低于参照学校10分以上,属“双落后”的教师(与对比学校差距最大,与上学期相比较退步最大)。属一年内新接课的教师可按上一条计分办法计分。)

  (2)统考中居城区小学倒数第一的科任教师。

  (3)非考试科目、幼儿教师期末质量验收中成绩不佳的教师。

  七、校本研修(5分)

  1、教师承担学校整体安排的公开课,听课达到20节以上,书写5000字以上的学习笔记作为校本研修三大主要任务,完成以上三项研修任务的计5分;有一项未完成的不得分。

  2、校长、教导主任一学期听课达到50节以上计5分,未完成任务的不计分。

  3、超过50周岁者,根据上级部门校本研修管理文件精神和学校学期校本研修安排情况,课适当放宽要求,可计合格分。

  八、班主任工作(5分)

  1、班主任能认真履行职责,班级管理有序计4分,班级月考核优秀较多的,或学期评定的优秀班主任计5分。

  2、有以下三种情况发生的不计分:一是班级内部有打架现象发生,发生纠纷的;二是班主任与家长出现纠纷,学校领导或上级部门参与调解的;三是班级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学校提出问题不进行整改的。

  九、教师培养(5分)

  1、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能按工作计划,定期或随机召开专题会、培训会、研讨会可计4分,能代表学校外出作专题经验介绍,可计5分。

  2、教师能代表学校在县级以上或校际间上示范课、做专题讲座、或县级以上非全员性的各类竞赛,均可计5分。

  3、以上两项不累加计分

  十、荣誉奖励(5分)

  在本学期内,教师在不同刊物发表论文、参与市级以上学科能力(含六项基本功)竞赛、评定为县级以上教学能手的分别奖励2分、3分、5分。此项考核可累加,但不超过总分。

  十一、补充说明

  1、凡本细则无明确计分标准的,由学校评审小组讨论决定。

  2、依据一年中两个学期教师综合考核情况,按成绩位次确定“年度优秀”人选(一般4—5年内不重复)。

  3、结合本人的分管工作和代课、兼职情况,前两个学期评价成绩之和作为上报县局级以上荣誉的重要依据之一。(同一级别荣誉一般三年内部重复上报)

  3、根据学校具体经费情况,按考核积分对教师进行奖励,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此奖励。

  (1)周工作总量低于12课时的教师。

  (2)有体罚学生情况发生,引发纠纷或上级部门介入的教师。

  (3)已落实教师存在有偿补课,或向学生推荐资料者。

  (4)属学校“双落后”的科任教师。(教学成绩最差、成绩退步最大,同时与对比学校教学成绩超过10分差距的教师,不包括一年内新接任该学科的教师)。

  (5)学期内校本研修成绩不合格的;未完成公开课、听课及学习任务的。

  (6)教案或者作业批改有明显漏洞的。

  (7)非考试科目期末教学验收为不合格的。

  (8)学期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教师。

  (9)拒不接受学校临时工作安排的。

  (10)违反上级政策或学校规定,经教育不予改正的。

  4、凡学年内有一次学期考核低于60分的教师,本年度不得评选为各类优秀,不得晋升职称。

  5、本考核办法从2021年春季开始试行。

  附件: 教师周工作量统计办法

  一、周工作量统计办法

  总工作量=课时工作量+作业工作量+辅导工作量+兼职工作量

  二、附加工作量折算标准(节/周)

  为便于统一量化教师周总工作量,将教师上课以外的其它工作,以周进行折算,统一按课时统计,具体折算办法如下:

  1、作业周工作量

  (1)三至六年级语文7节。

  (2)一二年级语文,三至六年级数学5节。

  (3)一二年级数学为4节。

  (4)幼儿班语数3节。

  (5)三至六年级英语每班2.5节。

  (6)三至六年级科学、品德每班计1节。

  2、辅导工作量

  (1)晨读每节计0.5课时。(2)数辅每周计0.75课时。

  3、兼职工作量

  (1)会计每周计6节。

  (2)打字员每周计8节。

  (3)保管(含实验室、仪器室)、图书管理员每周记3节。

  (4)其它部室管理员、收发员每周计1节。

  (5)两操领操员每周计2节。

  (6)放学整队计0.5节。

  三、教师工作量及等级划分

  1、教师周总工作量不低于12课时。

  2、校级领导周课时量最低为4——6节。

  3、16课时以上为一级工作量,13-15课时为二级工作量,12课时为三级工作量。

  4、校级领导带课在8课时以上按一级工作量对待,6课时以上为全校教师的平均数。

  5、超工作量津贴

  (1)教师、中层领导、校级领导(含教导主任)周工作量分别超过18节、14节、10节的,每超一课时补助10元,每学期按20周计算。

  (2)班主任考核津贴

  ——考核性奖励。除上级下拨的班主任津贴以外,学校对班主任进行二次奖励性考核补助。班主任所代班级学生在54人以下,每学期给予500元的激励性考核津贴;超过54人的,每超一名学生每学期给予10元工作津贴。

  ——路队管理奖励。学校对各班主任就路队管理进行考核,考核优秀者进行奖励。幼儿班月奖励标准为60元、其他年级为100元。路队管理不属于班主任的对另外安排的辅导员进行考核奖励。

  学校教育管理工作制度

  一、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

  二、考核方法:

  本考核在学校行政的指导下,实行各专项负责人考核与领导督查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扣分制,并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案,如该岗位责任人因失职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的,将取消本月绩效工资,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并追究其相应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三、考核细则

  ㈠.学生安全教育(10分)

  班主任应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课间安全、课外活动安全、就餐安全、集会安全、防震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击防溺水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传染病安全、心理健康安全、特殊学生的安全以及其它安全。

  ⑴班主任应做到时时讲、事事讲,做好每周安全教育工作,有记录(查班主任手册)。每月一次安全专题的班队会(查班队会方案),缺一次扣1分。

  ⑵教室内应有安全教育专栏,每月1次。如无记录或记录不详,一次扣1分。

  ⑶其他任课教师应在任课范围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㈡.课堂安全(20分)

  ⑴任课师必须按时到岗,每节课前清点学生人数,看学生是否到齐。如有学生未到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必须落实学生情况。因学生缺课发生安全事故,每次扣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⑵所有任课老师必须负责本堂课学生的安全,不得私自调课。若需要离开教室上课的,班主任负责送达、上课教师负责送回教室。如因工作失职所造成安全事故,扣该任课老师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⑶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课堂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任课教师应做到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教师无故离开教室等原因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每次扣5分。

  ⑷各科老师应严格检查学生学习用具,不允许带各种利器(削笔刀在内), 使用圆规等学习用具时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每天填写好学具检查记录,少一次扣1分)。教师教育学生时要讲究方法,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发现一次扣1分,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不安全事故。

  ㈢.室外课堂教学10分(体育课、大课间活动、其他室外课)

  1.上课铃响前,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体育教师不提前到岗的每次扣1分。

  2.体育课、大课间活动要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其他的室外课堂教学要组织、安排好学生的活动。

  3.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和大课间的学生,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教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出现安全事故,每次教师扣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发现班级学生无人看管,打闹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人扣0.5分。

  4.如在课堂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学校领导。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分管安全领导。 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调查和性质认定。

  如处理不及时,每次扣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5.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中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发现体育课有“放羊”现象,每次扣1分;出现安全事故,任课教师每次扣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6.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后勤处,后勤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㈣.课间安全(10分)

  1.课间巡视教师要佩戴好标志,并在所负责区域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巡视人员不到位每次扣1分,发生事故每次扣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2.安全岗教师必须按时到位,对所负责区域学生进行看护和安全疏导,如

  安全岗不到位每次扣1分,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教师扣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3. 遇到出操、集会或放学,学生需排队行走时,班主任(相关教师)应负责好班级队伍的秩序,按规定线路上下,做到静、齐、快;如发现教育不到位,学生队伍散乱、纪律不严的,一次扣2分。

  4.课间发现攀爬学校围墙、触碰电力开关、玩弄消防设施、在楼梯扶手滑行的学生,每生每次给班主任扣1分。

  ㈤.活动安全(10分)

  1.校内安全演练等活动,全体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安排,及时到岗到位,各负其责,出现不到岗或不负责任的,每次扣1分。

  2.学校安排的外出活动,各安全责任人应到指定的范围进行安全巡查,负责督查学生安全。各班主任在活动前应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副班主任要及时到班级,随时清点学生人数,负责学生的活动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如不负责或迟到、早退、缺席,一次扣1分。

  学校教育管理工作

  考 评

  (一) 班主任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凡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学年者,可参加年度班主任考核,根据其工作绩效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考核结果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并作为各级各类评优及评定职称的依据。

  1. 符合下列条件为不合格班主任:

  (1) 从事班主任工作不满一学年被解聘;

  (2) 经常外出,不能按时按要求履行班主任职责;

  (3) 所负责的班级学习风气差、班风不正;

  (4) 要求班主任参加的会议及活动无故缺勤,缺勤率达三分之一;

  (5) 所带班级学生多数反映班主任不称职者;

  2. 符合下列条件为合格班主任:

  (1) 从事班主任工作一学年(含一学年)以上;

  (2) 工作态度端正,对工作有足够的投入,责任心强;

  (3) 基本按时完成学校、学院交付给班主任的工作任务;

  (4) 工作有成效,受到学生普遍好评;

  (5) 所负责的班级学习风气浓、班风正。

  (6) 要求班主任参加的会议及活动出勤率达三分之二以上。

  3. 符合下列条件为优秀班主任:

  (1) 符合合格班主任全部条件;

  (2) 工作有创新,讲效率,高质量;

  (3) 所带班级班风、学风优良,全体学生在学年度内没有任何校纪处分和任何安全事故;

  (4) 要求班主任参加的会议及活动出勤率达五分之四以上;

  (二) 考核办法

  1、对学生班主任的考核由学院来进行,《中国传媒大学班主任工作手册》、班级工作开展情况、班主任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情况作为考核的相关依据。

  2、班主任根据年度工作情况写出工作总结,填写《班主任年度工作考核表》,学院主管领导签署考核意见,在合格班主任中按文学院班主任总数20%的比例,参照优秀班主任考评条件评出优秀班主任。

  3、学院将《班主任年度工作考核表》及优秀班主任名单报学生处审批后转人事处归档。

  (三) 对于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生班主任,直接取消其学生班主任任职资格并报学生处、人事处备案,经核实无误后学校将取消其年终评选先进的资格,同时延长一年其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资格。根据次年内本人实际表现及申请,经学院领导同意可重新聘任其担任班主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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