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检测定期组织管理制度
核酸检测定期组织管理制度5篇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核酸检测定期组织管理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核酸检测定期组织管理制度篇1
一、发热门诊、门急诊及挂号处规范核个人酸检测信息,务必不漏项,信息正确。
二、大规模核酸采样信息,医务科核酸组及时把核酸检测个人信息及时传输到体检信息系统,确保检验科能及时收集到检测人员信息。
三、门急诊及隔离酒店样本按本院批次准时送样,避免耽误PCR实验室开展工作。
四、新冠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患者及疑似病人1.5小时内出报告;发热门诊、急诊患者及隔离酒店境外人员核酸检测,6小时出报告;普通门诊、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原则上12小时内出报告;对于“原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出报告。
五、检验科在出报告后立即上传报告到广东省新病毒信息检测系统,针对个别人员信息错误,由医务科核酸组纠正。
六、违反上述条款,将按医院管理规定处理。
核酸检测定期组织管理制度篇2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作出部署,要求着力提升检测能力,尽力扩大检测范围。加强核酸检测工作,既有利于巩固防控成果,维护群众健康,又有助于人员合理流动,推动全面复工复产复学,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重要措施。为指导各地在常态化防控工作中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提出如下制度: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将加快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尽力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作为常态化防控落实“四早”措施的首要举措。按照依法依规、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好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应检尽检工作,全力排查风险隐患。落实加快提升检测能力所需的人员、设备和资金,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做到及早发现、精准防控,为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创造条件。
二、积极扩大检测范围,全力排查风险隐患
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确定并动态调整检测策略和人群范围。
(一)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1.密切接触者;
2.境外入境人员;
3.发热门诊患者;
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6.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
7.监所工作人员;
8.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二)其他人群“愿检尽检”。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和动态调整优先检测人群。
(三)加强公众监测预警。疾控机构定期对普通人群进行抽样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做好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工作。各地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动态调整常态化防控措施和动态推进应检尽检。
三、加快提升检测能力,全力满足检测需求
(一)加强实验室建设。各地要加强三级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县(区)级及以上疾控机构、海关及有条件的县医院实验室建设,使其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对医疗资源相对缺乏、检测能力相对薄弱、疫情防控压力较大的陆路边境口岸城市,要对疾控机构、海关和1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予以重点支持,必要时可采用移动方舱实验室。同步加强其他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实验室建设,使其逐步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
(二)强化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标准体系认证和实验室室内质控,常态化接受国家级或省级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检测机构分批参加室间质评,保证每家机构每年至少参加1次室间质评。检测机构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操作流程,妥善处置剩余生物样本,做好样本使用、保存、上送与销毁工作。
(三)加强人员规范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省市级疾控机构、临检中心、海关全面加强对检验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实验室人员数量质量需求。做到采样人员熟练掌握鼻咽拭子、咽拭子等规范采集方法,实验室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标本处理、相关试剂使用和检测方法,减少技术操作问题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可靠性的影响,实现标本采集、保存、运输、实验室检测等各个环节全流程规范化操作。
(四)加快设备产能提升。加强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和检测试剂以及移动方舱实验室等方面研究、审批和市场转化,抓紧增加更简便、更高效准确的.检测设备生产,特别是核酸快速检测设备的生产扩能,扩大商业化应用,积极组织提升移动方舱实验室等新型检测设备产能应用规模。属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科学评估当地检测需求和设备、试剂和耗材生产能力,制定供求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协调生产企业,根据需求尽快扩大设备、试剂和耗材等产能。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检测所需物资统一调配。
(五)确保信息安全畅通。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确保受检对象的信息准确、检测结果的规范管理和隐私保护。检测机构向受检对象提供检测证明并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发现检测结果阳性要严格履行报告责任。各地要及时将检测结果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各地区核酸检测相关信息互认共享,在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及入境人员版统一标注。对伪造、篡改新冠病毒检测结果等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提高检测效率
(一)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卫生健康部门公布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名单,指定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海关、社会检测机构为“应检尽检”人群提供检测服务,指定医疗机构、社会检测机构为“愿检尽检”人群提供检测服务。进行较大规模人群检测时,可采用将5至10份标本混检进行初筛的方法,提高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要加强对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的监管,将检测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业务考核内容,收集检测相关信息并上报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测工作,民政部门协调组织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的检测工作,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监所工作人员和新收被监管人员检测工作,海关负责组织境外入境人员、口岸检疫人员检测工作,移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边防检查人员检测工作。教育、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等部门根据各地实际,优先组织、有序引导做好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复学学生、公共交通工具和客运场站服务人员、复工复产单位新到岗(返岗)人员检测工作。
(二)发挥社区单位作用。社区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主动加强信息沟通,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导社区群众协助、配合政府部门组织开展检测工作,依法接受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复工复产复学过程中,要建立健全核酸检测的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联系卫生健康部门,有序组织开展检测工作。
(三)完善检测后续工作。检测机构及时将检测结果通知到检测对象。对检测结果阳性者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社会检测机构要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者信息报告所在县(区)疾控机构。确诊患者立即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无症状感染者按规定对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间如出现临床表现应及时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及时订正。各地以县(区)为单位,合理设置隔离点,做到应隔尽隔、应收尽收。
五、强化组织管理,加大保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加强检测工作作为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部门职责,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扩大核酸检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舆情评估和风险应对,并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作动态调整。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地党委政府要研究制订快速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的相关政策措施,调动社会检测服务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的积极性。省级医保部门及时按程序将核酸检测项目及相关耗材纳入本省医疗保障诊疗项目目录。省级物价部门制定本省域内统一执行的收费标准。
(三)加大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加强资金统筹安排,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海关实验室建设和检测设备的配备予以经费支持,特别要加大对人群相对密集、流动性较大地区和边境口岸等重点地区支持力度。具备条件的地区将检测试剂和耗材纳入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范围并简化招标采购程序。“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
(四)加大宣传倡导。各地宣传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加强新冠疫情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媒体广泛传播防控知识,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的意识,促进愿检尽检。
核酸检测定期组织管理制度篇3
为全面做好校园内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精准管控工作,落实“四早”“四集中”防控策略,第一时间排查管控风险,第一时间切断传播链条,第一时间控制疫情,按照省、市、区防控办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校人员安排及职责
1.各班主任负责班级人员管理,确保生生间隔1米以上,在校期间需佩戴口罩,课间活动不得聚集,学生不得离开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视线。发现异常第一时间上报。
2.负责疏导进出人员及医务人员引导,发现异常第一时间上报。
3.负责在隔离室待命,一旦发生疫情或疑似感染者第一时间带到隔离室并逐级上报。
4.分别负责全校人员所有轨迹消杀工作。
5. 负责学校相关人员健康监测、信息排查和上报。对所有在校师生员工到过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相关人员活动轨迹严格进行排查,及时上报排查结果,并落实相关的核酸检测和隔离措施要求。
二、积极配合卫健疾控部门做好核酸检测组织工作:
按照采样工作要求,做好采样现场组织发动、秩序维护、信息登记、环境消杀、必要设备设施保障等工作,重点避免出现现场人员密集拥堵问题,确保采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做好核酸检测采样点准备工作。
我校选择室外空旷、通风良好、面积较大的操场作为采样场所,由东向西以此是一至六年级(7个班),有序进行核酸检测,严防人员聚集。
四、加强校园出入管理,严把校门关。
强化校园安全和校门值守,每日7:30、1:30校门口都有两名值班教师和门卫在岗检测进入校园师生体温。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校外一切无关人员(含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师生员工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一律不得离校外出,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离校的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五、加强师生心理疏导和舆情引导。
我校通过电子屏、班队会、宣传橱窗、国旗下讲话、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宣传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的有关政策及健康知识,加强突发疫情期间的心理疏导,引导师生主动参与、支持配合全员核酸检测和精准管控工作。严禁师生在互联网上传播核酸检测和精准管控工作的有关信息,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坚决拒绝网络暴力。加强舆论引导,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和心理动态,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处置突发舆情。
六、强化组织领导。
我校高度重视全员核酸检测和精准管控工作,压紧压实领导责任,校长亲自研究部署,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中层分兵把守,全体教师各负其责。成立领导小组:
积极配合卫健疾控部门在校园内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在人员安排、场地布置、设施设备等方面加强沟通协作,确保核酸检测和精准管控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核酸检测定期组织管理制度篇4
在疫情期间,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具体制度
1、各级部、处室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传染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晨、午检,每天由值班领导和班主任负责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检测,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值班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3、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传染病疑似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员,填写《学生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
4、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5、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
各相关责任人对有关传染病疑似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建议有关方面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级部、处室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有关同志。
6、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
各级部、各处室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学校。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7、如有患者复学,密切监视患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请假复课情况,确保做到隔离到位。
二、晨午检具体实施措施:
(一)对于学生:
1、每天晨读时间和下午课外活动时间,由小组长给小组成员测量体温,并填写体温登记表。班长汇总后交与班主任老师。
2、对于请假未到校学生,班主任提前电话统计体温,并了解学生在家活动动向。并填写相应表格
3、晨检与午检表格分别在登记汇总半小时内上交至政教处并签名登记。
4、对于异常学生,班主任第一时间上报级部主任或者部门领导,及时隔离、看护、通知家长和医务部门做进一步的处理。
(二)对于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
1、学校教师及其一切在校的工作人员每天由值班领导在进学校时进行体温监测和健康询问,上午和下午各一次,随同学生检查一并上报汇总。
2、严禁教职工带病到校上课。
3、对于请假的教职工要进行网上体温上报,并向相关领导汇报活动轨迹。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各级领导要重视晨检午检工作。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对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常抓不懈。
2、各部门要与班主任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对晨检午检的指导和督促。使晨检午检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工作上报及时准确,提高疾病防控效率。
3、各部门和具体负责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负责好自己的工作,不得瞒报漏报,出现问题追究到具体负责人员。
核酸检测定期组织管理制度篇5
为保证我校师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拟定本制度:
一、联防联控负责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家校联防:
1、学校主动与家庭、社会联系,争取校外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和帮助,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
2、每学期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并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向家长宣传素质教育、基础理论,提高家长素质。
3、公布本校电话号码,及时解答家长询问。
4、学校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做难度较大的工作时要向学生家长发放通知单,争取取得学生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5、班主任、任课教师对经常迟到、早退、旷课或出现思想问题的学生进行教育,并与其家长进行沟通,有必要时进行家访,应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明原因,做好教育工作。
三、联防联控:
校所联防是指学校与派出所的联合防范、打击、处理校外干扰和预防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警校共建是指学校与交警队大队共同建设交通安全规范学校,卫校联防是指学校与卫生部门相结合,专门处理和预防卫生事件的发生。
1、学校领导要知道自身职责,安排学校部门与有关政府部门做好沟通,校所联防工作由政教处负责,警校共建工作由团委负责,卫所联防工作由后勤处负责,每个学校部门要与相对应的政府部门多沟通、多交流,确保事件发生能得到有效的救援。
2、学校每年邀请有关政府部门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讲座。
3、当学校老师发现公共卫生事件时,如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力等事件,老师要及时上报学校负责人,同时疏导其他学生散开,等待救援的到来,学校负责人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并维持好现场,配合好有关部门到来后的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