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规章制度范本
奖罚制度旨在塑造公司的文化,奖勤罚懒,纠正员工不良习惯。那么公司的奖罚制度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奖惩规章制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奖惩规章制度范本1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确保公司服务品质,提升公司形象,规范公司管理,特制定公司《员工奖罚条例》如下。
一、奖励
1、诚实奖:拾到客人物品上交领导或者交还客人者,奖励10—50元。
2、建议奖: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被采纳者,奖励10—50元。
3、举报奖:及时举报各种违法乱纪、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行为者。(如: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贪污、偷盗、招摇生事等)对举报者给予保密并奖励20—500元。
二、处罚
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迟到或早退1.5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计为一次旷工)。
2、提前0.5小时签到或延迟2小时签离,每次罚30元。当月累计三次视为一次旷工。
3、员工发生漏打的每次罚款30元,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打卡,在当天或次日内应由部门主管签名更正,否则视为一次旷工。
4、旷工:每次罚款100元(旷工3次立即开除或视为自动离职并扣除当月工资)。
5、病假:扣除当日工资。(需提交有关医疗证明,否则按事假论)
6、事假:扣除二日工资。每月超过三次事假的(特殊情况例外),无条件开除。
7、工伤假:视情况而定给予相应带薪假期。
8、丧假:直系亲属丧亡者,给丧假三天,薪资照给。第四天起扣除当天工资。
9、上班中途遇突发性情况,需请假的经过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岗,视情况而定扣发相应工资。
10、请假需提前申请,遇特殊情况经主管批准同意临时请假的,假满后三日内不补假条则按旷工计算。
11、谎报请假原因或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视为旷工。
12、所有在职员工必须了解本店概况、服务项目、包房及商品价格以及优惠政策,熟悉本店有关约束制度及处罚条例,考核不过关的罚款20元或给予开除。
13、上班不穿工服,不佩带工牌,处罚10元/次。工牌损坏或丢失赔偿30元。工作服装损坏或丢失赔偿50—200元。
14、不使用礼貌用语:每次罚款5元。
15、上班时间偷吃东西或私自处理客人剩下之物(包括书报、酒水等),给予20元以上处罚。
16、员工用餐时严禁浪费,违者罚款20元。
17、员工不经批准,无故缺席会议、集体活动、大扫除、培训,不交月工作总结的,每次罚款50—100元,累计三次给予开除。
18、未经主管核实私自改单的,照单上差价赔偿。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做主,对无关本职工作随便作答造成损失的,给予50元以上处罚。屡犯者双倍处罚或开除。
19、当班时间擅自离岗、窜岗,无事聚堆闲聊、喧哗打闹的罚款5—20元/次。屡犯者双倍处罚或开除。
20、对同事不礼貌、不尊重、恐吓、威胁的,挑拨事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互相打斗、调戏或欺辱的,罚款200元,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及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1、不服从管理、顶撞领导,无理拒绝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教育不改的首次口头警告,屡犯者或态度恶劣的,罚款50—200元并做开除处理。
22、因工作疏忽大意或擅离岗位给公司或客人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并罚10—100元。屡犯者双倍处罚或开除。同时对该部门主管罚50元/次。
23、所属区域卫生检查不合格,当值员工每次罚款5—20元,同时给予该部门主管50元以上处罚。员工或其朋友弄脏营业区不自行清洁的,每次罚款5—20元。
24最后一批包房客人结帐离开后,当值员工不关电器设备或不锁门造成浪费的,每次罚款30元。同时给予当晚值班领导罚款50元。因此令公司财物失盗或被破坏的由当值员工照价赔偿。
25、对客人不礼貌、不尊重,或与客人发生争吵、对客人的投诉不理睬或恶言顶撞者,罚100元,严重者立即开除。
26、管理人员对客人的投诉、员工违纪行为有包庇、隐瞒行为的,经查实,罚50元;不及时解决,推卸责任,导致不良影响者,罚100元并给予降级。严重者立即开除。
27、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指使下属从事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的活动,在执行奖惩条例中有徇私舞弊、挟嫌报复,执法违法者罚200元,并降级。严重者立即开除。
28、管理者利用私权谋取私利者,经查实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29、假报金额骗取客人小费或串通不同岗位员工,违反操作程序损害公司利益的。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30、发现物品丢失、损坏,不上报或谎报,给予50元以上处罚。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31、蓄意破坏公司各种设施、设备或偷拿、骗取公司、客人财物,经查实后照价赔偿。并立即开除和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2、散播谣言不利于公司声誉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者经查实立即开除。对公司造成损失者可作出相应处罚并追求其法律责任。
三、离职和辞退
离职
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15天递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填写好《员工离职交接单》,办理好离职手续,离职十五天后凭《交接批准单》领工资。
辞退
员工因严重或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再适合留在公司的,接到解雇通知后填写好《员工离职交接单》办理好离职手续,离职十五天后凭《交接批准单》领工资。
四、以上各项条例请员工严格遵守,互相监督。如有疑问请及时询问上级领导
五、处罚通知书由各部门主管负责开具处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六、公司违规员工对处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员工违规通知书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述,超出时限不予受理。
公司奖惩规章制度范本2
1.总则
1.1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 奖惩的原则。
2.1.1 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 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 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 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 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 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3.3 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 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 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3.7.1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7.2 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7.3 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7.4 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8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3.8.1 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8.3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 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9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 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 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9.3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9.4 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4.7.2 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4.7.3 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4.7.4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7.5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7.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7.7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7.8 培训无故旷考者。
4.7.9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7.10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__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7.11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7.12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8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 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8.1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8.2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8.3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4.8.4 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4.8.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8.6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8.7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8.8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4.8.9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__—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8.10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8.11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9 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 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的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4.9.2 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9.3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4.9.4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9.5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9.6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7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8 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9 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0 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1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9.12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4.9.13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4.9.14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9.15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6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9.17 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4.10 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4.11 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4.12 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
公司奖惩规章制度范本3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7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公司奖惩规章制度范本4
为了进一步提高餐厅员工素质,规范工作行为,激励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员工过生日时,会馆为其赠送礼品。
2、业务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3、工作积极,团结同事,任劳任怨。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6、从会馆的利益出发,为会馆的发展,尽心尽力。
以上6条,会馆按季度、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表彰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以下条款按次惩罚20元。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2、上班时间随意吸烟,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
3、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4、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会馆参观。
6、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随意拨打电话。
7、对客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8、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二)违反以下条款按次惩罚50元。
1、不服从管理与分配的。
2、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3、随意进出厨房、餐厅,到厨房抓吃、抓拿的。
4、下班后无故在会馆逗留。
5、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6、在更衣柜内存放会馆物品、食物或饮料。
7、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会馆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8、拒绝会馆经理授权的有关人员的检查。
9、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10、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11、不经请假,随意旷工。
(三)违反以下条款的给予辞退,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原价赔偿,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偷盗同事或公有财物。
2、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的侮辱行动。
3、蓄意破坏会馆或他人财物。
4、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指挥,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料,造成经济损失较大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较大的。
7、包庇员工,对员工所犯错误视而不见,屡教不改的。
8、道德败坏,向客人索取小费或物品,与客人吵架的。
9、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假公济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0、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两次。
11、触怨刑律,使国家财产受到严重后果的。
以上奖惩项目均由总经理主持并进行落实。
公司奖惩规章制度范本5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版权所有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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