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飘》名著的优秀观后感精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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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以亚特兰大以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作品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占中心位置的斯嘉丽、瑞德、艾希礼、梅兰妮等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观看《飘》名著的优秀观后感精选作文,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观看《飘》名著的优秀观后感精选作文1
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长假。放假的第一天,我便再一次捧起了我最喜爱的那部小说——《飘》。
记得上一次读《飘》,应该是一年以前的事了。那时,我偶然地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一篇关于《飘》的文章,内容不记得了,但读后却记住了“飘”这个好听了名字。于是很快,我就到书店把它买了回来。怀着一股好奇,在几天的时光里一口气将它看完了。我想,这应该是我所读过的最能吸引我的一书了吧。
《飘》是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遗世之作,自问世以来,便靡全球,并且畅销全球,而主人公斯佳丽与瑞特·巴特勒在美国南北战争及重建的背景下展开的爱情故事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当我第一次读的时候,我深深地被其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所吸引着,而这一次,更能吸引我的,则是小说中作者所塑造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勇敢无畏、为生存用尽手段的斯佳丽;英俊优雅颇具绅士风度的韦尔克斯·阿希礼;善解人意的玫兰妮;投机倒卖却又机智幽默不乏绅士风度的巴特勒……这些个性鲜明的平凡小人物身上,都散发出一种独特气息与魅力,吸引着我。
而在这些人物中,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斯佳丽。
这位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熏陶而血液里却流淌着叛逆因子的女子,在战争前一心只想着如何凭借自己的美貌吸引全县所有青年才俊特别是阿希礼的目光,而战后,为了生存,为了她所视为生命的土地,她用她那稚嫩的肩膀承担起了一切,包括养活她情人和她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
为了生存,她开枪打死了闯入塔拉庄园企图抢劫的北佬官;为了保住塔拉庄园,她可不择手段,抢走自己亲妹妹的未婚夫;为了三百美元,她也可以下嫁给“流氓”巴特勒……
在她以前所熟悉和生存的世界被战争彻底颠覆后,她并没有因此而倒下,而勇敢地站了出来,“以自己的豪侠气概去征服世界”。
尽管斯佳丽的手段卑劣,爱钱如命,但这一切都只是生存,为了挑起整个奥哈拉家族的重担,尽管她有时会怨天尤人,垂头丧气,但她却永远不会丧失对生活的勇气与希望,无论处境多么艰难,她都不会放弃。
“After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
说得真好!毕竟,明天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故事结尾斯佳丽面对深爱自己的巴特勒最终离去时说的一句话。“明天,我一定有办法留住他!”看,这就是斯佳丽的信心与勇气,无论怎样,永不言弃。如同梁静茹在《勇气》中所唱的那样:“我是宇宙无数超级勇气美少女。”这,就是斯佳丽的豪侠本色,无所畏惧,一往无前。
《飘》所带给我的,是一种信心,更是一种勇气。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一个人在战斗,就像斯佳丽那样需要独力去撑起塔拉庄园。但《飘》让我懂得,即使一个人,只有你的勇气还在,就一定能够走出困境,只要你的信心不垮,就必定会到达理想的彼岸。
读《飘》,让我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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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一世,好比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读者诠释了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路,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让人既想爱又想恨,她一味地追求着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那个值得托付一生的男子,就如同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的美好爱情中而神魂颠倒,失去常理。也许很多人认为她是幼稚的、愚蠢的,但我欣赏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斯佳丽不拘一格,突破传统和道德的限制,是多么惊世骇俗。她是值得瑞德付出真心去爱的人。在战火连天的情况下,瑞德又执意去前线,媚兰又将生产,斯佳丽在没有任何依靠下,独自一人带着病妇和小孩冲出火光驶向塔尔兰村庄。你无法想像一个贵族千金冒着的多大的生命危险做着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或许一个人面临绝境时,他的内心可以强大至斯,超越生死。
和斯佳丽一样,瑞德也是一个不愿受世俗礼教限制的人,他的形象深入我的骨髓,直至内心。一开始,他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形象完全是一个痞子,然而生死攸关时,他抛却儿女情长,抛下他深爱的斯佳丽奔赴前线,他的男儿本色在那一刻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在他先前的言行中无一不流露出对国家民族的厌恶,但在危急时刻,他骨子里的爱国激情催他去为民族拼搏。难道说这不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主角吗?
我认为媚兰是作为一个好妻子的不二人选,她宽容大度、坚强、重视友情。她是多么看中与斯佳丽之间的友谊,当她听闻斯佳丽与自己丈夫有染,却还是选择相信斯佳丽,并帮助斯佳丽抵挡流言蜚语。和一个如此伟大的人成为朋友,都将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她的爱能包容你的错误,成就你的美好。如此美好善良的心,一旦汇聚到一定力量,将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无尽的宽广?
让我们“以出世的态度做人,以入世的态度做事”。仍然会发现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但是我们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斯佳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斯佳丽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死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米切尔夫人在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叙述中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并能引发你对人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深刻思考。从而使你更加明智的对待人和物,让你对人生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观看《飘》名著的优秀观后感精选作文3
《飘》这本书,在小学时已经读过了,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时隔许久,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这本书一经出版便立刻成为畅销书,更使他流芳百世的是根据本小说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一举获得10项奥斯卡大奖。甚至有许多人首先是从电影《乱世佳人》开始,然后才注意到小说原著。
本书作者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以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社会为背景,讲述了斯嘉丽的三次婚姻,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她首先完成的是小说的最后一章,然后返回来写前面的章节,但她始终没有按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写,而是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
佐治亚州种植园的农场主女儿斯嘉丽为了夺回自己的心上人卫希礼,不惜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男人—查理。婚后一周,查理参军,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斯嘉丽就这样当了寡妇。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在被战火摧毁的家园中,斯嘉丽为了给家人筹钱,不惜勾引亲妹妹的未婚夫甘弗兰,同他结了婚。不料甘弗兰在一次动乱中身亡,于是斯嘉丽又一次成为了寡妇。此时,白瑞德向斯嘉丽求婚,两人虽然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但斯嘉丽心中仍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
经历重重困难后,她才明白卫希礼的软弱无能,倒是白瑞德才是自己值得去爱的人。可是当她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白瑞德已经离她而去。但她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了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了。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了解艾希礼,她是绝不会爱他的:而假如她了解了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了。于是她陷入了绝望的迷惘之中,不知这世界上究竟有没有一个人是她真正了解的。年仅28岁的她依旧美丽动人,但早已看透世态炎凉的她早已不是战争爆发前那个骄纵的大小姐了。
战争爆发前,她不过是个富家小姐,战争爆发后,她一点点的失去了家庭、财富,她独自一人承受着失去亲人的伤痛,她没有钱没有粮食,北军还不时地来洗劫这个城市。在最困难的时刻,她一个人用她柔弱的肩膀扛起2了整个家,蜕变成一个顽强坚韧的女人。
我特别喜欢书中斯嘉丽说的一段文字:“成熟的小麦一遇到风就容易被吹到,因为小麦是干燥的,不会随着风而折倒。而荞麦不然,因为荞麦成熟时,枝干里仍有水分,风一来,它就顺势低头了,风去了,它也就顺势抬起头来了。我们遇到风暴、困难时,都会认为不可避免,所以一点也不怨天尤人,只是工作者,微笑着,等待着我们的好日子。”
生活永远不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糟,无论好的时候还是糟的时候,都一定要坚强。就像斯嘉丽说的那样:“After 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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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而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亦是一个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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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看完了,这本书花了我快两个月的时间。
太长了,全书80多万字,相当于看了六七本书,有必要装下逼,毕竟也是我到目前为止看过字数最长的书了吧。
其实刚开始看的时候并不是很喜欢,感觉节奏太慢太啰嗦。但是看了一两章后,慢慢就觉得有意思了,再看到后面,就觉得进入了书里的世界,终于体会到,“诶,原来读书还有这种感觉,也蛮有意思的嘛。”
我最喜欢的就是书中人物性格的塑造,每个人物都有鲜明的特点,特别是主人公思嘉,如果把她放在我们现代的生活里,估计很多女生会讨厌,不过她自己的那个时代也是很多人讨厌她,估计她这种性格就是遭人嫌的吧。
要不是因为思嘉人物性格塑造的好,我估计这本书肯定会大打折扣。
思嘉,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绿茶婊,充满虚荣心,到处勾引男人的“婊子”。连她的三次婚姻都是为了其他企图而结婚的,完全不在乎爱不爱这个人。
她的第一次婚姻,是因为赌气。
想想就应该就很搞笑吧,那是因为她喜欢的一个男人希礼,要准备结婚了。然而思嘉认为,希礼心里喜欢的一定是她。在一次聚会上,思嘉把洗礼拉到一个小黑屋里表白,想叫他跟她私奔,没想到希礼拒绝了。所以赌气之下就跟一个喜欢她的人,而她完全不喜欢甚至有点讨厌的人,结婚了。
只不过是当时,那个男的刚好也在场,刚好表露一些喜悦之情而已,也太随意了。
当然,结完婚后,她就后悔了,她心里愤怒的想,怎么她的父母没有阻止她,其实她的母亲是有阻止她的,只是她当时赌气冲天,还在气头上,几天就把婚姻搞定了。
不过还好的是,没相处一年,这个男人就因为战争死了。
第二次婚姻,完全是为了骗钱。
那是在南北战争结束后,百废待兴,思嘉原本是个生活在蜜糖里的小公主,过惯了衣食无忧,每天穿着美美的生活。
战争把她的家一切都破坏了,大家都很穷,吃不饱饭。她不想一直这样下去,于是就找到了她第二次结婚的这个男人,这个男人很丑,而且年龄又比她大很多。
但是她不在乎,她在乎的是这个男人可以给她一笔钱,可以给她一个更好的生活。关键这个男的原本是喜欢思嘉的妹妹的,没想到她只用了短短几天就把这个男人勾引到手了。
第三次婚姻,有一部分是因为钱,还有一部分是因为这个男人一直在追求她。
第三次结婚的这个男人叫瑞德,是书里的第二主人公,她的性格也非常有意思,跟思嘉的性格很搭。这个男人也是被很多人讨厌,不过他很有钱,非常有钱,对世俗充满不屑,是个有点玩世不恭的男人。
她虽然很喜欢思嘉,但他又不敢表达对她的爱,他一直对思嘉表达的感觉是,“我喜欢你,只不过是想把你当做情妇”, 然而瑞德才是真正爱思嘉的人,瑞德也非常了解思嘉是个怎样的人。
他心里清楚的知道,她一旦知道他爱她,那么思嘉就会利用这个爱,就会利用这种爱来控制瑞德。
我想很多人应该会有这种体会,特别是女生,如果一个男生喜欢你,那么他肯定甘愿为你做很多的事情,所以有部分女生就会利用这种爱来利用男生,叫他们请客吃饭,送各种包包之类的。
虽然我讲的是思嘉的三次婚姻,但这本书 其实讲的是美国南北战争的事情,书里并没有提及太多关于战争的事情,只是通过思嘉的生活,及其他一些人物在战争之前及之后的生活状态对比,来展示了这段历史。
虽然我把思嘉说的很坏,但她也有很好的一面,在那个时代她是顽强的,为了生活,她放下了她最在乎的虚荣的心,养活了一家人。并用这个虚荣心在战争之后迅速的崛起,把那些众人远远的甩在身后。
个人觉得这本书真的挺有意思,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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