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观后感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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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观后感最新范文5篇
2020年12月4日是第7个国家宪法日,观看了《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有什么感悟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观后感最新范文5篇”,欢迎阅读与借鉴!
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观后感1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目的是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作为机关工作人员,我们更要认真学习新宪法的精神,深刻领会宪法修改的时代必然、实践必要、法治必需。
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顺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意愿,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以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修改宪法的重大决策,将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及时载入庄严的宪法,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宪法保障。
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通过修改宪法及时把党的指导思想确立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至关重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勇于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围绕回答好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立了思想,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将思想载入宪法,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有利于更好地团结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宪法发展的一条基本规律。只有不断地、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宪法的根本法作用。
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施行后,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分别进行了4次修改,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动和加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实践是永无止境的。随着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确立了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提出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这将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人民的宪法只有因时而发展、因势而完善,才能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学习新宪法,一是自觉拥护宪法的。要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二是树立淡泊名利的价值观。目前,我们面临的考验是名与利、得与失之间的思想斗争,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既然选择,就应该全力以赴,用平常心,做平凡事,不为权利所束缚,不为名利所拖累。三是保持勤奋努力的进取心。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不论我们的工作是繁重还是轻省,都要时刻保持一颗进取心。任务在手,责任在肩,我们惟有时刻保持紧迫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为一名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人员,我会牢记新宪法的精神要领,自觉遵守,认真践行,时刻为广电安播事业努力奋斗。
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观后感2
如果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那么宪法就是治国之基石。宪法是法律的法律,法治重在“宪法之治”。伟大的思想家卢梭说过:“一切法律制度之中最重要的法律不是镌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内心,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障一个民族的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是保有这种生机和活力的宪法。
毛主席曾经这样评价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到宪法,资产阶级是先行的。英国也好,法国也好,美国也好,但是我们的宪法是新的社会主义类型,不同于资产阶级类型。我们优越于他们,中国作为现代化的落伍者,又是后来者,具有‘后发优势’。”对此,毛主席既有自觉性,更有自信性,他的结论就是中国的宪法优越于西方的宪法,这在当时是很难让人接受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检验、历史的检验和国际的比较,“毛泽东预言”得到了验证,中国的确创造了独特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作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的宪法至今已经年代久远,但是这部宪法继承了共同纲领的建国目标,奠定了新中国的基本政治和法律制度,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的崭新历史。之后对宪法进行过三次全面修改,1982年修改后的宪法即现行宪法,至今已经有四次对其进行了部分修正。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也是我们继续前进的新起点。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律体系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宪法作为万法之源,必须肩负起使命与担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幻化为一股最为坚强的力量。
“法治中国”的建设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了这样一个思路,中央第一次以全会的名义明确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在于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在于坚持依宪执政。”这个正确论断的提出背后有着深刻的理论逻辑加以支撑和数以万计法律人的毕生追求。我作为一名21世纪的法学本科在读生,一位青涩的法律人,也时刻准备着为中国宪法和法治中国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宪法兴,则法治兴;宪法昌,则国运昌。拓荒者的脚印已经刻下,前行者已经背起行囊,让我们怀揣中国宪法和法治中国的梦想,追逐地平线的太阳,用宪法的刻度尺,丈量看得见的中国梦!
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观后感3
家有家规,校有校纪,国有国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学好宪法,守法遵纪,严以律己,才能做一个阳光青年。
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认识事态的严重性。
还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有什么。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演变成违法,以后到社会上有可能做出更出格的事来。
遵守校纪校规,应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我们生活的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每个人都有遵纪守法的义务,也有宣传法制的义务。
有一次,我在大街上走,看见一位叔叔把口香糖直接吐到地上,我就连忙跑过去,对他说:“叔叔,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应该用纸包住,然后丢进垃圾桶里。”叔叔听了,按我说的去做了,然后,对我笑了一下就走了。我心里觉得美滋滋的。
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经常看见一些人违反交通规则,不管红灯还是绿灯,一样向前冲。“红灯停,绿灯行”,这些交通规矩,没有人不知道,我想:这跟一个人的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啊。这些闯红灯的人,他们小的时候可能是不大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
啊,又是一场悲剧啊!人行道上一辆摩托车急速行驶,将一位老奶奶撞死了,我不明白摩托车司机为什么不按道行驶,偏要闯入非机动车道呢?只是图方便、图省事,却使一个宝贵的生命离开了这个世界。
法律,在我们中学生眼里似乎遥之不及,实际上却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从小就应尊法学法,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学生。从现在起,我们要加强宪法的学习,从学习国家的根本大法起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法律为准绳,明确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避免触犯法律。如果人人都能“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那世界上还会有如此众多的悲剧吗?
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观后感4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高度肯定了我国现行宪法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高度评价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重大成就,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宪法进行适当地修改,是为了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从而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充分表明,本次宪法修改是顺应新时代大势的,是顺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更是顺应党心民心的。本次宪法修改,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加快了我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脚步,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想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落到实处,深刻领会理解本次宪法修改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就显得尤为重要。我的个人感受是,学习《宪法修正案》,在做到深入学习和全面学习的同时,还应该在“结合学习”上下功夫。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宪法全部文本相结合,相互贯通、相互印证、相互融合,才能将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容学懂、弄通、做实。本次《宪法修正案》共对现行宪法作出21条具体修改,涉及11个方面的重要内容,可以说内容丰富、亮点纷呈。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宪,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行动指南;以宪法形式确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为落实党的领导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将发展新理念写入宪法,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有利于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规定,使国家权力构架更趋完整,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等等。
一是要带头成为遵守捍卫宪法的“排头兵”。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宪法,带头树牢宪法信仰,带头弘扬宪法精神,带头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厉行法治、、依宪行政、依法办事,要切实提高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党的十九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指明了方向标和路线图分者心,大抓基层导向也日益鲜明,摆在我们面前的改革和发展任务还相当艰巨。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宣传、保证宪法实施,同时要指导分管部门工作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恪尽职守、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二是要把基层打造成宣传宪法的“主阵地”。宪法作为法治社会的基石,抓住“关键少数”固然重要,但用“关键少数”引领“最大多数”才是关键。应该看到的是,基层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村民众,对于宪法还是知之甚少,完整通读宪法全本的更是少之又少,基层老百姓对宪法的了解程度亟待提高。鉴于此,基层要切实承担起加强宣传宪法知识的责任。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载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纸、微信等多种途径,加大公众参与社会法治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力度,以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整合人才资源,要主动组织专业人士组成的“普法讲师团”,开展经常性的“送法下基层”活动,发挥国家宪法日活动、宪法宣誓等重要抓手的作用,准确、生动、有效地宣传宪法的内容和要求;整合阵地资源,利用基层党建活动室、法制学校、社区图书馆等,推进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使宪法成为全体公民一致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根本的活动准则,推动_ 法治建设迈上新水平。
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观后感5
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宪法。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治力量,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理前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法制保障。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对宪法精神的恪守,是我们党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写照。
历史证明,凡是宪法修改和实施得好的时候,法治就能发展进步,党和国家就能在法治轨道上不断进步。反之,人民利益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恰逢其时,将有效契合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为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打好基础,筑牢新时代治国安邦的“定海神针”。宪法只有不断适合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法者,治之端也,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制化。宪法修改顺应党心民心,要推动宪法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牢筑法治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