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电影观后感范文大全
这是1957年的电影,我看了突然很自卑。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十二怒汉观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十二怒汉观后感1
世上有两样东西使我敬畏,那就是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义。——康德
从历史上看,苦难的俄罗斯有着多姿多彩的个性,人道起来像个圣人,霸道起来像个疯子,浪漫起来像个诗人;时而像个美丽的姑娘,时而像个醉酒的汉子,时而又是个仰望苍穹的哲学家。但众口一词的是,俄罗斯的艺术有着伟大的传统,从古典音乐、文学、戏剧、诗歌、舞蹈到电影,都到达过务必仰视的高度。
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人随着社会价值观的改变,面临前途的迷惘与彷徨,以及对好莱坞大片的盲从,电影业出现了短暂的停滞。然而,毋庸置疑,《十二怒汉》是一部不容错过的佳片,影片向世人生动展示了面临民族矛盾的俄罗斯现实之创痛,以及人性与社会冲突引发的诸多思考。
尼基塔·米哈尔科夫导演的《十二怒汉》,借用了1957年美国经典影片《十二怒汉》的框架结构,他将故事的背景置于俄罗斯与车臣深远而不可调和的民族矛盾大环境中,把一个有关司法体系、法律制度、人性对于公正与真理不懈追求与坚持的故事演绎得更加深邃。
影片从一个男孩在车臣战火的回忆中开场,全片结构紧凑,主题严谨。12个来自不一样职业和不一样社会地位的陪审团成员聚集在一齐,商议车臣少年对其继父的一级谋杀指控。其中一位陪审员力排众议,他要求其他人至少再讨论一下这个案子,但这个要求却激怒了其他陪审员。在他们看来,当调查员和公诉人已经控诉这个被告“有罪”之时,他的罪行就已经先行论定。随着一个个人物的内心自我挣扎而改变观点,人性的张力开始涌现。最终持反对意见的那个人说服了其他十一个人,以一己之力扭转了整个方向,从而使正义得以伸张。凭借人性的良知,少数战胜了多数。
在现代法治社会里,一个常识是,正义不仅仅应得到伸张,并且公道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这就是所谓的程序。然而,为何人民都感觉到了真相,往往偏偏主审大法官充耳不闻人性的良知与道义,才是避免每一个置于法律弱势地位的人被不公正对待的最终的安全阀。
诚然,完善的法律制度的构建需要有超多专家和顾问的存在,但它同样需要局外人、普通人的常识与决定。社会和强权不能随意认定一个人“有罪”就对其任意处罚;否则有一天丧钟同样会为那些并非坏人的人而响起。
发展中和彷徨着的俄罗斯人用一部改编的电影《十二怒汉》,借着对一个车臣孤儿命运的审判,再次向世人展现了自我独立思考的潜力,以及反省自身的态度。
十二怒汉观后感2
《十二怒汉》能够成为经典,能够攀登律政戏的高峰,绝不在于剧情的精妙或者主题思想的深刻性、哲思性。但我这一番话,并不否定其在主题、剧情编排、主角塑造等方面做得十分精良。与黑泽明的《罗生门》一样,《十二怒汉》是一部关于法、人情、立场、确定的思辨性影片,但尤为值得称道的并非资料,而是如何展现资料的手法。例如,《罗生门》的主题简单直接,而其叙事结构被后人多次运用,自成一派,称之为“罗生门结构”,如同希区柯克拍的一系列悬疑片一样,风格固定之后,就被后人多次模仿其手法,成了“希区柯克式的悬念”。《怒汉》一片的场面调度手法,是“密室电影”(或称为封闭空间电影)场面调度的典范,单一的场景,没有剩余的演员,没有分支故事,甚至没有倒叙插叙,几乎按照现实的时间顺序来推进故事的发展。如此单一的影像,就需要场面调度的精准和多变,而实际上,《怒汉》把握得十分巧妙,真正把场面调度融于剧情内部,同时跟主角塑造相关联,突出人物个性。
场面调度是在银幕上创造电影形像的一种特殊表现手段,指演员调度和摄影机调度的统一处理,被引用到电影艺术创作中来,其资料和性质与舞台上的不一样,还涉及摄影机调度(或称镜头调度)。电影的场面调度最终都体此刻镜语之中,从镜语的最一般意义上说,有两种场面调度:第一是大景深、长镜头的场面调度;第二是中小景别、短镜头的场面调度。前者主要用于不一样表演区的场面调度。
《十二怒汉》把第一种场面调度运用到极致,把长镜头用得近乎无形,功力可谓深厚。导演采用的是跟踪式长镜头,影片的第一个镜头是法院外的台阶上对法院的仰视,到了第二个镜头,很自然的转换为法院内二楼上对大厅的一个俯视,本来会有一个切换切换到法庭上,但导演不是这样做的。当镜头注视着大厅中央的图案时,一个人从镜头前经过,镜头立刻将中心很自然的转移到他身上,随着他摇了过去,那人走过电梯,电梯里出来一个人。镜头又很自然的跟着出来的人走,就这样很自然的转了三四次手,镜头从一个人身上转移到了他经过的法庭的门,然后切换到法庭上。这样的开头,用长镜头场面调度吸引观众,就已经奠定了这部用摄像机说话的作品的技术基础。这同时让我想起了香港警匪片《大事件》开头无懈可击的7分钟长镜头,从警察埋伏到警匪开战,一气呵成,堪称经典。通常这类高难度的场面调度的影片,都会强调演员自身表演的自然性。
回到《怒汉》,陪审员进入了讨论会议室,这也是影片开始后不久,之前将被告席上孩子的脸和会议室重叠了很久暗示了他的命运就要在那里决定,进入会议室后在每一个陪审员面前晃一下的长镜头,至少有五分钟。12个人的性格,在最初的这几分钟里已经经过镜头的巧妙运动得到了充分的呈现,镜头聪明的穿梭在人前人后,利用全景、中景、近景、特写等不一样的景别来表现人物之间的躯体动作和基本姿态,镜头最终定格在一个表示反对的恶人那里,也为后文埋下伏笔。
影片接近十分钟的时候,这个交代人物的长镜头从亨利方达扮演的主人公身上切换,他离桌子最远,镜头如果再次运动到靠近窗户的他,就显得剩余和累赘了,所以镜头立刻产生剪辑点进行切换,从而顺利过渡接下来的事情。
其实老电影大多场景单一,如《电话谋杀案》《后窗》等,放到此刻来说,利用一个主要场景就能完成叙事的影片被归为“封闭空间电影”或者“密室电影”。这类电影最考验演员的表演功力以及导演和摄影师的场面调度本事,因为假如生硬调度,影片就如死水一般,毫无亮点,毫无节奏可言。影史上最极致的密室电影是西班牙惊悚片《活埋》,整个故事发生在一个棺材里面,仅有一位人物,他的行动目的就是从棺材里逃出生天。但我要说的是,这部极致的密室电影,其场面调度并不难,更多的是利用一种视觉假象去安排摄像机的布局以及利用演员真实自然的面临险境的表演方式来维持电影的进行。而像《十二怒汉》这种考究人物、对峙、心理角逐的影片不一样,它人物众多,也性格各异,仅靠对白去产生戏剧冲突。所以,为了好看,场面调度必须也要使得故事产生戏剧冲突。导演是如何做到的
影片首先把摄像机的引导者一职交给了持反对意见(即认为小孩无罪)的8号陪审员。8号的行走,说话都引导着镜头移动。影片16分钟左右,镜头轮流给演员脸部特写,让他们叙述自我的观点和理由,轮到下一个该发表意见的人说话的时候,都是先声入画。突然,从2号移动到4号的时候,就插一无礼老头的意见,立刻突显其个性。这在之后经常在长镜头运动中切换脾气暴躁的3号的功能一样,都是为了突显人物,加快节奏,加强冲突。23分钟左右,镜头从3号的钱包里面的照片拉出,拉镜头至斜侧全景,渲染开始充满火药味的气氛。到了26分钟,原本说好的按照1至12号顺序轮流发表意见的规则被3号打破,由此影片陷入真正的争论之中。一个细节处理得很好的是,运动长镜头的时候,尽管焦点在于争论,但同时跟踪陪审团团长1号去取证物凶刀,完成一个完整的交代,同时展示出摄像机高难度的运动方式,也让演员的表演得到完整性表达。
29分钟左右,当独自投无罪票的8号拿出跟凶刀一模一样的折叠刀时,全场震惊,站起来,这虽然只经过几个短固定画面来交代,但足以又提升一下节奏,增加戏剧性,让影片开始有了要转折倾向。到了31分钟,影片首次出现音乐,8号提议大家再次投票,他弃权,如果当中有人持无罪票,则继续追究下去。结果,这个关键的时刻,摄像机的移动速度放慢了,准确来说是跟随了音乐的节奏。最终,秘密的书面投票当中,真的有一个人投无罪票,成为全片的第一个转折点。37分钟后,8号去洗手间洗脸,跟两位持有罪票的陪审员交谈,这一幕算是当做舒缓情绪,或者调剂节奏的一幕不剩余但绝不重要的场面调度,从剧情编排上来说,恰好成为故事走向的分界点,让观众更高度集中关注以下剧情走向。
接近40分钟的时候,全场仅有8号一人站着,此时他再次成为了摄像机的引导者。事实上,全片的主要引导者有五个:团长1号,暴躁的3号,赶着看球赛的7号,一开始就坚持小孩无罪的8号,以及无礼、具有偏见的的10号。也就是说,摄像机的运动重心放在持反对票的人物身上,尤其是性格鲜明的那几个。而作为“公义”的8号,从一个人的坚守再到让大家产生合理怀疑,这是一个在意见上占绝对性的主要人物,无疑成为了场面调度中最要突出的调度元素。
尽管全片以对白为主,但中间有一幕也十分能够体现出编导场面调度上的细节完胜,即8号模拟演示一位瘸腿老证人如何从房间走出门口的过程。镜头从简单的摇镜转化为特写跟镜头,然后移镜,从低拍到升机位俯视拍摄,出色地完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物运动过程,对演员的走位安排得十分精准。
这部从时序上也几乎跟影片外部的现实时序相同的“即时同步电影”,把空间调度和时间调度精准融合,不得不说成为了电影中的场面调度的先锋案例。从安排剧中人物的站位和移动、把人物之间的关系揭示出来、剖析冲突的内涵以及突出人物的行动,水到渠成,巧夺天工,把作为影像表现力的灵魂的场面调度拿捏得无法复制的地步。《十二怒汉》从这一技术层面来说,已经完胜。
十二怒汉观后感3
《十二怒汉》这部电影,它是一部黑白电影,虽说它没有斑斓色彩,却深深让我震撼。场景很简单,一个会议室里,一张长方形的会议桌,一台开不动的电扇,十二个男人,另加一个看守人,门被反锁,天气闷热,窗外乌云密布,暴风雨即将来临。
电影里98%的场景就是那间会议室,没有华丽辉煌的场面,没有美丽动人的景观,没有年轻帅气的偶像,甚至没有句剩余的废话,仅有12个穿着西装衬衣,汗流浃背的男人,当一部杰出的电影仅有这些的时候,那么剩的就是精湛的演技和深刻的台词了。没有外部因素干扰,所有推动剧情发展的只是人物性格,经历和观念上的冲突和矛盾了。
十二个男人,从事不一样的职业,有着不一样的经历,带着不一样的性格,怀着不一样的理念素不相识,从未谋面,在一个阴沉的午时,聚在一间屋子里,在法律面前决定着一个18岁男孩的生与死,这在其中的是一个人心里,这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证据确凿,只要达成一致,这男孩有罪,便成了。然而8号评审员却举起了反对的手。正是因为有了反对者,这个小男孩才会有重生的机会。
每个人都享有发言的权利,并且有捍卫自我的这种权利。
十二怒汉观后感4
美国电影《十二怒汉》是法律题材电影中的经典之作,也是探讨美国陪审员制度和法律正义的经典之作。
该片以表达方式的极简与蕴含思想的极深,给人以强烈的心灵震撼。这是一个除片头、片尾几分钟以外,始终发生在一个密闭的陪审团会议室里的黑白故事片,剧情脉络仅以陪审员讨论案件的形式推进;这是一部有着多达12名“主角”的电影,每个人都有鲜明的性格特征,但直至影片结束时,观众都不必须能记全所有主角的名字,影片也仅在结尾处经过两人礼节性的寒暄,简要“通报”了两个陪审员的名字,这才让观众突然意识到这部影片的“主角”原先是有名字的。可是,我们却能从“不知名”的12位“主角”的“愤怒”中,由衷生发对事实真相、法律制度乃至人性的深刻反思。
他们的理性与成见、公正与自私、慈悲与冷漠、智慧与愚昧、执着与犹豫、醒悟与忏悔……诸多人性构成的复杂因子,都经过个人的言行举止不经意地喷涌而出,并融合、纠结在一齐,甚至产生激烈的碰撞,这种碰撞便是“怒汉”的缘由,这种碰撞也十分自然地激起观众内心的涟漪!
而这一部经典之作的引子,竟然是我们法律人十分熟悉的刑事案件,一桩经历过一个星期开庭审理,需要陪审团12名成员对“罪与非罪”作出事实确定的案件。
从法律人的视角,我们会从影片中得获取何种启示或者教训呢?
从方法论层面来看,司法应是一门“技术活”
证据是我们查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是对已发生事实的再现,是围绕待证事实的解构,还是对各种“碎片”信息的加工和创造,它究竟与真相有多少距离,可能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确定,这种确定需要专业知识,更需要常识与经验。
影片告诉我们,审查证据时,不能仅做证据零件的“组装游戏”,而不问零件本身的“质量问题”以及零件与零件之间的“搭不搭调”。如杂货店主声称凶器在案发现场周边店铺仅此一把,而陪审员在邻近摊位很容易就买到同样的一把;楼下居住的老人,证实听到嫌疑少年与其父即本案死者的争吵,且随后看到少年立即下楼从楼梯口逃走,而一个中风的老人,根本无法在15秒内从卧室走到门口,因它间隔60余英尺的距离;该老人证实听到嫌疑少年与其父争吵声的证词,与对面楼层女目击证人证实案发时有火车正好经过,严重影响听觉的事实相矛盾;对面楼层女目击证人,证实看到了嫌疑少年杀父的全过程,还说明即使有火车经过,但火车如果不开灯她完全能够透过车窗看到对面场景。
可是,从弹簧刀的惯常使用方法和刺击部位来看,以嫌疑少年的身高难以构成那样的刺击高度;再经过女目击证人鼻梁上镜坑的分析,其应是近视眼,而深夜睡觉时不可能还戴眼镜,她也不可能清晰目击案发过程;还有嫌疑少年自辩当晚去看了电影,但案发后不能立即回忆电影资料,经过三个月后才回忆影片资料,控方以此证明嫌疑少年提出不在场的辩解不成立。这些细节一开始就被陪审员忽略了。
还有一点值得观众思考,那就是警察第一次询问嫌疑少年电影的时间,是在凶案发生后少年回家时,地点就在凶案现场。试想,一个少年应对父亲的骤然离世,站在父亲尸体旁又岂能如常人一般回味电影剧情?他又岂能预见一时对电影剧情的记忆盲点会陡增其杀父嫌疑?……
或许在真相大白之后,反思这些证据细节,多少有点“事后诸葛亮”,并且这毕竟是电影,编剧精心设计才将许多巧合都糅杂在一齐,但我们能够所以而忽略这些“巧合”吗?
司法实践中的众多冤假错案,哪一齐不是由各种各样的巧合所酿成,如限期破案、侦查疏忽、社会影响、技术差错等等。谁又能保证这些巧合不会发生在我们漫长职业生涯的某一瞬间。所以,证据也是会骗人的。要去伪存真,要找出确凿的证据,需要经过长期的实践磨砺,司法真是一门“技术活”。
从价值观层面来看,良善之心是法律人的第一职业品格
当我们回顾剧情中被忽略的证据细节时,发现这些都是常人能够注意到的,也是警察、检察官应当注意到的,但这些细节为什么会被忽略?以至于陪审团在第一次票决时也仅有一人反对判决有罪。
或许这并不仅仅是一个司法技术层面的问题,或是纯粹的经验问题,究其根本原因,是大多数人并没有真正听懂法官在庭审结束、陪审团评议之前讲过的一句话:“一个生命因犯罪而逝去,而另一个生命在等待你们的裁决。”这句话告诉我们,无论是对死者的尊重,还是对生者的怜悯,我们都不能让心中的“怒火”冲昏头脑。
司法裁断不是个人情绪的宣泄,不能任由主观偏见横行无忌。否则,既是法律的悲哀,也是人性的悲哀!然而,抛开成见、摒弃杂念,做一个理性睿智而又勇敢无畏的正义守护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十二怒汉中,那位因父子不和而饱受煎熬的父亲,始终放不下对叛逆少年的痛恨,认为嫌疑少年是不可救药的“人渣”;那位买了一小时后球赛门票的陪审员,认为不应为一个“简单”案件,浪费自我美妙的休闲时光;在认定少年到底有没有罪,意见分歧严重时,有人主张终止讨论,将案件交给新组建的陪审团去解决;有人自始至终执着坚定,而有人从头到尾漠不关心……
尽管影片结局无疑是正义与良知的胜利,但我们明白,这一胜利来得并不容易。
看着12位陪审员相继释放出心中的“怒火”,我们会钦佩8号陪审员的审慎与坚持,会欣喜陪审团其他成员的理性与善良并未“走远”,会庆幸那个“暴怒”的父亲,最终在痛哭流涕中仍赞同无罪意见!
或许不一样的人会从这部电影中得到不一样的感受,就如同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但有一个共识,是我们都能理解的——那就是内心的价值观才是外在感观的“总开关”!它主导着、决定着我们关注什么、理解什么,忽略什么、放弃什么,是为追求正义而怒、还是受偏见支配而怒?
法乃善良公正之艺术,法律人也应首先具备最基本的道德品格。所以,“方法为用、本心为体”,良善之心才是法律人公正执法的根本保障,这从本源上决定着法律人当“怒”与否,因何而“怒”。
从实践要求层面来看,司法面临的挑战十分艰巨
笔者作为一名职业法律人,看完电影中陪审团成员的表现,并未产生一点“内行”必定强于“外行”的优越感。关于事实证据的确定,往往并不依靠于高超的专业知识,剧中陪审团成员所有的失误都可能在我们身上重现。
人类认识世界的基本规律决定了对事物的认知。如果你有足够审慎的态度,充分运用常识、常情、常理,而不夹带任何偏见去分析,也能够作出正确的确定。也有人说,正义女神蒙住双眼,因为正义是完全客观的,即不畏权贵也不偏心,不看你的出身、财富、权力或者可怜与否,而只凭客观事实来裁决,必须经过内心来感悟,不能容许眼前光怪陆离的干扰,就如她身后的法谚所证明的:“为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
我们正处于审判中心主义改革的新形势下,需要更深入地思考什么是“证据确实充分”、怎样探寻案件事实真相……公平正义的捍卫者们,准备好了吗?
总之,《十二怒汉》是一部让法律人产生强烈代入感的经典影片,以一齐案件的陪审团评议过程,折射出司法与人性的各种影像,值得我们用心去慢慢品味!
比较2013年韩国著名法律题材电影《辩护人》,二者在题材和表现手法上风格迥异,拍摄时间更相距五十余年,但《辩护人》也给予了我们很大的启示!《辩护人》以已故韩国前总统卢武铉为原型,让我们看到平民律师宋宇锡是如何一步步成为法治英雄,最终在具有代表性的历史事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进而推动法治建设的。
《十二怒汉》仅以普通的刑事案件为视角,刻画出12个陌生而又倍感熟悉的普通人形象,却从细微处深刻地拷问证据制度,审视司法程序并鞭笞人性弱点,让观众也随之审视自我的内心。
人类社会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会需要英雄,也会造就英雄,这确是民众之福!但英雄并不必然存在于每一个历史时段,或者每一处历史角落。没有英雄横空出世的时代,未必不是好时代。或许我们真正要做的不是满怀活力地为当英雄而努力,而是努力成为一个善良正直、恪尽职守、理性平和的普通法律人!即是有怒,也是因善良而怒、因正义而怒!
十二怒汉观后感5
早先看过米哈尔科夫版本的《十二怒汉》,曾深为之震动,却还未看过57年美国原版的《十二怒汉》,甚感遗憾,今日幸得一见,竟有振聋发聩之感,虽是西德尼·吕美特所导演的处女作,却于朴实无华间流露出的大师气息,而十二位男演员的表演,则更是炉火纯青,观此片,恍惚间不觉时光之流逝,日月之变幻。九十分多钟的电影,在我感觉好像是只过了十分钟似的,电影拍到这个份上,不得不说已经拍到了极致。在中国曾有“天上一日,人间一年”之说,其合理性不得而知,而观此片之后,我能够把它理解为仙界的的生活着实欢乐,使得神仙们浑然不觉时光飞逝,一年的时间就如过了一天一样。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一部电影也能够给观众带来神仙一般的享受,而就电影而言,更多的是反面的例子,大部分电影看起来极其煎熬和痛苦,观影体验可用“度日如年”来形容,每每看完,心境也总是愉悦的,长舒一口气道:“OMG,最终TMD看完了……”
《十二怒汉》之所以被我奉为经典,主要是因为这部电影扎实的剧作和高水平的表演,当然也少不了导演对社会的批判和人性的揭示,这似乎成为了一部好电影必不可少的条件,而《十二怒汉》在这一点上做的确实十分到位。在那里我想引用一下“木桶短板效应”,这部电影正是由于各个方面没有短板,才名正言顺的成为一部经典之作。当亨利·方达坚守着阵地,将对手们一个个说服的时候,我总是情不自禁想鼓掌的,也许这正是心理作用于生理的一个例证吧。
《十二怒汉》的故事完全发生在一个封闭的房间之中,十二名陪审团成员在此作出裁决的全过程,案件是指控一名18岁的少年杀害了他的父亲,各项证据都表面少年就是凶手,似乎是确凿无疑的事实了。这十二名陪审团成员素不相识,因为这样一件事坐到一个屋子里,他们的要决定的是另外一个同样素不相识毫不相干的人的生死——guiltyornotguilty,tobeornottobe,liveordie!影片的点睛之处在于结尾,两个素不相识的陪审员,互通了姓名,将手握在一齐,然后再见各自离去,生活一如既往进行,用一句比较玄妙的话来说,就是民主尽在不言中。
首先,这充分暴露了美国社会的一个矛盾,那就是英美法系中的陪审团制度的弊端和优越,陪审团制度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它又可能成为社会某种隐蔽的偏见者的容器,而在某一特定的案件中,这种偏见则愈发明显,比如这个案件中的少年,是一个生长在贫民窟的少年,未受良好的教育并且受尽歧视和摧残,另外在片头少年正面直视镜头时,我发现少年并不是典型的美国主流白种人,更倾向于一种少数族裔的美国人,在这样的情景下,贫富带来的社会偏见和对少数族裔的歧视,则容易影响判决。另一方面,陪审团制度彰显着其民主性的一面,他宣称成员均选自人民的各个阶层,所宣扬的正是陪审团成员的人民性,正在努力地消除贫富、种族的偏见。影片中,有老人,有年轻人,有来自广告公司的,有股票经纪人,有工程师,也有钟表匠,总之是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最特殊的是一个以往在贫民窟长大的人,可是很显然,此刻他已经脱离了贫民窟,而更显然的一点是,此刻在贫民窟里的人将没有发言权。很不和谐的,我自然的想到了我们中国社会的农民工群体,他们是城市的建设者,却沦为弱势群体,没有决策权和发言权,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另外,《十二怒汉》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哲学层面的问题,量变引起的质变,由亨利方达所在的“notguilty”一方,从原先的势单力薄只一人,发展到之后全部赞同无罪,这是事情的本身的是非曲直,而“guilty”一方则是被某些偏见遮蔽了双眼,或者是顺从者众,或者是游戏心态,或者是着急要走,不愿过多纠缠于此,几乎没有思考。而亨利方达所饰演的主角的意义不仅仅是说教于人,控诉不公,或解案情,以理服人;我觉得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他将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人生命权利的尊重,以及独立思考的美德带给了在座的十二怒汉,以及观众们。后期逐渐开窍的那些怒汉,基本上都是由于自身进取独立的思考,自行决定选择“notguilty”的。
在传播学和政治学领域,有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沉默的螺旋”,讲的是如果一个人感觉到他的意见是少数的,他比较不会表达出来,因为害怕被多数的一方报复或孤立。简单来说就是人们都喜欢随大流,随大流有一个好处,这是一种和心理以及潜意识密切相关的理论。
张国荣在《沉默是金》中唱到,冥冥中都早注定你富与贫,是错永不对,真永是真,始终相信,沉默是金。王小波曾写过一篇文章,叫做《沉默的大多数》,里面提到:沉默是一种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一种生活方式。在某些年代里,所有的人都不说话了,沉默就像野火一样四下漫延着。而福柯同志却说“话语即权力”,于是在当下,如此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下,坚持质疑也是我们的一项权利和责无旁贷去行使的义务,质疑是独立思考的表现,而整个民族的独立思考则是这个民族强大和思想活跃的必要条件之一。
此刻,思想正如刹不住车的宝马,奔驰在不着边际的旷野,言归正传,《十二怒汉》虽然拍摄于1957年,可是探讨的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所展现和揭示的也是此刻和将来都将应对的问题,现代社会人的自私与沉默和关怀与宽容的对立与矛盾,而另一方面则是民主性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的探讨与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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