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观后感范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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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观后感范文精选5篇
《国家监察》是一部反腐专题片,通过一个又一个反面案例,来警示广大党员要守住红线、不忘初心。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国家监察》观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国家监察》观后感范文一
基层干部《国家监察》观后感体会3
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及腐败问题需要聚焦重点难点精准发力,围绕制度措施落实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任务目标进行再明确,对有关纪律进行再强调,进一步提振基层干部作风,坚决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要严格自查自纠。我们党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使党员干部能够正确的看待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谨记“自查从轻,被查从严”,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全力做好“集中整治”查漏补缺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到位,避免侥幸心理。
二是要严格责任追究。责任传导要到位,强化担当,狠抓关键。“第一责任人”要强化执纪问责,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狠抓落实;各级纪委要强化监督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各级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履行责任清单,切实耕好“责任田”。
三要严防源头腐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沉下心来深入群众,及时把苗头性问题扼杀在萌芽期。需要两把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第一把锁用来锁住民心,实实在在地走近基层,倾听民心,与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让“老虎”、“苍蝇”都无处可逃;第二把锁用来锁住党员干部的私心,应把“常”、“长”二字贯彻于整治工作中,这样才能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扼杀萌芽期的私心。
《国家监察》观后感范文二
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问题多种多样,但是总体来讲离不开权钱二字。因此,治理农村基层“微腐败”要抓住这两个关键,从三方面发力。一是要靠制度和法律法规建设,以更加严格的法律发给为支撑,把村官的权力同样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大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力度,驯服权力,加强基层政务、财务公开,让“小官”的一言一行接受阳光暴晒,不给他们将“公权”转为“私权”的机会,让他们的关注点在干事而不是弄权;二是要把好选人用人关,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擦亮“眼睛”,为农村选好配好带头人,把那些能力突出、党性强、守规矩、想干事、能干事的人选出来,真正为群众服务,为农村基层党建夯实堡垒;三是畅通监督和举报的渠道,构建网络、电话、信函等多种形式的问题反映渠道,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主动接受群众、媒体和全社会的监督,保证群众的呼声能传达到位,问题能够真实反映。
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推动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载体。基层是权力的“神经末梢”,但绝不是管党治党的盲区、死角, 也不是权力监督的“空白地带”, “微腐败”实际人数不少,潜在数额不低,危害严重,查处不易,就更需引起足够重视。对于农村基层“微腐败”要严加查处,查处一起严惩一起,真正起到警示作用,杜绝小祸程大患,让群众看到党管党治党的决心,夯实党在基层执政的基础。逐步形成村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良好态势。
《国家监察》观后感范文三
治理基层腐败,要坚决铲除“苍蝇”栖息的场所,对基层“蝇贪”不能有一丝一毫地纵容。不让“离群众最近的人”危害群众,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着力破除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将其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方面,广大基层干部要有清官为民的思想觉悟。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既然担任公职,就应全心全意为民谋福利,牢牢守住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另一方面,要有“一步一个脚印”的实干精神。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时大力倡导并身体力行的“四下基层”工作方法便是值得学习的好作风、好做法。
基层反腐是治理腐败的“最后一公里”。治理基层腐败是整个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基层腐败的治理是反腐败漫漫征程中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最关键的‘一公里’,是决定反腐败能否赢得民心的‘一公里’,也是决定反腐能否最终取得胜利的‘一公里’。”基层腐败是最基层的贪腐泛滥,若不能杜绝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微腐败”就会一步一步酿成“大祸害”。因此要抓好基层腐败“最后一公里”问题,真正发扬基层干部的实干精神,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以身作则带领群众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国家监察》观后感范文四
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及腐败问题需要聚焦重点难点精准发力,围绕制度措施落实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任务目标进行再明确,对有关纪律进行再强调,进一步提振基层干部作风,坚决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要严格自查自纠。我们党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使党员干部能够正确的看待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谨记“自查从轻,被查从严”,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全力做好“集中整治”查漏补缺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到位,避免侥幸心理。
二是要严格责任追究。责任传导要到位,强化担当,狠抓关键。“第一责任人”要强化执纪问责,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狠抓落实;各级纪委要强化监督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各级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履行责任清单,切实耕好“责任田”。
三要严防源头腐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沉下心来深入群众,及时把苗头性问题扼杀在萌芽期。需要两把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第一把锁用来锁住民心,实实在在地走近基层,倾听民心,与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让“老虎”、“苍蝇”都无处可逃;第二把锁用来锁住党员干部的私心,应把“常”、“长”二字贯彻于整治工作中,这样才能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扼杀萌芽期的私心。
《国家监察》观后感范文五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大事,与腐败作斗争,与不正之风作斗争,是聚党心得民心的政治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相对于隐藏更深的巨贪“老虎”,群众对“眼皮子底下”嗡嗡乱飞的小贪“苍蝇”更为厌烦。微腐败也是腐败,之所以它更加惹百姓厌烦,是因为它往往渗透在和老百姓息息相关的生活当中,直接损害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影响的是人民的幸福度,挥霍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长此以往最后看似很小的“微腐败”,可能就成为了影响党群关系的“大祸害”。
十九大以来,在当前我党从严治党,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下,有一部分的基层干部仍然心存侥幸,违规吃喝、奢靡浪费、虚报、截留、冒领、挤占、挪用民生惠民补贴、民政救济金、集体资产、资源等,在为群众办事的过程中,主动收取索要或不拒绝人民群众的钱财、礼物等。除此之外,基层干部在直接面对群众的工作中,巧立名目擅自收取费用,群众对此心生怨言,但是碍于求着办事盖章,被收取的金额又小,也就听之任之。钱是给了,怨也在老百姓的心里落下了。
基层干部这种侥幸心理存在的根本原因,就是特权思想严重,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淡薄,在为群众办事的过程中有着“小贪不是贪”、“不拿白不拿”、“给谁不是给”的封建陈腐思想。“得民心”是一件浩大的工程,我们全党上下都在为此付出着努力,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基层干部的贪腐行为看着像蚂蚁一样微不足道,长此以往听之任之的直接后果就是让人民群众对我党的向心力日趋疲软,民心溃散。
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绝不能忽视和松懈基层干部思想道德意识的建设,试问一个没有牢固的宗旨意识、深厚的为民情怀的基层干部,怎么可能竭尽全力、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同时也要加强对基层干部法纪法规方面的法律意识教育和廉政教育,知法才能懂法,了解才有敬畏。在开展先进典型正面引导教育的同时,也不松懈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在干部心中形成强大震慑,明白贪腐无大小,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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