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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报告 扫黑除恶开展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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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报告 扫黑除恶开展情况总结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重大决策。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扫黑除恶开展情况总结,欢迎借鉴参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报告

  按照九扫黑办发【2018】16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导调研的通知》的通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县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整改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实际工作,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由小组成员各自负责分管领域和各村的专项行动事务,层层压实责任。(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在辖区内人群聚集点悬挂宣传横幅7幅,张贴宣传通告和海报各50余张,进村入户“面对面”、“全覆盖”宣传,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充分发动群众向镇“扫黑除恶”办提供黑恶犯罪线索。(三)强化部署,摸排线索。乡、村先后召开35余次专题会议,反复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线索摸排工作,通过村内摸排与群众举报摸排相结合的形式,细致摸排黑恶犯罪线索,减少和避免盲点。(四)谨慎研判,精准移送。建立健全线索研判制度,对收集和摸排到的相关线索,由“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进行上会研究,研判线索是否属于“黑恶”范围。对于真正黑恶犯罪线索,明确移送公安机关;对于非黑恶线索,分别移送至乡综治维稳办公室,确保及时将发现的矛盾纠纷化解到位。

  二、工作战果

  自4月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乡结合实际,在辖区内开展“四个精准”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一)精准部署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乡组织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6次,开展专项督查3次,切实提高了全乡上下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和担当,坚定了肃清乡村环境的决心。(二)精准宣传我们制作专题宣传ppt和宣传单等课件,先后以农民夜校、坝坝会、党员大会等形式开展专题宣传学习35场次。创新利用干部管理手机app开展专题宣传,扩大宣传面。通过千名党员进农家活动,组建党员贴心服务队,一对一宣传扫黑除恶政策,实现入户宣传全覆盖,培养起良好的民风、村风、乡风。通过“四好村”创建,大力开展感恩教育活动,积极弘扬正气,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和道德取向,使黑恶势力失去滋生及蔓延的气候和土壤。同时,公布举报途径,公布举报微信平台7个、举报电话1个、举报邮箱1个,切实发挥基层群众参与积极性,进一步打消了群众的顾虑,坚定了扫黑除恶信心,逐步形成联防联治、群防群治的合围之势。(三)精准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确保部署推进到位。构建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各村“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格局,形成“1+6”推进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斗争顺利进行。9月14日,乡党委书记方燕明同志与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责任书并进行集体谈话,压实责任。(四)精准查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立足当前,坚决把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压下去,又要着眼长远,形成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机制。在此次斗争中,我们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交通、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重点领域,采取群众举报与走访排查相结合的黑恶线索摸排方式,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的决心,联合县公安局、乡派出所及乡村两级干部,依法依规查处征地拆迁中阻碍施工行为2起、长期违法占用河道的行为1期、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1期,并将案件作为警示案例,在辖区内广泛宣传,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舆情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筑牢扫黑除恶组织堡垒。加强党的领导与严格依法依规相结合,吃透中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始终总揽斗争全局、协调参战各方,把方向、管全局、抓落实,并算好“大账”,把握好节奏,确保专项斗争顺利进行。(二)聚焦阶段目标任务,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立扫黑除恶分析研判机制,准确判断黑恶势力犯罪的性质、特征、范围和对社会的危害,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基层政权建设等突出问题,有的放矢、精准打击,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要着眼长远,在制度、机制、能力建设上下功夫,完善打防管控一体化运作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三)突出打准打实实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黑恶势力必须当头棒喝,以“稳、快、准、狠”手段依法坚决予以扫除。要利用通俗易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要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善于借助微信、手机app新媒体等各种传播媒介,积极弘扬正气,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和道德取向,使黑恶势力失去滋生及蔓延的气候和土壤。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还将坚持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抓住“落一子而满盘皆活”的关键环节,集中力量突破,以此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

  扫黑除恶开展情况总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按照省、州、县工作部署开展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到位,做到人人皆知,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线索摸排力度,将“扫黑除恶”工作做到实处。现将我乡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突出位置强力推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整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更加真抓实干的作风,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我乡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乡党委书记、乡长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班子会和干部职工、村支部书记、村长参加的会议传达省、州、县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坚决打赢这场专项斗争。

  二、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任副组长、相关干部职工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并按照县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乡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实行平时检查与突击行动相结合,共组织专项检查5次以上,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2、强化宣传力度,营造高态势氛围。我乡通过在农民夜校、党员大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多次进行宣传,向全乡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2000余份;与各村签订扫黑除恶责任书;张贴公告50余份;利用微信在各村群里转发扫黑除恶明白纸等共计100多次;在主要路口和重点位置悬挂横幅7条。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同时我乡创新工作方式利用每月开展党员活动日为契机,助力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各村党员干部以志愿者身份到户进行宣讲,提高老百姓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以精准扶贫入户走访为载体,各驻村干部、脱产干部到所包村与全体村干部、党员、小区长、村民代表进行座谈,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以扫黑除恶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综治工作

  1、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护工作。对我乡有精神障碍的患者进行摸底,建立档案底册,与卫生院、派出所联系,确定重点人员,同时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工作,做到不出任何意外。2、创新工作方法,解决矛盾纠纷。创新综治工作建立了以服务、接待、调处、化解为一体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以便民服务大厅为基础,积极帮助老百姓办理各项业务,让老百姓能在乡里办的事绝不跑到县里去,方便了老百姓;以信访接待中心为抓手,接待老百姓反映的各类问题同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排查,积极进行调解;以调处中心为契机,对信访接待中心不能调解的矛盾隐患由调处中心组织相关股所站负责人和有一定能力的村干部进行调处;以“一乡一厅”为根本,对调处中心不能处理的矛盾隐患,引导其走法律途径进行化解,最终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3、对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加强重点管控,司法所建立重点人员人员管控档案及措施,将所有重点人员全部掌控在辖区内,知其动向,同时教育引导其提供涉黑涉恶线索。

  四、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发挥举报信箱作用,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月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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