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矛盾调解工作计划怎么写
工作计划书是一个单位或团体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计划。写工作计划要求简明扼要、具体明确,用词造句必须准确,不能含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人民矛盾调解工作计划的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人民矛盾调解工作计划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中坚力量,全面掌握了解建设系统存在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原则,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组织领导
矛盾纠纷排查活动,要继续坚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矛盾纠纷带有综合性,单靠一个部门解决不了,要综合地加以解决。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办公室。要逐级明确排查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成任务期限和奖罚措施。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制,对挂牌督办的矛盾纠纷,必须上报办理进度和结果。
三、工作制度
1、矛盾纠纷排查责任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就是第一个接待矛盾纠纷的人员必须负责落实该矛盾纠纷的受理、登记、汇报工作。
2、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联席会议主要研究重大矛盾纠纷和阶段性工作意见,联席会议成员指定专人作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联络员。联席会议一般每二个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下属各部门和单位应当认真贯彻,建设局将加强督查,及时解决本系统的矛盾纠纷。
3、领导接访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建立、健全领导接访、下访制度,听取群众意见,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及时化解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各种因素。领导接访原则上每月二次以上,由建设局党政领导轮流接待,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
4、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所在部门应立即向局里报告,建设局在向县综治办报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情况。经排查没有发现矛盾纠纷的,也应当记录在案。
6、检查评比制度。建设局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1-2次专门检查或结合综治目标管理检查对下属各部门、单位矛盾纠纷排查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矛盾纠纷排查结果作为综治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责任。建设局党政一把手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地对本系统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纠纷激化或酿成群体性事件。
2、强化部门责任。各部门要切实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建设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做好本部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3、强化基层责任。建设局党委各党支部要有专人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治保会、调解会要把排查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排处,使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
4、强化责任追究。建设局要加强对各部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情况。对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导致应排查的矛盾纠纷未得到及时排查或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疏于调处,造成矛盾激化,以致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或群体性事件的,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对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人民矛盾调解工作计划2
一、做好环境卫生及健康教育方面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节日及宣传日,组织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提高辖区群众爱护环境的意识。
二、健全各种制度,以创建和谐合格社区为标准,完善各种资料。
三、成立社区环境卫生监督队,充分发动群众力量,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加强检查督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辖区的环境卫生,增强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
四、继续坚持评比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清洁工和保洁人员的管理,落实责任,定岗定人,定楼院,努力做到社区内环境优美,绿化良好。
五、定期出刊有关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城管卫生的板报,利用各楼幢宣传栏张贴各时期中心任务的标语,造成宣传声势,提高居民群众的爱国卫生意识。
六、利用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广泛组织辖区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利用爱卫日、世界无烟日、全国爱牙日等各种时期,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等健身活动。
七、认真做好春、秋两季的灭鼠活动,按期完成鼠药的发放。
八、调整充实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开展社区居民群众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
九、继续开展第五轮全球基金爱滋病项目工作,积极宣传,通过各种会议、活动发展更多的流动人员中的同伴教育员,提高居民预防爱滋病的意识。
十、加强协调,增加与辖区物管、单位的沟通,并对他们的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十一、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对不同时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人民矛盾调解工作计划3
一、加强《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
《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在我国人民调解制度和人民调解事业发展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今年是《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第二年,加强《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结合典型的调解个案,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表达和满足自己的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要结合本街道实际,把学习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作为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首先对专兼职调解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再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提升《人民调解法》的社会影响力。
二、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进一步巩固和加强街道、社区调委会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三级调解网络,调整调解组织组成人员,提高调解组织的战斗力,充分发挥街道、社区调解组织,化解疑难复杂纠纷,为民排“忧”解“难”的工作实效,活跃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增加自身活力。
三、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20__年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必须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进一步发挥街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排查矛盾的能力和作用,主要加强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的排查调解工作,促进街区家庭和睦,邻里和睦,维持和发展新型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拓展调解思路,扩大调解范围,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矛盾发展变化趋势,积极参加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矛盾的调处,关注社区居民生活问题,缓解矛盾冲突,密切与群众的关系,对调解不成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努力做好维护一方稳定工作。把预防排查矛盾纠纷做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社区楼幢管理员队伍的作用,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准确了解和掌握社区和各类矛盾潜在因素,对各类信息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调处在萌芽状态,防止简单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做好人民调解的法制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结合社区典型的调解个案与针对性地开展民主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增强社区居民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通过合法渠道反映合理要求,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要把人民调解与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顾全大局,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观教育。
五、完善人民调解的档案工作
认真做好调解工作的各类台帐,注意收集人民调解工作的所有资料,及时做好资料的存档、上报,认真制做案件卷宗。经常对照检查,真正做到笔笔在案,案案清楚,记录有序,整理规范。
人民矛盾调解工作计划4
为确保学校平安、有序、稳步发展,进一步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建立矛盾调解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区委、区政府对矛盾调解维稳工作的重大部署以及区教育局关于加强矛盾调解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贯彻实施《矛盾调解条例》,以实现学校师生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以解决学校安全隐患为重点,进一步畅通矛盾调解渠道,及时化解教职工内部矛盾,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稳步、安全、快速发展教育创设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工作原则。认真落实上级政府对各项维稳、矛盾调解工作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加大从源头上解决矛盾调解问题的力度,确保矛盾调解渠道畅通,把矛盾调解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目标。立足于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问题,确保全年无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创建区级、市级“平安先进单位”。
二、组织机构
成立永州市十一中维稳矛盾调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景顺副组长:蒋先遥金利奇
成员:李镇培杨迎军刘国顺龙福春廖少山谢林舟
廖少山同志担任矛盾纠纷排除及矛盾调解维稳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理突发事件联络。
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负责跟踪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类矛盾调解事务,督促检查各类矛盾调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及其它日常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召开学习动员会,要切实增强对当前矛盾调解维稳工作的认识。根据实际,理清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负责人要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提高对做好维稳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的认识,坚决做到所负责的部门“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集体上访,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_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交通等群死群伤事件。按照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的排查交办工作,落实工作责任。
(二)全面排查。认真按照上级政府对维稳矛盾调解工作的要求,学校各科室对维稳矛盾调解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上访问题和人员要逐人逐项核实情况,建立台帐,力求一个不漏。
(三)集中调处。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维稳矛盾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中调处,千方百计做好他们的思想疏导和教育转化工作。对无理取闹,长期缠访、闹访的,要坚决依法处置。对由于政策原因损害群众利益导致群众上访的,要抓紧落实和完善相关制度。
四、主要措施
学校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维稳矛盾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认真做好维稳矛盾调解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学校要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树立服务思想,热情耐心地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对来信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符合政策法规应予以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解释清楚,争取其理解;要求不合理的或无理取闹的,要在宣传政策的同时予以批评教育。
二是加大对新《矛盾调解条例》的宣传力度。学校要加大对《矛盾调解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矛盾调解意识,逐步教育和引导教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指导教职工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使教职工了解《矛盾调解条例》,加强学校与教职工的密切联系。
三是建立健全矛盾调解案件登记督办制度。学校要克服重来访、轻矛盾调解的倾向。对教职工的来信和来访,要逐件登记清楚。列入跟踪督办的,要明确责任人、督查部门和办理期限。办理情况要告之来信、来访当事人,并及时将办理结果进行反馈,由办公室统一整理,重要的矛盾调解案件,还要整理归档,立卷保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学校要认真做好各种矛盾的排查和超前化解工作,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置转到事前预防上。接待上访时,要注意来访者的情绪,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五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把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纳入到老师的考核内容,属于本科室,本部门上访案件要及时处理,因推诿拖延,不及时办理而发生的上访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矛盾调解条例》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人民矛盾调解工作计划5
为了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矛盾调解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矛盾调解工作秩序,强化矛盾调解工作责任,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矛盾调解局的指导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畅通矛盾调解渠道,整合矛盾调解资源,统筹兼顾,从源头妥善处理,限度地减少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为富民强乡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领导,调整矛盾调解领导工作小组
切实加强矛盾调解工作的领导,调整太阳乡矛盾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书记许华清任组长,乡长石爱武任常务副组长、人大主席汪明勇同志和其他乡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分别由派出所、司法所,乡直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支部书记组成。乡矛盾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指挥全乡矛盾调解工作。各部门及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处理矛盾调解问题”的原则,做好各自范围内的矛盾疏导化解工作,及时处理矛盾调解问题。
三、认真排查摸底,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进行调处
我乡今年矛盾调解突出问题主要是山林纠纷、老兵、征地拆迁补偿、老电影放映员、老民师、农电工等方面的问题,将通过领导干部分案包干的原则,进行跟踪,调解及进行妥善处理。尤其是对山林纠纷和征地拆迁补偿这两事件,要加大力度从快、从稳、依法、依规进行调处,争取将矛盾调解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乡矛盾调解办要做到每周对全乡矛盾调解问题及矛盾进行一次排查,并依据县矛盾调解办的要求建立报送制度。
四、落实信息报送制度,畅通矛盾调解网络,建立和健全矛盾调解信息员制度。
乡直各部门及各村委会均要设立矛盾调解信息网络员,村支部书记、乡直各单位负责人为乡矛盾调解网络信息员。使矛盾调解网络的“末梢”触及到基层第一线,做到基层矛盾调解工作层层有人抓,力求“小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确保矛盾调解信息准确、及时、顺畅,发现问题及时报送,确保信息快、准,从而使矛盾调解问题依法及时进行调处。建立“首问”责任制和“首问”接待矛盾调解制,接访人员对来访者必须热情、周到、及时,凡因“首问”接访人因工作态度造成矛盾调解人对矛盾调解问题扩大化、升级,将追究“首问”人的责任。
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施
根据群众矛盾调解问题,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加强矛盾调解问题清理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施。按照各部门的职能进行了分工负责,乡主要领导把握矛盾调解工作全局,各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负责,并在分管范围内负责处理矛盾调解工作,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乡直各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本单位)的矛盾调解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对各分管领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乡主要领导及时指出不足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对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进行督促,强化工作的落实。
六、依法、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矛盾调解问题
任何矛盾调解问题的处理必须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对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反映的合法问题,各部门、村委会要尽快解决,一时难以解决要说明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对坚持要求过高的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依法解决的,应做好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上访者走法律诉求渠道,通过法律解决;对少数串联、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的要给予批评教育,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切实把我乡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降到最低线。
七、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处理机制,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党委领导、齐抓共管的原则,完善定期排查、敏感期排查、重点问题专项排查制度,建立健全分级分系统的社会矛盾纠纷情报信息平台。完善矛盾调解、调解、综治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加强综合治理及维稳平安工作中心的基础建设,打造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第一线平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全力避免和控制民转刑案件或非正常死亡事件以及由于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的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八、加强和完善矛盾调解工作,畅通人民群众利益表达诉求渠道
坚持依法治访,加大矛盾调解工作责任制落实力度。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领导格局和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善矛盾调解工作长效机制,推行双向承诺制度,完善闭合链条机制,妥善解决非正常越级上访问题。大力畅通和拓展矛盾调解渠道,强化领导矛盾调解值日接待,建立健全矛盾调解信息汇集和预警分析机制,开设人民建议征集信箱,把听取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进一步加大协调、督查和督办力度,认真解决区域性、普遍性的群众联名来信和集体上访所反映的问题,加强政策宣传、解疑释惑的工作力度,防止矛盾激化。
九、强化法制宣传,规范矛盾调解秩序
要继续强化法制宣传工作,重点是继续抓好对《矛盾调解条例》的学习宣传,通过办宣传栏和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矛盾调解行为规范,进一步增强群众依法上访,有序上访的意识,自觉遵守矛盾调解秩序,自觉维护全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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