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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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一般分近期计划和远期计划,有工作项目、责任人、完成纳期等内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的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1

一、指导思想

坚持“学习食品安全教育法规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自护能力,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深化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工作措施,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1、参与并力争通过食品卫生分级量化考核,争取食品卫生达标。

2、全面落实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和校园放心店建设工作。

3、推行“五常法”食品管理模式,完成饮食放心工程示范学校创建任务

4、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5、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三、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实施“食品配送制度”。

5、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6、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要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迅速处理,把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街头食品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加强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抵制购买流动摊点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存贮、加工、烹饪各个环节,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健康体检的把关,有效防止病菌侵入。

(3)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要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预防校园侵害。切实做好食堂管理,严格控制外人进入操作间,严防盗窃和投毒事件发生,严把房门关。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要加强校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同时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掌握卫生操作规范,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2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难题,努力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全镇食品经营企业提供一个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镇委、镇政府决定,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会议精神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为目标,按照“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强监管保安全,提升能力打基础,共治共享促和谐”的总体部署,严格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全面贯彻落实任丘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化食品放心工程,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农(水)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控。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水)产品流入市场,并且继续加强对种植养殖从业人员的服务指导。

(二)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猪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强化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切实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严把上市肉品质量关。坚决取缔设施简陋、不具备定点屠宰条件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无卫生保障措施的屠宰场点,强力促进牛羊禽的定点屠宰,加大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的巡查、回访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三)流通环节。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村组的各类食品批零点、小作坊、小餐馆、小食杂店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食品准入制度,切实解决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专项抽查水产品、粮油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奶及奶制品、蔬菜、豆制品、饮料、酒类等品种。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加大对北漕口、出岸集贸市场等酒类经营业户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向农村,严把酒类商品市场准入关。

(四)消费环节。镇中心区、各村及其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区域,继续推进餐饮企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企业集体、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餐馆、小食品店的尤其是对各个中、小学校旁摊位的儿童食品的卫生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摊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食源性疾病发生,并进一步规范出岸镇各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申报、备案,建立农村流动餐厅的厨师持证上岗制度。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3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社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主动争创食品安全示范社区,结合社区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不遗余力的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不遗余力的宣传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认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使广大食品经营业主合法经营,规范经营。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个个关心食品安全的优良氛围。

二、完善工作制度,建全监管网络。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实行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食品经营单位的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实行“多员合一”,明确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

三、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主动协同相关部门对食品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查清底数,主动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对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放心店、连锁店等实行每月一次巡查,对餐饮店、代销店、农资店等进行每季一次巡查。主动开展节日巡查。

五、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报送和传递,及时向街道食安办报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及动态信息。

六、根据街道食安办的考核细则,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其他日常工作。

七、完成市食安委及街道食安办布置的其他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4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以构建食品安全体系为目标,培养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为核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政府和部门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解决我乡食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本着求真务实和抓专、抓细、抓实的原则,继续推进食品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突出源头治理,通过更新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监督资源等方法,建立健全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着重在种植养殖、原料购进、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的管理,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我乡食品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201_年工作目标

1、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监测率达35%,畜产品违禁药物、畜药残留抽样合格率上升1%。

2、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餐饮业及其他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65%。

3、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9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达95%。

4、食品加工点(户)乱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得到控制。

5、有效规范乡域商店食品散装食品经营行为。

6、农村群体宴席报告率达90%。

四、工作重点

1、重点环节:原料购进、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

2、重点区域:农贸市场、乡村内的各类食品批发零售点、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馆。

3、重点品种: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等。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结合自身的职责、职能,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作为工作重点。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自觉抵制有害食品。

(二)各村对自身监管的环节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明确年内本单位监管环节的整治和打假重点,日常监管要分片清楚、责任到人,做到人员、措施、工作到位。

(三)各村对季节性食物中毒要提前作好预警,并及时报乡食安办。

(四)村两委班子及时调整和完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村食品协管员、信息员发生变动的,应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乡食品安全工作的正常运行,并将组织机构文件上报乡食安办。

六、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乡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主要负责全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向乡政府汇报阶段性食品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采取应对措施,适时协调组织开展全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二)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

乡农办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推进安全优质初级农产品标准化绿色产业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二是严厉打击经营、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控制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三是负责农产品及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

(三)畜产品源头监管

乡兽医站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安全优质养殖产业基地建设;二是要整治违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经营的管理,密切监控“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防止其流入我乡市场,严防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三是治理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四是负责和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场内生猪检疫的监管,杜绝病害肉上市。

(四)加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监管

乡经济发展办(工业)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法人、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督促其完善各生产环节管理具体措施;三是对食品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严格监控,特别要加强对粮(面粉制品)、肉制品、奶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等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的监控;四是加强食品生产原料的监管,防止食品生产中使用非食品、劣质、有毒原料生产食品;五是加大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和抽检力度,确保流入市场食品的安全;六是重点监控面粉制品、油、豆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生产加工点,禁止生产企业使用矿物油、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有毒非食用物质和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地沟油、陈化粮进行食品生产;七是加大对各类小型食品加工厂的整治力度,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小作坊要坚决取缔;八是对居民饮用水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控检测。

(五)抓好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乡食安办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二是建立经营假劣食品惩戒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三是要督促和指导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和销售台帐制度;四是在经营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从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为切入点,本着积极、稳妥、务实的精神,推进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五是加大对市场食品的监督,重点要放在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和乡镇农村,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追根溯源,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督促经营企业主动找回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六是对故意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谋取暴利的行为要坚决从重打击;七是对经营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打击,对大案要案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行为;九建立食品安全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在主要集贸市场设立投诉服务点,接受消费者监督;十对商店(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推进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先进经验;十一是严厉打击食品经营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六)抓好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乡卫生院负责并做好以下相关工作:一要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卫生许可准入制度,现场检查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得卫生许可准入;二是未经健康体检,不得发放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同时要保证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5%;三是努力提高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卫生分级量化管理范围,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餐饮小店要坚决取缔;四是监督、指导餐饮业(食堂)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藏、加工、餐饮器具消毒等各环节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五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努力提高监管覆盖面,对餐饮业(食堂)使用的粮油、调味品、酒类、饮料要加大监督和抽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六是组织餐饮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及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诚信机制,树立诚信消费,从源头上遏制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七是加强对散装食品的监管;八是对进入市场的饮用水(自来水、矿泉水、纯净水)、鲜牛奶(豆奶)饮料等卫生质量、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和处理。

(七)各村工作

一是做到食品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有安排、有方案,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真实的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二是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因地制宜地开展对农村群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三是积极推进农村群体宴席报告制度的实施,农村群体宴席报告率要达到85%,检查率要达100%;四是进行农村市场专项整治,设立农村食品安全检查小分队,对举报多的地点、市场要反复突击检查;五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食品安全的执法监督工作;六是构建农村食品消费维权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申诉举报中心、举报站、村乡举报联络点维权体系;七是在“五一”、“十一”及元旦、春节前各开展联合检查,发现大案要案及时报告乡食安办并配合处理;八是每月15日前按时将食品安全工作各种资料上报乡食安办公室;九是按时完成乡食安办临时按排的各项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5

一、加强领导,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按照怀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企业三级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断完善并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原则,对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各环节,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二、继续加强食品安络建设

(一)在抓好城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把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大对广大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工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普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完善协调机制,通过对乡镇、村级协管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乡镇村一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的作用,从体制和机制上增强执法合力,形成全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市场和质量监督部门要进一步以建设“一会两站”的措施在辖区范围内基本建立起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着力改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

(二)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怀化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和洪江市政府网、洪江市电视台等信息发布平台,大力宣传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及食品法律法规;充分报道我市在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成绩,以及各部门担负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和工作动态;宣传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质量信息。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适时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突出源头治理,重点抓好四个环节,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综合水平

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采取综合措施,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一)、种养殖环节监管方面

从源头上加强农产品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农药、兽药和畜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行为。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追溯制度。切实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以及水产品氯霉素等药物残留的监管,积极推进无害农产品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加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步伐。规范动物屠宰检疫。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规划整治,确保城区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加大监督和检查工作力度,不定期地组织突击检查行动,严格实行肉品市场准入制度。

(二)、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方面。

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和不具备基本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对有制假劣和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整治;严厉打击城乡结合等监管薄弱的带食品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企业生产条件,加强对生产人员健康检查的督察力度,督促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并做好产品出场监测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力度,严格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

(三)、流通环节监管方面

加大对上市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在坚决清除出市场的同时,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教育和督促经营企业主动收回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并根据情况进行查处。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要进行严格的主体资格审查并认真履行前置审批程序。督促和指导食品经营建立健全进货检验、索票索证、购销台账、质量追究等制度。

(四)、消费环节监督方面

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养老机构食堂的监督管理。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开展联合监督检查,降低食物中毒风险。不断提高餐饮业自律意识。进一步推行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已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的单位进行量化评分,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强化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单位法人(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在大型、连锁经营餐饮业推广科学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提高其做好食品安全的自律能力。加强对商场、超市、食品店及路边摊位销售散装食品的监管。做好饮用水安全监督监测和监管工作。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采取积极措施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引向深入。及时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创新思路,对有效的诚信措施向相关企业推广,不断地进行完善和规范。对具备一定基础的行业或企业,及时用信息体系建设的标准和要求使其再上新台阶,以加快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

五、突出检查区域、检查重点,确保各项专项检查取得成效

(一)各单位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专项整顿和宣传教育相结合,检查督促和企业自律相结合,各单位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将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监管的死角、薄弱环节、及整改不见效的企业、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各大超市、各大餐饮娱乐业卫生、学校、工厂、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特别是偏远地区,作为食品安全整治的重点监管区域。重点抓好粮、油、肉、蔬菜、酱油、食醋、禽蛋制品、饮料、糕点、酒类、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及儿童食品等品种监管。

(二)突出“五一”、“十一”、中秋、春节前后等重要时段,先后开展食品安全质量为主体的专项联合检查活动、重点区域食品安全执法检查、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整治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履行监管职能,拓宽监管领域,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快、从重、从严查处一些食品领域中的违法违章的典型案件,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的进入,确保各项检查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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