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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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工作报告一

2014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紧紧围绕“三大目标”建设,立足高起点、高标准,以新型城镇化为统领,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统筹城乡一体化为突破口,更新规划理念,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加快提升城镇化水平,加大农村发展环境建设力度,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乐”__,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新型城镇化工作目标完成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好规划的完善、执行和管理方面

一是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发展先导引领新型城镇化建设,按照“生态文化旅游型”小城镇的定位,坚持农民建房向城镇规划区、中心村和聚居点集中的原则,按照规划建设完成了团结村、凉华村等新型村庄的建设;二是紧抓马东公路改建机遇,将场镇对岸何家坝河滩争取为弃渣填埋场,待公路建设完工后,原本低洼的河滩将与现有建筑用地连片,经住建局同意,规划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新增储备用地100亩;三是严格土地审批程序,坚持先批后建的原则,打击违法乱建2户。

二、抓好城乡居民住房保障方面

一是对房屋的建设严格按原则、按程序办理。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严把审批关,严格农民建房审批管理。农村私人建房审批实行村建、国土、执法等部门人员的例会审核制度,集体讨论、联合把关,积极协调处理建房过程的各种纠纷矛盾,在规范建房审批程序,公开、公正推进审批工作的同时,在不违反总规的前提,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建房需求,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审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了发现隐患有处理,有跟踪督查。三是以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契机,加大了全镇乡在建房屋的巡查、处罚力度,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打击和处罚力度,集中力量清理和整治已建成的违法违章建筑,严格把关公路两边退让管理。四是联合各部门组建场镇秩序管理综合执法队,负责对场镇规范性整顿,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基本保证了街道交通畅通。

三、抓好项目建设和协调服务工作方面

一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未开工的项目,如无特殊原因,要迅速启动,已在建的交通、饮水、市政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目前,已完成场镇风貌改造,通过争取项目资金170万元,在桥楼子修建停车场一处,解决了该处常年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同时,__幼儿园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近期将进场施工;二是注重项目建设管理。高度重视项目质量工作,实行项目建设业主负责制。对项目建设中已暴露出来的问题,由业主代表负责组织迅速予以整改,确保建成人民满意工程、人民放心工程。严格按进度进行拨款,不允许超拨资金;三是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组按规定按规范会同施工方进行竣工验收。过去已实施项目,要按县委、政府要求,及时报送审计结算资料;四是做好重大项目的协调服务工。完成马(鹿)东(河口)公路改建征地181.4亩,房屋拆迁户已有两户签订了拆迁协议。

四、抓好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和管理工作方面

2014年,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截流增源,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实现了城镇绿化、亮化、美化、净化、规范化,从而促进我镇的城镇化建设,与去年相比城镇化率提高近3%。今年以来,我镇的集镇道路工程先后完成了新场镇、老场镇的改造提升,维修了人行道、完善了地下水网;配置了垃圾箱,切实做到了垃圾集中收集和定时清运,改善了场镇的卫生环境,镇容得到了整洁,赢得了居民的称赞;加大集镇及新村点亮化、美化力度,全年新栽、补栽路旁绿化树500颗,新增绿化面积800平方米,增设路灯20只;通过大力实施人饮工程,解决了高山群众饮水难题;城镇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进一步增强了集镇对周边辐射和集聚能力,提高了吸纳农民变居民的承载能力。

五、抓好城乡统筹方面

完成了跃进、团结美丽新村建设,完善了基础设施,调整了产业结构,改善了人居环境。加快高山及外来户入住居民聚居点,繁荣了新村的经济,推动了经济的发展,逐步实现了由农村人员向集镇人口的转移,不断促进城乡统筹的发展。

六、抓好村镇建设统计报表等业务工作方面

为促进城镇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田茂杰任组长,镇长刘斌、镇人大主席罗传友为副组长的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抽调了精干力量充实了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人员,加强了城镇化建设强有力的领导,做好了我镇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和其他业务工作。

城镇化工作报告二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17〕1098号),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杭州市要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通过流动人口积分落户方式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省公安厅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督促各地落实居住证制度,确保居住证领取门槛不高于国家标准、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低于国家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赋予居住证持有人更多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断提高居住证含金量。(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2017年9月底前完成)

(三)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国发〔2016〕44号),研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建立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结构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情况动态调整机制,加大省级财政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区的资金奖励力度。(省财政厅负责,12月底前完成)

(四)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结合上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情况,调整完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办法。研究出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实施细则,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合理用地需求。(省国土资源厅负责,12月底前完成)

(五)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鼓励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退出。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省农办、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负责)

(六)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各地区要有序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坚持“两为主”,落实“两纳入”,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受教育与城镇居民同城同待遇。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加快与全国医保信息联网,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有效对接,完善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推行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进登记成果应用。推动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公租房有关工作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负责)

(七)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探索开展新生代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强化企业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提升培训质量,增强市场适应性,全省开展职业培训80万人次。实施“求学圆梦行动”,推动各地建立农民工继续教育新模式。配合做好就业信息全国联网工作。(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培育发展城市群和新生中小城市

(八)编制实施都市区规划。深入实施长三角城市群规划,参与编制海峡西岸城市群规划。实施杭州、宁波、温州、金义都市区规划,充分发挥都市区的带动辐射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负责)

(九)推进都市区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城镇化地区综合交通规划》,完善城市群之间快速交通网络,建设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速公路为骨干的城市群内交通网络。增强中心城市对周边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把去库存和促进人口城镇化结合起来,提高中小城市和特大城市间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提高中小城市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加快建立城市群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社保厅、省环保厅负责)

(十)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加强对杭州、宁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支持和引导,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建设地区中心城市,重点支持各设区市市本级城市功能提升,支持县域经济向都市区经济转型。结合全省“大花园”建设,加快打造省际中心城市。(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负责)

(十一)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继续加强中小城市培育工作,提高小城市培育的质量和水平,推进第三批小城市培育工作。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探索非县级政府驻地的特大镇设县级市。强化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负责)

(十二)推进特大镇扩权赋能。出台《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的意见》,推动经济发达镇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框架,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要求,深化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提升经济发达镇政务服务能力。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探索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推动公共服务从按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转变,允许特大镇比照相同人口规模的城市市政设施、公共服务标准建设发展。(省编办、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三、提升城市功能和宜居水平

(十三)推动城市集约紧凑发展。严格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的供地、用地政策,落实鼓励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意见。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和相关管理办法。(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四)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棚户区、城中村、旧住宅小区等的改造力度,继续因地制宜推进货币化安置,加大财政、金融、用地等政策支持力度,完成棚户区改造18万套。(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负责)

(十五)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改造一批综合客运枢纽和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争取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新开工196公里、通车试运行34公里。加快建设大城市市域(郊)铁路,有效衔接大中小城市、新城新区和小城镇。落实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六)强化城市污染治理。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河长制为抓手,全面推进“六大工程”,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全省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持续治理大气污染,督促各地开展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期限达标规划管理,推进重点镇“煤改气(电)”工程。(各市人民政府,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省五水共治办负责,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任务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七)加快美丽城市建设。开展城市生态修复试点示范,加快建设城市生态园林,在“国家园林城市”基础上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支持义乌、海盐开展“韧性城市”建设试点,增强城市抵御各类灾害的能力。支持嘉兴市南湖区开展国际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城市建设。推动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动空气热能、太阳能、地热能供暖(制冷)在燃煤替代和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探索建设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负责)

(十八)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力争所有市县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网信办负责)

四、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十九)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和建制村直接通邮。加快实现4G网络农村全覆盖。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河湖库塘清淤整治。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继续开展文明村、卫生村、森林村等示范创建。加快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环保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厅、省财政厅负责)

(二十)激发农村资源资产要素活力。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和闲置农房等,发展民宿经济、兼业经营等新商业、新产业模式,积极探索盘活农村资产资源的方式方法。支持各地立足农业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休闲渔业、乡村旅游等新型业态。(省农业厅、省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旅游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负责)

(二十一)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管理方式、运营模式创新,推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有偿退出、抵押、继承等权能试点。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村各类产权依法流转。(省农业厅、省农办、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负责)

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二十二)完善城乡土地制度。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的适用范围。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用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促进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规范有序开发利用。(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办、省农业厅负责)

(二十三)健全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新型城镇化项目融资能力,改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强化财政资金引导,鼓励地方推进资金有效整合,优化政府融资结构,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用好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对城镇化重点领域的支持政策。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支持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浙江保监局、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负责)

(二十四)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全面总结推广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成功经验,推动第二批、第三批试点地区加快改革创新,支持试点地区开展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确保顺利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负责)

(二十五)完善城镇化统计制度。健全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统计指标,准确快捷反映两个指标变动状况,并纳入省、设区市统计公报。(省统计局、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负责,2017年9月底前完成)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建设各项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改革创新,狠抓政策落地,明确任务分工,加快形成合力,确保落实好各项行动要点,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努力实现新型城镇化站在新起点,取得新进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城镇化工作报告三

为全面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河北省县城建设目标体系年度任务分解》、《__市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和《__市全面推进县城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__县c类县城建设标准,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引领,以“杂技之乡、绿色吴桥”为科学定位,坚持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经营“三城统筹”,以产业为基础、规划为龙头、重点建设项目为突破、精细化管理为保障,推动人口向城镇、产业向园区、居住向社区、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努力实现产业就业、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文化体系的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为建设“绿色、生态、舒缓、宜居”新吴桥提供重要支撑,全力打造富有文化内涵生态宜居舒缓型的杂技文化旅游名城。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推进。把改善民生作为推动城镇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着力提升城镇宜居宜业水平,全面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提高城乡文明程度,真正实现“人的城镇化”。

二是坚持规划引导,优化布局。充分发挥近京津、环渤海区位优势,利用土地、人力和产业园区积极吸引京津资源。推进城镇规划和村镇规划有效衔接,确保城镇空间布局、项目布局、产业布局高度统一,形成包含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在内的三级城镇体系。

三是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推动城镇化和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产业与城镇互动融合发展,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根据__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独有的杂技文化底蕴,突出特色开展城镇化工作。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难题。把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作为推动城镇化的突破口,推行户籍制度、土地制度、保障制度改革,阻碍人口流动、资产流转和城镇化进程的瓶颈问题,构建有利于城镇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机制。

五是坚持文化传承,生态文明。将运河文化、杂技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和历史传承融入到城镇和乡村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城镇化全过程,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县域城镇化率力争达到43%,城镇人口达到13.5万人。到2017年,城镇化率力争达到46%,城镇人口达到15万人。到2020年,城镇化率力争达到52%,城镇人口达到17万人。中心城区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显著改善,城镇居民生活品质和文明水平显著提高。建立起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体制,县域城镇化水平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

二、主要任务

(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改革人口落户制度。按照“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以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前置落户条件,全面放__县城区、建制镇的落户限制。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探索推行社区公共地址管理使用办法,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

2、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子女就学、技能培训、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2017年,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覆盖率达到93%。扩大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规模,加大农民工创业政策扶持力度,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3、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逐步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政府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就业、培训等方面的公共成本。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企业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多方引入社会资金分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

(二)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

1、三级城镇体系快速发展。用现代城市的理念和标准来规划建设,拉大城市框架,强化产业支撑。推动产业集聚区、县城__区和旧城区形成相互依托、功能互补的发展格局。2015年,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12平方公里,县城人口规模达到11万人;2017年,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13平方公里,县城人口规模达到12万人。用3至5年时间,使县城规模等级、容貌环境、承载功能、居住条件、管理水平五个方面迈上新台阶。建制镇镇区水、电、气、暖、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部分有条件的村庄集中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2、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合理布局、适度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提升小城镇的综合实力,增强连接城乡的关键节点作用。将铁城镇、于集镇、宋门乡(园区)列为重点乡镇,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其吸纳人口、聚集产业、增加就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精心打造一批产业型、集散型、商贸型等特色小城镇。

3、加强新农村建设。对县域村庄进行定级定位,以两委换届为契机,划分中心村、基层村、特色村、搬迁村,针对不同类别村庄分别提出规划建设要求。规划建设中心村23个,引导农村人口相对集中居住,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统建共享,打造一批新民居示范村和农村新型社区。规划保留中心村社区基层村和特色村124个,重点推进乡村道路、医疗卫生、厕所改建、饮水工程、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村庄绿化、危房改造等项目建设,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着力改善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研究制定治理“空心村”政策措施,对弱小村、偏远村实施整村搬迁。

(三)强化城镇产业就业支撑

1、增强产业支撑作用。县经济开发区优化升级,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综合运输、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就业容量大、吸纳能力强的生活性服务业,培育一批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和区域品牌。实现宋门工业园扩容升级,与德州天衢工业园无缝对接,形成协调配套、优势互补的产业集群。2017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3%。每年新增城镇就业1万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00人以上,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实现县域经济与县城建设良性互动。

2、优化产业布局。完善产业布局规划,以城镇轴(带)为依托,以各类园区为载体,进一步强化外向型产业定位,积极主动为京津搞好服务,承接资金、人才、产业、技术等方面的转移,提高产业的智能化、低碳化水平,培育县域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产城互动发展,合理配置产业用地,2015至2016年每年至少落实150亩县域产业集群用地和30亩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用地指标和用地审核。促进产业向园区聚集、园区向城镇集中。搞好各类产业园区规划,统筹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发展成为功能性新区。

3、营造创业就业环境。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运用财政支持、创业投资引导、政策性金融服务、小额贷款担保等手段,激励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创业,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创业型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提高城镇就业吸纳能力,使更多人通过城镇就业有序实现市民化。

(四)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1、加快城乡规划编制管理。2015年,以城乡总体规划为总领,完成覆盖县城全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和备案;完成道路交通、园林绿化、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及管线综合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布局及商业网点布局、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的编制修改和审批;制定专项规划相关技术导则。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逐步形成城乡统一、配套齐全、科学实用的空间规划体系。按照“东进、西优、南拓”的思路,合理布局中心城区功能,谋划实施宁武路绕城、104国道改建、冀鲁连接线拓宽改造、嵩山道南延等重大路网建设项目,拉大城市框架。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保持城市规划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形成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规划管理机制。

2、城镇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立足城乡总体规划,坚持功能配套和结构优化,推进城市配套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结合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功能,提高承载能力。2015年,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3平方米;建成标准化水厂及配套管网,完善公共供水设施,全面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用水普及率达到100%;不断扩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使用范围,燃气普及率达到100%;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实现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率达到95%;保障生活垃圾填埋场稳定达到二级标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实现县城集中供热面积120万平方米,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到25%;旧城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率达到60%;实现县城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__县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分别达到30%。2016年,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4平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98%;实现县城集中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到30%;旧城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率达到75%;实现县城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__县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分别达到40%。2017年,县城主要基础设施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5平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旧城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率达到90%;实现县城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__县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分别达到50%;公共厕所全部实现水冲式改造。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向乡镇、农村延伸,推进城乡道路、供水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衔接,促进基础设施城乡共建共享。

3、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整合城乡教育资源,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2015年,每个乡镇建成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全县70%以上的幼儿园和60%中小学达到省定标准。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等专业公共服务网络,不断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管理,建立住房保障准入退出机制,规范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公积金监管,引导合理、梯度住房消费。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和救助体系,稳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统一、服务均等。2015年,基本形成规模适度、运营良好、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2017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成景观大道、特色街区、高标准公园、商贸综合体、城市广场和一批便民市场、健身娱乐、公交车站、报栏书亭、水冲公厕等便民设施;建成图书馆、体育场馆、规划展馆、文化活动中心、医院、学校、商贸中心等设施。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加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经费投入,保障社区居委会工作和服务用房,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建立多元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鼓励社会组织和社会资本参与提供服务。

4、严格建筑质量管理。全面建立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库,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创建优质工程。构建以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大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市场主体质量行为的管理。强化招投标监管,合理控制施工工期,实行优质优价。强化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制度,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效能。建立完善建筑方案设计专家论证机制,保证设计方案能够不折不扣落实。对老旧建筑进行摸底排查,采取相应加固措施,按照轻重缓急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

5、管理水平明显提高。2015年,建立城市综合管理体制,环境容貌、工程质量、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各项工作达到国家和省相关标准,交通秩序达到部级平安畅通县标准;完成数字规划系统建设;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实现与省、市数字化平台的互联互通,形成全面覆盖、相互衔接、责任清晰、管理规范的城市管理体系;出台和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规章制度。2016年,将城市管理事件和部件纳入数字化城管平台系统,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监管考核,结案率达90%以上。2017年,完成规划展馆建设并投入使用。实行建管并重,下移管理重心,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量化管理目标,细化管理标准,实现城市管理工作标准化、人性化、精细化。科学划分城乡社区网格,创新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

(五)推进新型城镇建设

1、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划定城市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红线、蓝线、紫线、黄线、绿线,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设定容积率、绿化率等规范性要求。优化建设用地布局,高效利用工业用地,适当增加生活用地,严格保护生态用地。改造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调整商业、办公、居住等功能布局,增加生态绿化和休闲游憩空间。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先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复合功能区和城市综合体,减少通勤量和交通污染。

2、容貌环境明显改观。以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2015年,完成城区分散燃煤小锅炉淘汰率90%;主街路、小街巷、城乡结合部、河道水系等部位得到改造提升,建成一批特色景观节点,至少创建3条以上省级园林式街道,所有十字路口至少有一个角建设游园和绿地;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比例达到15%以上;建成二个10公顷以上综合性公园,达到省三以上标准,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绿道绿廊至少建成16公里,建成至少2条高标准绿化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建成区内基本杜绝“脏乱差”现象,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以上;建立完善违法建筑防控和处置机制,消除遗留和遗漏的各类违法建筑。2016年,完成城区分散燃煤小锅炉淘汰率100%;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0公顷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平方米;绿道绿廊至少建成24公里;基本达到国家园林城标准。2017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城镇居民燃气气化率达到90%以上,天然气消耗量占全部能源消耗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县城容貌环境达到“净、靓、绿、美”,公园、游园绿地布局合理,达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5平方米。2020年,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5%和15平方米;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3、突出城市风貌特色。结合地域特色,2015年,完成总体城市设计;完成商业中心、文体中心、历史文化街区、主要街道出入口、广场等重点地段至少5项详细城市设计;制定县城景观风貌管理技术标准;建成一个特色街区和一个风貌建筑。实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程,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普查鉴定、建立名录、登记挂牌,分级分类制定保护措施。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4、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批高标准杂技文化场馆等接待设施,提高承办会展和杂技文化活动能力,走出去壮大杂技文化产业,广泛开展文化艺术演展活动。让吴桥大世界在全国人口聚集区开花结果。

5、推进智慧城镇建设。大力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城市光纤到楼入户、进乡入村。推进城市基础信息库建设,完善地理信息、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灾害应急处置等智能化信息系统。强化信息资源社会开发利用,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鼓励市场化投融资、信息系统服务外包,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建设。

6、提升城镇居住条件。2015年,完成城中村和危旧平房30%的改造任务;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达到100%,新建建筑节能备案率100%;完成节能改造数量占具备改造价值老旧住宅的20%;25%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城镇新建建筑中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40%;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100%,改造后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70%以上;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0%。2016年,完成城中村和危旧平房40%的改造任务,改造后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75%以上;完成节能改造数量占具备改造价值老旧住宅的35%;3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2017年,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上;住房保障率达到20%;完成城中村和危旧平房50%的改造任务;完成节能改造数量占具备改造价值老旧住宅的50%;35%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100%,改造后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20年,新建一批方便、舒适、幽美的现代社区,住房保障率力争达到23%,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实现全覆盖,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成为社会主流。

(六)推进产业发展一体化

1、发挥城镇带动作用。积极推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完善城乡一体客运网络,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用地市场、金融市场,增加信息惠农、技物结合的专家服务,加大先进实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奖励力度。

2、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股份合作企业。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其周边合理布局发展蔬菜、花卉、种苗等劳动密集、附加值高的特色种植业,推进建设一批特色种植标准园、示范场。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和流通网络建设,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百城购物·供销社超市”计划,积极探索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强化城乡产业联动,大力发展市场贸易、餐饮、乡村旅游、农家乐等服务业。加快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实用人才特别是农村青年人才队伍建设。

(七)创新新型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1、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完善土地产权、用途管理、市场配置、收益分配等制度建设,提高土地对城乡化发展的保障能力。从严从紧控制占用耕地,避让优质耕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乡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开展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着力盘活闲置土地。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完善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2、拓宽城乡建设投融资渠道。积极采取bt、bot以及特许经营、投资补助、运营补助、政府购买等多种方式,吸引各类民间资本资金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运营。建立动态平衡的`政府偿债保障机制,防范债务风险。推进县建投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逐步将平台公司发展成为城市资产运营管理、城市综合开发、具备现金流的多业态实体公司,基本建立适应新型城镇化__县城建设要求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开放市政公用市场,利用民间实现县城供气、供热、环卫、污水垃圾处理等领域的投资和经营。

3、完善城镇住房制度。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推动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稳定增加商品住房供应,大力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实现住房供应多元化。完善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制度,实行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行,制定公平透明的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努力提高城镇物业管理水平,构建和谐、文明社区。

4、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简化环保、土地、规划等前置性文件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整合各级有关部门村镇建设资金和涉农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重点镇建设。拓展县城发展空间,积极稳妥地推进县改市步伐,大力实施县城镇改街、村改居,在城中村改造中同步推进村民转为市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依法推进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村集体资产转为股份制的改革。

5、实施财税扶持政策。因县城建设实施房屋征收的,对被征收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居民因房屋征收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征收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征收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因实施县城规划、县城建设的需要而被县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免征土地增值税。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全额拨付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__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县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担任,成立“__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城镇化办”),配备必要的人员编制、给予经费保障,或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中抽调人员,与各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负责协调、督导、调度等日常工作。按照c类县城建设目标体系,明确各相关部门主体责任、任务目标、发展指标、责任人、完成时限和考核办法。

(二)完善政策体系。抓紧编制符合__县实际、较为具体的新型城镇化规划。成立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发改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局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按照省、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各项任务要求和各自职责,围绕城镇经济协调发展、提高城镇规划设计和管理水平、强化土地资源支撑、投融资体制改革、城镇容貌整治提升、加快人口转移和户籍制度改革、推进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行、构建城乡一体化交通体系、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等关键领域提出课题、专题研究并拿出规划意见。

(三)积极对标示范。确定一个对标县(市),找差距、定目标、理思路、抓落实。把对标活动与学习考察结合起来,带着任务“走出去”、“请进来”,与对标县搭建学习合作关系。在项目合作、技术引进、人才交流等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果。根据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需要,突出重点、分层次、有步骤地开展试点工作,在户籍管理制度、土地管理制度、行政管理体制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城镇化投融资机制等方面,确定桑园镇为城镇化改革试点镇,赋予先行先试的权利。开展绿色建筑、绿色小区、优秀公共建筑、特色风貌街区、景观街道等示范项目申报活动。

(四)加强工作调度。建立重点工作调度、督查、通报制度。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半年总结、年终考核的督导调度机制,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排队,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城镇化办要加大调度力度,加大对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机构要建立定期督查制度,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在全县通报,对工作做的好的部门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后的单位通报批评。

(五)实施专项攻坚。坚持突出重点、集中攻坚,有步骤、按时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在县城规划设计、环境整治、植树绿化、城中村改造、交通秩序、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聚集、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开展专项攻坚行动。实行“领导+指挥部+融资平台”的推进机制,切实将任务落实到项目、责任落实到干部。

(六)加强人才培养。适时举办多层次新型城镇化培训班,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加快更新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提高领导干部推进城镇化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培养和引进规划建设管理人才,有计划地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

(七)抓好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良好氛围,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载体,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新型城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开展大规模、多层次、宽领域业务培训,提高驾驭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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