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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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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实施活动方案6篇

风凉雨绵绵,清明哀连连。青烟到天边,涕泪泣墓前。焚香寄思念,一片情漫漫。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了森林防火实施活动方案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哦。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1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督促落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地块和具体人员,做到工作有部署、措施有保障、责任有落实。街道防火办要深入各责任单位,检查、督促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措施。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要充分利用广电、会议、社区(村)宣传栏、景区景点等场所采取发告示、签承诺书、标语、扩音播放等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知识和安全用火、科学扑火常识,曝光因上坟烧纸、烧香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警示和教育广大群众。要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提倡以植纪念树、送鲜花、花圈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方式文明祭祀,要把预防森林火灾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落实包干责任制,组织力量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设岗建哨、巡查巡视、死看硬守,密切监视火情,严防火种进入山林。特别要对儿童、“痴、呆、傻”等特殊群体,加强看管,落实监护人和监护责任。

三、认真做好应急准备

清明节期间,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消防中队、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要靠前驻防、集中待命,严阵以待。各社区(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有序指挥、科学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目标,将森林火灾损失到最低程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杜绝盲目指挥,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要加大对违规用火和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

四、坚决保证信息畅通

要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规范森林火情、火灾报送程序。清明期间双休日要认真落实定山、定点、定人、定时、定责制度,严控火源,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各社区(村)、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每天要安排专职人员对所辖林区进行防火巡查,及时了解和掌握野外用火动态。街道防火办公室要加强力量,及时做好森林防火的协调、督查和火灾处置工作。从3月23日至4月14日期间,街道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30前,各社区(村)、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必须向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当日火情,确保火灾灾情信息准确及时,坚决杜绝值班人员离岗、脱岗,坚决杜绝灾情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制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新机制。提倡移风易俗、文明祭祖,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部骤和任务

1.明确任务。将假期3月23日、24日、30日、31日、4月4日、5日、6日、共7天作为森林防火的重要日期,假期每天上午8:30—下午5:30为重要时点。为便于监督管理,将涉林社区(村)设为一个片区,具体分为香山村、舟山村、蒋墩社区、墅里、长沙社区5个片区,街道相关领导为该片区笫一责任人,负责该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城管中队、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相应成立5个工作小组,负责各自片区森林防火工作。(城管中队、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各片区负责人联系电话详见附表)。

2.落实责任。为加强防火关键期管护工作力度,在清明期间,街道机关各部门、科室,抽调工作人员会同各社区(村)参加重点区域的值勤。派出所、城管中队、专业扑救队将全员参加重点区域的防控。(派出所、城管中队、专业扑救队、街道各科室参加防火值班地点值班人数详见附表)

3.严密巡查。将环渔洋山(包括长沙、叶山岛)、穹窿山南侧作为守护巡查的重点区域。由香山派出所负责环渔洋山(包括长沙、叶山岛)森林防火巡查。由城管中队负责穹窿山南侧(包括花墩、香山、观音、兴隆公墓)森林防火巡查。各责任单位在清明期间必须增加巡守人员,街道各科室、社区(村)干部在各自负责的区域内加强巡查,保证全天候有人守护在重点区域,坚决杜绝离岗、漏岗。

4.科学扑救。清明节期间,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的各项应急准备,消防中队、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派出所要重点检查扑灭机具、装备设施、物资蓄备等扑救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各社区(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有序指挥、科学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目标,将森林火灾损失到最低程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杜绝盲目指挥,引发的人们伤亡事故。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对迟报、瞒报火情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要加大对违规用火和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

5.加强督查。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街道成立二个巡查组,(由香山消防中队、街道防火办组成),对各片区森林防火各项措施、公墓等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火灾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6.制定方案。各社区(村)、街道各科室、交警、城管、派出所、专业扑救队、墓管会要将各自的工作方案于20日前上报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3

1、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村干部负责制,对火灾隐患引起高度警惕,加强值班,并要求每位村干部具体落实到山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镇班子领导和中青年干部实行挂村负责制,在森林防火期间,要蹲点到村,深入各自的防火责任区,检查督促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险隐患。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或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把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外来游客、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要全面利用黑板报、防火警示牌等宣传工具,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宣传文明扫墓、文明旅游,严禁野外用火、焚纸烧香、乱丢烟头,宣传防火条例,不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另外对宣传标语刷漆见新。

3、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

各村(社区)要杜绝护林员因上山采茶而脱岗、漏岗,督促每一位护林员上岗到位。另外,根据自身需要,在重要山坞、路口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强防火力量。

4、积极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镇消防队、城管、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扑救队伍,要保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随时做好出击准备。农林服务中心要确保防火物资和灭火器材设备总量,各专业扑救队伍对现有灭火器材进行调试,确保灭火器拉得出、打得响,各村防火扑救队伍随时待命,确保防火物资在需要时的运送和有效的扑救。

5、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自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死角的可燃物进行再次突击清理,确保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完成。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4

今年汛期我处雨量充沛,植被生长茂盛,可燃物大量积累,森林资总量持续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安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月1日为森林防火期,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确保我处不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二、工作重点

(一)顾家围子系、光、初家北、北灵、赵家、大小曲、大赵家南、祁雨顶、九目、峰、张马海防林等重点林区。

(二)十月朝、元旦、春节、渔灯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等人员密集期。

(三)痴、呆、傻、精神病等限制民事行为的人员、中小学生、林区游玩人员及耕作人员等是需要管住的重点人群,要加强教育引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漏一人。

三、职责分工

1、扑救指挥组:负责火场情况调度、组织防火预备队和护林员队伍进行火场扑救,安排好机关干部扑火相关工作,落实具体扑救措施;视火灾可控程度,向主要领导建议申请区级增援队伍,做好增员队伍的联络和向导工作,火灾扑灭后负责火场检查验收。(林业站)

2、火场清理看守组: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用高压细水雾和喷雾器对火场进行拉网式清理,确保不再有余火,做好火烧迹地看守工作。(机关干部、相关居委会)

3、安全警戒组: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对火场周边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对火灾案进行查处。(前所、后所)

4、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前线所需食品、被装、油料等物资的调配工作。(党政办、财政所、民政)

5、宣传报道组:负责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党政办、林业站)

6、医疗救护组。负责受灾人员的医疗救护和心理救助工作。(医院)

7、转移安置组。负责做好有关村庄、企业、经营养殖户转移和安置工作。(城管队、物管办)

8、危化品处置组。负责做好有关危化品转移、保护工作。(安办)

9、扑火督导组。负责督查各扑火单位和人员执行任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落实。(党政办、纪委)

10、村居协调组。各居委会成立以村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村两委成员为组员的森林防火领导组。一旦发生火情必须立即组织发动本村离火场最近的以青壮年为主的义务扑火队,由村书记、主任主任带领上指挥扑火,同时及时向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妇女及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强化履职意识,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把各项工作做到位。一是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负总责、亲自抓,副书记、分管同志任副总指挥抓具体、具体抓,包片、包村干部为指挥部成员全力靠上抓落实,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各村按照森林防火责任状的要求,成立森林防火预备队,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成员带头包地块包头,进路口要安排至少两人的值守人员。三是将严格问责贯穿森林防火工作全过程,办事处与各村居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严格落实防火属地责任,同时,办事处成立防火督查小组,对各村居的防火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作为或失职、渎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宣传,全面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开展立体式、多方位、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构筑第一道思想“防火墙”。一是充分利用赶庙会、赶集日以及__政能量、微党建等媒介,多渠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各村居要利用大喇叭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进行集中宣传。二是在重点林区布设、更新森林防火宣传牌,在村庄内、交通沿线、进道口悬挂标语横幅,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流动宣传。三是在非正常旅游路线的各个岔道口,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树立防火警示牌,提醒“驴友”注意森林防火。

(三)严控火,切实从头消除火灾隐患。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火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是办事处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每个林区、每个头,实施拉网式排查火、地毯式清理野外火种,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责任领导,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责任人员和措施。二是十二月底前,各村对林内及林缘地带的地边、路边、坟头周围的林间可燃物清理完成,最大限度地减轻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压力。三是在防火戒严期(-月),对重点隐患区,办事处安排机关干部全员到岗到位,形成重点部位有人查、进出路口有人守的网格化防控网络。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处森林防火工作。各包片领导、片长要加强对本片村居防火工作检查、督导工作,将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防火工作纳入办事处对村居年底考核中,发生一次火情,扣除相应分值,取消年底评先树优的资格。

(二)强化督导检查。防火期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进路口开展督查,督查结果经督查人员和被查村居签字留存,在全处进行通报,并作为护林员及各村居年度考核依据;督查时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追责

(三)强化治火力度。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戒严期内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因玩忽职守酿成火灾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人责任。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并交纳2000-10000元的不再野外用火保证金;对构成森林火灾的,依法移交烟台市森林公安局处理。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镇境内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都必须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防火实施办法》和本方案。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紧紧依靠群众,自防自救原则,实行综合合理管理。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落实

第四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委书记兼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总指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为及时扑灭森林火灾,镇政府抽调人员成立了森林防火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副镇长为组长,镇全体机关干部为应急小分队,派出所,驻军部队组成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全面负责扑灭全镇各方面引起的火灾。

第六条、根据本镇岛屿分散的实际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以管辖地为单位,应相继成立至少在10人左右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同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负责管辖地扑救工作。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镇实际,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为本镇的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天气连晴三天以上,或火险预报四级以上,非防火期天气连晴七天以上为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八条、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负责人及护林员,必须亲自每天上山开展巡逻、检查、记录。如庙子湖达直、西直、羊角礁、炮台岗、放火山岗、头劲鸟咀、长咀、后岙、黄岩岙。青浜村西风湾、黄胖山、北田湾、南田湾、沙湾、沙浦、南岙、小岙墩、仰天埠。黄兴村南岙、海燕岗、上岗横路、磨里、芋艿地、西岙、普陀下、桃树坑、旱地、夏里弄、大岙村、西极岗墩、大马山、三山岭、雾露岗、大树湾、大蚂蚁。

第九条、在防火期内,各村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野外用火,吸烟、烤火、野炊、玩火、以及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不准精神病人上山进行活动。

(二)、各村负责人,护林员必须严格监视烧灰积肥,烧田埂草及其它小型农业生产用火。

(三)、各村山间道路,小路沿山公路等人行道两边都必须开辟隔离带和防火牌。

(四)、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经常性地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把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第四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第十条、各村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如护林员发现,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森林扑救队伍和群众进行全力扑救。

第十一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森林火灾,村委在组织扑救火的同时,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镇应急小分队协助或统一指挥扑救工作。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小时尚未扑灭的火灾。

(二)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三)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第十二条、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切实注意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孕、女、儿童、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十三条、森林火灾扑灭后,村委会负责人及村级扑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组织人员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并指派人员或转移人员(护林员),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第五章、森林火灾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森林火灾(包括:火灾、火警、流火)都必须查明起火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火灾的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和受害森林面积,经济损失,人身负伤亡,以及扑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逐级上报。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森林防火机构挡案。

第十六条、要建立镇、村两级灭火设备器材库,以防森林火灾发生。

第十七条、各村要把公益生态林护养资金余额用于防火工作,不得另用。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及村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未造成损失的或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村民。

(二)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制止或举报的人员。

(三)发现森林引起火灾,对森林有重大损失的人员举报者,都应该奖励。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森林防火期间内在林区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随意爆破采石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扑救迟缓,甚至经动员拒不参加,见火不救的。

(四)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

第二十条、对于患有精神病,白痴人员管理不严,形成火灾隐患和造成损失的追查直接监护人的责任。

对于为成年人引起的森林火灾,按上述规定直接追查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除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外,并司处以经济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法规,无故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应当处以拘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东极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自__年4月1日起施行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6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失火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按照清剿火患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平安校园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化学校安全监管,加强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防火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学校安全和稳定。

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工作职责

领导机构

工作应急处置领导组,统一协调部署防火演练工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行为。

丈八庙寄宿制小学防火演练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长:杨爱林

副组长:田永庆李宝贵

组员:李保来杨翠萍 孙改转魏 慧张云枝

刘海香张云红 赵翠凤范旭红郝建

领导组工作职责:

负责学校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信息报送以及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的处理。负责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现场控制、人员救治以及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全系统的安全,对多发、易发的安全部位和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原则。一旦发生火灾事件,要在30分钟内逐级上报中心校应急处置领导组,1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救援。

3、生命第一原则。事件发生后,要把救护师生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4、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原则。在实施救援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公安等有关部门查找原因,正确处理提供依据。

四、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

1、宣传发动:

安全领导组成员做好方案和防火知识的学习与宣传工作,确保紧急情况发生时明确职责和步骤,并实施操作。

2、现场指挥:

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由校长负总责,副组长及成员等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非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当班人员负责。

3、 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学校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值班人员--校长(110、120、119)。同时上报中心校。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4、火灾处理步骤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告中心校。

(2)采取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

(4)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按照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员、财产安全。

(6)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

(7)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8)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五、善后处理:

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 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六、调查与结案: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 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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