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方案
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方案三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方案三篇,欢迎阅读!
杰出青年评选方案1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四化同步、一业振兴”发展战略,培养和树立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青年人才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在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为我市实现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经市委同意,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共青团铜仁市委决定联合开展首届“铜仁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评选宗旨
为表彰和宣传在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事业中做出显著业绩和突出贡献的杰出青年典型,塑造我市青年的新形象,促使大批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用杰出青年的精神激励、教育和引导全市广大青年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在建设美好幸福新铜仁的宏伟事业中建功立业。
二、参评条件
(一)截至2019年5月31日,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即1974年3月31日至199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有铜仁市户籍或现在铜仁市工作(服役)年满2年以上的青年。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三)在本职岗位上对改善本地、本单位或本行业的生产、经营、服务、技术做出突出贡献,促进经济社会效益的提高。
(四)热心公益,服务社会,无私奉献,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出色表现。
(五)积极影响、致力带领青年创业致富、建功成才,在广大青年中享有广泛声誉。
三、评选机构
(一)主办单位:
(二)协办单位:
(三)组织机构:
顾问:
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团市委,杨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田波、杨秀斌和杨旭三位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四)评选审定委员会
负责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杰出青年候选人进行综合评选审定,从而产生首届“铜仁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审定委员会由组委会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员青年以及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一)推报人选(即日起至5月27日)
推报人选可组织推荐也可个人自荐。各地、各部门要在充分宣传的基础上,深入了解各行各业优秀青年,认真组织推报。对于个人自荐报名参选的优秀青年要同等对待,鼓励并纳入本地、本部门统筹研究后上报。各区(县)可推报2-3名优秀的青年参选,市直单位、军分区、武警、消防及中央和省驻铜单位可推荐1名优秀的青年参选,各区(县)在推报参选人时原则上不能在同一界别。各区(县)由团委汇总后统一上报,市直相关单位由市直团委汇总后统一上报。
(二)确定正式候选人(5月28日至5月30日)
组委会办公室根据评选标准及参评人选主要事迹材料,对被参评人进行初步筛选核实,确定出30名建议候选人提交组委会审定。组委会对30名建议候选人进行审核,并根据评选标准及建议人选的主要事迹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三)社会公示(5月31日至6月6日)
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将20名正式候选人主要事迹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四)投票评分方式(6月7日至6月27日)
投票打分实行100分制,按照评委投票评分占70%、网络投票占15%、手机短信投票占15%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分。候选人最终综合得分=评委投票得分+网络投票得分手机短信投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评委投票。组委会向全体评委通报20名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及考察情况,评委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候选人评委投票得分=自己获得的票数÷现场得票票数×7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网络投票。在铜仁网站设立首届“铜仁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专题页面,并将20名正式候选人的主要事迹材料进行公布,发动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铜仁网站正式候选人进行投票。候选人网络投票得分=自己获得的票数÷网络得票票数×15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手机短信投票。通过移动、联通和电信公司设立专门的投票平台,设定20名正式候选人的短信投票代码(届时设定并在网上公布),发动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手机短信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投票。候选人手机短信投票得分=自己获得的票数÷手机短信得票票数×15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综合评定(6月28日至7月4日)
根据正式候选人的最终综合得分情况,报组委会按程序审核后初步确定拟授予首届“铜仁市十大杰出青年”人选名单。并通过铜仁日报、铜仁电视台、铜仁网站等主流媒体对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审核并确定首届“铜仁市十大杰出青年”名单,同时向社会公布。其余将拟授予首届“铜仁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
(六)命名表彰(7月上旬)
举行首届“铜仁市十大杰出青年”命名表彰大会,为获得荣誉称号的杰出青年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五、实施要求
(一)自接本通知起,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青年、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关心支持评选活动,形成良好的宣传态势和舆论氛围。
(二)各地、各部门在确定推报人选前,要深入调查了解,在充分掌握候选人事迹情况的基础上,与已开展的其他评选活动结合起来,注重考虑工作在基层和活跃在改革第一线的人选,把秀的青年人选推报上来。
(三)参选人所需报送的材料
1、参选人需填写《登记表》、撰写500字事迹简介和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后由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所在行业的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审核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可在户籍所在村(居)和乡镇、办事处审核盖章,经县级(或以上)团委复审盖章后上报。
2、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考察,听取候选人所在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考察结束后形成不少于600字的考察推报意见。意见内容包括:考察过程、考核内容和推荐理由,加盖县级(或以上)团委公章。并需提供公安和计生部门的书面意见企业界别候选人还需附上税务部门的书面意见,机关和事业单位候选人还需附上组织人事、纪检部门的书面意见。
3、参选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获主要奖项证书的复印件,两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候选人是企业经营者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需提供书面证明。
4、以上所需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各一式三份,由各区(县)团委汇总后统一上报,市直单位由市直团委汇总后统一上报。以上材料均含电子版。
(四)各地、各部门要在5月27日前将候选人的全部推报材料和考察的各种书面证明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杰出青年评选方案2
一、评选宗旨
开展第七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旨在举荐、宣传和表彰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展示当代--青年的良好形象,树立青年时代楷模,激励全县广大青年勤奋学习、锐意进取、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为建设“有实力、有活力、有魅力”的社会主义和谐新--贡献青春和力量。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重点评选在--全民创业过程中创办、领办具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明显,纳税贡献较大企业的青年企业家;来我县投资兴业的青年企业家;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青年能人;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积极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敢闯敢试的种植、养殖大户和“双培双带”模范,“凤还巢”的返乡创业青年典型;科教文卫战线、执法执纪部门和公务员队伍中勤奋学习、大胆创新、文明执法、优质服务、致力改革、能成事业的。青年才俊;顾全大局、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基层干部。
(二)评选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1990年5月10日以前出生)至39周岁(1969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在--工作或生活2年以上的各界青年。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勇于开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在某一领域成绩卓越,在县内外有较大影响,在青年群体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榜样。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良好的社会形象,深厚的群众基础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热心公益事业、廉洁自律,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榜样。
4、已获“十杰青年”、“优秀青年”称号者和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评。
三、评选机构
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第七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任:--(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
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
--(县委组织部部长)
--(团县委书记)
成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届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团县委,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一)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本次评选设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其他等五个类别。严格按照条件评选,自下而上,层层推选。
(二)评选步骤
1、推荐提名(5月10日—6月10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根据参选条件,在认真选拔、集体研究、单位公示的基础上,择优向评选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每乡镇限报2人;三权在县的单位由县主管部门在全县范围内综合评定,经系统审查后推荐,每部门限报1人,每系统报3—5人。
2、审核初选(6月10日—7月10日)
根据推荐名单,组委会办公室按类别对所推报材料进行审核,从中择优选出30名预备人选提交组委会,由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并考虑人选的类别、行业分布等因素,投票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3、公示考察(7月10日—8月10日)
通过--电视台、--政府信息网、--共青团网站等新闻媒体,将20名正式候选人及其事迹简介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同时由组委会办公室联合有关部门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在公示考察中发现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所缺名额不予递补。
4、投票评选(8月10日—9月10日)
评选采取单位投票(乡镇、县直单位各占25﹪),评委投票(占50﹪)二种方式进行,合并计分。组委会根据得票情况及类别提出“十杰”青年、优秀青年初步人选,提交县委、县政府审批合格后,由县委、县政府授予第七届“--县十大杰出青年”、“--县优秀青年”称号。
五、宣传表彰(9月10日—20日)
评选活动结束后将举行第七届--县十大杰出青年表彰会,编写“--十大杰出青年”风采录,在新闻媒体上进行系列报道。同时将“十杰青年”事迹择优推荐上报,争取省、市级更高荣誉。
六、实施要求
1、推荐单位在确定推荐人选时,应严格把握参选人员条件。推出的人选应是本地区、本系统成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最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优秀青年。
2、推报人选必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推荐表(附件一)一式2份;②事迹简介一式6份,300字左右,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获得主要奖项情况、主要工作经历及成绩;③详细事迹材料一式6份,2000字左右,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须使用A4纸打印,同时报送word电子文档。
3、推报人选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各推荐单位要在20--年6月20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0000000。
杰出青年评选方案3
一、评选宗旨
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县委王春生书记在全县党政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取得的丰硕成果,表彰、宣传在我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杰出青年典型,树立当代YL青年的光辉形象,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创业,服务社会,建功成才,并在全社会营造优化青年成长成才,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为我县“实现第二次跨越,冲刺全省十强县”培养更多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评选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至42周岁,在YL学习、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YL工作或居住满两年的外籍公民也可参评。
(二)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在工作中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在发展和繁荣农村经济中,带头打绿色牌,走特色路,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在自己致富的同时,率领他人共同致富,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做出较大贡献。
(四)在发展民营经济中,带头创办民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积极收购、兼并、租赁、控股和参股公有企业,心系家乡,热心公益事业,事迹突出。
(五)在发展以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中大显身手,在发展外向型经济中有所作为,带头谋发展、快发展、大发展,为加快县城经济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是全县青年干事创业的表率。
(六)在科教文卫、财贸金融、工交政法、综合部门等各行各业中,立足岗位,勤奋工作,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优秀青年。
(七)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及历届十大杰出青年当选者不参加评选,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允许申报参评。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YL县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分宣传启动、人选推报、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公示、实地考察、投票评选、总结表彰七个阶段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启动。在新闻媒体下发通知,发布消息,启动YL县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的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人选推报。11月17日前,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推荐参选人工作。具体产生渠道:
1、各乡(镇)、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按照评选条件,在初评基础上,征得所在单位党委审核同意后,向县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选,参加本届评选活动。
2、由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向组委会推荐参选人。
3、组委会在广泛收集线索的情况下协商,并征求当事人单位意见,征选部分知名人士。
4、自荐或他人推荐。
第三阶段:候选人确定。11月23日前,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评选资格。组委会办公室将按界别征求候选人所在单位党委意见,考核候选人事迹的真实性和社会影响力,评选出重点人选提交组委会审议。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界别、行业分布因素,投票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第四阶段:候选人公示。11月28日前,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将20名正式候选人事迹简介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正式候选人的资格。
第五阶段:12月8日前对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由组委会办公室到候选人所在单位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中,发现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
第六阶段:投票评选。正式评选采取组委会成员投票、相关单位投票(以各党委为主)和公众投票(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委会投票占40分,相关单位投票占40分,公众投票占20分。候选人单项得分=单项有效得票数/该项总有效票数×该项总分值,各单项得分相加后为候选人总得分。得分列前10名的候选人将当选YL县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其他10名候选人将获得YL县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此结果由组委会最后提交县委审批,最终评出YL县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和提名奖。
第七阶段:总结表彰。在12月中旬举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十大杰出青年颁奖典礼,宣传、表彰当选的十大杰出青年。
四、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是我县一项发起早、社会性强、层次高的评选活动,县委对此项活动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评选YL县十大杰出青年活动当作发现、培养、树立身边优秀青年典型的过程,当作对广大青年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优中选优的原则,真正将那些贡献突出、成绩优异、社会影响大、时代感强的青年英杰推荐上来。
(二)严格要求,严明时限。各单位要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听取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出具盖有单位公章和主要领导签字的综合书面证明和推荐意见,按时限上报。
(三)公正科学,确保质量。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循严密科学的程序评选十大杰出青年,杜绝暗箱操作、拉票贿选等不良行为发生。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此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让十大杰出青年的事迹家喻户晓,充分发挥评选活动应有的社会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