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敬老文明月方案
尊老敬老爱老是我们从小就知道的一个好品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社区敬老文明月方案三篇,希望对你有用!
社区敬老方案1
一、活动宗旨
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旨在进一步深入贯彻党和政府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牡丹江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宣传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和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对策措施;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组织和动员全社会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幸福的晚年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社区文化活动。敬老月期间,各县(市)区老龄办要以社区为单位,依托老年人协会、老年文艺团体和各级涉老文化活动场所,结合“喜迎,推进和谐幸福城市建设” 的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市老年活动中心要组织慰老团深入社区开展“文化、法律、健康”三进社区活动,由老年活动中心艺术团精选优秀节目为社区老年人送上文化大餐,同时联合市卫生局、司法局开展普法宣传、健康义诊、涉老维权等活动,充分营造“敬老月”的喜庆、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和谐幸福城市建设”主题研讨会。为充分发挥市老年学学会的调查研究和学术交流作用,促进我市老年学研究的发展与繁荣,为全市老龄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促进和谐幸福城市建设。拟定8月中旬,以“和谐幸福城市建设”为主题召开研讨会。由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市老年学学会各分会组织论文进行学术研讨,并对优秀论文进行评奖。研讨会所有论文将在牡丹江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官方网站上刊登。
(三)市老年书画研究会优秀作品展。老年节期间,由牡丹江市老年书画研究会精选优秀书画作品进行展出。通过活动展示我市老年书法绘画领域的辉煌成就,充分体现我市老年人热爱共产党、热爱社国、热爱家乡的高尚情怀。
(四)老年节及敬老月“激情夕阳红,孝行牡丹江”好歌大家唱主题活动。201X年9月1日,拟在八女投江广场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家乡”为主题,举办“激情夕阳红,孝行牡丹江”好歌大家唱活动。活动以四城区、助老单位、老年艺术团体为单位,各自组成方阵,以互动拉歌、合唱、连唱、表演唱等表现形式,演唱爱国主义红色歌曲和经典老歌。从而充分展示我市老年人锐意进取、老有所为、老当益壮的精神风貌,营造隆重热烈、和谐幸福的老年节文化氛围,倡导全社会关心老年人,关注老龄事业,传承中华民族尊老、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五)敬老月宣传活动。老年节期间,各县(市)区要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社区(村)、各单位要展出系列宣传板报。8月29日为全市集中宣传日,各县(市)、区要开辟宣传一条街,设立宣传站,开办宣传栏。各级老龄部门、新闻部门要以老年节为契机,密切配合,使老龄宣传工作有影、有声、有字。要广泛宣传老龄化形势,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老龄事业的发展成就。全面做好“为老服务”舆论宣传工作,宣传老龄事业的发展成就、敬老爱老爱老方面的先进典型以及相关部门在保障老年人权益和服务老年人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同时对一些老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深度报道,让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老龄事业的发展,激发全社会参与敬老助老活动的热情。
(六)助老办实事活动。老年节期间,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领导要带队开展以贫困、孤寡和百岁老人为重点的走访慰问活动,将生活最困难、需求最迫切的老年人纳入帮扶范围,动真情、送温暖、把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关爱及时送到老年人的心坎儿上。同时,各县(市)区要把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作为重要内容与“敬老月”活动结合在一起,要号召和组织辖区内各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志愿者走进老年人家中,开展照料、护理、家政、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人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添乐事。
四、组织机构
敬老月系列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设在市老龄办,负责日常的协调联络工作。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作为促进代际和谐、推进和谐幸福城市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帮助解决活动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做到工作有部署,落实有措施,活动有成效。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切实把各方面力量组织动员起来,参与到“敬老月”活动中去,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2、统筹安排,责任到人。各县(市)区老龄办要向本地老龄委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并立足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尽快制定出台当地“敬老月”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要对“敬老月”活动的内容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务求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3、面向基层,注重实效。“敬老月”活动的重点在基层。在活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老年人,为老年人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和实事。尤其要把活动重点放在基层,放在社区和农村,扎扎实实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切切实实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全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4、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各地、各单位要全面掌握“敬老月”活动的进展情况。将活动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大力推广,并对发现的先进典型给予宣传报道。敬老月系列活动结束后,要将当地“敬老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到市老龄办秘书科。
社区敬老方案2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和关爱空巢老人的有关精神,苏园路社区决定在201X年10月开展“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社区重阳敬老月”活动,使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成为一种社区习惯。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X年10月8日—10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紧密结合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 “我们的节日”和“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主题活动的要求,我社区全面开展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系列活动。
三、组织机构
社区成立敬老月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总顾问:陈国生 苏仙区委 区纪委书记
顾 问:左海球 苏仙区纪委副书记 区监察局局长
田莉娅 苏仙岭街道党工委委员
组 长:廖建宏 苏园路社区党支部书记 主任
副组长:刘建娥 苏园路社区党支部副书记
黄贤华 苏园路社区副主任
成 员:贺朝华 张婷 曾娜 欧美玉(以上均为社区职工)
钟跃铃 周青 陈芬华
四、活动形式
社区敬老月活动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让老年人感受社区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氛围。
1、陪老人拉拉家常
组织社区党员、志愿者或中小学生看望三无老人、空巢老人,陪老人拉家常,排解老人的思乡、思亲和寂寞之情。
2、为老人送份礼物
组织党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为空巢老人送上一份有纪念意义的重阳节礼物,礼物也可以由志愿者亲手制作。
3、带老人出门郊游
在天气和老人身体允许的情况下,由党员、社区工作者或志愿者邀请结对帮扶的空巢老人到苏仙岭及周边小游园散步游玩。
4、为老人办场专题娱乐文化活动
不论规模大小,为社区老人们组织一场“回到童年时代”专题娱乐文化活动,活动以四、五十年代孩子玩的游戏项目为主,让老年人自娱自乐,感受孩提时代的快乐时光。
五、活动安排
我社区根据具体情况选定活动时间,基本时间段按如下划分。
1、10月10日前,做好活动准备工作;
2、10月12日开始,活动陆续开展;
3、10月16日,开展“回到童年时代”专题娱乐文化活动; 4、10月31日,将活动动态和图片备案,并进行活动总结,将总结内容报街道办事处。
六、活动要求
1、结合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和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的要求,做好活动的组织和策划工作。
2、充分发动社区志愿者、未成年人参加本次活动,使其感受中华传统节日的文化气息,在服务他人中提升自身境界。
3、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在安全、有序、和谐的良好氛围中进行,给老年人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
4、激发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创新意识,在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上大胆创新,将活动开展得更好。
5、重视对网络平台的应用,将活动预告、活动进展和活动成果及时在社区网站上展示。
社区敬老方案3
20年的“九九”重阳节即将到来,为继续学习、宣传、贯彻《老年法》,强化老年维权意识,推动老年维权工作,形成爱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促进我镇老年事业的发展。从即日起至“九九”重阳期间,各社区、村要集中开展《老年法》的学习和庆“九九”重阳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开展《老年法》学习活动
一是各社区、村老协会分会、老年大学,要利用墙报、板报、会议、标语、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习《老年法》,使全社会自觉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召开座谈会。召开本社区、村的老年人座谈会,通过介绍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介绍我镇在经济、社会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可喜的变化,介绍本社区、村老年人为三个文明建设作贡献的典型事例,进一步鼓励大家为构建和谐社区、村做贡献,做到老有所为;三是做好维权工作。各社区、村要认真处理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切实解决好老年人的住房、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二、认真开展“九九”重阳节活动
爱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要以“九九”重阳节为契机,大力弘扬这一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倡导尊老敬老的风尚,热情关心和照顾老年人。一是开展对敬老院、高龄老人、重病老人、贫困老人、五保户进行走访慰问活动;二是组织团员、青年、妇女开展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活动;三是开展“老有所为”、“好儿媳”、“好婆婆”评选表彰活动;四是开展各种有益老年身心健康的文艺活动,老年健康知识讲座,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三、万安镇党委、政府在重阳节期间将进行“老有所为”、“好儿媳”、“好婆婆”评选表彰。各村、社区在评选“老有所为” 好儿媳”、“好婆婆”时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评选由村、社区老年协会产生,党支部、村(居)委会审查同意后,报镇党委、政府审批。
社区敬老文明月方案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