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记》收获范文
《双城记》创作于19世纪50年代,当时正处于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资本主义发展带来的种种罪恶和劳动人民生活的贫困化,导致下层群众中存在极端的愤懑与不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双城记》收获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双城记》收获范文1
这个寒假我拜读了狄更斯的作品,以下就是我的感想。
故事是这样的,埃瑞弗蒙德侯爵蹂躏农家妇女,她的哥哥知道了,于是跟侯爵干了一仗,以失败告终。而且他还受了重伤。可能侯爵也不想把事搞大了,不想弄出人命吧。就请了一个医生,这就是另外一个重要的人物马奈特医生。而这可怜的马奈特医生也由于知道了内情而被侯爵送进了巴士底监狱。十八年后终于重见天日……
故事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日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斯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
而这个查尔斯来头不小,是埃斯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但是他不接受爵位,离开法国到英国去。他在伦敦靠自己当上了法文老师。
还有一个人叫西德尼·卡顿,他从一开始的法庭上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但他的一张纸条就揭穿了原告的阴谋。他很容易给人一种邋遢、消沉、贪杯的印象,但他在危急时刻,通过一个狱卒来到查尔斯的监狱里与查尔斯换了衣服。后果可想而知,查尔斯被送出了法国,而卡顿却被送上了断头台,他在死前说了一句话: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过的最宁静、最最宁静的休息。
在革命成功后,革命者们大多都失去了理智,滥杀无辜的人,而查尔斯为了解救以前的仆人,挺而走险,来到法国,结果却被革命者以逃亡贵族的身份给关了起来,露西及她父亲马奈特医生连忙赶到法国,由于他在巴士底狱给关了十八年,被人们称做英雄,从而有特权把他的女婿—查尔斯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但是德发日太太就是那对兄妹中的妹妹,她一直都恨着埃瑞弗蒙德侯爵家的人。查尔斯又是埃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所以她想尽办法得想要害查尔斯。但到头来却死在自己的枪口中。
这部小说虽然后来是以“大团圆”结束,但是当我读到卡顿为了露西而代替查尔斯上刑场时,我的心里充满了辛酸。
《双城记》收获范文2
既然从合上这本书到今天二个星期的时间,好多细节都已经忘记了,那就不强求自己,只写一些印在脑袋里的画面,看能不能有所启发好了。
那辆轮子咕噜咕噜地碾过潮湿的泥巴路面的马车,马车上人心惶惶的素不相识相互提防的人,黑暗的丛林边穿着雨衣戴着雨帽任凭雨点溅落的只留下轮廓的邮差。
酒店对面的巷子里,盘旋而上的楼梯,铁架被鞋子踩着发出的声音好像撞击着一扇很久未开的厚厚的铁门,里面是一个老医生,用叮叮作响的铁锤修补着一双一双的鞋子。这房子其实离街道并不远,通过小小的阁楼天窗也照的进阳光,但就是感觉这里的一切都与世隔绝,叮叮的声响在屋内四处撞击着,回绕着,让人揣不过气,也出不去。
那些颗粒无收的佃户,成日的用酒精麻痹着自己,游荡在石质的路板上,摇摇晃晃,贪婪的舔着地上剩余的葡萄酒,然后心满意足的,摇摇晃晃,回家去。
狂妄无忌,轻蔑的视人民为粪土,连撇一眼都觉着脏了自己似的侯爵老爷,安然自得的,一如既往的,坐在椅子上,心却漂浮在高贵奢侈的空气里。
这是法国大革命前夕整个国家氛围的缩影,潮湿,阴暗,麻木,轻浮但总像要发生点什么。
这是一个无可救药的时代,因为人民无法忍受他的阴暗,于是巴士底狱被攻占了,于是侯爵老爷跑到英国去了,于是还有的官僚头目和侯爵老爷没有逃跑成功反过来被革命的人们抓进了监狱变成了罪人,于是时代就变了,悲哀的是你突然发现那种黑暗,并没有变光明,革命党的头领坐在审判桌上,有的在睡觉,有的没睡觉,有的喝了酒,有的没喝酒,总之,对于犯人的审判不分青红皂白蛮不讲理毫无道理可言,用那永不满足的吃人机器将坏人的脑袋一个个吃掉。你说你是好人,审判团的人说为国家献身才叫好人,任何维护自己利益的话都是狡辩。以前的人们麻木不仁的看着马车后被碾死的人,现在的人们期待着一个个人头落地,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英国作家狄更斯,用他的笔深刻的描绘了法国的这个时代,是害怕同样的故事会在英国发生,书中那位年轻律师对医生女儿的爱情就应该是他对未来美好的期盼了吧。
向这位为了爱人的幸福生活勇敢牺牲的年轻律师致敬。
《双城记》收获范文3
小说结尾处有条译注,是死在断头台上的吉伦特党人罗兰的夫人(Madame Feanue Roland)的名言“自由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这是也是我读完《双城记》最主要的感受。自由是人类共通的美好夙愿,但从这端走到那端,似乎太容易了。
其实我觉得这个小说对于爱情和死亡都写得不给力。虽然译序部分介绍这个故事的主题是双重的,是爱情与死亡。这两要素按理说是伟大小说都会去探索的主题。但是我觉得《双城记》给力的点不在这。它描写法国大革命时期社会是怎么样的,人心是怎样的,这方面它带给读者的感受要深刻得多。
暴力革命总是走极端的。法国的劳苦大众高喊着“自由、平等、博爱”去推翻压迫他们吃不饱饭的贵族老爷,本来是无可厚非的。可是当这口号变成了“自由、平等、博爱,否则毋宁死”的时候,就是把真诚的愿望变成了制约人的诅咒。本来“公民”这一称呼是用于革命者之间,后来竟变成了人与人之间似乎约定俗成的称呼,叫男人“公民”,叫女人“女公民”。这肯定就不对了。走向整齐划一必然让人警觉这是有问题的。我们看到,整个社会的人除了被投入监狱的,就是变成了革命者,他们都穿着粗劣的难看的某种服装。他们以一种狂欢的姿态去面对砍头处死血流成河。表面的狂热让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变得冷冰冰令人不寒而栗。
在描写革命时期法庭一团乱糟糟完全依靠主观和情绪来审案子的场景的时候,作者反思要不是革命前的那些年月在上位的人动不动就处以极刑,后来也不会变成这样子。所以暴乱不是说来就来的。当普通人见识的就是整个国家没有法律或者法律乱来,那这些人暴乱的时候又怎么可能希望他们拿出法和德呢?
小说里有这么一句话“一个民族在狂热的时候,像高烧病人一样,丧失了时间概念。”幸好我们是那些特定时期以外的人,我们得有这个时间概念,得有个记忆和启示。
《双城记》收获范文4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在法国大革命广阔的真实背景下,他以虚构人物梅尼特医生的经历为主线索,把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互相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情节错综,头绪纷繁。早在创作《双城记》之前很久,狄更斯就对法国大革命极为关注,反复研读英国历史学家卡莱尔的《法国革命史》和其他学者的有关著作。他对法国大革命的浓厚兴趣发端于对当时英国潜伏着的严重的社会危机的担忧。1854年底,他说:“我相信,不满情绪像这样冒烟比火烧起来还要坏得多,这特别像法国在第一次革命爆发前的公众心理,这就有危险,由于千百种原因——如收成
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例如得伐石的妻子狄安娜,她出生于被侮辱、被迫害的农家,对封建贵族怀着深仇大恨,作者深切地同情她的悲惨遭遇,革命爆发前后很赞赏她坚强的性格、卓越的才智和非凡的组织领导能力;但当革命进一步深入时,就笔锋一转,把她贬斥为一个冷酷、凶狠、狭隘的复仇者。尤其是当她到医生住所搜捕路茜和小路茜时,更被表现为嗜血成性的狂人。最后,作者让她死在自己的枪口之下,明确地表示了否定的态度。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梅尼特医生被侯爵兄弟害得家破人亡,对侯爵兄弟怀有深仇大恨,但是为了女儿的爱,可以摒弃宿仇旧恨;代尔纳是侯爵兄弟的子侄,他大彻大悟,谴责自己家族的罪恶,抛弃爵位和财产,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赎罪”。
这对互相辉映的人物,一个是贵族暴政的受害者,宽容为怀;一个是贵族侯爵的继承人,主张仁爱。他们中间,更有作为女儿和妻子的路茜。在爱的纽带的维系下,他们组成一个互相谅解、感情融洽的幸福家庭。
《双城记》收获范文5
查尔斯·狄更斯的《双城记》篇幅并不长,但是,却读了半个月之久。实在是因为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太读懂,对于当时的时代背景,西欧的风俗习惯都不了解。直到现在,虽然已经读到了结尾,其实对作者本身要表达的当时法国大革命的一些令人“废解”的景象,并没有更尽一步的了解。
但是通过对这部著作的学习,我有几点需要思考的地方:
首先,是什么让一个本该受人同情女人变成了让读者希望她早点死去的角色。泰雷兹·德伐日是个苦大仇深的人物,她为了复仇,甚至失去了作为普通人应有的怜悯之心,她不但把达尔内送上了断头台,还要把本是受害者的曼内特医生,以及达尔内的妻女也“斩草除根”。她的每次出现,她的言论,甚至让人觉得疯狂、可怕、恐惧,她给人带来的是一种无可救药的绝望。
其次,是什么让民众面对囚犯时先后能有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让我吃惊的是,在第一次达尔内被捕时,当时的民众在得知达尔内的“罪过”后,希望他马上被处以死刑的急迫心情,和当法庭宣布他无罪时民众们所表现出来的欢喜之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无法理解。
再次,是什么让一位本来欲自暴自弃过一辈子的人,为了所爱的人,竟然可以献出了生命。西德尼·卡尔顿对爱情的执着让人钦佩,他成了全书中最具灵魂的角色。所以把最后他的话(作者认为他的想法会是这样)抄录在下:
“我看见巴萨、克莱、德伐日、复仇女神、陪审员、法官,一长串新的压迫者从被这个惩罚工具所摧毁的老压迫者们身上升起,又在这个惩罚工具还没有停止使用前被消灭。我看见一座美丽的城市和一个灿烂的民族从这个深渊中升起。在他们争取真正的自由的奋斗中,在他们的胜利与失败之中,在未来的漫长岁月中,我看见这一时代的邪恶和前一时代的邪恶(后者是前者的自然结果)逐渐赎去自己的罪孽,并逐渐消失。
“我看见我为之献出生命的人在英格兰过着平静、有贡献、兴旺、幸福的生活——我是再也见不到英格兰了。我见到露西胸前抱着个以我命名的孩子。我看见露西的父亲衰老了、背陀了,其它方面却复了原,并以他的医术踏实地济世救人,过着平静的生活。我看见他们的好友,那个善良的老人,在十年之后把他的财产赠送给了他们,并平静地逝世,去接受主的报偿。
“我看见我在他们和他们无数代后裔心里占有神圣的地位。我看见露西成了个龙钟老妇,在我的祭日为我哭泣。我看见她跟她的丈夫正结束生命的历程,并排躺在弥留的榻上。我知道他俩彼此在对方的灵魂中占有光荣崇高的地位,而我在他俩灵魂中的地位则更光荣、更崇高。
“我看见躺在她怀里的以我命名的孩子长大成人,在我曾走过的道路上奋勇前行。我看见他业绩优异,以他的光耀使我的名字辉煌。我看见我染在那名字上的污迹消失。我看见他站在公平正直的法官和光明磊落的人们的最前列。我看见他带了一个又以我命名的孩子来到这里。那时这里已是一片美景,全没了今天的扭曲和丑恶。那孩子长了个我所熟悉的前额和一头鑫发。我听见他告诉我孩子我的故事,声音颤抖,带着深情。
“我现在已做的远比我所做过的一切都美好;我将获得的休息远比我所知道的一切都甜蜜。”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圣经新约约翰福音》第十一章第二十五节。这是耶稣因乞丐拉撒路之死说的。其后耶稣来到拉撒路墓前,死去已四天的虔信耶稣的拉撒路果然复活,体现了“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的意思。这句话是卡尔顿父亲墓碑上的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