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作品阅读笔记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向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鲁迅作品阅读笔记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欢迎阅读!
鲁迅作品阅读笔记1
记得当初买这本书的初衷只是因为久仰鲁迅老先生的大名,想领略一下大作家的风采。可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却陷入在那一个个悲惨的故事中无法自拔。
《狂人日记》中的主人翁,《孔乙己》中的孔乙己,《药》中的小栓,《阿Q正传》中的阿Q以及《祝福》中的祥林嫂,这些人都是那个动荡年代的牺牲品。也正是从这些人身上,我们才看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本书的作者鲁迅老先生,就生活在这么一个动荡的年代。从这本书中不难看出,在当时,做官的人不分青红皂白就随意立罪,并且有的还滥用职权。鲁迅老先生要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在《呐喊》中,鲁迅老先生虽然没有指名道姓的写出那些恶官,而是从普通的群众身上反映那些官的可恶和社会的黑暗。但不论怎样说,鲁迅老先生敢于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就是好样的,因为他敢于批评权贵。他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英雄。
而在二十一世纪的今日,也不乏这样的英雄。就在前一段时间,美国监控丑闻的披露者斯诺登,向全世界说出了这个爆炸性的秘密。也正因为如此,他个人也受到美国的生命威胁。他背着叛国的骂名和生命的危险向世界界揭露了美国的监控丑闻,这等勇气并非一般人能到达的啊!口口声声称最自由民主的国度——美国竟然偷偷监听世界各国甚至本国国民的保密。这一事件的曝光无疑更清楚的揭露了美国政府的虚伪性和两面性。更让全世界看清了美国的丑恶嘴脸和阴险狡诈。
鲁迅老先生的勇气值得我们学习。《呐喊》中的杯具已成为过去时,它将永远屹立在中国文学史上,指引后人不要重蹈覆辙,要大步向前地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鲁迅作品阅读笔记2
我喜欢读鲁迅的作品,于是在与学生交换图书的活动中,我得到了一本《鲁迅文集》。先生务实的风格、质朴的语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读后感触颇多。同时,又让我产生了一种深深的忧愁:当个语文教师真难。
读先生的作品时,我不自觉地在字里行间发现一些我们此刻不常见的字与词,比如:简捷、支支梧梧、橛着嘴、发见等等,我不能说先生写了错别字,因为先生是一个伟大的作家。但我想:此刻,我这样的纠正学生的错别字,不仅仅让学生感到写作的压迫,并且也许若干年之后,我们的子孙又要来给我们找错了。唉!当个语文教师可真难!
读到《从三味书屋到百草园》时,我读到了这样的一段话: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作百草园。此刻是早已并屋子一齐卖给朱文公的子孙了,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已经隔了七八年,其中似乎确凿仅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们在那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象人形的,吃了便能够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所以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象人样。如果不怕刺,还能够摘到覆盆子,象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
鲁迅作品阅读笔记3
一支笔,一把剑——读《鲁迅小说全集》
月明星稀,夜深人静。岁月流转之间,我仿佛看见灰暗的屋子中,坐着那位一生都在执笔如剑的集大成者。空对着一豆灯火,对那个乌烟瘴气的年代进行深深的思索。他,鲁迅,一支笔便是一把剑,直刺入旧中国的腐烂皮肉中,刺入旧中国行将老矣的心脏里。他笔下的每一个字,都是带血的呼唤,都是沉重的叹息,都引领我们去了解那个水深火热的混乱年代的死气沉沉、麻木凋敝。
初读鲁迅的文章,或多或少总是有些不懂得、不理解的地方,而这些在常人眼中的怪癖之处,大概也就是先生的令芸芸众生望尘莫及的文字的魅力、思想的高度。于是,渐渐地,一读再读,再读复读,便觉得先生的文笔,仿佛都是精心挑选过一般,缺一不可,否则便失去了他笔锋之犀利与不羁。也许有人说,鲁迅先生的文章已经过时,在新的时代里过于有冲击力。我想,先生的一生上下求索,执笔如刃,若无这锐利的锋芒,怎可引领有志之士走出无边无际的黑暗与彷徨?若无这非同一般的冲击力,怎可指引无数热血儿女打破封建礼教的束缚?鲁迅,不可不谓是那个时代的思想先驱。
用心走进鲁迅笔下的那些人物,他们似乎都是平凡无奇的市井白丁,而这些人,带给我内心的,是可怜、可恨与可笑。
是独树一帜的“精神胜利法”吗?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吗?是思想上的“高人一等”吗?阿Q,这个一生都在游荡与流浪中度过的底层雇农,初觉他的行为滑稽可笑,后感他的结局悲哀潦倒。“打虫豸,好不好?我是虫豸——还不放吗?”虫豸者,底层之轻贱者也。阿Q受人欺侮,非但不作抵抗、捍卫自我的尊严,反而自轻自贱,以践踏自我的人格来求取别人的饶恕,最终还“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而在他受到欺侮后,反把怨气施于小尼姑,这更体现了他精神上的愚钝麻木与人格上的分裂,他似乎已是行尸走肉一般了。其实,于宏观来说,那个时代,如阿Q一般的无赖数不胜数。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鲁迅先生实借阿Q一人映射那个时代所有具有民族劣根性的人。这是一种民族精神痼疾,也是致使中国被帝国列强铁蹄肆意凌辱、飞扬跋扈压迫的原因之一。若那些岁月里,阿Q们能够摆脱这种性格上甘受凌辱的恶劣脾性,泱泱华夏又怎会不崛起呢?可是事实却是,阿Q以及所有的阿Q们,终了,化作一抔黄土,也可是成为旧中国死亡的最终归宿。
而如果说阿Q是令我感到可怜、可恨与可笑之人,祥林嫂似乎留给我的,是无穷无尽的苦水的滋味,是漫无边际的可怜哀叹。寒冬里的祝福不属于她,美味可口的食物不属于她,锦绣华贵的衣裳不属于她,属于她的,大概就是那灰暗的灶房、深冬冰冷的雪花和她念念叨叨的阿毛的故事。书中令我震撼的,是鲁迅的“画眼睛”的手法,使祥林嫂那穷困潦倒的、贫苦无依的形象跃然纸上,栩栩如生——“仅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证明她是一个活物。”我们或许从未那么认真仔细地看过乞讨者的双眼,而鲁迅先生笔下的祥林嫂,她的眼睛,似乎早已麻木不仁,空洞迷茫,早已被失望的泪水蒙住昔日光彩的瞳孔。她最亲爱的阿毛,由于一场突然的意外,也早已离她而去,与之阴阳两隔。如果说祥林嫂的前半生是哀痛与不幸在折磨她,那么她在别人听尽阿毛的故事后的遭遇,是时代的灰暗与冷漠将她的精神肌体侵蚀得体无完肤,遍体鳞伤。她的悲哀经大家咀嚼鉴赏了许多天,早已成为渣滓,只值得厌烦与唾弃。而最终导致祥林嫂郁郁而终的,应是那岁月中人们的隔膜。多少个日日夜夜,人们习惯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习惯了作壁上观,习惯了自私自利。在这种时代的灰暗与人性的残酷的欺压下,祥林嫂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与信心,她就如臧克家笔
下的“老马”一样,她所得到的,只是现实生活中的一道鞭影,望不见前途的期望。而那些“马夫”们,那些一天到晚饱食终日、百无聊赖的人,人性泯灭,又怎样会益于社会?无非成为社会上的蟊贼与蠹虫。她们,只喜欢欺压如祥林嫂那样的无依无靠之人,只喜欢挤在菜市口,满足于自我同胞被杀害后热血如泉的变态之美,于是,他们,变成了鲁迅先生笔下最令人深恶痛绝的看客。
“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鲁迅先生甘愿做开辟新中国道路的第一人。我想,这与鲁迅先生一生的遭遇有着密切的关系。记得鲁迅先生的父亲病重,是衍太太让他一向叫父亲而不去请医生,于是耽误了父亲的性命,是父亲命丧黄泉。说起来,这似乎并非是他的错,而是封建迷信的衍太太之过,可是这一举动令鲁迅愧疚一生。他深刻的意识到,留东瀛学医,似乎终归无用。医术何用?可是是治疗人们的肉体,而终究不能根治中国人的思想痼疾。文章误我,弃医从文,鲁迅先生仿佛是旧中国手术台上的主刀医师。他用他异常锋利先进的笔锋作为他的手术刀,清除那旧中国的沉疴毒瘤;他用他如疾风骤雨般的猛烈尖锐的思想,唤醒在黑暗的现实中摸索前进抑或犹豫徘徊的人,为社会注入新的精神动力。时至今日,也许我们会执经叩问:鲁迅,他究竟在追寻什么?我想,用戴望舒动人的诗句来表达就是——“我们不想牲口一样活,蝼蚁一样死”,为了那“永恒的中国”,为了中华民族的所有儿女能堂堂正正地做一个有血有肉、铮铮铁骨之人!
旧社会的黑暗早已随着革命的洪流远去,也许生活在新时代的我们已无法切身体会那岁月的悲哀与人性之殇,可是鲁迅先生的文章,以其前无古人的思想高度,成为绝世经典,久经传唱,薪火相传。他的思想精髓,我们应当深刻体会。“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支笔,便是一把剑,一把无比锋利的剑。相信不管经历多少岁月的磨砺,不管经历多少人生的痛苦与迷茫,鲁迅先生的高妙文笔总能引领我们走出思想的迷雾,使我们汲取智慧,启迪思想,醍醐灌顶,在我们的一生中,在世界人民的一生中,在人类的文学史上,熠熠生辉!
鲁迅作品阅读笔记4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仅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异常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2005年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我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我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证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能够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明白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那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一样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贴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能够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仅有这五种”。其实,那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我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能够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
鲁迅一生为什么仅有一个《自选集》?
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我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并且极细微的字句。不明白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当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修改《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之后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并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终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鲁迅的小说并没有如高中课本中学的《纪念刘和珍君》等文章来的深奥。大约他出生在那个环境中,生长在那个时代吧,基本上所描述的都是穷困的中下层人民的生活,也包括自我在内。他的《呐喊》,所写的都是身边的小事,就如一篇《一件小事》一样,生活中能够说随处可见,但他却能以此小事催他自醒,增长他的勇气和期望。这样的文章不仅仅是翻阅,更给我启示。
《狂人日记》,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我这是在看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我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样样?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一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礼貌之际又怎样能够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境,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一本书看完,总有些个味道,这种味道又似乎仅有心里明白。
鲁迅作品阅读笔记5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完美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先时间能够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此刻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齐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齐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齐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齐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以往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此刻,我想恐怕仍是仅有我们两个人明白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此刻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我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齐,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我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应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我的秘密封存在自我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齐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齐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此刻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能够由自我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能够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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