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野性的呼唤》个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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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小说《野性的呼唤》个人读后感,希望能帮到各位。

小说《野性的呼唤》个人读后感1

三日以来,我以近乎痴迷状的专一读完了这部《野性的呼唤》。此书由美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作家杰克。伦敦(Jack London)所著。从未读过如此这样的一本书,我震撼于作者如此生动的把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刻画的那样鲜活,内心世界描写的那样丰富。再翻此书,恍惚中我似乎正看到这条赋有人性善良情感的矫健,机警,凶猛却又孤独的巴克,在其复活的野性的本能的驱动下,正穿梭在广袤的森林中,其身后,是臣服于他的大群的狼群……

巴克,作为一条巨大的圣伯耐德狗和牧羊犬的后代,由于长期的驯化,祖先原由的本能早已丧失。由于当时的淘金热,巴克被卖而做了雪橇狗,最初巴克也是尽心的拉曳,却受到领头狗的欺压,最终发生决斗,巴克以他机警的灵性和狡诈的凶猛,获得胜利,做了领头狗。这正如人类社会的竞争一样,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表明的是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赢得不败的地位。

人的命运尚且坎坷,巴克做为一条狗,更是经历曲折,几经转手,遭受人类百般折磨几乎垂死的巴克,被寻金者约翰。桑顿所救,这让漂泊太久的巴克感激万分,也让他有了家的感觉。从此,巴克以完全崇拜的心情忠实的守侯着他的主人。巴克的勇猛让他名声大震,他超强的体力使其名声传遍了阿拉斯加的每一个营地。同时,长期的在经验世界里的拼搏和学习中,体内长期消失的本能,在他体内复活了,祖先被驯化的性情,逐渐离他远去,他甚至可以真实感受到自己做为野狗的种族,在成群的穿行在森林之中,回归自然的憧憬,让他时常感觉到孤独。但出于对主人的真爱,他压抑着自己的本能的复活。后来,桑顿被人杀害,在遇害的那一瞬间,巴克真实的野性完全回到他的身上,看到他最爱的人被人杀害,他骤然疯狂,跃上去,一下咬住那人的喉咙……

巴克在伤心欲碎中,告别了最爱的主人,人类社会的凶残更有甚于自然中的弱肉强食。巴克再无留恋,远处一只狼的长嚎,唤起了巴克体内野性的共鸣,加入了狼群,和他的野性的弟兄并肩奔跑。从此他告别了火与屋顶的时代,反朴归真,回归了自然。人类社会中无法找回的快乐,在返回自然以后,巴克得到了。他完全成了一只机警,凶猛的肉食动物,他跑在狼群的最前面,偷海特人营地的东西,抢劫他们陷阱里的猎物,杀死他们的狗,并且公然藐视他们最勇敢的猎手。 他以自己和群体的勇猛对抗着比他们还要凶残的杀死他所爱的人的人类,奏响了一曲反抗压迫的胜利之歌……

动物不是冷血的,巴克更不是。在桑顿遇害的山谷,每年夏天总会出现巴克的身影,他总是在桑顿的身边坐上半天,沉思良久,离开之前,他还要发出一声悠长而且悲伤的嚎叫,那是他对他爱过的人的不变的深切缅怀……

看过此书,思索两日,甚至深深爱上了巴克。做为狗他是出色的,做为驯化的狗他却无法真正找到自己的位置,多次遭到欺凌和排挤以及转手,他看到的是人类社会的贪婪,还有冷血般的凶残。唯一让他依恋的主人,却被惟利是图的淘金者杀害,他失望也失落了,其复活的野性让他远离了人类,在自己的世界里找到了自己的精彩……

“……他正率领狗群,发出一声古老的狼嚎声,紧追他前面那个活泼的在月光下机灵奔跳的猎物,巴克在探索他本性的深度,在探索比他生命还要深远的本性的各个部分,他在溯时间之流而返回远古,生命的汹涌浪涛存在的大波,体内所有充满活力的奔腾的分子都在迫使全身运动着的每一条肌肉,每一个关节,和每一根筋健产生极大愉快,紧紧控制他,使他在寒冷的星空下面越过一切不能移动的死物的身旁,竭尽全力向前奔跑……”。

小说《野性的呼唤》个人读后感2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小说《野性的呼唤》个人读后感3

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不经意间,被人偷运到了北方,在自身的努力下,终于成为了叱咤风云的一代狼王······

在这本书里,令我最敬佩的就是那条新一代的“狼王”——巴克。它那从骨子里出来的勇猛与顽强的生命力深深令我折服。

巴克原来生活在一个大法官的家里,由于大法官一家人很喜爱这条看上去十分强健、相貌堂堂(按狗的标准)的狗,所以,巴克有了许多狗望尘莫及的特权。

但快乐是短暂的,巴克被买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开始了生涯中最难过的一段日子。每天卖命的干活,如果反抗,会有一顿毫不留情的鞭子向他挥来。

渐渐地,巴克在这冰天雪地的北方成长了起来,身心更加坚强了,胆量智谋也随着巴克的身心成长而日益壮大了起来,像日上中天的太阳,蒸蒸日上。

从根本来说,巴克的血液里流淌着狼的血液,在北方这一段时间里,它狼的本性一一复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可以成为最优秀的狼,是一条狼王的好料子。

一天,巴克在一片树林里看到了一头狼。通过接触,他们成为了好朋友。那头狼正准备把巴克带到狼群,和它一块生活。但巴克听到主人的喊声时,毫不犹豫地回到了主人身边。

由于主人死了,巴克才踏上了寻找那声令它痴迷的狼嚎。找到狼群后,几条狼想要将巴克驱除出去,巴克以一敌群,成为了众狼公认的狼王!

这本书宣扬的是一种不屈的精神、一种野性,希望大家能找来读一读。

小说《野性的呼唤》个人读后感4

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着——《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震撼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达尔文的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思想以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的社会选择观。作者向我们揭示,在生存的道路上,在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但综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平等的尊重和爱。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作品表面是动物的悲鸣,实质是人性的呼喊,蕴含着人与动物之间的深情。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小说《野性的呼唤》个人读后感5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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