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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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包埃米尔》是一部有趣而搞笑的小说,幽默风趣。主人公埃米尔是一个天性好动并且非常顽皮的小淘气包,他的脑子里有许多的鬼点子;小伊达,是埃米尔的妹妹,她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天使;还有可亲的爸爸、慈爱的心灵手巧的妈妈,一个勤劳的长工和一个愚笨的女佣。他们生活在伦纳贝亚村的卡尔胡特庄园里。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1
在瑞典的伦纳贝亚住着一个小男孩,他就是埃米尔,也许他有些淘气,但他心地善良、可爱,做了很多好事。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还有他那最喜欢戴的“猫子”扛的“墙”。
令我最难忘的一件事就是埃米尔把伦纳贝亚最厉害的小偷——“麻雀”抓住的事。“麻雀”最喜欢在游乐场里活动,一天埃米尔正好奇地看一位长胡子的女士表演,突然“麻雀”冲了进来对女士说“立即把钱给我,不然我就揪掉你的胡子!”女士的脸都吓白了,正在她把钱交给“麻雀”时,机灵的埃米尔对女士说“拿我的‘墙’!”于是女士把埃米尔的枪拿起对着“麻雀”,麻雀以为是真枪。女士说:“举起手来,不然我就开枪了!”在那时,埃米尔趁机喊来了警察,警察终于把小偷“麻雀”抓走了。这件事可不是5、6岁小孩能做的事,可埃米尔却做到了,帮助警察抓住了小偷。我真的太佩服他了。
埃米尔即善良又勇敢,他还冒着暴风雪独自驾着马车,将他快要死的最好的朋友——阿尔弗雷德送到很远的医生那,将阿尔弗雷德救活了。一个小孩子救了一个大人,埃米尔真的太了不起了。埃米尔的伟大举动受到整个伦纳贝亚人的称赞。
读完《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我感觉埃米尔虽然很淘气,但他是一个善良、勇敢的孩子,他总是为别人着想!我也要当这么一个小孩!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2
看完林格伦的《淘气包埃米尔》,觉得这是一本很有趣、很好玩的书。这本书共写了十一个关于埃米尔的故事,每一个都很有意思、很幽默。埃米尔是伦纳贝亚出了名的淘气包,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要闹得鸡犬不宁,整天都有淘不完的气。但看完整本书,会发现埃米尔是一个非常可爱、善良、勇敢、聪明的孩子。
埃米尔的淘气到底有多淘气呢?在我看来他淘气的方式似乎都与众不同。比如说他会在喝汤的时候,把头伸进汤罐子里拔不出来了;他会把妹妹当做国旗升到旗杆顶上;会骑着高头大马,破窗进入到皮特尔夫人的`房子等等。他淘气从来不是小打小闹的,一定要闹给天翻地覆,让所有的人都知道,而且破坏性极大。每次淘气完了,总被爸爸关到木工房里去反省自己的行为。每次在木工房里,埃米尔都会雕刻一个老头儿,一年下来,他雕刻了369个木头小老头儿。
但是我们不要以为埃米尔就是喜欢胡闹,其实他的每一件事都有自己的理由的。他把妹妹当做国旗升到旗杆顶上是因为妹妹想要看玛利安娜隆德;爸爸被他放置的老鼠夹子夹到大脚拇指,他自己也没想到,一开始他是想用来捉那只经常出没的老鼠,没想到爸爸碰巧碰到了它。在大人们看来是淘气的事,也许在埃米尔看来他正在完成一桩伟大的事业,想想要是那个夹子能夹到老鼠,他会多么有成就感。很多时候大人都以为自己很了解小孩,为什么?因为大人“吃过的盐比小孩的饭还要多”,我们以为小孩什么都不懂。很多时候大人并不能把小孩子看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一个有自己思想的人。大人往往按自己的想法或者期待去评价和塑造小孩,当小孩的行为有差池的时候,就扮演着“埃米尔爸爸”的角色。
这学期接触到儿童文学,老师给儿童文学下的一个定义就是:儿童文学是以儿童的视角来阐释这个世界并作出反应,这是一个等待被发现的概念。儿童的世界不也一样吗?他们也是从自己的视角出发,去看待身边发生的每一件事。也许他们的看法很不成熟,做出的反应很幼稚,可这就是真实的童年。书中的妈妈是很令人感动的,她用极大的宽容包容了埃米尔的一切淘气,她把埃米尔每次的淘气事情记在蓝色日记本上,想等他长大后再告诉他。她把这一切看成是小孩子的天性,并且对淘气的埃米尔抱有很大的希望,总觉得他未来一定能成才。看到这样的妈妈真的很让人慰藉。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3
有时候,有的人小时候很淘气、精明,但这些人长大之后大多都是成功人士。在瑞典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的笔下,埃米尔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虽然小时候很淘气,但长大后却成为了社区委员会主席。
林格伦笔下的埃米尔,是童年时代的埃米尔。这时的他经常做出淘气的事来。如把小妹伊达当作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自己爸爸的头上,不得不蹲木工房,削第100个木头老头人(每当埃米尔做了一件淘气的事情后,都会被爸爸关进木工房里,坐在那儿削一个木头人);他在集市上赢来一匹马,破窗而入,吓坏了彼得夫人;放烟花吓坏了整个维莫比;他把青蛙放进咖啡的摇篮里,然后闯下几乎说不出口的大祸——由于吃了酿过酒的樱桃而酩酊大醉,最后被送进伦纳贝亚禁酒会的大厦去了…………
但是同时,埃米尔也聪明得很,也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往往好心办了坏事。比如那次埃米尔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完全是为了将功赎罪——他爸爸的脚被他放置的捕捉老鼠的捕鼠夹夹住了。他本想让爸爸中午可以吃到猪血,让他高兴高兴,结果不小心失手了,猪血盆正好扣在他爸爸头上。但有一次,他作了一件伟大的事,受到了全体伦纳贝亚人的称赞,他的一切淘气都被人们遗忘和原谅。他把受伤的长工——阿尔弗雷德,冒着鹅毛大雪送到了马利安娜隆德的医生那里。这件事被埃米尔的父母知道后,第一次为埃米尔骄傲。
原来,淘气的孩子并不是坏孩子,淘气的意思也不是对别人做恶。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作者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跟以前读过的《长袜子皮皮》、《疯丫头马迪根》几本书一样,内容十分有趣。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有圆圆的、蓝蓝的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他其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埃米尔把自己的亲妹妹当作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当然还有很多很多……。每做一件坏事,爸爸就把埃米尔关进木工屋里,他觉得无聊,就会削一个木头老头,等他到上学年龄的时候,竟然削了184个木头老头。
最感人的一段情节是:埃米尔举办卡特胡尔特报销大宴会,捕狼陷阱里活捉女领班。在埃米尔家的附近,有一个济贫院,里边住着许多可怜的老人,有一个女领班负责管理老人的生活。埃米尔家好心送给老人的食物却被女领班偷吃了,埃米尔知道后很生气,他趁女领班外出的时候,悄悄地把老人们放出来,去自己家的宴会上吃大餐。女领班在回来的路上一不小心掉进了埃米尔的捕狼陷阱,真让人解气!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埃米尔的确是一个淘气的孩子。但他却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是很多小孩远比不上的,我也要向埃米尔学习,拥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灵,顺便带一点淘气,做一个让人喜欢的可爱男孩!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5
《淘气包埃米尔》中调皮的埃米尔让人喜欢,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埃米尔父亲和丽娜对他的勇敢和聪明的误解。
埃米尔的调皮无人能及:两次把汤罐戴在头上、把小伊达国旗升起来、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几次想把丽娜的牙拔下来……埃米尔父亲和丽娜都认为埃米尔顽皮,可贵为市长儿子的高特弗里德也不是踩着个高跷走来走去吗?这些只是男孩的爱玩本性而已。
其实埃米尔也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也很心灵手巧。这从木工房里的栩栩如生的木头人上就可以看出。在巴克胡瓦的拍卖会上,埃米尔就利用自己赢来的小马挣钱,拥有了一个自己的牧场。他帮瘸洛克下蛋;与小可怜玩杂耍;骑着卢卡斯庄园里奔跑。不得不说,这是令人羡慕的生活。
埃米尔还是一个很“特别”的孩子,这个“特别”不是用在调皮上,而是再勇敢上。在阿尔弗雷生命垂危的时候,埃米尔坚定地要冒着暴风雪把阿尔弗雷德送到玛丽隆安娜看医生。指甲冻裂了,皮业冻裂了,卢卡斯也走不动了。而坚定的意志坚持着他们继续走下去。最后村民发现并救了他们,让阿尔弗雷德脱离生命危险,活了下去,使人们对他的看法改变。
而我呢,我连一个小小的独木桥都不敢过,更不用说背一个大人了,还在如此恶劣的天气下。对于埃米尔的勇敢我是十分佩服的。
我心中的埃米尔不是父亲想的那样调皮的孩子。而是个聪明,意志坚定的,勇敢的人。相信随着他的成长,他也会变得越来越成熟稳重。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6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讲的都是关于埃米尔的趣事,当然,还有埃米尔的“英雄事迹”。
埃米尔出生在瑞典的斯莫兰省,他的爸爸是一座庄园的主人,庄园里有许多的动物,还有埃米尔,所以引出了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有一次,埃米尔喝汤的时候,竟然把罐子卡在了头上,拿不下来,埃米尔的爸爸不愿意打碎罐子,因为那个罐子至少值4克朗(够买几十根棒棒糖了),最后,埃米尔的爸爸带埃米尔去看了医生,给医生鞠躬的时候,把罐子撞碎了。埃米尔还把他妹妹升到了国旗杆上,因此被关进了木工房,埃米尔从木工房的窗户上搭了一条木板,这条木板直通食品储藏室,埃米尔顺利地通过了木板,到达了食品储藏室,埃米尔把他妈妈做的香肠一扫而光,随后他就在柜子里睡起了大觉,又过了几个小时,埃米尔的爸爸才找到他。
讲了这么多,也该讲讲埃米尔的“英雄事迹”了,这件事发生在一个冬天,在卡特胡尔特庄园(就是埃米尔爸爸的庄园)的长工阿尔费雷德,得了一种血中毒的病,非常难治疗,那天正下着大雪,大学纷飞,但埃米尔还是坚持把阿尔弗雷德送到医院,埃米尔顶着风雪,冒着严寒,他的脚趾被冻裂了,但埃米尔还是凭着坚强的毅力把阿尔弗雷德送到了医院,并治好了阿尔弗雷德的`病,从此,埃米尔的名声好了起来。
读了《淘气包埃米尔》,我真是深有感触,这本书有时候让我哈哈大笑,有时候又让我热泪盈眶,我觉得埃米尔是值得学习的,虽然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可是,我们学习的是他那坚强的毅力,他那颗充满善良、天真、纯洁的童心!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7
今天,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
这本书中的人物有:淘气的埃米尔,视财如命的爸爸安东,做事细心的妈妈阿尔玛,听风就是雨的小伊达,喜爱埃米尔的阿尔弗雷德还有女仆丽娜。我最喜欢埃米尔,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虽然他总是好心办坏事,虽然他总是搞砸事情,但我依然喜欢他。你们不要以为埃米尔没有做过好事,他曾经做过一件大好事:“有一天,阿尔弗雷德得了血中毒(患了这种病的人,如果不及时治疗,会死掉的),当时是冬天,外面下着大雪,正当大家没有办法时,积雪有五六十分米高,马车也出不去。埃米尔就挺身而出:他在凌晨四点多钟驾着马车,带着阿尔弗雷德,利用他娴熟的驾驭马车的技术,再大雪上艰难得前行,他用尽一切办法,终于将阿尔弗雷德带到了医生那,救了他的命。”
读完这本书,给我感受最深的地方,就是在埃米尔带着阿尔弗雷德,为了阿尔弗雷德的生命,想尽一切办法,在大雪上艰难的前行,那种艰难,是正常人无法忍受的,可况是一个小学一年级的小孩。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小小的埃米尔都能勇敢的.独自一人在集市上赶集,为了阿尔弗雷德的生命不顾自己的安危,在大雪天里驾驶着马车带着阿尔弗雷德去看医生,而我们为什莫不能或不敢这样做呢?照这样下去的话,长大后,怎么保护自己的儿子?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勇感和坚强,在困难面前不屈服,做一个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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