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书笔记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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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是昆德拉对于“永劫复归”这一命题的思考。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1

存在之轻与存在之重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昆德拉小说中最为读者熟悉,为作家赢得声誉最多的一部小说,80年代在中国出版至今,一直被翻译成《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直到前几年才有了现在的这个书名,虽然只是一个语序的变化,却使得书名和主题更为贴近。然而即使是改动后的译名,仍然弱化了原名的玄意。昆德拉在一次访谈中说:“许多朋友劝我放弃《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这个书名,难道我就不能至少删去“存在”(being)一词吗?译者在碰到这个词时,都倾向于用更朴实些的表达予以替换:‘生存’(existence),‘生活’(life),‘状况’(condition)等等。“存在并非一个具体物,因此,昆德拉认为,哈姆雷特说的”to be or not to be”绝非“活着,还是死去”的问题,而是一个形而上的追问。所以,《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所要探讨的实质上是“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

尼采认为,我们的世界是“永恒轮回”的。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都由无数次的重复。我们的生活是能够被预演的,有朝一日,我们的生活会按照我们经历过的方式再现,而前者中反复还将无限重复下去。如果世界果真如此,我们就会向耶稣一样被钉在永恒色十字架上,无法承受的重负将会沉沉的压在每一个人的身上。然而,这个世界存在的基础恰恰是轮回的不存在,生活无法预演,我们既不能把它与我们以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使他完美之后再来度过,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泛滥,人们肆意的生活,获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惨,轻就真的美丽吗?

托马斯正是这一问题的代询人。他是一个离异多年的外科医生,拥有众多的情人,生活风流而快活。然而特里莎的闯入打破了他的自由,托马斯一直在爱恋特里莎和追求自由之间徘徊选择。特雷莎之于他,既非情人,也非妻子,而是一个“被放在树脂深覆的篮子里,顺水漂到他的床第之岸的婴儿。离婚以后的托马斯是愉快自在的,婚姻对他来说是一种责任的束缚,阻碍了他体会生命的快感,在无数的”性友谊“中,他获得了美好的生命之轻。特雷莎无疑是这种生活的终结者,她紧紧握住托马斯的手使他感到了久违的生命的责任并体会到了其中的美好,可是他又不愿意放弃多年来的“自由”。对于托马斯来说,独居还是与特雷莎结合,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爱情问题,而是关涉到他对存在的可能性的理解。一向轻松的他在六个偶然事件的推动下,选择了“非如此不可”。

七年之后特雷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又置于自由之身,使其身上的重负突然间释放,甚至感到悲伤过后的美好,托马斯嗅到了温馨的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彻底击倒,他已经学会了感受别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自己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他回到了布拉格,追回了特雷莎,也追回了存在的重量。

如果说托马斯不断地在轻与重之间游走抉择,特雷莎也尝试着去接受托马斯的存在哲学。当她无法忍受托马斯有一次在肉体上的背叛,她开始了向轻的试探,和一个工程师发生了关系,可是这次行为只给她带来了更深的痛苦,更重的负担,认真是特雷莎的行为方式,认真让她陷入痛苦的绝境,虽然她努力从行为到精神上向自己的爱人托马斯靠近,然而她最终还是失败了,她永远背负沉重的负担,而这沉重恰恰也是对托马斯的一种吸引。

轻重选择的对立与两难,构成了人类的一个基本存在境况,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可以在这个哲学命题上找到印证,它与善恶无关,究竟是选择青海是选择重,昆德拉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他只是提出了这个问题并给与了阐释。在一个极限悖缪的时代,轻与重的界限是模糊不清的,甚至是不存在的,追求意义,选择承担,并不一定就能收到预期的沉重感,反而常常导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但是,这轻松之中不也包含着生命的沉重吗?

灵与肉的冲突

肉体与灵魂,使人类得以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人类总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灵肉统一,以把握一个更为真实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却以一个特定的性爱情境,揭示出灵与肉的分离,使人类再次陷入对自我的无把握之中。

托马斯与特里莎彼此相爱,可是看待灵与肉的态度却不一样:托马斯认为,爱情与性是互不相干的,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却会引起同眠共枕的欲望。在他看来,使爱从属于性,是造物主最稀奇古怪的主意。灵与肉在托马斯身上自觉的分离着,他一边深爱着特丽莎,一边又和不同的女人做爱,他在爱情上是忠贞的,在行为上却是放荡的。

特雷莎则要求灵与肉绝对的统一。特雷莎有一个外表美丽而内心粗俗的母亲,她一直在向特雷莎灌输一个观念,特雷莎你与其他人没有区别,你和其他人的身体都是一样的,你没有什么好隐藏的。特雷莎的母亲在光天化日之下裸露着在房间里行走,这令特雷莎感到羞愧和恼怒。特雷莎的一生,就是在于这种观念抗争,她认为人与人是不一样的,灵魂决定了这种个性,否定了肉体的差异,也就否定了灵魂的差异。她带着这种抗争,来到了托马斯身边,寻求救赎,她向他表明她是独一无二的,可是托马斯却把它混入了其他的女人,对她们的身体施以同样的爱抚,把她又扔回了原来的世界。特雷莎的“嫉妒”成为她沉重的痛苦,直到死才得以摆脱,而这种痛苦正源于特雷莎对灵与肉绝对的要求。

灵与肉的冲突显示了人类对把握自我的无能为力,作为人存在的一个基本范畴,它突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悖论,即人不愿再灵肉分离中生活,却只能以灵肉的妥协与调和谋得现实的安适。昆德拉借此对现代社会所导致的人行分裂和异化进行了批判。

政治与媚俗

“媚俗”(kithcs)是昆德拉作品中的响词,在一次与作家埃尔格雷勃里的谈话中,昆德拉将“kithcs”阐释为“已讲过一千次的美”,“意味着故作多情的集体谎言”,在昆德拉的笔下,媚俗已并非对每一类任何某个特定情景的描绘,也并非仅仅限于艺术,它已成了政治,社会,文化的一个基本特征,成了人类共同生存状态的一个指称。

西方批评家普遍认为,媚俗之于昆德拉,已经不单单是一个道德概念,而是一个审美范畴。昆德拉认为媚俗起源于“无条件认可生存”的美学理想。媚俗的人,指定人类生存中一个基本不能接受的范围,并排斥来自这个范围内的一切比如大粪(shit),这个每天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生理现象,却被很多人有意地回避,人们避免谈论它以及和它有关的一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第六章《伟大的进军》就是一篇讨伐媚俗的檄文,它的理论首先是从“粪便”开始的,昆德拉举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雅可夫在二战期间被德国人俘虏,和一群英国军官关在一起,共用一个厕所。英国人不满他将厕所搞得又臭又乱,诉诸于集中营的德国军官。然而,德国长官拒绝讨论粪便的问题,雅可夫备感羞辱,以扑向电网的自戕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抗议。在昆德拉看来,人对粪便的厌恶正是一种基本的媚俗。媚俗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情景,它无处不在,不同的媚俗有着不同的内在含义和批判向度,若果说美学媚俗意指英和伤感类作品的低级艺术情趣,那么政治媚俗则只对既定秩序和既定思想的盲从,文化媚俗则指对多数的,流动的,大众的价值观念的认同,人类学媚俗则指人类在无条件的认同生命存在的前提下表现出的乐观盲从和拒绝思考的态度。“媚俗是存在于忘却间的中途停歇站”,因为媚俗,生命在本真与非本真之间徘徊不定,人的自由存在成了值得怀疑的东西,事物失去最初的一面,流向难以把握的虚空。

政治,是昆德拉小说中人物的基本生存背景。政治媚俗,则又是昆德拉批判的一个重点,他自己亲身经历的政治迫害使他对这个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昆德拉说:“政治并不产生媚俗,但它需要媚俗。任何都以媚俗,以迷惑他人的愿望为基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美国参议院对孩子的微笑与布拉格广场检阅台上当权者面对游行者的挥手都是媚俗。“媚俗是所有政客的美学理想,也是所有政客党派和政治活动的美学理想。”

托马斯和其情人萨宾娜都是媚俗的自觉抵制者。托马斯,一个用外科手术的思维来对待人生的一生,他的生存目的就是要反抗从众。对于托马斯来说,真正的困难不是抵制那个“非如此不可”,托马斯逃离了第一次婚姻,逃离处于专制统治下的祖国,都说明了这一点,真正难的是抵抗本身,在媚俗的集权统治王国里,左右的答案都是预先给定的,对任何问题都有效。心灵的专政即是最高统治,所以昆德拉又说,媚俗的死敌是“爱提问题的人”,一个问题就像一把刀,会划破舞台的布景,让我们看到藏在背后的东西。同时,媚俗也极有可能成为一个陷阱,对媚俗的抵抗也可能成为媚俗的一部分。对于托马斯来说,当在呼吁当局释放政治犯的生命上千字也称为“非如此不可”的事情的时候,抵抗本身也成了一种媚俗;对于萨宾娜来说,当她的绘画被宣传为作品时,她便深深感到了西方世界对她处于深重集权灾难中的祖国的怜悯,然而这种怜悯也是一种媚俗,一场西方建立在“博爱”基础上的政治秀。于是,在众人“同情”的目光中,萨宾娜愤然离场。

而一直爱慕者萨宾娜的法国教授弗兰茨,则是昆德拉所要批判的媚俗的集中代表。弗兰茨是一个乐观的梦想家,20岁时就确立了哲学教授生涯,但它并不满足于学者的窒息生活,他“渴望与人们交往,肩并肩地步行,渴望与他们一起呼叫”,他充满激情,喜欢旅行,也爱同众人一起上街游行。“我们都需要有人望着我们”,他毫不犹豫地参加了声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弗兰茨活在他人的目光里,她急于向情人,向公众,向内心中的另一个自我显示生存的意义,期待获得外界的赞许。他的价值认同,不是建立在对价值本身的追求上,而是为他人而活,最后当他在曼谷街头一场无谓而偶然的斗殴中死去时,他的死不但没有产生悲剧意义,反而具有了某种讽刺的意味,是一个媚俗者的终结。在弗兰茨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的有限性,人的自我失落与价值的扭曲,而这一切,正是人的媚俗可能性的一种反映。

和许多小说家不同,昆德拉的小说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托马斯,特里莎,萨宾娜以及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昆德拉只提出问题,不回答问题,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我们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2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中国读书界对昆德拉的了解得益于翻译界的工作。就我所知,国内对昆德拉的翻译,比较早的是韩少功,他与他姐姐合作翻译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现中译名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于1987年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十五年来,昆德拉的作品,除了早年用捷克文写的诗歌和剧本,以及年三月才推出的法文版小说《无知》,几乎都被介绍到中国来了,有的还有几个译本。我不知道在上海译文出版社正式引进昆德拉的十三部作品之前,哪些出版社购买过昆德拉的中文简体字版权,但可以肯定地说,绝大多数都没有以合法的手续购买版权。我特别赞同艾晓明在1996年香港《明报周刊》上讲的那段话:“为了避免作品‘橘逾淮而成枳’的宿命,我想,我们是否需要回到一个基本问题上,有没有可能按照《伯尔尼公约》和既有的著作权法,礼待昆(德拉)先生,然而再考虑,有没有可能原原本本地介绍他的文字?”这两种可能,上海译文出版社现在都给我们提供了。我想,有了这两种可能,我们便有了进一步理解昆德拉的可能性。

说起昆德拉,有人会说他在他的祖国捷克影响力不大,怎么在中国会有这么大的反响,是不是有点反常?实际上,昆德拉早在移居法国之前,已经是捷克第四届作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只是因为带头说了真话,才被开除出党。据蒋承俊介绍,在1977年,捷克有七十六名人民艺术家、三百六十名功勋艺术家、七千多名艺术工作者签名发表了捷克斯洛伐克文艺界《宣言书》,其中曾这样写道:“……我们极端鄙视这么一帮子人,他们狂妄自大,虚荣心重,优越感强,自私自利,无耻之尤,甚至为了几个臭钱,不惜出卖自己祖国的利益,参加了叛徒集团,脱离了人民,离开了人民的生活,背弃了人民真正的利益而投入帝国主义怀抱,成了反人道主义的工具,堕落为那些颠覆和制造各国间不和的人的传声筒。”在这样的声讨中,昆德拉的作品在捷克当然不可能流传,不流传也就不可能有影响。我觉得这种情况一定会有改变,历史会说话的。

昆德拉在中国的影响确实不小,但在西方,昆德拉的影响更为持久而广泛。他在美国,在法国,在意大利,在西班牙,还有在以色列,都获得过文学大奖。据我们了解,他的作品至少已经被翻译成20种语言,几乎所有作品都有了译文,在世界广为流传。实际上,是翻译造就了具有国际影响的昆德拉,是翻译赋予了昆德拉的作品以丰富的生命。

昆德拉的作品被广泛翻译,甚至不断重译,说明了他的作品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昆德拉作品的生命力,首先在于其独特的个性和多重的解读可能性。应该说,多重解读的可能性,是昆德拉作品的显著特征之一。在国内,有哲学家如复旦大学的俞吾金,从哲学角度对昆德拉的话语世界进行过阐释,认为其作品“铸造新的时代精神”;比较文学家乐黛云认为昆德拉“成功地完成了哲理与故事、梦与现实的结合,或者说创作了一支把哲学、叙事和梦合为一体的复杂交响乐”;文学评论家们则更推崇昆德拉掀起的小说“革命”,对其小说的“新”与“奇”,对其小说技巧的创新进行探讨。可以说,就阐释的多样性而言,近二十年来,从国外译介到中国来的外国作家,几乎没有哪一个能与昆德拉相比。我想,随着这次昆德拉作品的系统、全面地推出,为我们全面评价和理解昆德拉提供了更多的可能。

昆德拉的作品的生命力,还在于围绕昆德拉本人及其作品,有着种.种的不解,甚至误解。实际上,不解甚至误解是人类精神生活中所不可避免的。昆德拉深刻地认识到不解甚至误解的不可避免性,就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在第三部分就有一部小小的“不解之词汇集”。诸如忠实与背叛,灵与肉,存在的轻与重,对所有这些有关人类生存的根本问题,在他看来就存在着种.种不同的认识和“误解”。而他的作品《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以深刻的哲理开头,结束于悲怆的诗意氛围中,为我们揭示了人性的弱点和人类不可避免的误解所产生的深刻原因。既然不解和误解普遍存在,那么就作品而言,在翻译和接受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有误读。从作品的理解、翻译和接受的历程来看,误读是必然的。个人的误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集体性的强迫性误读。比如,以政治或意识形态的标准,对昆德拉的作品进行唯一的评判。在我看来,好的翻译应该是为理解开拓空间。昆德拉的作品在中国以往的译本中常有删节和改动,这是为避免误读而实际上又造成误读的原因之一。这次上海译文出版社组织系列译介昆德拉,我想其中大部分的删节或改动是有可能还其真面目的。十几年来,中国的社会与政治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给我们全面理解昆德拉提供了新的可能。再说随着国际文学界对昆德拉的不断解读,也开拓了我们认识昆德拉的视角,为我们翻译提供了很大的帮助。昆德拉对翻译有自己独特的理解,也有比较明确的原则,我想我们翻译昆德拉,首先应该尊重他,至少对他的思想,对他的风格,对他在文学上的独特追求,应该尽可能在翻译中表现出来。我在重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时有三条原则:一是尽可能全面地理解昆德拉;二是力求再现昆德拉作品的风格特征;三是尽可能避免误译,并不随意删改原文。但愿我们的努力能有益于国人从对昆德拉的不解甚至误解,进一步走近昆德拉,理解昆德拉。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3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这本书,断断续续听到不少人的推荐和高评价,一直想看但是拿起来很多次都看了一点点就看不动了,可能因为工作太累,也可能年龄阅历不够,总之一直没看进去。这段时间辞职了,那天坐长途汽车,拿起来看了几页就被镇住了。借用周杰伦的一句话来说就是实在是“太屌了!”作为一个喜欢看书的人,长这么大看的书不少,但是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么大的心灵震动和共鸣。这不仅仅是一本小说,这绝对是一本哲学和心理学的伟大著作。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对应这本书的就是“字字珠玑”,小说中几乎每句话都包含深刻的哲学思考。在关于人生的轻与重,灵与肉,忠诚和背叛,事业和爱情,理想和现实等等逃不开的人生意义问题上都有入木三分的思考和诠释。

何为生命之轻?生命不管是长或者短,对于每个人来说在任何时候都只有一次选择的机会,你永远无法知道你没走的那条路会讲你带向何方,人生如果是作一幅画,那么“生活就是一张没有什么意义的草图,最终也不会成为一幅图画”,“如果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我们当然也可以说根本没有生命”,这就是生命之最轻;生命失去独立性,一不小心我们的人生就会活到了别人的口水里或者成为别人生命无意义的延续那么生命就成为无意义的轻。

同时,生命也是沉重的。无法逃避的责任、纠缠不清的感情、永不满足的欲望、“必须如此”的执念、潜藏深处的同情共同构成了生命的沉重。

“但是沉重是真的悲惨,而轻松就真的快乐吗?最沉重的负担压得我们坍塌了,但是也许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是一种生命最为充实的象征,负担越重,我们的生活也就越贴近真切和实在”。反之生命之轻呢,如果抛开了所有的欲望和责任,人将变得比大气还轻,轻到了天国之上,离开了真实的生活,看似是到了天堂,其实也同时进了地狱。生命之轻和生命之重一样,无法承受。

心理学案例

特丽莎拥有一个索取型的母亲,母亲一直认为是因为特丽莎而失去一切(而不是自己的无知或者什么)。过去的一切无法改变,所以作为女儿的特丽莎便拥有了无法弥补改变的原罪(负罪感),她做一切事情来讨得母亲的欢心,迎合她母亲“看不见灵魂”“肉体集中营”的世界。但是人毕竟是有灵魂的,一直追求上进的特丽莎遇到了自己的爱人托马斯,这句话印象深刻“托马斯的声音把她那怯懦的灵魂从她的身体深处呼唤了出来”。但是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而无法逆转的,特丽莎逃离了母亲的世界,但是一直在梦中充满恐惧。

书中关于女画家萨宾那和其情人弗兰茨的“误解小词典”,也很有意思。弗兰茨的经历让他认为“忠诚”是自己最看重也是自己所具备的最重要的品质,而对于萨宾那来说,小时候严格的按部就班的家庭让其心灵深处最大的需求是“独立”,也就是意味着抛开所有旧秩序的“背叛”对萨宾那最有吸引力。其实每个人的行为模式就那几种,我们只是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事情,不同的人身上重复着几种模式而已,如同萨芬娜一生一直在实践各种形式的“背叛”一样。

不想再写了,这本书是大师之作,我的诠释再多再好也不如读原著来的好。何况如果只是读哲学的理论那是非常枯燥乏味的,所以作者借助小说的题材传递了众多的哲学思考,所以,去读原著吧。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4

最近,读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其中诸多万花筒般的哲理性问题好象给我们摆了一个八卦阵,设置了一个迷宫。小说还提出了众多的范畴:同情与背叛、共产主义,灵与肉、轻与重……所以对小说人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各人的解释也是众说纷纭,见仁见智,我仅就其“轻与重”谈谈个人理解。

托马斯,一方面抛妻弃子,与数不清的情人进行无尽的幽会,享受着生命之轻。而另一方面,又作为一个医生医治病人,承受着生命之重。后来遇到特蕾莎,因为对特蕾莎的爱,而克服了对婚姻的恐惧,毅然决然去承受生命之重,而结婚之后,依然不舍与情人的幽会,始终对生命之轻不能忘怀。而纯粹的生命之轻,也让托马斯如此烦恼与不安,刚见到情人,就对情人感到厌烦,而不去见情人又是他无法想像的。而纯粹的生命之重,又压得他喘不过气。就连对特蕾莎的爱,因为承受不了生命之重,也被他解释为六次偶然的结果,而他只是错误的把她比喻成了摇篮里的孩子,飘到了他的身边,哪怕曾有那么最美的一刻,要是特蕾莎死了,他也活不下去。无疑,他是深爱着特蕾莎的,他为了她,从苏黎士回到战乱的捷克,又从布拉格移居乡下,从受人尊敬的医生变成卑微的擦窗工和卡车司机(当然,这种转变并非特蕾莎是唯一原因,我们仅从“托马斯为了特蕾莎而从国外回到捷克”这里导出因果关系),但这同样阻止不了他继续同情人维持他所谓的性友谊。除了爱情,在面对捷克的混乱局面时,托马斯同样用自己的行为诠释着生命的轻与重。他用俄狄浦斯的故事做类比,斥责执政党不能因为不知道而推卸责任,他放弃自己的医生职位的生命之轻换来了这份生命之重。

特蕾莎,自小被母亲蔑视与咒骂,在餐厅作着女招待,这是她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直到她遇到托马斯并和托马斯结婚,才第一次感受到了她的生命之轻,然而,托马斯的灵与肉的分离使她倍感痛苦与压抑,在不断的忍让与包容中做着无尽的不断重复的噩梦,让她陷于轻与重的恶性循环中受尽折磨。而对卡列宁,特蕾莎对它的爱是如此纯粹,以至于她都以为卡列宁才是她的唯一,这种爱甚至超越了她对托马斯的爱。卡列宁对特蕾莎的爱也是令人感动的落泪,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它还强忍住疼痛,用三条腿陪特蕾东莎进行例行的散步,露出卡列宁最后的微笑。这也成就了特蕾莎幸运的生命之轻。

萨比娜,反对一切媚俗(这里,我将媚俗理解为责任),因为她将托马斯视为媚俗的反面而爱托马斯,同时,她又是大学教授弗兰茨的情人。她一直在背叛,背叛艺术,背叛爱情,这是她的生命之轻。然而,当她的内心深处依然有着对媚俗的渴望—-宁静、温馨、和蔼的家,家中母亲慈祥温柔,父亲充满智慧。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看到暮色苍茫中幸福人家的闪亮的窗户时,她不止一次地感到双眼被泪水打湿。”

弗兰茨,同样反感她的妻子和女儿,而同他无比欣赏的萨比娜缠绵在一起。这是他的生命之轻。当萨比娜离开他之后,他与女大学生的感情则成为他的生命之重。然而,萨比娜始终是他的女神,他凭着想像中的萨比娜的假想的期待,投入了伟大的进军之中,他参与到了支持支援捷克的医生们的队列中,企图为处于战乱中的人们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这里我们又一次鉴证了他的生命之重,然后,当队列中无人敢穿越那座疆界之桥时,他又变回了从前那个弱者。最后,死于抢劫的毛贼之手,死得轻如鸿毛。

一般我们认为,生命之重才是不能承受的,但看完昆德拉的小说,才发现生命之轻的不能承受。而由于没有承受住的生命之轻,反而把我们引入了更大的难以承受的生命之重。人是矛盾的统一体,统一于轻与重之中。时常告诫自己,要勇于去承受生命之重,这样的人生才有意义,才是有理想的。而屈服于生命之轻,则陷于堕落,扭曲的人生。我赞同这样的一种人生哲学,并始终认为,只有经历了生命之重,由生命之重而换来的生命之轻才更有价值,也才是真正的生命之轻。而当我们因害怕承担生命之重,而放任自己去享受生命之轻时,留给我们的也必然是比以前的重更重的生命之轻。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5

刚拿到这本书,看到这样的书名,心想:这里到底承载了作者怎样的思想。

开篇是《轻与重》,我想一个人生命的轻还是中重,和他的人生观、价值观有很大的联系吧。不管我们的生命是不是永恒轮回(因为这个问题会让人陷入窘境),我们应该做的是关注当下:everyony expeced a bright future,but what the futur life will hold for him is depend much on what he does today.生命的真谛不是我们身上贴了多少标签,而是自己内心的满足与轻松。有时改变人一生的就是一念之差,也行脚踏实地比较安全吧,过山车的落差带来的感觉是刺激,但完了以后也会感到失落。就像托马斯,也许他很感受自己生命的过程,但最终还是归于平淡或是注定孤独。一生都在寻找新的刺激,每天都要编好多谎言,一会儿骗情人,一会儿哄妻子,我觉得这样的生活也是很累的。最后骗的还是自己吧,虽然特蕾莎和他死在一起,但特蕾莎是可怜的,这一生用全部精力爱托马斯得到的只是他的躯壳。也许在享受生命的过程中托马斯感觉飘起来了,但我想在他最后闭眼的瞬间他并不快乐,而是悲伤,自己一生最大的成就难道就是睡了多少女人吗?这难道真是自己想要的吗?当他给别人说200多个的时候也许自己是自豪的,希望看到别人羡慕的眼光。但当他面对死亡时也许还有太多的不舍,不舍的不舍那些情人,而是自己的生命,自己存在的价值还没有看到,眼角或许有一两滴心酸之泪吧,看到生命的历程竟被自己这么亵渎。

《灵与肉》,托马斯每天都在寻求肉体的快感,却忽视了灵魂的价值。在这里面我更喜欢萨比娜,她也是很爱托马斯的,也知道托马斯的不忠与浪荡,所以最终她选择了离开,寻找新的生活。而且还有自己的艺术陪伴,她把自己的开心、失落、惆怅寄托在画上,虽然她在感情上遭遇失败但她在自己的画作上还是能看到一些希望,得到安抚。她更爱自己的灵魂吧,在这片领域她是骄傲而且自信的。我想正因为如此,弗兰茨才会那么爱她,因为只有弗兰茨看到了她的灵魂之美。我认为真正的爱情并不是身体的重叠而是灵魂的交融。荧屏上有无数的爱情让我们感动,因为他们都是坦诚的以自己最大的力量爱着对方,但并不是多么美丽的辞藻表达海誓山盟,而是切实可见的行动和充满爱意的眼神。当他们面对死亡时都是毫不思考的保护对方,而不是想托马斯只为满足自己的私欲,把她们都当成了工具而不是爱人。但特蕾莎为什么最终还是愿意和他在一起,我是不明白的。如果一个男的对女的说:我爱你,女的说:对不起,我已有男朋友了。难道继续说:我知道,但我依然爱你。此时人们会说好痴情的男人。而如果是一个女的对男的说:我爱你,男的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女的继续说:我依然爱你。人们就会说不要脸的小三。为啥世界对待男女这样不公平。正因为这样肯定特蕾莎觉得是可以原谅的,因为这是被世界默认的。但世界虽然默认,你也有自己的思想,你可以反抗,可以拒绝,可以say good bye.与其独守空房浪费青春还不如做点有意义的事,只为不虚度自己的生命。因为你不是为他而生,你也有自己存在的价值,而且应该实现自己的价值。由此看来,特蕾莎的悲剧也不全是托马斯造成的,最大的原因还在自己,因为不会把握自己的命运。只是听天由命,也是最大的绝望吧。无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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