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有感初中500字
自由有感初中500字
孩子在爱和自由的环境中所发生的内心力量的变化,智力的发展等真的是一言难尽。下面是小编伟大安静准备自由有感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自由有感初中一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论自由读后感。———卢梭。
在现今这个“自由”泛滥的时期,自由已经被高度的抽象化,然而自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从古至今,对它的争论没有定论,而且还会无休止的进行下去。关于这个话题,19世纪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尔也表达了他的独特的观点。在此书里,密尔探讨了自由的涵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个性自由、社会权威的限度以及个人自由不受政府干涉等问题。虽然时过境迁,但是仍有绝大部分的内容至今仍会对我们产生启迪。
说到自由,让人不禁会想到这个问题: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是什么?自由有很多种涵义,但密尔关注的是公民在国家中和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即所谓的“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在引论中,密尔有一个生动的比方:“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我认为,这就是公民在国家中的自由,即政府统治下人们的政治自由,自由是一个抽象的含义,我们很难用几句话或者几个字就把它的全部内涵与外延概括出来,因此只能用一种现象来表述,密尔将自由分成“自然的自由”与“规则性自由”,所谓“自然的自由”或者也可以称为“最原始的自由”,这种自由i普遍存在于原始社会中,以强力为后盾,充满血腥与残暴的自由。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不是平等的享有的,由强力的大小决定,只要你拥有绝对的强力,凌驾于其它强力之上,你将拥有绝对的自由。而所谓的“规则性自由”也可以称为“制度下的自由”这里的“规则”包括了“法律、道德”等等,人们的自由首先就是必须符合规则,是一种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思想,同时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应该是平等享有的,并且相互不能侵犯的。有一句名言“人人都接受法律的约束,人人都从遵守法律中获得自由。”而密尔所赞成的,正是“规则性自由”,并坚决反对的是“原始的自由”。
在这里我想讨论几组相互对立的词组:个人与社会,被统治者与统治者,自由与权威。
相对于社会,个人永远是个弱者,人们总是通过有限的理性去认识自己和社会,并通过法律使个人在社会中能够占有一席之地,让自己的意志得以表达,从而实现人在社会中的最大自由。密尔说: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个性,凡主要关涉在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社会。每一个人都受到社会的保护,每个人对于社会也就应该有一种报答,那么这种报答要以何种方式?或者还说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到底要遵守何种行为准绳?在密尔看来,首先是彼此互不损害利益,第二是每人都要在为了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于遭受损害和妨碍而付出的劳动和牺牲中担负他自己的一份,这些条件,如果有人力图规避不肯做到,那么社会是有理由以一切代价去实行强制的。每个人都是单独的个体,个人的行为要有一定界限,当一个人都行为有害地影响到他人的利益的时候,社会就对他有了裁判权,读后感《论自由读后感》
这就让我想到了人类文明最初的时期,那时国家被分为两部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统治者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用这些权利对于被统治者施以压迫,剥夺他们的自由,当然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争取自由的过程,因此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统治者的权威被建立在选举、授权的基础上,他们不敢随意施设自己的淫威,被统治者就以为统治者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认为个人自由和国家权威是统一的,但事实上,这是永远不可能达成的理想状态,密尔认为,这种情形会产生侵害自由的新情形,即多数的暴虐,多数人的意志决定一切不属于多数人的少数人的自由和权利被忽视;所谓的大家共同的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那部分人的意志,而其余的一直必定被忽视或受到压迫。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对美国社会财政生活中已经显露出苗头的“多数的暴虐”忧心忡忡::“普选制度事实上使穷人管理社会。”“制定法律的人大部分没有应当课税的财产,国家的公共开支似乎只能使他们受益,而决不会使他们受害;其次,稍微有钱的人不难找到办法,把赋税的负担转嫁给富人,而只对穷人有利。这是富人当政时不可能出现的事情。因此,在穷人独揽立法大权的国家,不能指望公共开支会有显著节省。这项开支经常是很大的,这是因为立法抽税的人可能不纳税,或者因为他们不让赋税的负担落到自己身上。换句话说,民主政府是唯一能使立法抽税的人逃避纳税义务的政府。”(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38—239页。)这就表现出,民主做真正表达出的只不过是大部分人,或者说是在社会的教育力量之下,使一些不愿意自己做出判断的人们形成的一种普遍观点,而这种观点,终究不能表达所有人的意志。
前文提到,社会总是在某种限度上干预到个人的生活,那么正确处理社会权威和个人自由之间的限度就显得至关重要,找出一个在实际中可操作的能被大家所接受的限度也正是密尔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密尔从功利主义的角度研究该问题,正如他自己所言:凡是可以从抽象权利的概念(作为脱离功利而独立的一个东西)引申出来而有利于我论据的各点,我都一概弃置未用。的确,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的;但是这里所谓的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的。密尔把个人放在第一位,重视个人的自由与社会权威对自由最小的干预,社会对个人施以权威的方式主要有二,法律与社会舆论,密尔就是要找到一条准则,不论所用方式是法律惩罚下的物质力量还是社会舆论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在经过正确分析和功利平衡后,密尔找到了这条原则,即: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为自己的好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避而远之,这些就是社会对他行为表示不满所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如果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它们来保护自己的话。密尔极力主张个人对社会的独立性并对社会的积极作用持谨慎态度,这与密尔所处的时期有着一定的关系,由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已发展到垄断阶段,个人的作用比起社会整体的作用已越发不明显,使得该学说具有广阔的群众基础。因此密尔提醒人们不要失去自我,因为“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
对于一个人的自己的利益(这里所指的是合法的利益),本人是关切最深的,社会对于个人所怀有的关切只是部分的,并且是间接地,因此社会权威无论以何种方式以对社会成员施以所谓的“保护”为理由,如果不被当事人允许或认同,那么对于社会成员的自由都是一种压迫与威胁,需要加以阻止,以社会成员特有的方式,那就是意见自由,无论社会发展到何种地步,我们一定要争取到的是,完完全全的思想自由,讨论自由与个性自由,这样才会明清真理,纠正谬误,因为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
自由有感初中二
首先,该书共五章,分别为引言、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论社会架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本文教义的应用。在引言中作者交代了文章的背景,即“在人类事务前进过程中来到了这样一个时代:人们对于管治者之成为一种独立的权力而在利害上与他们自己相对抗,已不复认为是一种自然的必要。”也可以简单地说该文章的背景是一个国家已经进入选举制和责任制政府的时期,人们不仅意识到政府权力是可以通过投票或其他政治制度予以限制或更换的,而且更深层次的认识到就算政府权力可以限制,但不代表对自由的限制有所减少,而是该种限制通过其他方式表现出来,即“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逃避办法,这是由于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的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讽刺的是该文写于十九世纪,历史过去了两百余年,如今的中国却连文章提到的时代还没有进入,我们刚刚摆脱经济不自由的计划经济,仍处于“有限责任政府”和 “社会暴虐”双重控制时代中。从另一个角度中可以看出,文章讨论的对象不是人身自由,而是讨论有关人类灵魂自由的对立面,所以文章的第一章就谈及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在我看来,这一起点已经决定了该文章的高度。
正如引言中作者谈到的“自由,作为一条原则来说,在人类还未达到能够借自由的和对等的讨论而获得改善的阶段以前的任何状态中,是无所适用的。”我们目前所处的社会是否能够通过自由的和对等的讨论而获得改善的阶段呢?可惜中国的国情实在过于复杂,有些地方已经进入这一阶段了,有些地方却还必须依靠个别拥有实权的领导的个人道德和智慧才能发挥方使得该地方有所改善,更可怕的是上述两个地方并不是地理意义上的相距遥远,有时就发生在同一个地区、同一个城市、同一个集体,这就造成了理论上和实践中的混乱。
除了将自由的讨论限制在以上社会基础上外,作者在引言中还排除了对他人利益有损的自由以及基于对他人有益的行为而自身利益有所限制的自由(例如作证),作者认为上述两种自由都应该毫无疑问的被予以限制,这是不言自明的,最后作者将讨论自由的重点放在:“意识的内向境地、趣味和志趣的自由、以及联合的自由。“并认为任何一个社会如果上述三种自由不是绝对的和没有规限的,那就不算完全的自由。”“惟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只要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的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们取得这种自由的努力。
自由有感初中三
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一书中从人的心理、社会因素和人性结构三者相互影响的总体探讨了自由对现代人的意义,以及现代人因极度自由而产生的无能为力感而逃避自由的方式。
他指出人类从自然,从母体中分离出来,在获得自我意识、个人化、自我发展的同时,却又陷入了一种“日益的孤独”,产生一种无权力和焦虑的感觉。这种无权力和焦虑的感觉,使得人们逃避自由(需要事先说明的是,我不会从社会历史的角度对自由方面作出相关分析,这是我力所不能及的,而仅以对看完本书后的所思所想作为文章的主要内容)。
什么是自由?随着时代的越是发展,它的概念越是让人感到模棱两可,它表面上是行为与意识自己做主不受约束与控制的状态,而实质却如弗洛姆所说的:“人的意志,良心,理性征服了人的自然倾向,建立起其个人对自然的部分统治,这似乎成了自由的本质。”我丝毫不会怀疑这句话的准确性与合理性,因为在现代自由确实受到了外在的或是更多来自内在权威的束缚,这种权威来自伦理道德,法律以及自己的良心等等,而尤其重要的是来自个人本身的无能为力感与孤独感。
他谈到,自由的帷幕拉开欧洲黑暗时代的中世纪,那时人没有竞争,不感到孤独和孤立,有安全感和相属之感,却唯独没有自由,人们却为此抗争,文艺复兴和中世纪宗教改革接踵而来,其结果可想而知。表面上,人们的抗争胜利了,但是他们胜利的果实变成了牢笼再次把他们束缚了,而这次的束缚比以前也更加牢固。其原因在于,欧洲资本主义的兴起与发展使个人无法正常适应而与发展,个人面对冷酷无情的经济竞争变得力不从心。因此,一个个无能为力的个人产生了并把他们束缚在了无能为力感与孤独感的状态。有人会问,自由为何会产生在欧洲,我想我前面已经提到是资本的主义的发展开拓了自由的道路,而资本主义的发展是源于资本的积累,资本的积累在欧洲始于掠夺。
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通向自由的道路被开拓成了一条康庄大道,到了现代,自由似乎发展到了巅峰。在这极度自由的空间与时间里,人们时刻注意并充分发挥着自己的个性,更积极进取,更有责任心,更加享受自由这肥硕的果实,然而,大部分人对这份果实是无福消受的,我所说的的大部分人所指向的是逃避自由的人,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和越来越冷漠人际关系无法正常适应,他丧失了自己的个性,变得跟大部分人毫无差别,乃致用放大镜也无法找出他与他们的不同点,甚至,他被同化并消失在了人群里。接下来我将引入弗洛姆所提到的“逃避自由”心理机制,即逃避自由和自我实现。
自由有感初中四
逃避自由是以消极的方式面对自由,而这种消极我认为在于个人的不安全感不存在感与自我否定。首先是权威主义,很好的权威主义例子便是阿道夫 --,他臣服于有权者,就像二战之前唯英法为首是瞻,入侵波兰后英法的绥靖政策,让他看到了英法的软弱无能便对之藐视,藐视无权者。需要说明的是,臣服者臣服于权威以得到安全和被臣服者主宰弱者以展示自己的力量,这二者之间的是一种病态的受虐--施虐关系,究其本质它们是一种共生的关系,即二者紧密相连,相互生存,谁也离不开谁;破坏欲,破坏外在权威以驱逐难以忍受的个人无能为力感与孤立,与自身之外的世界相比,我感到无能为力,为了避免这种感情,我可以摧毁世界。可以肯定,如果我成功驱逐了它,我仍然孤立,但我的孤立是光荣伟大的孤立,其中,我自身之外的权力都无法将我击碎,因此我体验到了成就与满足。
这就不难理解家庭暴力事件的频繁出现,在庞大而复杂的社会关系里,我感到微不足道,在家庭里我却能体验到一种满足,在绝望后最后的满足;机械趋同,放弃自己的个性,服从于更大的集体以克服自身的无能为力与孤独,可以明确的是,集体后面代表的是文化,个体的共同期待成为的文化按照集体的标准将个人塑造成集体所期待的人,可以说,我们的文化实质是一种模型,个人是模型下的机器(请原谅我在此把人比作机器,而人还拥有了太多无法满足的欲望)。生活中的个体是微不足道的,但如果他附属于一个集体,他便能体验到这个集体的荣耀,他可能体验到一种归属的快乐,甚至为当初的快乐而沾沾自喜,尽管他在这个集体里也显得如此的微不足道。正如顾客和商家, 顾客走进独立商人开的零售店时受到重视,他个人的购买对店主至关重要,他像个重要人物那样受到接待,别人要揣摩他的意愿,买东西的行为使得他很重要,也很有尊严,甚至体验到了满足。顾客对大商店的感觉是何等不同!辉煌的建筑、众多的雇员以及玲琅满目的商品给他深刻的印象。
与这些相比,他觉得自己渺小、很不重要。作为一个个人,他对大商店无足轻重。作为一位“顾客”是重要的,商店不想失去他,因为这意味着有些地方出了错,而且意味着商店将以同样的原因失去其他顾客。作为一个抽象的顾客他很重要,作为一个具体的顾客则无重要性可言,没人会对它的到来感到高兴,更没人特别关注他的意愿。但总的来说,作为一个具体的顾客,他体验到了作为抽象顾客的荣耀。因此,这就不难解释为何总有缠绕不休的人选择放弃个人的完整性以趋同于集体,至少,它能使个人暂时成功驱逐孤独感与无能为力感。 弗洛姆针对这种消极的自由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我们坚信有这种积极的自由存在,即,自由的扩大的过程并非恶性循环,人可以自由但并不孤独,有批判精神但并不疑虑重重,独立但又是人类的有机组成部分。这种自由的获得要靠自我的实现,要靠的人应该是他自己。”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他坚信人是有自由的,并且认为获得自由的方式却是自我实现。自我实现的概念由人本主义马斯洛提出,他指出自我实现是指:人都需要发挥自己的潜力,表现自己的才能;只有当人的潜力充分发挥并表现出来时,人们才会感到最大的满足。然而马斯洛同样也承认能够自我实现的人是相当少的,这是否这也说明了弗洛姆其实也认为只有极少数人能够享受自由,而自由这种普遍的意识形态是很难实现的。然而,我仍然不禁要问,人真的具有自由吗,弗洛姆也提到人的意志,良心,理性征服了人的自然倾向,建立起其个人对自然的部分统治,这似乎成了自由的本质。
而意志、良心和理性在很大程度上都源于伦理道德和社会准则,社会伦理准则告诉我们哪些是对的,哪些是不被允许的,个人则将这些伦理准则内化为了自己意志、良心和理性。弗洛姆认为真正的民主代表自由,民主: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而我们知道,平等在现实生活中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民主的最多也只能是多数人的民主,仅能代表多数人的自由,况且以上假设都建立在民主确实存在的情况下,但谁又能证明真正的民主能存在呢?
或许人是不具备自由的社会属性的,发展的道路并不不是自由前进的方向,或者说自由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它被抛在了时代的后面,人们迫于无奈的将之丢弃,更好的生存与发展是他们正当的理由,可悲的是自身的完整性也随之放弃,它包括意志、思想甚至是欲望,如果连这些都已经丢掉的话,他的却成为了一台机器,他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包括自己的所得所有都是别人所共同期望的,却不是他的,到头来他将发现一切都不是他的而一切也都是他的,更可悲的是这一切是可悲还是可幸他却不能判断,如同我们一样。
自由有感初中五
读完这本书,我更多的不是激动与欣喜,而是认同再认同。该书所有的文字都围绕本书的核心,即密尔在书中所说的“本文的目的”,力主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对付个人之事,不论所用手段是法律惩罚方式下的物质力量或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的或集体的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或防卫队他人的危害。(这段话不是我复制的,而是一字一字的打出来的)。
我认为该书的核心与我本人之前的一个观点极其相似,即一个人行使自己的自由时不可以妨碍他人的自由。所以说,读完这本书,我并不是感到受很大的启发,而是百分百的认同。
其实,谈到自由就要谈到集体(所谓的集体)。一些集体的存在并没有很好的为集体里的个人带来福祉与利益,跟多的是为了这个集体中少数人的利益和权力,里面的大多数人是“被”加入的,他们的自由和福祉收到了“名正言顺”的侵犯。我不太喜欢集体里的“多数的暴虐”,即密尔所说的,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货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结果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其实,我觉得当中的少数人在数量上并不是少数,而他们的愿望与声音就这样被“少数服从多数了”。而服从的结果并不一定给集体带来很多好处。时间久了,可能就会产生“奴性服从”。这都是自由的悲哀!
其实,很多时候,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那个意见可却可能是真确的。有时候,一项任务没有被授予一个人而是另一个人,前一个人却可能是最合适的。比起“占着茅坑不拉屎”,我更讨厌资源被错误配置。
其实,小政府往往会给人民带来更多的福利,当然最好是世界各国都是小政府时最好,大政府的国家往往会侵犯小政府的国家。而不必要地增加政府的权利,会有很大的祸患,不仅对内部,而且也会对外部产生祸患。
其实,进步与自由是有很大正相关性的。密尔说进步的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还是自由,因为一有自由,有多少个人就会有多少独立的进步中心。当然我不赞同其“唯一”的字眼,但这个观点仍然可以很好的解释我们国家在创新上出现问题的原因。
自由的含义有宽容。的确,如果没有宽容或宽容度不够,那么自由也会受到压制,我们有时会对那些与自己本身、自己民族、自己家乡乃至自己国家不相符的行为举止或做事方式等表现出异样的眼光甚至憎恶等等,这其实是对自由的冒犯。
最后,我想说,去走自己的路吧,但也不妨碍他人走其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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