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有感700字五篇
苏菲的世界将是一本与哲学有关的小说,不知道大家看过没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以下的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小说有感一
才明白什么是缘分。》初章时并不觉得有啥意思,本意欲删,好在坚持,这一坚持,就慢慢地有如磁铁的正负极一般被吸引了。所以说坚持是一好事,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如果说刚开始是喜欢,那现在就是介于喜欢和爱之间。今天刚看完了这本书,直至几秒前,还是越来越深,无法自拔的状态,而现在已经遂渐清醒。所以时间就是最好的解药,不过也可能是我中毒不深。
不说题外话,先来解释下这个书名吧。“围城,城外的人想要进去,城里的人想要出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大都如此。”正如这书名,充满文学,而又富有哲理。它即是言情小说,又是文学小说,还是哲学小说,更是讽刺小说。
书中几处精华:
一,方老(方鸿渐的父亲)曾对儿子(方鸿渐)说过一句话:“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作为当时吸收了外国先进思想的钱钟书先生(此书作者),肯定是要对此唾之以鼻的,讽刺方老先生的愚腐封建思想。(啊,我也成批判对象了,其实我还是很认同这句话的。备注一下,这句话是引用先人的话,非钱钟书之亲口。)
二,“天下有2种人。譬如有一串葡萄在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引自外国文学)。”书中说:“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棵葡萄都是剩余中最好的,另一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棵都是剩余中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留有希望,而第一种人只有回忆。”这就是学文学哲理的,能把人忽悠了都不自知。真不愧为当世才子。到现在才知道,原来我也是乐观的人哪!
(钱钟书,生于1910年-卒于1998年。19岁考入清华大学外文系。入校不久就名震校园,不仅因为他数学只考了15分,更主要的是他的国文、英文水平高到让同学拜服的地步,其中英文更是获得满分,于1929年被清华大学外文系录取。到清华后他的志愿是:横扫清华图书馆。他的中文造诣很深,又精于哲学及心理学,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还在大学期间建立了比较文化和比较文学观念,知识结构正式形成。因出众的才华受到罗家伦、吴宓、叶公超等人的欣赏,被看作文学天才。)
当时看完这本书时,只觉得叹息。这是一部悲剧,我相信同看这书的人,无不对书中的人物表示同情、怜悯。我想这样的悲剧故事肯定在现实生活中已经被不停翻拍了。(这些问题都是真实存在的。同时也感叹钱钟书先生对生活如此看透,他是怎么写出这书的?)
恋爱是两个人的事,而结婚却是两个家庭的事。婚姻正是因为掺杂了太多东西,所以变质了。柴米油盐醋,人情世故礼物,无一不煽风点火。也正如书中所言,刚开始恋爱的两人,总是收敛着性子,表现自己好的方面,而把坏的方面掩藏起来,恋爱使人盲目。等到结婚了,彼此双方都毫无顾忌地放开性子了。都说婚姻是相互包容的,这样背道而驰,岂有不分裂的道理?
喜欢结尾,不是因为喜欢悲剧,只是太多的喜剧结尾让人麻木,偶尔来下悲剧,换换鲜。现在在看电视剧版的《围城》,哈哈。说实在的,还是小说写得好。电视剧,呵呵,这太老了,1990年,我刚好出生啊,画面不太高清啊。
我们常说,人即要有外在美,又要有内在美,那《围城》就是内外兼修。言语幽默而不失优美(也有人说书中话语刻薄),冷嘲暗带热讽(用现在的话,骂人不带脏字)。向已逝的钱钟书老先生致敬!师范子弟,一向羡慕。
书中某几处,还是觉得暗淡无光(赴湖南那段),是其不足,但仍不影响其价值。至少这是我看过的书中,最好的一本(是最好,不是最好看。这两者完全不同)。这书的命运也很坎坷,好在后来文化自由畅通,得以重见天日。。。希望有更多的人来看这书!绝好推荐!国学经典。
小说有感二
这是一本关于哲理的书,我开始是被它的名字所吸引,我认为这会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
我开始并不知道,这本书是讲些什么的,当我看到第一章,我便知道这是讲哲学,每当我看到一个问题,我也会思考,但往往都是以失败告终,就比如,第一个问题“你是谁?”我当时的第一个回答就是,我就是我,但苏菲却比我们想的还要多,她还联想到了其他的一些事物。比我们想的还要深入,还有“世界从何而来”“哲学是什么”“奇怪的生物”这些问题把我弄得晕头转向,使我对这本书没有了兴趣,让我接着读下去的是那个寄信胡神秘人,她是谁呢?为什么要寄信给苏菲呢?
我继续的往下读,后面的内容并不象前面那样难以解读,而且越往后面读,我就觉得我的四周被金灿灿的阳光照着。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那次雅典之旅。艾伯特的穿越和雅典两千四百年前的样子,使我大吃了一惊,我当时的思想是和苏菲一样的,这是不是在拍电影呀!怎么会有人一下子就回到古代的雅典呢?可能是在做梦,对于雅典之旅,这就像是在讲一个故事,让人通俗易懂。
这本书讲了许多关于哲理的知识,都发生在我们身边,但我们都没有提出疑问,并认真思考过。哲理是一门很复杂又是很简单的一门学问,但这门学问最重要的就是动脑筋和不论遇到什么事情都会认真思考,直到寻找到答案,我们应该学习苏菲那种爱思考,坚持不解的精神。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懂得思考,而且都深入的去探究,那这个世界的知识分子肯定会比现在多得多。《苏菲的世界》带给了我另一种感觉,一种难以解说的感觉,就好像如果你站在宇宙,你就是宇宙中渺小的尘埃,你非常地想去探索,但宇宙太大了,不论你怎么努力,永远都触碰不到它的边缘,既然望不到边,那就让我们更加努力去探索吧!
小说有感三
好久都没有认真的读完一本文学作品,这次终于通过每天晚上坚持读一点点,把上次从图书馆借的一本小说《秦腔》读完了。上次在图书馆借书的时候,就一直惦记着要借一本有深度的小说回去研究,结果在二楼发现一本获得矛盾文学奖的小说,也就是这本《秦腔》,再一看是贾平凹写的,所以就借回来作为睡前读物。其实,原来就一直对矛盾文学奖的小说颇有好感,从《尘埃落定》,《白鹿原》一路读下来感觉是一本比一本写的精彩,觉得这类书比当前某些书还是要有深度些。贾先生的书以前没有多读,只读过一本叫《天狗》,感觉文字写得朴实,注重描述细节来衬托环境,对人物心理也描述得非常到位,关键是能够站在一个比较客观的角度来反应每个人的行为,不是刻意的描述出每个人的好与坏。所以不同人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可以得出不同结论,这也是他小说高明所在。
花了几个星期把《秦腔》读完,感觉收获很多,但具体指哪方面,又说不上来。小说像是讲故事一样叙述性的描述了一条街道(又叫村)在改革这二十多年的过程中的兴衰。以夏天义和君恒为代表的村干部如何在农村社会形式剧变的大环境下,转化自身思想,做官为人的蜕变过程。夏天义作为老派干部的代表与生长在新环境下的农村干部均恒在治村决策上面的种.种摩擦,同时夹杂着两人是叔侄的亲戚关系,使得小村的发展在改革的浪潮中一波三折,同时也折射出农村经济发展过后传统价值观丧失的种.种无赖,在此过程中,农民对财富的追求也描述得淋漓尽致。作者我在文中是以一个身份低下,整天游手好闲的形象出现的。“我”有一定的自我思考,对白雪的爱情也是真真切切,只是比较安于生活,所以生活一直都没有什么起色。其实,到现在我还一直有点不明白,“我”曾经知道白雪嫁给夏家,是因为夏家经济殷实,为什么“我”没有想过办法去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呢,只是苦等老爸的抚恤金和单相思白雪。白雪是谁,当然是村里面最漂亮姑娘,还唱得一口好秦腔,不过嫁给夏风后,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这主要是两人文化差异太大所决定的。夏风是省城公务员,思想水平和眼界自然跟农村里的想法不太一样,在秦腔日益衰败的环境下,视秦腔如生命的白雪当然深受挫折,在失去工作过后尤为表现的强烈。对新生事物不能立即适应的白雪,终于在生出一个畸形胎儿后与夏风决裂,最终也导致了婚姻的破裂。
作者以秦腔作为农村传统观念的代表,表露出了在农村社会体制和观念剧变下,面对传统遗失的无能为力和对新生事物无法判断的彷徨!
小说有感四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捍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小说有感五
我们身边处处是哲学,却只有少数人有会发现的慧眼,不断去探索。
外星人是什么样的,我想,让大家画出来的话,也许大家都会画出类似人类一样的生物,即使不是这样,也会画出自己身边熟悉的事物,如果狗会画画的话,也许会把它画成狗的摸样呢。我想世界上没有明分的对与错,一切只是我们自己的感觉,一切都是我们自己按照整个地球的标准去做哩,如果在一个没有明分对错的世界里,我们的生活会是怎样的?在宇宙的世界里,有一个想象力被局限的星球,我们早已熟悉这个世界,觉得任何事都是理所当然的,好比我们人类是哪儿来的,对于是某种生物进化来的回答,一点也不吃惊,而我不能确定一定是这样的,就算是这样,这种生物又从哪来?创造它的又是谁?创造宇宙的又是谁?创造宇宙的又是从何而来?这一切都是我们无法想象的。
我们丧失好奇心的同时,丧失了一种极为重要的能力,生命是如此的神秘。这世界就像魔术师帽子里变出的一只白兔,所有的生物都出生于这只兔子的细毛顶端,他们刚开始对于这场令人不可置信的戏法都感到惊奇。然而他们年纪越长,也就越深入兔子的毛皮,并且待了下来。他们在那儿觉得非常舒适,因此不愿再冒险爬回脆弱的兔毛顶端。唯有哲学家才会踏上一段惊险的旅程,迈向语言与存在所能达到的顶峰。
走进哲学的世界,身边的事物都会变得不同,人为什么会说话?鱼为什么有尾巴?都是有趣的,而我们无法理解,无法表达。《苏菲的世界》——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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