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孔乙己有感700字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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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举,范进......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读孔乙己有感 ,希望大家喜欢!

读孔乙己有感1

为什么你总甩不掉那破旧的长衫、甩不掉满口的“之乎者也”呢?是你爱慕虚荣?好逸恶劳?还是环境所迫?通过作者鲁迅的眼光,你的身影,总在我心中萦绕,挥之不去……

我无法理解你,你总是想把自己“包装”起来,让别人承认你是一位“读书人”但你是否知道,你其实是在欺骗自己,既然是“读书人”那为什么学不到“自食其力”的道理呢?为什么要舍弃谋生的机会而去“偷”呢?又为什么要为自己的“偷”而找借口呢?你确实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但你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却得不到提高,就连“我”小时候都向你投去鄙夷的目光,试问,你还有什么理由堕落下去呢?我忘不了你乞求“掌柜”时的眼神,更忘不了你凄惨的结局,世态的.炎凉,你的路,也更是难走。

我同情你,当我知道你是怎样一个人的时候,我没理由同情你,却又无法不同情你,“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你为了追求功名而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是上天对你的不满,还是你命运早就注定?若时光可以倒流,我会对你说:“其实是科举考试害了你。”可是,你,一个愚蠢的旧社会的潦倒读书人,能相信我吗?能摆脱功名利禄的诱惑而去相信我吗?我同情你,可你什么时候能清醒过来,摆脱科举对你的残害?

但是,我同样敬佩你、尊重你,当别人拿你取笑、消遣你的时候,你没有逃避,而任由他们去说、去笑,尽管那使你难堪,难道面对这些不需要勇气吗?难道这份勇气不值得我去敬佩吗?你向孩子们分发茴香豆的那份善良,想教“我”识字的那份诚恳,以及被打折腿后活下来的那份坚持、那份勇气都值得我去敬佩、尊重,然而,你的路,却走到了尽头。

“年关”已过,又一年端午的时候,粉板上的“十九个大钱”依然还在,这意味着你走了,在世的时候,受尽了生活的困苦,世人的奚落、嘲笑,以及社会对你深深的折磨。愿你走得安息,来世的时候,也希望你能永远脱下那破旧的“长衫”,做一回真正的自己。

文章到此,我的内心深受感触,仿佛遗憾什么、惋惜什么、又仿佛亏欠孔乙己什么。在作者鲁迅的“神笔”之下,我认识到了一位凄惨的人,更认识到一个世态炎凉、人性丑陋的社会。

读孔乙己有感2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述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此刻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向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必须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我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但是,他真的就就应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但是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最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读孔乙己有感3

唯一一位站着喝酒的长衫文人,孔乙己。——题记

孔乙己有着高大的身材,脸色青白,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满口的之乎者也也就是他的特点。

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也是一个很好的秀才,可就是这么好的秀才却出生在了旧社会,一个很好的秀才就这样泯灭了!上天对他很不公平,读了一定的书,但成绩不好,每一次的考试都落榜。

孔乙己穿着一件极为破旧的衣服,从来没有洗补。但他总觉得自己是上等的人,比一般的地位要高,实际上,他也是一个被人瞧不起的下等人,只不过穿着长衫罢了!

孔乙己!一个可伶人,出生在了旧社会,我简直是无法想象那时候的人对死亡竟然是那么的轻描淡写,那个时代的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知道关心别人是怎么样的感受,爱,这个字,已经被人遗忘了!

那个时代的人是那么的冷漠,他们只关心钱包,就好像老板想起孔乙己,也就是孔乙己欠的那十九文钱罢了。

这样不怪他们,不是他们的错!他们的领导有关心在下的人民吗?不没有!他们或许没有去看看人民的生活,或根本就不想管了!或者嫌太麻烦,根本就不想管了!他们都以金钱在上。

我读了孔乙己这一篇文章,我明白了,他就是个可怜人!他不应该出生在那个年代!那个时代的人忽略了人情,漠视了人情!

读孔乙己有感4

鲁迅小时候在饭店做过几年工,他因为年龄小,伺候不了在店内穿长衫的客人,老板就安排他在柜台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鲁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又在店外吃饭的。

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所以说话时总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时一般都给的是现钱,偶尔没带钱时赊账,欠的钱都会在一个月内还完。

因为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字又写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书的工作。可是他这个人平时太懒,抄书的工作做不了几天便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了,渐渐地,就没人再敢雇他了。

他有时生活困难时,就忍不住去偷东西。

有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发现了,就被打断了腿。打断腿之后他又来了这个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后再也没有见他来过,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切的体会到旧社会的不平等——有钱人可以在店内吃饭,普通人只能在柜台外面吃饭。

我还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为本——一个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须勤劳,像孔乙己那样替人抄了几天书就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

鲁迅先生的小说寓意深刻,看过之后令人受益匪浅。

读孔乙己有感5

我是一个诚实的人,最爱说真话。老实说,我真的读不懂《孔乙己》。

初中时就阅读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那个时候读鲁迅的作品是时尚,而且中考出题时阅读测试题要考教材上面的文章,出题者往往大都会选择鲁迅先生的这篇小说。因此《孔乙己》既是教师的教学重点,也是学生学习的重要篇目。于是乎语文老师们在课堂上不厌其烦、喋喋不休地讲,我们在下面反复不停、认认真真地读、记。在读熟课文的同时,就是抄理解课文的笔记.哎呀,现在想起来,那些标本式的解读有什么用?

后来当了老师,而且还是一名初中的语文老师,是一名九年级的语文老师(很得意地,有孔乙己那种“不屑置辩”的高傲),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便要经常读经常教了。虽说时代进步非常之快,中考老早就不考课内的篇目了,但我心里一直认为这是传统的经典篇目,不但要求学生反复读课文,自己也从未因为时代的进步放松对这篇课文的阅读,在课堂上更重视“传道、授业、解惑”,很敬业地向学生讲解这篇小说。但从已经毕业和正在读书的学生的言行看来,他们似乎没有读懂这篇小说。我在寻找他们没有读懂这篇课文的深层原因时,发现根本的原因出自老师,是教语文的老师没有读懂《孔乙己》这篇课文。

小说中的孔乙己从出场一直到拖着断腿走向人生的终点,伴随着他生活的就是“笑声”。不是人们的笑点低,实在是这个人太搞笑,可见这个人在人世间受欢迎的程度。他来到咸亨酒店,所有的人朝他笑;他给小孩吃东西,小孩在一片笑声中走散;他拖着断腿来喝酒,掌柜仍然笑如春风地问他打断腿的原因。只要他出场,永远是焦点,他就是不断地给人们制造笑料。偷东西了,说什么“窃书不算偷”,辩解说“君子固穷”;给孩子们吃茴香豆,还酸那么一句“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最后打断腿了,依然不面对现实,狡辩说“跌断、跌断”的。或许他到死都没有明白为什么会落得如此下场,孔乙己本人都不明白,语文老师想读懂“孔乙己”就更加困难了。

孔乙己是读书人,但他是读书人中不争气的那种,最没用的那种(说这话时,有的站讲台的老师笑了,你或许就是教书人中没用的,有用的教师都已经离开讲台许久了)。因此他享受的待遇,就是受人欺,被人打,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笑料。之所以会如此,就是这个读书人在社会生活中完全没有地位,在等级森严的社会,你即使披一张读书人的皮又有什么用。现在这个社会又有什么变化呢?你拿教书这一职业来说吧,如今这个社会谁还瞧得起站在讲台教书的普通教师。我不也曾经挖空心思地想离开讲台,搞一个什么副校长正校长当当,把当一个领导离开讲台丢掉粉笔作为自己终身奋斗的目标,无奈在能力高超的人看来是小菜一碟的事,我奋斗到如今依然奋战在三尺讲台之上。就这样被讲台“征服”,虽然目前已经下定决心受这份苦,可是不甘啦。一正局级同学笑我说,你都萝卜打锣,去了大半头了,还想折腾什么,老老实实教书得了。这真是金玉良言,鄙人肯定受教。

说了我本人生活在教书人这个行业的底层,再说说我们同行。你放眼看一看,哪一个不是在想往上爬,哪怕白头发铺满了脑袋,就是为了学校单位的一个小主任也会奋斗不已,当然奋斗到所谓的机关做副校长就脱离站讲台的“苦海”了。因为那个时候,身份不一样了、地位提高了,待遇也上来了,人也清闲了,走在大街上人们总是“校长校长”地称呼,受人尊敬了,日子变美了,生活有劲了,未来更有盼头了。看样子追求身份与地位不单是孔乙己那个时候的专利,如今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的人们依然故我地踏着旧时代的步伐,希望得到高位厚禄,受世人顶礼膜拜。

说开了去。到了我这把年纪(快五十岁的人了),同龄的人,有的奋斗到了副厅级干部,有的奋斗到了正局级干部,滥不成有的也是一个什么校长级别,倒是我这个人不争气,至今拿着粉笔教孩子。也曾见过这些成功人士,人家的气场大得很,说话行事与俺完全不同,在他看来,你就是同学中读书人中的劣等货,看同学的份上安排你吃喝一顿、给你捎点烟酒之类,算是讲感情的了;而有的根本睬都不睬你,你以为你真的就是他的同学,其实你已经打上了这个社会的身份的烙印,就是底层的老百姓,人家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为什么要与你打交道。

明白了这人世间的道理,就明白了孔乙己的孤独,内心深层次的孤独。“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只有这样,我才有充足的站讲台的理由了。是啊,有谁懂我呢?我自己懂我吗?其实我真的读不懂《孔乙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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