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纳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第一部成熟的作品,讲述的是南方没落的地主康普生一家的悲剧。这是作家花费心血最多、本人最喜欢的小说。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福克纳喧哗与骚动读后感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福克纳喧哗与骚动读后感1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
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总体感觉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
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
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来源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
我人生没意义,你还得活下去;读完一本书,即使没什么想法,也还得写读后感。
同一部小说,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小说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
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小说,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
如同欣赏美人,不宜用手持手术刀的医生的眼光;欣赏美景,不宜用科学家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描写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史。
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
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
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外孙勒斯特了。
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1912年病逝。
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
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
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
她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
她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她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和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
家族的衰落和家庭中的颓败、冷漠气氛,使她从一个“南方淑女”变成了轻佻放荡的女人。
凯蒂的沦落给他家庭,给她的三兄弟造成里毁灭性的影响。
福克纳喧哗与骚动读后感2
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
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
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
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
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
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
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
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
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
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
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
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
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
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
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
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
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福克纳喧哗与骚动读后感3
我很欣赏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
当我偶然在图书馆某个阴暗的角落里找到它时,突然发现它被归纳在《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的藏书中,与海明威、纪德、川端康成、菲茨杰拉德、黑塞等名家的作品并列。
出于好奇,我把它带回家,花了差不多整整两个星期读完了它。不得不说,它真的是一本“信息量很大”的小说。
之所以说它是一本“信息量巨大”小说,是因为它不仅体现了人类胸怀的博大,还能深刻地触及读者灵魂,超越了时间的局限,让读者在50年或者100年后读起来依然觉得非常新鲜。
我也想提醒一下还没有读过这本书的读者: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耐心,想完全地读完这部小说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是福克纳本人最喜欢的作品,难度比较大,也被认为是小说创作的教科书。
这本书用意识流的手法,描述了美国南部一个没落种植园家庭发生的事情:
没落地主康普生性格软弱,一事无成,家产殆尽后,只能整日用酒精麻痹自己。
他的妻子自私冷酷,总是怨天尤人,时刻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与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康普生夫妇的作风和封建守旧的观念对几个子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他们的长子昆丁虽然身体孱弱,却受父亲影响极深,极其骄傲敏感,作为没落的庄园主阶级的最后一代的代表者,一种没落感始终追随着昆丁。
总是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的昆丁,偏偏又过分重视妹妹凯蒂的贞操,把它与门第的荣誉甚至自己生与死的问题联系在一起。
可惜个性叛逆的凯蒂,渴望追求爱情与幸福,由于没有父母正确的引导,她与人私定终身还怀了孕。
昆丁无法忍受妹妹凯蒂的失贞,认为她有辱南方淑女的身份而爱恨交加。在与凯蒂的情人决斗失败,又反对凯蒂结婚无效后,最终投河自尽。
凯蒂被迫嫁人后又惨遭抛弃,最终沦落风尘......
其实我不愿意在书评里详细介绍小说的梗概,因为它永远无法体现作者创作作品时的全部精神气质。
在很久以前,对于福克纳来说,所有人只听到他的声音,却没有人读他的作品。
现在看来,福克纳不愧被誉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
《喧哗与骚动》的具体表现,不是一般线性叙事、以情节为驱动的小说。
虽然再精彩的剧情,也难免会有一定的单薄。但《喧哗与骚动》,有一种很难一下子解释清楚的意识形态和文学之间的交融。
恐怕每个读者在最初语无伦次的意识流中略读几页,就能感觉到其中的难度有多大。
每一个人的意识完全不受时空限制,它们从一个意识跳到另一个意识,只在某些地方用不同的字体给你提示,又或者用某种气味什么的给你提示。
这些杂乱无序的意识流手法的确很奇怪,常常让人在读的过程中觉得很累。
福克纳的这本小说,却完全抛弃了传统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即在刻画人物时,从外部世界过渡到内心世界,反其道而行之。
在那些大规模的意识流中,各种场景不断地与人物的内在意识交织在一起,虽然表面看起来乱套了,但看完之后,那些场景就像油画中层层叠加的色彩,呈现出了丰富而清晰的层次。
最后,福克纳做了一笔精彩的画,驱散了迷雾,带领着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感受意识的流动,参与到他创作意图的体验中,让读者来到了阳光下。
福克纳喧哗与骚动读后感4
读完了《喧哗与骚动》,文中有句话叫“在痛苦中诞生,在疾病中长大,在腐朽中死去”,“人者,不过是
其不幸之总和而已“。下面我就写一下自己的感受,就像阅读《幽灵之家》那样,简单谈一下自己的体会。
福克纳的小说采用意识流的手法,第一次阅读意识流这样的小说,觉得非常奇特。书名选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麦克白的有名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书名很有味道,也暗示着小说的几个主要人物,都是骚动而不平静的。
比如第一个人物班吉。他的症候性在于明显地认清事物的变化却悲剧原因,在无能(天生傻子)的表象下有一颗炽热、真诚、善良的心。班吉爱凯蒂,小说一开始就以凯蒂带班吉踢球为叙事的脉络,文章说”球在这里,开弟。把球棒袋拿过来。“在第四部分,叙述达尔西的时候,又说了这句话,前后照应。班吉也喜欢看炉火上的火光,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对光明和希望的追寻,班吉在凯蒂失身那晚,拼命地催他姐姐去浴室;在凯蒂结婚那天,班吉本能地感觉到凯蒂即将离开他,便在门外木箱下大声吼叫起来。挚爱班吉的凯蒂听到后不顾一切地朝班吉奔去安慰他;在勒斯特收拾鞋子时,看到一只白缎子的拖鞋,虽然这只拖鞋已经发黄、脆裂了。可是班吉看到姐姐的鞋,也在不停地哼哭。班吉是白人家族亲情最温暖的象征。康普生太太对杰生,是自私与野蛮的传递,康普生太太对凯蒂、对昆丁都是一味地引以为耻,从来不会思考自己身上的自怨自艾、牢骚满腹。而班吉对凯蒂,正如昆丁对凯蒂,才让这个家族有了一丝温暖,哪怕失身这件事情上,至少凯蒂的堕落也与家族思想的腐朽有关。
达尔西是一个睿智又有同情心的角色。康普生太太可一说,完全不具备母亲与妻子应有的温情。凯蒂”太多的责任导致了不负责任。“书中一切人物的行为都与她有关,只有最后出走,我才看到了一丝解放的症候。小说用了多角度的叙述方法。五个部分,分别是班吉、昆丁、杰生、达尔西、附录。这五个部分像五片颜色、大小不同的玻璃,杂沓地放在一起。意识流的小说手法,比如:文中经常出现钟表嘀嗒嘀嗒嘀声音,问到恶的味道,忍冬的味道,特别是在”昆丁的部分“,这样的场景转移发生得最多,书中还提及到”神话模式,文中印象深刻的是讲述耶稣复活的事例,“我看见了初,也看见了终。”这句话成为一个哲学的表达。
意识流还得多看看,有哲学 的思考在里面。
福克纳喧哗与骚动读后感5
喧哗与骚动》是美国作家福克纳的意识流代表作,书名出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麦克白的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全书共四个部分分别从康普生家族的三个儿子与黑人女佣来讲述一个美国农场主家庭的没落史。本书之所以能够成为经典,一方面因它以小见大地折射出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美国南方小镇农场主这一特定阶层的生活,情感以及他们的思想,另一方面就是意识流的写法来回穿插讲述家族的颓败史,用同一事件不同人物的心理活动与行为表现来丰满人物形象。如有心者,完全可以将其与《红楼梦》写就成关于没落家族的比较文学,但一懒二笨的我在此就不献丑了。
全书的第一章是从一个傻子的视角来写,本杰明作为康普生家族的幼子,三十三岁的却只有三岁的智商。如何刻画一个白痴,白痴的世界观又是什么样的?本杰明的故事作为全书的第一章,是要像开胃菜一样能够诱发读者阅读欲望的。福克纳选择了蒙太奇一般的不断地闪回,把过去发生的事与现实交织在一起。实话说,开始我觉得本书完全看不懂,一方面怀疑自己阅读水平不够,另一方面暗嘲作者在故意炫技。可当我读完通篇小说后才发现膝盖都跪软了,大神就是大神。弱智的思维方式不应该就是混沌的吗?关键是把所有看似混乱的情节按照一定的逻辑写就,“巧合”地符合了弱智的心理世界。让人读完觉得本杰明就得分不清过去与现在,在他的世界中只有动物一般原始的欲望,只有饥饿感与情欲(后来被去势)。对他来说,无知是一种快乐,他丝毫都体会不到整个家族已经荣光不再,祖母离世,父亲醉死,母亲的不管不问,舅舅、姐姐与侄女儿的叛逃这些一切都能够令他哭泣,当然自己的花被他人折断也能。
全书的第二章是以一个自杀者的角度来叙述故事,昆丁作为家族长子,作为一名哈弗的学生被寄予厚望振兴家族,可他骨子里的忧郁与懦弱令他最终投河自尽。老康普生为了长子上哈弗大学不惜变卖土地,可昆丁却一心只想捍卫自己内心的妄念——家族荣耀,妹妹的贞操,陌生女孩的安全等等。而当这一切逐一被摧毁的时候,昆丁的内心也被摧毁了,他再次选择去追逐内心,去寻找“河底的水藻、青荇和那条鱼”。而他的自杀也扼杀了康普生家族东山再起的希望。
全书的第三章则通过康普生家族唯一的健康男丁——次子杰生的口吻来叙事,他是一个像贾环一样在夹缝中生存长大后,性格暴戾无常。在他成为一家之主之后,他愤懑自己不能像哥哥一样念名校,也怨恨姐夫介绍的银行工作不了了之,但他却不得不在杂货店打工来维持大户人家仅有的一点体面。外界的不得志令这个本就心理阴暗人在家庭中变本加厉的报复:杰生作为舅舅对私生女小昆丁辱骂,禁足,跟踪,这些行为表面上是为了康普生家族最后的名誉,实则是他对姐姐逃离家族的报复,对哥哥(侄女与长子昆丁同名)的嫉妒,作为守财奴的贪婪;他作为一家之长,对待下人也是冷酷无情的,他对待亲生母亲也是口蜜腹剑,借用翻译腔来形容他是一个十足的“狗娘养的”。
全书的第四章主角换成了女性——蒂尔西一位胖胖的黑人女佣,她作为旁观者见证了康普生家族的四代人的离开与坚守。老康普生和他母亲,长子昆丁这是生命意义上的离开;长女凯蒂与她的私生女昆丁是生活的离开,她们叛逃了整个家族;而康普生夫人与次子杰生则是精神上的离开,行尸走肉地活在空壳家庭中;真正坚守的是白痴本杰明与迪尔西,前者是压根不知道什么叫离开,后者则是全书唯一的人性闪光点,她像后院堆着的柴火一般为整个康普生家族燃烧了自己的青春,诠释着忠诚与善良。而这仅有的闪光点或许就是这只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唯一理由,哪怕大厦早已崩塌。
康普生家族的长女凯蒂其实是本书隐藏的一个主角,她串联起所有人物,也正是她的私生女事件丢尽了家族脸面,她的第一次婚姻直接导致哥哥自杀。她既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封建家庭的牺牲品(牺牲掉了爱情,女儿),也可以理解为一个送葬者(亲手埋葬了家族的荣耀与希望)。我想最后照片中的她过得还算幸福,至少相对她弟弟杰生而言。
末了,尽管本书晦涩地用灰色填满着无意义的绝望,但不做无意义之事安遣有涯之人生,与诸君互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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