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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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红与黑》读后感”,以供大家参考!

《红与黑》读后感1

“除了男女情恨,《红与黑》还逼真而深入地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唯利是图,政治的勾心斗角,神圣教会的黑暗坠落,贵族阶层的庸俗势力等等,这一切都说明了《红与黑》不是一本单纯的爱情小说。”这是莫雅平对《红与黑》的评价。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达。聪明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的老师,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不久成为候爵的心腹,与拉莫尔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如同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一千个人眼中也有一千种《红与黑》。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我读出的却是于连在富贵中迷失的幸福。

于连总是说要飞黄腾达,要成功,可还来的却是自己被送上了刑场。他正是在盲目追求富贵中迷失了自我,走上了歧途,他为了所谓的“幸福”,不止一次地放弃了真正的幸福。他宁愿为了富贵,生活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社会中,也不愿过平淡的清贫日子。这让我想起了苏武。苏武在单于“千金封侯”的许诺下,仍将祖国铭记于心中,将大汉镌刻在他的心灵深处。苏武被万世景仰,他的英名流芳百世。于连和苏武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们对幸福的定义有不同的理解。于连认为富贵就是幸福,苏武认为精忠报国就是幸福。我相信,总有一天,人们会像苏武一样,明白幸福的真正意义!

《红与黑》读后感2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

,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

,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红与黑》读后感3

他之所以悲剧,不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现在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现在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现在两次爱情经历上,面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后来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面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伤心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通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己。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己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己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爱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己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伤心。

《红与黑》读后感4

红,是喜庆大气的颜色,是红军服的诱惑,是飞黄腾达的捷径。黑,是肃穆庄重的颜色,是教会神权的基础,是无上神权的大门。于连,一个出身卑微的木匠的儿子,却用尽手段,辗转于红与黑之间,费劲心思,妄图这两者所能带来的权与力。

心比天高

于连虽然是一个出身卑微的下层人士,但他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渴望凭借自己的奋斗跻身上流社会。于连有两个明显特点:野心大;自尊高。

于连起初疯狂地崇拜拿破仑。他羡慕拿破仑生活的时代:那是一个战争纷乱的年代,那是一个乱世出英雄的年代,那是一个能让有志青年不会仅能“给财主的儿子教拉丁文了”的年代。他渴望被大人物赏识,就像他所说的“要是拿破仑活着我马上可以当军官”一样,借此追逐功名利禄,洗去乡土气味,摆脱贫寒破帽,让他像一个上等人一样,被人尊重。因此,他讨厌极了神父这个没出路的职业,把愤懑不满深深地植根心底。然而,当他在一次典礼上见识到了教权的至高无上时,他的因处在和平年代而干瘪的野心迅速地膨胀起来,使他浑身颤抖、心驰神往、激动不已。“难道军队能使我具有这样的威力吗?你看一个国王,在这儿只是一个配角,大主角是主教。于连于连你走错路了。”于连喃喃自语着,痴迷地狂喜地呼喊神学院,幻想成为主教,享受至上的权力。抛弃拿破仑,选择神学院,一切显得多么自然。于连不信仰任何事物,他只信仰自己,选择光明的道路。

于连不甘现实、敢于冒险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他就是那一类“幸运的,或者说是不幸的,受过良好教育,从而敢于踏进这个,被那些高傲的财主称为上等社会的青年”。他有一定知识、勇气、野心、尊严,对这个社会的不满,并且渴望改变。 平等

同时,于连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他穷,衣服上都打满补丁,却不接受露易莎好意的施舍;他低微,却有一身傲骨,宁折不弯。面对堂堂市长,他说:“我是个小人物,可不是个下等人。”可见,他不认为自己低市长一等,而认为自己与他是平等的。面对一个踩了他的鞋子还辱骂了他的贵族子弟,他不是忍气吞声、唾面自干,而是挺直腰杆,以一种强硬的姿态要求给他道歉,与之决斗。面对与侯爵一家,他请求上小饭馆去吃饭也不愿要与他们同桌吃饭的荣誉。于连的自尊使他不屈服于这个社会,也使他像个男人一样立身于这个社会。正是这一身铁铮铮的傲骨,使于连吃了苦头,也慢慢成熟。

命比纸薄

23岁,在这样一个意气风发的年龄,于连的生命随着一声枪响终结。于连英年早逝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首先,是露易莎的原因。就全文看,露易莎是害死于连的直接原因,但是露易莎为什么要揭发于连那“不可饶恕的罪行”呢?第一,因为于连勾引了她,后来又抛弃了她。露易莎对于连一见钟情,但由于身份的原因只好将这段爱恋埋葬在心理。而于连出于对市长的报复心理和试炼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突兀地牵了她的手,深情地向她表白,又默不作声地潜进她的房间,令她背叛了上帝、疏忽了孩子。但于连却在事情败露的时候跑了,留她一个人受人指点。第二,嫉妒心理。“虽然神学院并没有女人,可是这并不能够使我感到安心,也不能够解除我的痛苦。不过,我现在唯一的安慰,就是我们俩都是不幸的。”这时候,与于连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才能让露易莎那颗“有过良心的谴责,虚伪与羞耻”的心不那么痛苦。可是,于连后来却在短短几年里又勾搭上一个姑娘,他一个人享受荣华富贵和美人,让她一个人继续在罪恶的泥潭里受苦受难,独自承担着一份因由两个分担的罪孽,她嫉妒了,也不甘了。或许露易莎并不希望于连死,只是想把他拉下神坛,或许,也是希望于连能回来。

其次,是于连自身的原因。第一,他虚假伪善,比如之前说不会因为一顶主教的帽子而放弃露易莎,之后却因匿名信、主教等原因而离开,比如口口声声说着自己不会撒谎,却谎话连篇,只是稍稍酝酿一下,就可以面不改色地对比拉神父编造一套关于卡片的谎话。他说:“正如他们所说得,我是属于地下的。”他没有一个单纯的心灵,他的心是伟大的,也是自私的,是纯洁的,也是丑陋的,是多情的,也是无情的。第二,他做事随心所欲。在勾引露易莎前,他压根不知道她到底喜不喜欢他、会不会接受他,只是凭着一腔热血、一个好运冲了过去。在咖啡店,又是随口对一个漂亮小姐表白,让她在看见他时举起花,不考虑会对他在神学院的学习会造成什么影响。在教堂公开射杀露易莎,之后就坐着等死。他说:“我根本不要什么将来,我有现在就够了。”第三,他太多情了。如果他不招惹露易莎,就可以风风光光地与玛基德过日子。如果他不招惹玛基德,他就有可能在六年后成为一名主教。然而可惜的是,拥有优秀相貌的他最后还是死在女人的手上。

最后,是社会的原因。上流社会的人高高在上,不把像于连这样的青年放在眼里。“一种看不起,他们是用很礼貌的方法来表现的,你要是不看明白,那只会上当。如果你想得些名利的话,就得做出上当的样子。”我就得比拉神父说的很对,面对于连,他们的鄙视从礼仪中看出。在市长家,“吃饭的时候不要穿脏的衬衣”。在德拉莫尔侯爵家,“在5:30吃饭前要换套衣服、把你漂亮的靴子脱掉,换上一双长筒袜子”。他们用那高高在上的优雅的礼仪,狠狠地嘲笑着贫寒青年的落魄与老土。于连受到了“这匹马来问候你的身体的嘲笑”,对与一个贵族私生子决斗的不满鄙视和“侮辱人的不相称的勋章”。他说:“每句话都在伤我的心。他不当我是神职人员。”比拉神父说:“在他们看来,神父是为他们求永生的仆人。”没错,那个有钱有权、奢靡享受的上流社会,仍在高傲地、不屑一顾地排挤那些不该属于这个圈子的人。

结尾

于连向往“世间的荣华、富贵,还有发号施令的喜悦”,希望“成为蔑视法律的人”,希望“走虚荣与强权统治的道路”。跪在地上的于连念叨着“左边第二支是我”,而当他看到比拉神父毫不犹豫地吹息了左边第二支蜡烛,纯白的蜡烛流淌着杂乱的泪水,焦黑的灯芯扯出一股细细的灰烟,是否认识到神已经预示着他将来的失败、死亡呢?

“我不要求宽恕,更谈不到请求,我的罪行是惊人的,而且是预谋的。我向一个尊贵的女人德瑞那夫人开了两枪,她曾经像一个母亲那样的待过我,我是该死的,但是你们判我刑的理由并不在此,不,这个你们和我都很清楚。我真正的罪在你们看来,因为我是一个下等人,竟敢同你们这些上等人讲平等。你们要砍我的头,是想警戒那些出身贫寒的青年,就是那些幸运的,或者说是不幸的,受过良好教育,从而敢于踏进这个,被那些高傲的财主称为上等社会的青年。”这是于连在法庭上的震撼发言。那些拥有才华与情操的下层分子,那些贫穷的却刻苦的青年,那些像于连一样为跻入上层社会而撞得头破血流的人,他们渴望着权势也渴望着平等,渴望着金钱也期待着爱情,他们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红与黑》读后感5

于我来看,《红与黑》当真是个很伟大的作品。首先,它让我在六十页之内讨厌上了一个角色,并在一百三十页内让我对这个角色产生了又爱又恨的感觉。不必说翻译之典雅优美、描写之细腻入微,单是大量真实立体的人物心理刻画便能让我为这部作品所倾倒。总之是很令我叹服的作品了。于连一形象极复杂而真实,令我想好好分析他一番,而不是如许多文章、视频一样以简简“野心家”三字概括其人。

于连出身于法国小城市的木匠之家,因为纤弱爱读书而不被父亲喜爱,经常被哥哥和父亲欺压。本书并为以于连开始,反由镇上市长及其夫人开始讲述故事。此时从场景刻画到人物对话都显出风平浪静、岁月静好之感。而于连在第四章一出场便被父亲打了一通,加上他的心理描写,一个可怜的乡下男孩的形象便跃然于纸上,更与前文的神甫、市长一家形成对比。此时于连的形象便已十分明显。经济上的制约使他无法离开原生家庭,因此“有钱”和“出人头地”成了少年于连心中最大的愿望。他渴望鹰一般的孤高和力量。神职人员的收入权利高,因此他想去做神甫。他其实没有信仰,许多人认为拿破仑是他的信仰,但我觉得他只是以拿破仑为标准与目标。于连信仰的永远是自己。他在心中把自己当成一个拿破仑一般的人物,认为自己虽出身底层却有一颗高贵的心。他本不想去瑞纳家,认为会被当成下人;但是他在心里为自己鼓劲:“难道我真是懦夫?”于是便去了。看,他并不以功利的理由如赚钱、跻身上层社会来说服自己——事实上他讨厌上层社会,他是想越过所谓上层社会而非加入上流——反以懦夫一词来激励自己。于连其实不是个所谓“精致的的利己主义者”,反之,他是个英雄,自封的英雄。他认为自己是英雄、要求自己是英雄,因此决不允许自己作出不符合英雄作为的行动后文带着枪爬梯子去找马吉尔特的时候他也是以“荣誉至上,唯此唯一”、“说穿了,不去就是卑怯”来劝解自己的。他甚至想,“这像决斗一样!”当然,除了他自己,瑞纳夫人和法穆尔小姐也是把他看作是英雄的。只以所谓“野心家”来概括于连是不太对的,许多红与黑相关的作品创作和解说上在这一点令我尤为不满,如此他们便解释不了于连之主动赴死了。

于连早在心中决定了,为了他的理想他可以不择手段;但同时他也在前期确立了自己的立足根底是“自己性格中坚毅可靠的那部分”。这让他对老神甫、木材商朋友等人一直怀着友爱之心,于连并不是个所谓的“坏人”。当然,在他给自己确立这个基本点的时候,他也意识到了自己于道德上并非曾经想象的那么高尚。

于连这一角色一直在成长。在小城镇里,市长便在他心中代表了所有的阔佬和劣绅。待他见过国王、主教、待他来到侯爵府中,他的世界便突然开阔了起来。最开始时于连表现得并不好;但读者很快便能看到他的进步。在交际场上不说,原书中自有大量一一对应的细节使大家看到于连从单词都拼不对的蹩脚秘书成长为在舞厅中游刃有余的年轻人;最开始他对付马蒂尔德还需要靠前辈指引,后来在狱里能很自然地运用一切技巧使法穆尔小姐继续为他死心塌地四处奔波,于连的学习能力可见一斑。

于连这一角色的魅力更在于他如真人一般的矛盾。他的英雄主义和他的利己主义还有他的良心良知总是在打架,他无数次艰难地作出抉择。司汤达慷慨地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于连的心理活动和与之配合的肢体动作,真切地把这个人物剖开展示给读者。相比之下他并未用很多笔墨去渲染环境等其它要素,这算是司汤达的一个写作特点了。

至于于连之死,我不觉得是必然的,我认为是于连最终做的一个抉择。他在真正选择赴死之前是有犹豫的,而且有很多犹豫。而这正是一个复杂的人类该有的纠结。像于连这样的人物,我们不能像断言埃斯梅拉达一定至死纯洁一样断言他会慷慨赴死,只能说最终他确实还是走向了这条道路。他的求生欲、对所谓爱情的渴望、继续向上爬的美好愿景还是被他的英雄主义打败了——甚至可以说是被他的冲动所打败的:他在法庭上发出的那段关于阶级的发言显然并非预谋的演讲,而是冲动之下带着激昂的情绪发出的。这番言论无疑推进了他的死亡,而这是他完全下意识的选择。可以说于连其人就是这样意气风发的少年人,造成他死亡的是他的性格、他的观念、他的信仰,是于连这个人做出的选择。

再说法穆尔小姐,我一直认为她跟于连是很相似的。他们很相似,所以第一反应是互相排斥;但他们其实在心中都有很强的自恋情绪,所以他们又会慢慢无可救药地迷恋上于自己惊人地相似的对方。正如于连认为自己是农村里的国王,法穆尔小姐认为自己是纨绔子弟中的清流,他们都认为自己是世间漫漫迷途羔羊之中的醒狮。法穆尔小姐绝不会爱上木匠的儿子于连,但她一定会爱上英雄于连。这一点书中几乎不用分析就能看出来,毕竟法穆尔小姐总在于连表现得高傲、英雄的时候格外喜爱他。她第一次感觉喜欢上于连便是听到于连说不愿意和贵族老爷们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于连敢于揣着枪爬梯子来找她的时候,她更是激动地献身于他。在与于连在一起时,法穆尔小姐短暂地、认真地活在了自己的世界里,她认为她爱上了一个英雄,她认为自己简直也是英雄。我并不觉得法穆尔小姐真的“爱”于连的灵魂,我认为她自始自终沉浸在自己的自我感动中。她正和于连一样,给自己套了一个人设和模版,于连崇拜拿破仑,她崇拜自己做皇后的那个祖先。在于连死后,她更是践行了百年前皇后之所作所为,她fulfill了自己的终身目标。(这么看的话我觉得对于马蒂尔德来说这本书是he)当然她也和于连一样充满纠结,她的贵族思想也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她。她和于连谈恋爱的过程简直是在博弈。这样的恋情在文学里好像并不常见,我觉得为这种神奇的关系这本书也很值得人看。

还有些想写的,但思路有点混乱了。

《红与黑》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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