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创业政策介绍
宿州的创业政策有哪些
政策惠及面更宽为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需要,结合当前国家化解过剩产能和扶贫攻坚任务的总体安排。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宿州创业政策的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宿州市创业电子商务政策
关于电商创业,2015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5]32号),2016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宿人社秘[2016]84号)等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1、扶持电商创业。积极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商务与制造业、服务业深度融合。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领域,鼓励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区,引导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创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创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上实名注册、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月营业额3000元以上,且信誉较好的,可向注册所在地申请不超过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2、求职创业补贴。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8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3、创业扶持补贴。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的科技型(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节能环保、新型材料等)、现代服务型(现代物流业、高技术服务、设计咨询、商务服务业、电子商务、工程咨询、人力资源、文化产业、旅游业、健康服务、法律服务、家庭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等)小型微型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领取一次性5000元创业扶持补贴。
4、网络创业人员是指在宿州市内注册经营(注册地和经营地均为宿州市内)网店、申请认定时已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城乡创业者。具体认定标准为:
(1)网店和网络支付平台须经申请人实名认证,申请认定时已连续从事网络经营6个月(含)以上;
(2)网店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在我市辖区内。注册地址包括网店和网络支付平台注册IP地址、网络银行和交易银行卡开户行地址等。经营地址包括网店操作终端地址、货品邮寄起始地址等;
(3)诚信经营,信用良好,网店综合评价率(综合评分与总分的百分比)或好评率(好评数与交易数的百分比)在95%(含)以上;
(4)每月营业额在2000元(含)以上。同时经营2家(含)以上网店的,且都符合上述条件(1)、(2)、(3),交易笔数和营业额可累加计算;
符合网络创业认定条件的,可向网络创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并提供:《网络创业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网店经营(网店实名认证信息、好评率、营业额)截图、近三个月交易清单、交易流水证明或其他能有效证明交易情况的材料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其持有的《就业创业证》上注明“网络创业认定”字样,备注网店名称和认定时间。
大学生来宿州就业有哪些相关政策和补贴?
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宿州市就业创业可享受以下政策:
1、求职创业补贴。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8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就业见习补贴。经认定的见习单位吸纳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单位给予见习毕业生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的生活补助,其中财政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
3、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月给予职工养老保险补贴25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6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4、创业扶持补贴。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的科技型(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节能环保、新型材料等)、现代服务型(现代物流业、高技术服务、设计咨询、商务服务业、电子商务、工程咨询、人力资源、文化产业、旅游业、健康服务、法律服务、家庭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等)小型微型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领取一次性5000元创业扶持补贴。
5、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一般可享受10万元以上的创业贷款,对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或在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并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毕业五年以内高校毕业生,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宿州:创业担保贷款“点亮”创业就业梦
10月13日,皖北晨刊记者从市就业管理中心获悉,今年以来,该中心积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
据了解,创业担保贷款是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进行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为有效应对疫情对经济和创业就业产生的冲击,今年财政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再次印发相关文件,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支持范围、进入门槛、展期要求、利率和利息分担、申请程序等予以完善。
在贷款额度上,针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300万元。贷款利率按现行规定执行、新发放贷款提高额度部分所需贴息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按5:5分担。
在延长贷款期限方面,为解决个人和小微企业流动性资金问题,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创业担保贷款,可给予展期,最长可展期至2020年6月30日,展期期间财政给予正常贴息。对患新冠疫情的借款人,展期期限可延长1年。
在审核程序上,为提高办理效率,贷款推行电子化审批,逐步实行全程线上办理和“一站式”服务。办理时间原则上压缩在15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条件的,相关部门、机构会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完善的手续和资料。同时,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创业对象申请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据统计,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市本级推荐(或认定)贷款笔数60笔,推荐(或认定)贷款金额875万元。通过邮储银行实际发放小额创业贷款51笔,合计发放贷款金额692.8万元,其中妇女贷款9笔,发放贷款金额3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