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创业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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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的创业政策有哪些
万众创新,大众创业.国家鼓励大学生毕业创业,所以给了十分丰厚的创业政策和补贴.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详细看看西安的创业补贴是什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西安大学生就业创业最新政策
西安市出台20条试行意见
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日前,西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试行促进大学生在西安就业创业的意见》(市办字〔2020〕55号),从优化环境、拓宽渠道、完善扶持措施以及加强组织保障等四方面,提出了20条试行意见。
这20条试行意见,是西安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面落实“五项要求”,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大学生在西安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具体举措。
优化大学生就业创业环境
(一)放宽落户条件。为大学生在西安就业创业开设落户绿色通道,在校大学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具有本科以下学历、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的毕业大学生(含留学回国大学生),持有毕业证书原件(留学生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直通人才认定。凡有意愿在西安市就业创业的西安高校大学生,离校前凭学生证及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出具的推荐信或与西安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等,即可通过西安市人社局设在高校的人才认定端口,由高校统一申请D类或E类人才,认定通过后,离校前可获得西安市人才认定证书。
(三)强化安居保障。大学生经西安市人社局认定,最高可在3年内享受D类人才1000元/月租房补贴、E类人才300元/月租房补贴,或申请共有产权房。
市属、区县或开发区属事业单位新招聘的博士研究生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5年共15万元、5万元安家补助。
(四)深化市校合作。在全国重点高校和急需紧缺专业高校设立“西安市引才工作站”50个,聘请“西安市校园引才特使”100名,每年根据工作成效给予工作站最高5万元奖励。
西安地区普通高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给予高校最高30万元校园招聘补贴;引导和帮助所属应届毕业生在西安就业落户,按照200元/人标准给予高校一次性奖励。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主动维权获得胜诉的,按照实际支出的50%给予资助,国内诉讼最高资助10万元,涉外诉讼最高资助50万元。
(六)优化公共服务。向有意愿在西安市就业创业的毕业年度大学生免费发放“西安乐业卡”,持卡人通过打卡积分、分级保障等方式,可享受交通券、旅游券、体检券、读书券等针对性优惠措施。
(七)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万名学子看西安”“留学回国人才招聘节”“高端人才西安行”等系列活动,让大学生走进西安、了解西安、留在西安、融入西安。
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
(八)多方筹集就业岗位。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新兴产业,努力扩大和挖掘一批适合大学生就业的岗位。
围绕西安市“6+5+6+1”现代产业体系布局,加大人工智能、机器人、5G技术、增材制造(3D打印)、大数据与云计算等新兴产业以及教育、医疗、文旅、文物等方面急需紧缺人才的培育和储备。调整传统用工方式,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制度,鼓励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深度挖掘多元化、多层次、多样性就业岗位,每年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30万个。
依据核定计划,积极开展公务员招录工作;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每年分别提供不少于8000个、1000个岗位专项招聘大学生;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每年新增岗位中专项招聘大学生的岗位不低于60%。
(九)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的大学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600元/人·月标准给予企业不超过1年社会保险补贴。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各类企业组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600元/人~7000元/人培训补贴。
(十)探索大学生“预就业”模式。鼓励校企合作,引导大学生在毕业年度到用人单位实习见习,预先接受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缩短大学生就业适应期,促进完成学业与实现就业有效衔接。
大学生在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享受1200元/月生活费补贴和2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见习基地接收大学毕业生就业见习,对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给予见习基地2000元/人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十一)强化兜底帮扶措施。全市每年开发不少于2000个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
大学生毕业离校2年内在西安市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实名登记的,可享受600元/月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十二)激励各类机构提供就业服务。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市场化服务机构资源优势,建立常态化线上招聘机制,打造一批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招聘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发布。
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全市每年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1000场,确保大学生求职有信息、就业有渠道。
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大学生就业工作,对毕业离校2年内登记未就业的大学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促成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机构5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
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措施
(十三)设立大学生人才培养专项。鼓励大学生申报国家和我省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给予相应配套资助。
对达到C类人才标准,在西安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产业化活动的,给予100万元的项目配套奖补。
达到D类人才标准、参与双创的,根据项目规模给予一次性2万~5万元项目资金资助。
(十四)加大海外高层次大学生引进力度。鼓励创新能力强、创业项目优、发展潜力大的优秀海外高层次人才或团队在西安就业创业。
对于在西安市落地的领军类项目,每项最高资助100万元;重点类项目,每项最高资助50万元;优秀类项目,每项最高资助10万元。
(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健全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正常补充机制。
具有本省户籍、年龄小于35周岁的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及留学回国大学生,在西安市辖内创办的经济实体,最高可申请100万元政府50%贴息贷款。
(十六)增强创业奖补效能。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参加国家或省级、市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在1年内落地我市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经评审可获得3万~50万元无偿资助。
毕业5年内大学生首次在西安市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年度大学生在西安市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十七)加快创业载体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模式创新”的原则,大力推进众创空间聚集区和特色区建设,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建设众创空间、工程训练中心、创业学院及大学生科技园等载体,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经评审通过的,按照现有政策(《西安市支持市级众创空间发展的若干措施》(市科发〔2016〕15号)),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资助。
(十八)强化创业指导帮带。拓宽创业导师聘任范围,优化全市创业导师库。
创业导师每指导一个在校大学生的创业项目,可按规定享受1000元指导补贴;指导在校大学生在西安市创办企业并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一次性绩效奖励。
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组织保障
(十九)夯实工作责任。各区县、开发区要把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作为稳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公共服务,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各方资源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教育、公安、民政、司法、卫生、工信、住建、文旅、文物等部门要深入挖掘本系统、本行业就业岗位潜力,同时按照职能分工,尽快制定并发布本部门相关政策实施细则,加大政策协同力度,形成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合力。
(二十)加强统计监测。人社、教育部门要建立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在校大学生统计制度,完善统计分析、信息共享机制,深入进行就业形势分析,为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了解政策才能更好创业:西安十大创业扶持政策解读
1
为初创企业提供低成本的创业空间
支持区县、开发区在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改造利用“退二进三”、高校院所搬迁、处置“僵尸企业”中形成的闲置物理空间,为初创企业提供低成本的创业空间。对于市级新认定的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分档给予30万—3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每年10万—30万元运营补贴。激励本地高校院所、军工集团、龙头企业和国内外知名众创机构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经综合评定,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经费支持。
2
支持高校院所自建或与企业联合建设众创空间和新型研发机构
引导基金通过股权投入,予以市场化方式支持,可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收取股息收益。对于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创业企业孵化成效显著的,给予投资原值部分等价退出等让利优惠。对于将70%以上成果转让收益奖励给成果完成人的高校院所,按其就地转让成果奖励支出的30%,给予每个单位每年最高500万元的补助,专项用于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
3
“真金白银”补贴奖励创业者
对在西安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产业化活动的领军人才,根据《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政策措施》的评估结果,分等次给予每人一次性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项目配套奖补;对参与创新创业的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高层次人才,按其项目规模给予每人一次性2—5万元项目资金资助。由政府出资选择专业的社会代理服务机构,对高层次人才提供“两个清单”(服务清单、政策清单)、免费实行“四个帮办”(引进落户、创办企业、人才政策兑现、社保医疗教育等服务)。
4
入驻有奖
对入驻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的创业企业和团队,第一年给予空间使用费全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补助;第二年全额返还其前两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前三年企业开展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委托研发、技术检测、专利购买等,提供10%—20%单户企业最高20万元的补助。对创办三年内达到规上企业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
5
创业培训
鼓励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初创科技企业为大学生和大学生团队,提供研发、设计、市场等入企实训岗位,实训基地接收符合创业实训条件的大学生参加实训的,可以申请创业实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6
创业补贴
对在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注册、创业活动持续1年以上、创业失败的在孵企业,对于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按规定给予100%社保补贴。
7
举办“西安国际科技创业大赛”,最高奖励30万元
举办“西安国际科技创业大赛”,对大赛优秀创业企业和创业团队,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落户西安的优秀参赛项目,由区县(开发区)提供房租“两免三减半”(前两年免费,第三年减半收取)最高500平方米的创业物理空间;由西安创业投资种子基金,给予100—5000万元的基金支持,创业团队可在3年内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支付股息收益,并回购基金出资部分。
8
金融服务支持
除了将设立30亿元的西安创业投资种子基金,还支持融资顾问机构为创业企业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按其服务创业企业数量和协助获得创业投资金额,给予每个机构最高30万元的补助支持。
9
创新创业券
设立“创新创业券”,即时兑现普惠性创新创业政策,建立总额5亿元的奖补资金池,即时兑现普惠性创新创业政策,支持创业企业参加特色创业社群举办的创业教育、创业辅导、融资对接、创业社交、创新创业成果交易展会等孵化服务活动。
10
政策协调联动,保证及时、有效。
同时,还将不断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军民深度融合、人才引进与评价、投融资机制、自贸区建设、商事制度、知识产权综合管理等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政策措施与上述改革政策措施以及规划、土地、财税等政策措施的协调联动。组织智库加强对创新创业机制和保障措施的研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大学生在西安就业创业可享受这些政策
●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每年分别提供不少于8000个、1000个岗位专项招聘大学生
●大学生在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享受1200元/月生活费补贴和2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对达到C类人才标准、在西安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产业化活动的,给予100万元的项目配套奖补
●在校大学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本报讯 (记者 孟珂)步入6月,一批大学生即将离开校园,走上社会。西安市送上政策“大礼包”,助大学生在西安能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西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试行促进大学生在西安就业创业的意见》,提出了20条试行意见。西安市将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新兴产业,努力扩大和挖掘一批适合大学生就业的岗位。同时,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的大学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600元/人·月标准给予企业不超过1年社会保险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每年分别提供不少于8000个、1000个岗位专项招聘大学生。
西安市不断探索大学生“预就业”模式,引导大学生在毕业年度到用人单位实习见习。大学生在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享受1200元/月生活费补贴和2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做好兜底帮扶,每年开发不少于2000个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
创新创业扶持方面,西安市鼓励大学生申报国家和我省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对达到C类人才标准、在西安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产业化活动的,给予100万元的项目配套奖补;达到D类人才标准、参与双创的,根据项目规模给予一次性2万元至5万元项目资金资助。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具有本省户籍、年龄小于35周岁的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及留学回国大学生,在西安市辖内创办的经济实体,最高可申请100万元政府50%贴息贷款。
西安市还放宽落户条件,为大学生开设落户绿色通道,在校大学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具有本科以下学历、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的毕业大学生(含留学回国大学生),持有毕业证书原件(留学生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