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创业政策介绍
国家鼓励创业,在很多方面都有优惠政策,这对于有想创业的人来说需要做好相关的了解。但是,很多人还是不清楚创业到底有哪些扶持政策。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云南创业政策的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云南省创业政策
大学生创业补贴
(一)扶持对象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省内创业的大学生。
(二)补贴金额个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
申请人向项目注册登记所在地县区或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认定表》、《云南省大学 生创业补贴项目经营规划书》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证书》(证明材料审阅 原件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2.县区初审。
县级或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开展项目实地调查,填写《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通过实地调查后向州(市)推荐。
3.州市认定。
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对拟扶持项目,在当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按规定向申请人兑现补贴资金。
“贷免扶补”创业吸纳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省内从事自主创业享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政策扶持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者。
(二)补贴标准。
带动3-5人(含5人) 就业,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招用6人以上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人员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再增加一次性补贴1000元。
(三)申报流程。
符合规定的创业者向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县级”贷免扶补”经办部门递交申请,经办部门对创业者进行资格审核并认定补贴标准,每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县级人社、财政部门受理后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州(市)人社、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补贴资金拨付申请者本人。
(四)申报材料。
1.《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2.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4.招用人员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5.本人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毕业证。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
(一)扶持对象。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 ;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权利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 [2020] 21号)文件规定截止2020年12月31日前对以下群体纳入支持范围:
1. 受疫情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
2.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
3. 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 ;
4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
5.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二)贷款额度。
最高不超过2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以内的标准,最高额度为110万元。
(三)贷款期限。 不超过3年。
(四)还款方式。
“贷免扶补”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第24个月偿还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第36个月偿还本金的70 %。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五)财政贴息。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在3年财政贴息期内由财政贴息,个人不需支付利息。
(六)申请前提条件。
申请人(含合伙创业的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七)申请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及合伙创业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个人应持有《就业创业证》;经营实体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正常经营,对拟申请的贷款资金有明确的经营用途;申请人无不良的征信记录:申请人为经营实体法定代表人的可直接提交贷款申请,申请人为合伙创业股东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同意。
(八)“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所需资料。
大中专毕业生,持《毕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在校大学生出具在校大学生的学校证明、休学创业大学生出具学校证明;农民工,持《就业创业证》原件;复转军人,持《军人退役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其他自主创业人员持相关证件证明。
以上创业人员除按所属要求的证件外,均需携带:《身 份证》或《户口本》、《营业执照》 、《税务 登记证》(三证合一 的不用带税务登记证)、《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特种的行业需提供相应许可证)原件。经审核符合申请贷款的填写《创业计划书》-式二份、《云南省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九)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等);
2.就业状况材料(如《就业创业证》等) ;
3.婚姻家庭情况材料(如《结(离)婚证》、居住地址等);
4.经营情况(营业执照或场地租赁协议、《税务登记证明》,经营地址等) ;
5.担保情况(如反担保人、反担保证明等) ;
6.承办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7.填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十)网络商户申报“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 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以及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如:《毕业证》 ,在校创业或休学创业的大学生出具学校证明,残疾人证等) ;
2.就业状况材料:《就业创业证》 等;
3.家庭及婚姻情况材料:家庭成员情况,实际居住地址,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 )等;
4.网店情况:申报前3个月的支付平台交易明细、网店”网址注册材料、网店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
5,经营情况:经营地址,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还应提供营业执照等;
6.备用联系人及反担保情况:“贷 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提供备用联系人情况,创业担保贷款提供反担保人(反担保证明)情况等;7.承办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十一)业务经办部门。
各县级(或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会、妇联、共青团、工商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一)小微企业的界定。
小微企业指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 [2017] 213号) 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申请条件。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 (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小微企业新招用的就业人员是否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和新招用就业人数是否达到规定比例,由企业注册地的州市(或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并出具认定证明材料。
(三)贷款额度。
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还贷能力和担保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五)还款方式。到期一次还清,或由企业与经办银行约定其他还款方式。
(六)财政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最长不超过2年。小微企业自行承担另外50%和上浮利率。
(七)申请所需材料。
1.贷款申请。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3. 税务登记证。
4. 组织机构代码证。
5. 企业职工花名册。
6.企业新招用人员录用登记手续(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备案)。
7.上年度或申请前1个月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8.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及工资表(上年度最后1个月或申请前1个月工资发放表)。
9.县级承办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担保机构、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八)受理部门。
各县级(或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
创业培训
创业培训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从国际劳工组织引进的、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创业能力的人员实施的培训项目。旨在帮助其树立创业理念和市场竞争意识,学习创业技能、创业方法,掌握和了解创办企业及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提高创业能力,使其成功创业。
(一)培训对象。
贫困家庭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的高年级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GYB培训一“产生你的企业想法”
确定你是否具备创办企业的素质和能力产生许多企业的想法;找出最适合你个人情况的企业想法。
2.SYB培训一一”创办你的企业'
了解掌握中国有关小型企业的法律要求:怎样制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计划、市场营销计划和财务计划:怎样规划你的企业财务,计算所需投资;怎样将各种运行计划整理为可获得贷款支持的企业计划书;掌握如何申请贷款、咨询等相关企业发展的服务。
(三)补贴标准。
培训机构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开展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90% (含)以上,可按900元/人的标准申请培训补贴。培训合格率达到50% (含) - 90%的,按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培训合格率低于50%的,不给予培训补贴。(四)补贴申请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培训机构凭经批准的开班申请报告、培训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培训合格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前2年的高年级学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和学籍证明复印件、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培训机构的银行账户证明和代为申请协议书等申报创业培训补贴。
网络创业培训
网络创业培训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发的通过参与式培训、学习互助小组等多元化培训手段,依托教学辅助平台或互联网平台,对创业者进行互联网渠道创业专业化指导和系统化训练,从而帮助创业者建立互联网创业思维,了 解网络创业原理和创业流程,熟悉网络创业主流平台、模式特点及基本操作方法,提高网络创业能力。
(一)培训对象。
有网络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的高年级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了解网络创业形势:认识电商创业机会;电商创业者自我评价;电商创业项目选择;电商创业市场分析;电商创业项目开办准备;电商运营管理;电商运营优化。
(三)补贴标准。
培训机构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开展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90% (含) 以上,按1200元/人的标准申请补贴。培训合格率在50%至90%之间的,按900元/人 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培训合格率低于50%(含)的,不给予培训补贴。
(四)补贴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培训机构凭《云南省网络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培训人员《创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培训人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 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的高年级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应出具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证明材料及学生证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的,还应附代为申请协议、《云南省网络创业培训学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申报培训补贴。
社会投资机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
(一)认定范围。社会投资机构通过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
置房地产楼盘建设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 。每年认定5个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创业示范园区。对通过省级评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二)认定标准
1.基础设施完备。
创业场地时间不低于5年。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农业创业园区用地不低于100亩)。园区(基地)可采取一园多区形式;平台有必备的会议室、洽谈室、项目路演等公共服务区域;具备完善供电、供水、道路、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附近有配套生活辅助设施。
2.服务功能齐全。
设立200万元的创业投资扶持资金;有创业项目评估、创业培训指导机制;有公共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专区有企业市场注册、税务登记,人事代理、商务信息推荐等服务流程;有提供融资对接、团队融合、项目推介等创业服务。
3.园区制度规范。
园区有日常管理机制,有创业项目准入、退出评审机制;有签订2年以上的孵化协议并且应有6个月以上免费孵化协议:园区项目孵化稳定率不低于50% (项目孵化稳定率=园区内创办2年以上企业数/园区入园企业总数)。
4.服务机构专业。
申报单位必须为社会投资机构;有开展创业服务专门机构并配备5人以上管理服务人员;建立50人的创业导师队伍;能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公共服务。
5.帮扶成效明显。
有为入园企业提供“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和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的服务;有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投资及担保机构合作机制:有定期开展项目对接、创业辅导培训、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服务。
6.创客团队聚集。
创客团队数量应不低于40户;创业团队注册率不低于50%;创业团队带动就业的比例不低于1:3;有参加各类创业大赛等创业活动的服务记录。
(三)申报认定。
社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评审认定由省级统一组织开展,按照运营机构自主申报、县区初审、州市复审、省级评审认定的程序实施。具体程序为:
1.自主申报。
填写《云南省社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申报认定表》,向园区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地初审推荐。
2.州市复审。
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财政部门组织对申报对象实地复审,按照建设要求评分;州市复审公示无异议后,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推荐。
3.省级认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创业服务机构或邀请省内外创业专家组成实地评审小组方式开展省级评审。
省级创业园区升级计划
(一)评审范围。
在已认定的省级创业园区中,根据创业园入驻创业实体数量和孵化成功户数等评审标准,每年重点培育建设3个省级创业园示范基地。对通过评审认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
(二)建设标准
1.孵化机制健全。
与创客团队签订2年以上的孵化协议并提供6个月以上免费孵化;设立有200万元的创业投资扶持资金;有完善的创业项目评估、指导及培训机制;园区5年内不改变创业场地使用性质;能提供创客必须的会议室、洽谈室、项目路演等公共办公场所。
2.服务措施完备。
有为创业者办理市场注册、税务登记、人事代理等专业服务流程;有为创业者提供线上线下融资对接、团队融合、项目推介、培训辅导等创业服务;有固定的创业政策宣传区域;有5人以上管理服务人员;有50人的创业导师队伍。
3.管理服务规范。
有创业项目入园评估准入、退出机制;有创业项目孵化和投资资金使用制度;有园区管理和运作制度;园区项目孵化稳定率不低于60% (项目孵化稳定率园区内创办2年以上企业数/园区入园企业总数)。
4.帮扶举措明显。
有提供“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服务;有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及担保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和投资服务;有开展项目对接、创业培训、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活动。
5.创客团队聚集。
园区内创客团队数量不低于50户;园区创业项目注册率不低于80%;园区创业团队带动就业比例不低于1:3;园区内创客团队有参加各类创业大赛的参赛记录。
(三)申报认定。
省级创业园区升级计划评审认定由省级统一组织开展,按照运营机构自主申报、县区初审、州市复审、省级评审认定的程序实施。
1.自主申报。
由申报机构填写《云南省省级创业园区升级计划项目申报认定表》,向园区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地初审推荐。
2.州市复审。
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财政部门组织对申报对象实地复审,按照建设要求评分,州市复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
3.省级认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创业服务机构或邀请省内外创业专家组成实地评审小组方式开展省级评审。
“2020年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开始啦!参赛条件、支持政策看这里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大力提升我省创新创业水平
打造云南经济发展新引擎
日前
云南省科技厅、共青团云南省委联合有关部门
举办“2020年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
参赛条件、支持政策有哪些
一起往下看
一
大赛目的
整合创新创业要素,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
(一)弘扬创新创业文化,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创新创业人物、事迹和精神,树立创新创业品牌,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创新创业,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的热情,引领创新创业文化形成,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促进创新型云南建设。
(二)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服务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聚集和整合人才、技术、资本、市场等各种创新创业要素,提供辅导培训、金融投资、技术转移、展览展示、市场对接等各类服务,为企业搭建融资服务平台,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
二
大赛主题
创新圆梦想 创业彩云南
三
赛制规则
本次大赛设立成长企业组、初创企业组、团队组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组织奖若干名。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经过初赛、复赛、决赛3个环节完成。
在获奖企业中,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择优推荐参加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及第七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行业总决赛。
四
报名方式
大赛分成长企业组、初创企业组、团队组,注册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020年7月24日、7月31日。
(一)企业组通过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统一注册报名。其中,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的参赛企业请同时登陆“创青春”App和网站注册报名。
参赛企业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由省科技厅和团省委对报名项目进行确认后参赛。
(二)团队组需要提交电子版及1份纸质申请材料(可邮寄),于2020年7月31日前交昆明市学府路296号昆明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创业大厦A座二楼8231室,电子版申请材料请发送到邮箱:
2632007446@qq.com。
申请材料目录及模板可登陆“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网下载。其中,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的参赛团队请同时登陆“创青春”App和网站注册报名。
(三)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统一报名时,项目类别按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7个行业点选,登陆“创青春”App和网站注册报名时,按照商工组、农业农村组、互联网组3个组别点选,团队组按创意组点选。
五
参赛条件
(一)企业参赛要求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安全、质量、环保、税收等方面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不得参赛。
3.企业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2019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成立不超过10年,即工商注册时间应在2010年1月1日(含)之后。
5.工商注册时间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6.入围全国行业总决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获得2020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以国赛通知为准)。
7.参加往届全国大赛获得过国家行业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再参加2020年大赛。
8.往届参赛的获奖企业,只能用新的项目参加本届大赛,不得与原获奖项目重复、雷同。
(二)团队参赛要求
1.在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4.往届参赛的获奖团队,只能用新的项目参加本届大赛,不得与原获奖项目重复、雷同。
六
支持政策
报名参赛企业和团队可全程参与我省举办的各项活动和培训。决赛评出的获奖企业和团队,可获得以下支持:
(一)获奖企业支持政策
1.成长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得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
2.初创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可获得10万元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
3.组织奖。从获优胜奖的企业和参与大赛组织的机构中,遴选10家负责人重视、组织得力、管理规范、推荐效果好的单位,每家给予4万元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
(获奖企业如承担有省科技厅各类在研项目的,必须在大赛结束前完成已立项项目验收工作,方可享受以上3项支持政策。本届获奖项目与往届获奖项目如存在疑似重复雷同的,获奖企业不享受以上3项支持政策。)
4.获奖企业可通过备案方式,认定为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5.获奖企业可获得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补助资金(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助、科技贷款补助、科技贷款担保补助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保险保费补助)申报资格。
6.获奖企业基本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推荐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7.获奖企业择优向有关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推荐。
8.获奖企业符合“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条件的,择优推荐。
9.获奖企业符合进入我省创新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等各类创业平台条件的,择优推荐。
10.获奖企业符合“云南省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 、“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条件的,择优推荐。
11.获奖企业符合“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的,择优推荐。
(二)获奖团队支持政策
1.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团队在1年内落地云南创办企业的,均可获得10万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
“2019年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团队,落地云南注册企业的,于2020年8月31日前向省科技厅高新处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核符合支持条件的给予省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2.获奖团队在云南创办的企业,通过备案方式认定为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3.获奖团队落户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及各类创新创业园区,园区将协助申请享受有关创新创业政策。
4.获奖团队择优向有关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推荐。
5.获奖团队可获得创业导师的创业辅导以及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培训。
(三)推荐参加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行业总决赛及第七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并获奖的企业,享受国赛组委会提供的各项政策支持。
七
工作要求
请各州(市)科技局、团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中国(云南)自贸区各片区管委会,各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加强对大赛的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创业企业和团队报名参赛。
请各大赛指导单位、支持单位积极宣传动员,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团队参赛。请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为参赛的企业和团队提供支持,并配合做好大赛的各项宣传推介活动。
当前云南省创业扶持政策
“贷免扶补”
贷:为首次创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支持。即对2009年1月1日后工商注册的自主创业人员,按规定提供每人不超过5万元(其中女性不超过8万元,大学生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
免:对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实行“四减免”。即①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②给予税收优惠。③创业者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实行免反担保。④创业小额贷款2年内免收利息。
扶:对首次创业人员实行“一条龙”帮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咨询和培训帮扶;创业项目评审;创业导师帮扶;跟踪服务帮扶。实施“1+3”跟踪服务,即:每1名享受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的创业人员,应有1个承办单位负责服务,1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1名创业导师负责帮扶指导。
补:对首次创业成功人员提供创业补助。即对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招用我省3人至5人(含5人)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招用我省6人以上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对首次创业的大学生,再增加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元。
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以前称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属于政府推动的旨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性商业贷款。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合伙创办企业的我省登记失业人员、复转军人和返乡创业的农村人员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个人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不超过5万元(其中妇女申请的不超过8万元,高校毕业生申请的不超过10万元)。
合伙经营、合伙创办企业的,可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5万元以内(妇女、高校毕业生每人10万元以内)计算,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创业成功后,新吸纳人员就业的,可根据吸纳就业人数,按每人5万元以内计算,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界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包括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其界定上限标准按工信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执行,下限标准由各州市结合当地小微企业发展状况界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①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②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人数分别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12%)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招用的就业人员是否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和新招用就业人数是否达到规定比例,由企业注册地的州市(或县级)就业服务局(中心)认定,并出具认定证明材料。
云岭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政策
大学生无偿资助
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5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经项目评审后,给予3—5万元一次性无偿资金资助。
大学生创业场租补贴
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1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未享受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的经营实体,经审核,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场租补贴。
大学生创业网店补贴
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2014年后毕业、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的经营形式(其所依托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企业应在商务部门公示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之内),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经认定后,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网店补贴。
二次贷款贴息
对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已还清全部贷款、并按期纳税的优秀大学生经营实体,通过项目评审后,金融机构再次给予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并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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