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清明森林防火倡议书5篇
平安清明森林防火倡议书5篇范文
清明节将至,气温急剧升高,农事活动频繁,踏青春游人员剧增,火灾隐患加大,森林防火形势不容小觑,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平安清明森林防火倡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平安清明森林防火倡议书1
广大妇女群众及家庭:
又是一年春草绿,梨花风起正清明。在这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时节,受传统习俗的影响,因上坟烧纸、焚香、放鞭炮等引发的火灾事件时有发生,给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当前,尚处于新冠疫情防控时期,为弘扬优良传统、培育文明新风,有效防止因聚集性祭扫活动带来疫情传染风险,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我们向广大妇女群众及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近期,我市干旱少雨,大风天气持续,森林火险等级偏高,严重威胁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扑救队员人身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群众的共同愿望。
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陋习,树立文明祭扫观,大力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逐步将注重实地实物祭祀转变为注重精神传承,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传承文化、弘扬美德的重要载体。
倡导节俭祭祀,传承良好家风
祭而丰不如厚之养,面对在世老人多关心、尽孝心,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时,不攀比、不铺张,以丰而不奢、简而不陋的祭祀方式怀念逝者,使祭祀活动回归“传承好家风、彰显正能量”的价值本源。
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灾隐患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乱扔烟头、不焚烧荒草、秸秆等、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等违规用火,违规用火不仅污染空气,造成火灾的轻则行政罚款、重则依法追责。清明节期间,坚决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重点村庄、林区和地段进行巡护和宣传,消除火灾隐患,共同构筑护林防火安全防线。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所在村(社区)或镇政府,确保森林火情能及时扑救。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争当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和监督者,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的青睐,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民,携手共建美好文明的美丽家园。
平安清明森林防火倡议书2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威胁森林资源安全的“头号敌人”,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预防森林火灾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春季气温回升,野外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居高不下,森林火灾进入高发期。为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绿色家园,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烟台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指挥部向全体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章守规,注意防火
森林是全社会共同财富,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严格遵守“禁火令”等野外用火管理规定,自觉接受安全教育,树立牢固的防火意识。按照《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将依法受到警告、罚款等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林区游玩,禁带火种
森林防火,有你有我。我们每个人都要从身边小事、日常生活习惯做起,进山入林旅游踏青时,服从值守人员和护林人员监督检查,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野外吸烟,不在林内林缘燃篝火、搞野炊,不烧荒烧堤堰、烧灰积肥;监护好孩子及智障人士等,不在林区玩火。
三、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近年来,上坟祭祖点香烛、烧纸钱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原因。请大家摈弃烧香烧纸祭祀的陈旧习俗,倡导以植纪念树、压放鲜花和网络祭祀等现代文明方式寄托哀思,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
四、发现林火,科学应对
发现别人在林区有吸烟、野炊、上坟烧香烧纸等违规用火行为,要进行劝诫制止,如果无法制止,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者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等部门报告,不做旁观者。一旦遇有森林火灾,不要惊慌失措,也不要盲目施救,要进行合理避险,并立即报告。
五、众志成城,共护家园
全民总动员,防火保安全。鼓励大家踊跃参加各种有关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活动,向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并从自我做起,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人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中来。
广大市民朋友们,保护森林资源,营造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守护好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平安清明森林防火倡议书3
市民朋友们: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期。为维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娄底市森防办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倡议:
一、做森林防火的宣传者。值此清明来临之际,森林防火正处于特别防护期。我们要自觉增强防范意识,规范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野外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二、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祀方式,我们要破除烧香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陈规陋俗,提倡通过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文明简约的祭祀方式,积极营造文明祭祀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当地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检查和管理,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吸烟、烧纸钱、点蜡烛、放鞭炮,不违规野外用火。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齐心协力,文明祭祀,严防山火,保护森林,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娄底的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平安清明森林防火倡议书4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人间四月芳菲始,又是一年清明时。在这慎终追远、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重要时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市森防办特别提醒您:
1.严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提倡文明祭祀。
2.严禁在林区内吸烟,乱扔烟头。
3.严禁烧荒、点烧秸秆等农事用火。
4.管好您的孩子,监护好智障患者,不要在林区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拨打__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或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请您明白:
在森林防火区内上坟烧纸和野外吸烟者,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非公职人员一律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给予行政处分;对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平安清明森林防火倡议书5
广大市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春草绿,百花风起正清明。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草原防火形势较为严峻的重点时段。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有效保护生态安全,特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倡议:
一、安全至上,防火第一。当前是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风高物燥,加之清明节期间出游踏青人员增多,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每位市民朋友要认清森林草原火灾危害,树立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防范意识,严防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共同呵护我们的绿美家园。
二、遵规守法,杜绝火患。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开展烧荒、烧田埂等农事活动;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灾。
三、移风易俗,文明祭奠。“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破除焚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烟花等陈规陋习。大力提倡文明祭祀、低碳祭扫,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无烟祭祀形式,做到绿色祭祀、文明祭祀、安全祭祀。
四、模范带头,自觉践行。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职工要做文明祭扫的榜样,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安全文明的祭奠方式。
我们要明白:森林草原防火是一项重要社会公益事业,既需要各级人民政府承担重要责任,同时也需要全社会人民群众共同参与。
我们要牢记: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火灾,要立即拨打电话__报警电话。严禁组织妇女、中小学生、老弱病残及未经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扑火。
摒旧俗,树新风,护家园。让我们携手行动,传播新时代文明新风,为创建文明、安全、美丽玉溪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