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施工应急预案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有关施工应急预案例文,希望你喜欢。
有关施工应急预案篇1
1.适用范围
1.1本预案适用于安装工程分公司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对和处置。
1.2本预案归口管理部门为安装工程分公司办公室。
2.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2.1风险分析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火灾各种自然灾害以及中暑、中毒事件等均会对职工造成人身伤害。为了保工程的顺利开展,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以及在发生伤亡事故时有应急处置办法,根据施工生产过程中五大伤害的实际制定本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2.2事故分级
(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一次事故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3.编制的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3国家和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有关规定
3.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3.5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组织机构及职责
安装工程分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
4.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
(1)审定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全面指导分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3)落实集团公司有关应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4)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或指定人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抢险工作,对应急抢险重大问题进行上报、决策;
(5)上报事故信息;
(6)负责审定下达和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下达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7)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8)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和培训广大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程和规章制度;
(9)针对施工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等各种自然灾害以及急性中毒事件等均会对职工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4.2应急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土建项目部、安装项目部全体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和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会议决议,有关要求等;
(2)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接收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跟踪事件的处置状况,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组织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负责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4)负责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
(5)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的编制,落实,制订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计划,负责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等;
(6)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计划等;
(7)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等,并对施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4.3现场应急救援队伍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保安组。
(1)现场抢险组
组长:项目负责人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确定的各项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护,设置隔离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2)医疗救治组
组长:医务室负责人
成员:医疗室全体人员为医疗救治组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抢救受伤人员,组织抢救所用医用物质;
(3)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人员
主要职责:保障应急救援物质的供应,平时对所用物质妥善管理;
(4)善后处理组
组长:项目负责人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受伤人员的后续医疗救治;负责核实受伤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负责恢复现场施工工作。
(5)事故调查组
组长:项目负责人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负责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等。
(6)保安组
组长:项目部保安部负责人
成员:项目部保安部负责全体保安员为组员
主要职责:负责人员与事故现场的隔离、警戒;
5.监督与预警
5.1风险监督
5.1.1工作职责
土建项目部、安装项目部负责风险监督工作.负责与各施工单位对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佩戴情况,及时获取事故信息,及时应急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应急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5.1.2监督方法
(1)工程项目在组织招标过程中严格审核投标单位的资质;
(2)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严格界定事故责任,由集团法务部把关审核;
(3)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4)与施工人员及时交流,避免出现情绪意外现象;
(5)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分析研判危险因素;
(6)与施工工程所在单位人员配合监督、管理施工过程。
5.2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结合事故等级,研判可能造成的后果,综合判断情况的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由应急办公室采用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事件时间、地点、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5.3预警行动
各应急救援工作组接到预警信息后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5.4预警调整和结束
应急办公室根据事故的变化情况,报请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通知。
6.应急响应
6.1信息报告
6.1.1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领导、生产办公室和公司总工会;
6.1.2重伤事故:公司在接到分公司和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6.1.3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公司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公司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应到达现场;
6.1.4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公司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路途比较远确实无法赶赴现场时,应立即委托临时代理人进行指挥活动,并应在1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6.1.5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6.1.6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6.1.7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公司应在8小时内通知安全监督部门处理;
6.1.8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事故类型,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巳采取的措施,事故可能发展趋势。
6.2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和条件等第一手资料,并熟悉掌握安全法规、安全技术标准,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有充分的时间作准备,保证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
6.2.1“高处坠落”的应急措施
防止高空坠落的重点是防止架上坠落。于是要求脚手架必须由架子工进行搭设和拆除,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必须认真把好十道关口,即安全交底关、材质检查关、尺寸关、铺板关、栏护关、连接关、承重关、上下关、保险关和检验关。其他如悬空坠落、临边坠落等也是事故发生中较高的类别。防止高空坠落发生最根本的措施还应从物和人两方面进行落实,物的方面就是要有满足规范规定的防护设施,从人的方面来讲,就是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满足一定要求,即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年龄不满18周岁和饮酒以后,均不得从事高空作业;6级以上大风及雷暴雨天,以及夜间施工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此外,高空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安全带。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把安全带的系绳挂在牢固的结构物、吊环或安全拉绳上,且应认真复查,严防发生虚挂,脱钩等现象。使用安全带系绳长度需要3m以上时,应使用加有缓冲器装置的专用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减少坠落时的冲击高度。安全带的使用期为3~5年,使用期间如发现异常现象,应提前报废,高空作业无处挂安全带时,应专门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否则,不能施工作业。
6.2.1.1“三宝”防护措施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挽救了无数职工的生命,已被建筑企业广大职工公认为安全“三宝”
(1)进入施工现场的职工必须戴安全帽。进人施工现场的职工必须戴好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帽衬与帽壳之间必须保持4~5cm的间隙,并要系好帽带,防止脱落,防止坠落物件把帽子打掉致伤头部。
(2)悬空作业人员须系安全带。凡在2m以上悬空作业,必须系好符合要求的安全带,若有的悬空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的条件时(如:行车梁的上部、吊装屋架上弦等),施工负责人应为工人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绳、安全栏杆等。
(3)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安全网。凡无外架防护施工,必须在高度4~5m处设一层固定安全网,每隔4层楼再设一道固定安全网,并同时设下层随墙体逐层上升的安全网。凡外架、桥式架、插日架的操作层外侧,必须设置小孔安全网,防止人、物坠落造成事故。
6.2.1.2“四口”防护措施
(1)凡楼梯口、电梯口(包括垃圾口)、预留洞口(包括管井口),必须设围栏或盖板、架网。混凝土预制楼板的预留洞口,可事先预埋钢筋网。设备安装时再剪掉预埋钢筋网。
(2)正在施工的建筑物所有出入口,必须搭设板棚或网席棚。棚的宽度应大于出入口,棚的长度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以5~10m为宜。
6.2.1.3“五临边”防护措施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等,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lm高的双层围栏或搭设安全网。
6.2.1.4“架子把住十道关”脚手架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是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万一脚手架发生故障,往往会造成多人重大伤亡事故。因此,对各种脚手架必须严格掌握,认真把好十道关口。
(1)材质关:严格按规定的质量、规格选择材料;
(2)尺寸关:必须按规定的间距尺寸搭设立杆、横杆、剪刀撑、栏杆等;
(3)铺板关:架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并经常清除板上杂物,保持清洁、平整。木跳板厚度必须达5cm;
(4)栏护关:脚手架外侧和斜道两侧必须设lm高的栏杆和立网;
(5)连接关:必须按规定设剪刀撑和支撑,高7m及以上的架子,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不得摇晃。①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一根支杆,与地面角度应不大于60°;②架子高度在7m以上和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m,水平每隔7m,脚手架与建筑物应至少有一个连接牢固点;③剪刀撑,不论木、竹、钢管脚手架均应在尽端双跨内和中间每隔15m设纵向剪刀撑,其最大宽度不超过6跨,与地面呈45'~60°夹角,从上到下连续设置;
(6)承重关:钢管脚手架均布载荷,不得超过27MPa。在脚手架上堆砖,只允许单行侧摆3层。用于装修工程,钢管脚手架的允许载荷最大为20MPa。其他架子(桥梁、吊篮、挂架、挑架等),必须经过计算和试验确定承重载荷⊙如超载,应采取加固措施以保证安全;
(7)上下关:必须为工人上下架子搭设马道(斜道、跑道)或阶梯。严禁施工人员因从架子爬上爬下而造成坠落事故;
(8)雷电关:①凡金属脚手架与一万伏以上高压输电线路的水平距离必须保持5m以上,或者搭设隔离防护层。②一般电线不得直接捆在金属架杆上,必须捆扎时应加垫木隔离。③凡金属脚手架高于周围避雷设施者,架间每隔24m设一个避雷针,针端要高出最高架杆3.5m;
(9)挑梁关:悬吊式吊篮脚手,除吊篮按规定加工、设栏护和立网外,挑梁架设要平坦和牢固;
(10)检验关:各种架子搭好后,工长必须组织架工和其他作业工种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使用时,特别是大风、雷后,要检查架子是否稳固,发现问题及时加固,确保使用安全。10m以上的脚手架,在操作层下面留一层架板,以保证安全。如因材料不足不能留设安全层时,可在操作层下设张安全网,以防万一。
6.2.1.5“屋面天棚有措施”在天棚和轻型屋面(石棉瓦、玻纤瓦等)上操作、行走十分危险,稍踏偏楞木,就会坠落伤亡。因此,凡在天棚和轻型屋面上操作、行走之前,必须在上面搭上垫板或在下方满搭安全平网。
6.2.1.6“梯子必须牢又坚”由于梯子不牢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是较多的,因此要求:①梯子要牢;②踏步高度在30~40cm;③与地面夹角60°~70°;④底脚要有防滑措施;⑤顶端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
6.2.1.7施工现场使用的龙门架(井字架),必须制定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严格遵守安装和拆除顺序,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前,要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经确认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6.2.1.8脚手架外侧边缘,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搭设脚手架,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操作层的跳板必须满铺,并设置踢脚板和防护栏杆或安全立网;在搭设脚手架前,须向工人作较为详细的搭设交底。
6.2.2“物体打击”的应急措施
施工工过程中,立体交叉作业、吊模、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整体脚手架的升降、都存在着物体打击的可能,预防物体打击是生产过程中时刻注意预防的工作
(1)在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如防护棚及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应设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控,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2)机械的安装和折卸如吊机、施工升降机等的安装和折卸过程中,工具及零部件等要妥善管理好放置好,要防止工具的滑落,在施工中,要注意精力集中,防止一时疏忽将零部件从高空落下,造成物体打击事故。
(3)起重吊装要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要求,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吊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下方,防止重物坠落和臂杆塌落伤人
(4)脚手架要按照施工方案求进行搭设,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增设剪刀撑、连墙杆,其是在台风和讯期在提前采取加固措施,防止脚手架的坍塌造成事故。
6.2.3“机械伤害”的应急措施
施工过程中,大、中、小型施工机械以及手持电动工具等,如使用不当,不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很有可能可能造成机械伤害,应当从安全装置等方面采取技术措施。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工作,经常保持机械设备的完好状态,严禁带病进行操作;
(3)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装置信号应完好无损,有缺损时要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不能使用。
6.2.4触电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6.2.5.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触电伤害的环节
在建工程与外电高压线之间不够安全操作距离或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用电架设未采用TN-S系统,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雨天、露天电焊作业;不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没有接地保护,潮湿作业没有采用安全电压;高大机械设备未设防雷接地;非专职电工操作临时用电等。
6.2.5.2预防措施
(1)施工现场做到临时用电的架设、维护、拆除等由专职电工完成。
(2)在建工程的外侧防护与外电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达不到要求的,要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避免施工机械设备或钢架触及高压电线。无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冒险施工。
(3)综合采用TN-S系统和漏电保护系统,组成防触电保护系统,形成防触电两道防线。
(4)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搭设工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5)坚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开关箱要合理设置,避免不良环境因素损害和引发电气火灾,其装设位置应避开污染介质侵害、外来固体撞击、强烈振动、高温、潮湿、水溅和易燃易爆物等;
(7)雨天,禁止露天电焊作业;
(8)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9)坚持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6.2.6火灾、化学物品爆燃或爆炸预防监控措施
6.2.6.1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6.2.6.1.1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主要环节
电气线路超过负荷或线路短路;电热设备、照明灯具使用不当,大功率照明灯具与易燃物接触或距离过近,产生电弧、电火花等。电焊机、点焊机使用时电气弧光、火花会引燃周围物体,引起火灾;职工生活、住宿临时用电架设不规范,乱拉乱接;职工在宿舍内明火煮饭、取暖引燃易燃物质等。
6.2.6.1.2预防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电器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2)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
(3)现场用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设备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4)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明火炉;使用碘钨灯时,灯具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60W的白炽灯泡;
(5)使用焊机时要执行动焊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配备防火器材;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6)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7)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品的仓库内,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6.2.6.2易燃、易爆危险品引发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6.2.6.2.1施工现场由于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引起火灾、爆炸的主要环节;施工现场,使用油漆、松节油、汽油等涂料或溶剂;使用挥发性、易燃性溶剂稀释涂料时,动用明火或吸烟;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体间隔距离过小。
6.2.6.2.2预防措施
(1)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使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降低;
(2)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体的间隔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间隔距离不得小于30m;
6.2.7中毒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6.2.7.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中毒的环节
人工挖孔桩中,地下存在的各种毒气;现场焚烧的有毒物质;食堂采购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质或职工食用了腐烂、变质食品;职工冬季取暖时产生的有毒煤气;
6.2.7.2预防措施
(1)人工挖孔桩中,要进行毒气试验和配备通风设施;
(2)严禁在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3)工人生活设施符合卫生要求,不吃腐烂、变质食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冬季取暖注意室内通风,防止发生煤气中毒;暑伏天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开高温、高热时段,防止中暑脱水现象发生。
6.3响应措施:
6.3.1火灾事故的救援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电源开关较远时,需就近剪断电线,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沙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4)气焊作业中,遇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5)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讲清火灾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6.3.2对触电事故的相应措施
6.3.2.1使人体脱离电源,方法有拉闸、拔插销、切断电线(要用有绝缘手柄的工具,一次只能切断一根线,以免短路电弧伤人),把电线拉离人体(电线外皮破损时,要借用绝缘工具),把人体拉离电线(不能直接接触人体,可以拉触电人身上干燥的衣服或借用绝缘工具);
6.3.2.2进行人工抢救
6.3.2.2.1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如神志清醒,应先让其安静休息,还要走动,然后请医生或送医院诊治;
6.3.2.2.2触电者已昏迷,应先让其仰卧,解开衣扣、衣带、腰带、然后判断一下是否还有呼吸:观察胸部、腹部是否有起伏,把手放在鼻孔处是否感到有氖流;再判断是否有心跳:用手摸颈部或腹股沟处的大动脉,或把耳朵放在左胸区;
6.3.2.2.3如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心跳也停止了,应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挤压,有两人在场时,一人负责人工呼吸,一人负责心脏挤压;只有一人在场时,应交替进行之;每次吹气2-3次,挤压10-15次;
6.3.2.2.4进行上述抢救正作的同时,应立即请医生或送医院;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一时收不到效果要坚持不懈,不要半途而废,在送医院的途中也不要停止;
6.3.2.2.5待触电者身上出现尸斑或身体变冷时方可放弃,经过人呼吸,胸外心脏挤压救活的触电者,事实证明这些方法确实有效。
6.3.3机械伤害事故的救援
(1)对于一些微小伤害,工地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2)较重大伤害者就近送医院诊治。
6.3.4坍塌事故的救援
一旦发生事故,应尽快解除挤压;在解除压迫的过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一步伤害;现场就地处理各种伤情,如心肺复苏等。同时,就近送医院抢救。严重者可能全身被埋,可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应先清除头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其呼吸畅通。
6.3.5中毒事故的`救援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中毒事故,让病人大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6.3.6高处坠落事故的救援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先对伤病员进行生产自救,如情况紧您可直接拨打报警电话,也可直接将伤病员送往医院,
6.4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请示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调整响应级别,向上级单位请求支援,同时充分寻求属地政府或救援机构的支援。
7.应急结束
在公司/项目部范围内,应隔伤员得到有效治疗,且事故有效控制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8.后期处置
8.1应急响应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8.2财务部负责牵头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及后期保险和理赔等工作。
8.3事件调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8.4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9.应急保障
9.1应急队伍
由应急领导小组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各组人员由专业相关各部门人员抽调组成,相关人员均应参加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或者培训活动。
9.2应急物资与装备
各项目部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
(1)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2)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车辆,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6)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9.3通信与信息
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方式进行。
9.4应急通讯
有关施工应急预案篇2
1、导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安全生产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样化,对安全问题的研究也更加深入,认识也更加深刻。人们逐步认识到,尽管我们采取各种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还是存在着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可能。特别是一些重大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往往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成为灾难性的事故。事实表明,许多重大事故之所以造成重大损失,其主要原因是事故发生后应急措施不合理或应急预案不完善。因此,预防重大事故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同时建立合理可行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也是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建筑业作为高危生产行业,近年来也时有重大事故发生,引起了各方的高度重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决定》中都明确提出了建立“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预案的分类有多种方法,如按行政区域,可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和企业预案;按时间特征,可划分为常备预案和临时预案(如偶尔组织的大型集会等);按事故灾害或紧急情况的类型,可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预案。然而,如何制订应急预案、怎样实施应急预案等等,目前都没有成熟的经验。本文仅围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重大事故,对应急预案的编制、管理等做一些讨论。
2、工现场重大事故的可能类型
作为施工现场,由于其存在地区的地理、气候、人文、施工对象等情况的不同,其可能面对的重大事故就会有所不同。这里仅将施工现场可能涉及到的灾难性事件以表格的形式进行罗列,有的虽然应当从城市安全应急预案或更高层次的管理角度制订其应急预案,但因为与施工现场有关,可能在特殊情况下与施工现场的关联程度会比较高,所以也一并列出,供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编制应急预案时参考、筛选。
应该说明的是,这些只是可能涉及施工现场的灾害性事件,作为一个具体的施工现场则需根据情况进行筛选确定编制应急预案的重点,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对所有可能的事故全部编制应急预案。
3、应急预案的制订步骤与管理
严格地讲,应急预案的编写与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既要考虑周到,又要考虑可能性、适用性,因此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参见表二)进行,才能达到合理编制、正确实施的目的。下面对该程序中的主要部分简要进行分析:
3.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施工现场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涉及不同部门、不同专业领域的应急各方,因此需要施工企业组织一个专门的预案编制小组,统一组织施工现场有关部门和企业有关部门制订应急预案,一则可以弥补临时性存在的项目部在编制预案中的经验不足,二则施工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可以通过现场踏勘等手段,先于后来成立的项目部掌握有关周边情况,三则有利于寻求与危险直接相关的各方进行合作。所以,成立预案编制小组是施工企业而不应是项目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3.2风险评估
施工现场没有必要对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故都编制应急预案,因此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在上述灾害性事件中筛选出需要进行重点管理的可能性事故。比如内陆地区的工地不必考虑海啸的可能性,浅基础施工一般不必考虑大面积塌方等等。施工现场的风险评估的目的就是通过分析事故的可能性与损失的大小,来确定是否要进行相应的应急准备。风险评估的结果不仅有助于确定需要重点考虑的危险,提供划分预案编制优先级别的依据,而且也为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风险评估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风险分析三部分。
3.2.1危险识别
要调查所有的危险并进行详细的分析是不可能的。危险识别的目的是要将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因素识别出来,作为下一步危险分析的对象。危险识别应分析本地区的地理、气象等自然条件,施工对象、施工方法等的具体情况,总结本地区、本企业以及建筑行业历史上曾经发生的重大事故,来识别出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危险识别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2.2脆弱性分析
脆弱性分析要确定的是:一旦发生危险事故,哪些地方容易受到破坏。脆弱性分析结果应提供下列信息:
1)受事故或灾害严重影响的区域,以及该区域的影响因素(如地形、交通、风向等);
2)预计位于脆弱带中的人员数量、工种以及可能波及的外部人员情况(如居民、职员,敏感人群——医院、学校、疗养院、托儿所);
3)可能遭受的财产破坏,包括基础设施(如水、食物、供电、医疗)和运输线路;
4)可能的环境影响。
3.2.3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是根据脆弱性分析的结果,评估事故或灾害发生时,对施工现场及周边造成破坏(或伤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导致的实际破坏(或伤害)程度。在数学上,风险表现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其损失的乘积。通常可能会选择对最坏的情况进行分析。
风险分析最终应提供下列信息:
1)发生事故和环境异常的可能性,或同时发生多种紧急事故的可能性;
2)对人造成的伤害类型(急性、延时或慢性的)和相关的高危人群;
3)对财产造成的破坏类型(暂时、可修复或永久的);
4)对环境造成的破坏类型(可恢复或永久的)。
要做到准确分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是不太现实的,一般不必过多地将精力集中到对事故或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进行精确的定量分析上,可以用相对性的词汇(如低、中、高)来描述发生事故或灾害的可能性,但关键是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数据和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评估。
3.3应急能力评估
依据危险分析的结果,对已有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包括企业及施工现场应急资源的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备)、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能力包括人员的技术、经验和接受的培训等。应急资源和能力将直接影响应急行动的快速有效性。预案制定时应当在评价与潜在危险相适应的应急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选择最现实、最有效的应急策略。
有关施工应急预案篇3
一、目的:为了保证触电事故发生后能够得到妥善处理,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公司及下属各单位
三、职责: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属各单位办公室)负责实施
四、程序:
1、发生触电事故,第一发现人切断电源,拔打120急救电话,再报告值班电话,值班员立即通知应急小组人员。
2、第一发现人同时采取急救措施:基本原则是动作迅速、方法正确。将受伤人放置于通风处的木板上,采取的方法有人工呼吸法、心脏挤压法。注意救护人不可直接用手和其它金属物或其它潮湿物件作为救护工具,而必须使用适当绝缘的工具。
3、应急小组人员必须于5分钟内赶到现场,在120急救车到来之前,维护现场,同时抢救人员。
4、副组长接迎120急救车
5、等120急救车到来后,应急小组协助医生,在送医院的途中,也不能终止急救。
6、在触电事故发生2小时内,应急小组组长将情况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有关施工应急预案篇4
一、施工前应对汛、水、电、路等设施详细的布置和安排。在隧道开挖时,先做好洞口工程,稳定洞口的边坡,仰坡,做好尺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影响隧道的施工安全。
二、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及安全技术交底。进入隧道洞内的所以工员,必须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遵章守法,听从指挥。对各段的危险点、危险源,作好施工安全方案和防护措施,以防应急事故的发生。
三、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刘巍任指挥长。队员由20名强壮精干、经过专门救援抢险知识培训的职工组成。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建立24小时轮流值班制,在炸药库配置各类安全设备和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池、消防沙土、堆、铁铲、报警器、对讲机等,配置的各种抢险设备、车辆、防护用品,注意维护及保养,专物专用,保证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充分利用。指挥部抢险队要能根据现场情况,尽速到达事故现场,尽速做出判断,及时抢险,使损失减少或控制在最低的限度。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和当地的安全质量监督、公安消防119、劳动部门、120救护中心建立有效便捷的联系,有关联系电话要在项目上公示,确保救援及时,减少企业财产损失。
五、项目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队伍进行抢险,应在第一时间抢救伤员,防止、控制现场再出危险,要将伤员立即送到医院抢救,确保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机关及当地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六、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的原因、性质、责任,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有关施工应急预案篇5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编制《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以指导和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素质,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解决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中的不安全隐患问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过程控制,消除和减少施工全过程的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凡在企业范围内从事建筑起重、吊装施工生产和管理的有关活动,并对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三、总要求
3.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3.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3.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6每日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加强检查,随时发现隐患行为,并解决新的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设备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灯是否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3.7从事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 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证,方可进行特种作业。严禁无证作业。
3.8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工程起重吊装作业。
3.9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3.10施工现场用火,应按照规定申请批准。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动用烟火。配备的防火设施和设备,应保证其有效性。
3.11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3.12电动机械的用电箱必须按照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箱门过错整并上锁,由专人负责。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的软线或电缆应保证外皮和接头等处的完整,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3.13机械的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的外露部位,必须安装防护或防护板。操作机械严禁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禁止直接用手清理操作台面的残屑,不得在机械运转时,清理或维修。
3.14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3.15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16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必须作业时,须满足和保持最小安全距离。
3.17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3.18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3.19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