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企业家的公开信范文
公开信可以笔写,也可以印刷、张贴、刊登和广播。其对象一般比较广泛,那么你知道致企业家的公开信是怎么写的吗?下面小编整理了致企业家的公开信,供你参考。
致企业家的公开信范文一
全省民营企业家:
今年7月14日以来,受第4号强热带风暴“碧利斯”影响,粤北、粤东和珠江三角洲大部分地区遭受了超百年一遇的暴雨袭击,汛情、灾情非常严重。截至目前,全省先后有64个县(市)563个乡镇和746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93亿元。
面对严重的洪涝灾害, 民营企业和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同全省人民一道,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抵御洪魔,已取得了抗洪救灾的初步胜利。
当前,我省灾情还在发展中,抗灾救灾形势十分严峻,救灾复产任务十分繁重。省委、省政府近日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救灾复产工作,要求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明确提出救灾复产是我省当前的中心任务,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此,省工商联要求,受灾地区的民营企业要树立生产自救的信心,振奋精神,克服困难,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全省其他地区的民营企业和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守望相助,共渡难关”的优良传统,伸出关爱之手,踊跃捐款捐物,用实际行动支援灾区,为帮助灾区人民早日恢复生产,重建家园贡献一份力量,奉献一份爱心。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广东省总商会
20XX年7月21日
致企业家的公开信范文二
尊敬的马明哲先生、马蔚华先生、马化腾先生、王石先生、王传福先生、任克雷先生、任正非先生、侯为贵先生、徐少春先生、陈志列先生、徐航先生:
首先,请允许我以一个普通深圳市民的身份向我非常敬重的各位深圳企业家致以最高的敬意!
深圳足球队在多年痛苦挣扎后,终于从中国顶级联赛中跌落,从此……也许是很多年以内,曾给过我们荣耀的“深圳”这两个字将不会再出现在中国顶级的足球联赛中,也会被很多深圳人从心底抹去。
深圳是一个市场经济非常发达的地方,各位正是在这深厚的经济氛围下实实在在地做各自领域的产业,并在国内甚至国际取得了巨大成就。足球对于你们来说,实在是一个边缘的产业项目……但是,对我们这些普通深圳市民来讲,足球却不仅仅代表足球,深足也不仅仅只是个球队或俱乐部名称,而是凝聚我们对这个城市的共同挚爱、让我们感觉到我们是真实存在的“深圳人”的一股重要精神力量我想,你们对深圳这座城市,也是充满了爱,也还是把自己当作一名深圳人吧?
一个企业除了能为一座城市提供税收、就业、荣耀之外,还能为一座城市提供更多的东西吗?比如能否让市民更为凝聚、更有精神上的共识吗?很多时候,我们以为只剩下几个人在爱这座城市。然而,当你走入深圳队的比赛现场,看到几千名观众(甚至包括老人和小孩)一起振臂为这城市加着油,甚至不用“加油”两个字做结尾,全场都是“深圳、深圳”的一致呼喊声时,是否也会像我一样,内心产生了几分触动,突然觉得虽然有怨恨,但其实内心还是很爱很爱这座城市呢?
请问各位企业家,从你们来到这片土地的那天开始,你们可曾在某个时候,为“深圳”这两个字一遍又一遍地动情呼喊过呢?
之所以给你们几位写这封信,不仅仅是因为你们是我心目中最有资格代表深圳的企业家,你们有资金实力来做体育事业,你们有企业治理经验来管理俱乐部,你们有实力向政府寻求发展足球产业的支持,更因为我相信你们对深圳这片土地有着比我更深重的爱因为这片土地才是你们事业真正开始辉煌的地方!我们不期望深足一夜暴发,我们只相信你们会用深圳企业家的精神和气质,实现对深圳足球的救赎,给深圳人更多精神上的凝聚力!
我知道,我写给你们这封信未免有点不自量力,但我还是做了。我希望,你们能给深圳和深圳人这股力量,不止为足球。
谢谢了!
一名深爱深圳和敬重你们的深圳市民
201X年10月30日
致企业家的公开信范文三
XXX:
20XX年1月22日,备受关注的“三鹿奶粉”事件终于落下帷幕,三鹿原董事长田文华等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三鹿”这个五十多年的民族品牌也彻底的从地球上消失了。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个奶业“带头大哥”轰然倒塌呢?“从三鹿案”的庭审过程,在三鹿高层得知奶粉中有三氯氢安时,曾高价收回了大部分有毒奶粉,但后来因货源紧张,三鹿集团开会通过决议将已收回的有毒奶粉重新投放市场,审判机关也正是基于此决议而判决三鹿的高层有罪。如果当时稍做一法律风险评估,也许田文华就不会被判入狱。根本原因就是企业领导的法律意识淡薄、法律风险防范的缺失所致!
另有原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黄宏生、原健力宝集团总裁张海、中央电视台20XX年度“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顾雏军,原深圳能源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劳德容;原云南红塔集团董事长、总裁褚时健;“上海首富”周正毅;“广西首富”黎东明;“爱多”胡志标;“蓝田神话” 瞿兆玉……一个又一个企业家倒下了,一个又一个企业破产了,今天的企业、企业家又重复着昨天的故事……
根据权威部门统计: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9年,中国每年约有100万家民营企业破产倒闭,60%的企业将在5年内破产,85%的企业将在10年内消亡,能够生存3年以上的企业只有10%,大型企业集团的平均寿命也只有7—8年。其中有40%的企业在创业阶段就宣告破产。在中国每天有2740家企业倒闭,每小时就有114家企业破产,每分钟就有两家企业破产。日本企业的平均寿命为30年,是我国企业平均寿命的10倍;美国企业平均寿命为40年,为我国企业平均寿命的13倍。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企业家的命运如此悲惨,企业的寿命如此短暂呢?
我们认为:企业家的风险防范意识的缺失,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不到位是其主要原因之一!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可以没有法律知识,但不能没有法律意识。只有具备法律意识的企业家才能够意识到法律风险的存在,才能意识到法律风险的可怕性与毁灭性。随着中国的法治环境不断完善,中国的企业不断的发展壮大的今天,众多的企业家对法律风险的认识却远远跟不上经济、法律的发展步伐。有的企业家一顿饭一掷千金,但对法律投入却是一毛不拔。据统计,美国企业支出的法律费用约占整个企业收入的1%,而中国却仅有0.02%,这其中还包括国有企业的专职法律顾问费用,如扣除国有企业的法律投入,连0.02%都达不到,整整50多倍的差距!另外从法律顾问的人数上看,每10亿元的营业收入所对应的法律顾问人数美国是9.2人,世界平均数是5.3人,而我们国家只有2.21人。以上数据还是我国各类型企业的平均值,民营企业就更是捉襟见肘了。这―统计对比表明:大多数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投入严重不足、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很弱,从而造成了中国企业在法律方面无法与国外企业抗衡的局面,常常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我曾经接待过国外的投资公司,那些公司来华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律师了解一下项目相关的政策、法律规定;而后对欲合作的公司让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合作公司的信用、财务状况,将法律风险降到最低。而我们中国的企业家,大部分都是在公司出现纠纷以后,才想到了律师,孰不知,当纠纷出现时再找律师,那只能是“亡羊补牢”,此时的律师只能做些补救措施,而此时企业付出的代价却是极其昂贵的,惨痛的!企业的法律风险具有潜伏性,隐蔽性,只有专业的法律人员才能识别、防范。企业的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设立、运营、终止的整个过程中,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给企业、投资人、管理者带来毁灭性的打击。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北京怀柔的一家很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向银行申请500万贷款,在银行某个人的诱导下,由于老板轻信与银行的私人关系,贸然为一个不认识的企业作了担保。然而,当这个老板担保书一签订,银行就将其与那个被担保的企业一起给告了,但此时那个被担保的企业早已身无分文,法院终审判决房产开发企业向银行承担4000万的担保责任,就这样,一个蒸蒸日上的企业没有了。这样的老板,这样的结局并不少见。但这种风险却极易防范,只需在签字前打个电话问一下律师即可解决,一年几万的法律顾问费与4000万这个帐大家都会算,但有些企业家他不去当然有的企业家的法律风险意识还是很强的,比如:海尔集团董事长张瑞敏的办公室中,挂着一幅大字“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华为企业董事长任正非写过一篇《华为的冬天》:我们不能忘记的,还有这样一句至理名言:每一天,我都要提醒自己:企业离破产只有一步之遥。正是这些企业家的风险意识,让海尔,使华为走向了强大,迈入了辉煌。企业法律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作为企业家不去重视它、防范它。如果任其滋生、发展,一旦遇到外因就有可能导致法律危机的发生,甚至是法律危机的大爆发。那时任扁鹊重生,华佗转世,恐也难治“膏肓”之疾!经济在发展,法律在完善,我们的企业家们也应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对法律风险认识要从“救火”提高到“防火”;从依法维权意识提升到依法治企意识!作为一个企业家,如果想让自己的企业发展壮大,健康茁壮成长,就应当提升自己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防微杜渐,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建立起法律“防火墙”,将法律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将法律危机杜绝在发展之外!最后,用“扁鹊医术”的故事与大家分享:
魏文王问名医扁鹊说:“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最好呢?” 扁鹊答说:“ 大哥最好,二哥次之,我最差。”文王再问:“那么为什么你最出名呢?” 扁鹊答说:“我大哥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只有我们家的人才知道。我二哥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初起之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及于乡里。而我扁鹊治病,是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一般人看到我在经脉上穿针管来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以为我的医术高明,名气因此响遍全国”。希望我们中国的企业家要找“扁鹊的大哥、二哥”,最好不要找扁鹊。
湖南柯南律师事务所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