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村民的一封公开信
建设美丽家园,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和个人切身利益,营造天蓝水绿环境优美的宜居环境,需要每位村民的积极参与。那么致村民的一封公开信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致村民的一封公开信,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致村民的一封公开信篇一
南蔡村镇全体村民:
环境污染日益威胁着人类的生存,水、空气、土壤污染导致疾病传播,损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已影响到我们每个家庭和个人的生活,导致人们生活质量下降,所以杜绝污染改善环境刻不容缓。
为改善环境提高民众的生活质量,市、区两级政府决定开展“四清一绿”环境整治工程。建设美丽家园,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和个人切身利益,营造天蓝水绿环境优美的宜居环境,需要每位村民的积极参与。为此希望每位村民做到:①建设美丽武清从我做起,清洁村庄从身边事做起,同时教育子女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子女的好榜样,保持庭院整洁、门前干净。②不乱扔乱堆乱泼乱倒。③不焚烧垃圾,保持空气清洁,捡拾身边掉落的垃圾,体现您的良好素质。④爱护村庄的环保容器,它是维护我们村庄干净整洁的基础设施,各户要及时将垃圾放入就近的中转箱、垃圾池或分户垃圾桶,由保洁员统一处理。⑤各户垃圾桶不要挪作他用,专桶专用,正确使用,发放的渗水篓要套在桶上使用,做到垃圾干湿分离,请勿在坑塘及村庄四周乱倒垃圾,乱泼未经干湿分离的脏水。
希望大家积极配合执行户聚、村收、镇运输、区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相信通过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建成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我们杜绝污染、远离疾病,让我们共享美丽舒适的好环境,争做优雅文明的武清人。爱护环境是美德,乱扔乱倒是陋习,不做邋遢的落后户,争当整洁的文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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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月x日
致村民的一封公开信篇二
广大居民朋友:
近年来,我镇大力推进镇村一体化建设,集镇规模不断扩大,品位不断提升,居住环境越加美好,集镇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群众幸福生活指数明显提升。
但少数居民法律意识淡薄及一些建筑机械设备、沙石场主及民间建筑施工队人员受利益驱动,对违章建房、乱搭乱建、违法用地、非法进行土地买卖等行为推波助澜,使之屡禁不止。这些行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安全、侵占公共资源、霸占耕地、破坏环境,有失公平正义,同时也侵害了周边群众的利益,严重破坏了建房用地的正常秩序,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土地管理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镇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宜春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镇辖区内原有的违章建房、违法用地进行一次集中治理活动,同时强化建筑机械设备、沙石场主及民间建筑施工队人员的管理。在此基础上,联合市相关部门,举全镇之力,重拳打击新增违章建筑和非法买卖土地的行为。
全体居民朋友,我镇依法对违章建房和违法用地集中治理活动希望得到你们的大力支持理解配合。同时,希望有违章建房和违法用地的群众能正确认识到它的危害和后果,并通过本次治理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制观念。望广大的居民朋友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本次活动,相信在全镇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共同努力下一定会把我镇建设的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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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月x日
致村民的一封公开信篇三
全体村民:
你们好!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21年4月至6月,我区要进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依法依规,通过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登记参加选举村民、提名候选人、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正式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成员。
各村要严格按照市、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确定本村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明确将“五不能,六不宜”(五不能指“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或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未满5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丧失行为能力”等5种情况人员不能列为候选人;六不宜指“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设行为、民主评议结果较差、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拖欠集体款项仍未归还、道德品质恶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等6种情况人员不宜列为候选人)纳入本村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向全体村民公布,并严格执行。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据此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候选人资格。提倡将村党组织成员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将村党组织书记提名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倡导将村妇代会主任和符合条件的女性村民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各级组织和个人要严格遵守“十项禁令”:1.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严禁以砸抢票箱、伪造选票、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3.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4.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5.严禁通过吃请、送钱送物以及口头承诺当选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6.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散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7.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8.严禁借换届之机,擅自处置集体财产,私分公款公物或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9.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10.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和有关事务。对认定有上述不正当选举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视为无效,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对经查核属实的贿选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在区委区政府、乡镇党委政府、村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希望广大村民要把日常生产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好,要积极参加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珍惜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自觉遵守换届选举纪律,维护选举的正常秩序,公正公平,负责任地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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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