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保护安全班会教案
自我保护安全班会教案三篇
同学们应该了解居家安全防范的技巧,不要盲目反抗出击,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同时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法制观念,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做一名讲法、守法的公民。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三篇自我保护安全班会教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我保护安全班会教案1
活动目的:
1、临近年底,帮助学生了解安全防范的技巧,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
2、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条例,了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
活动准备:
1、让学生在课前收集和本案例有关的一些资料和法律条文,初步掌握和本案有关的一些内容;
2、制作多媒体课件;
3、用美术字在黑板上写:《居家防范有技巧》
4、将教室座位围城一圈,布置成座谈的形式。
时间:
地点:11会计3班教室1号楼405
活动过程:
一、导入:(主持人钟楚莹)
主持人宣读案例:
一天下午,小宏正单独在家中写作业,听到有人敲门。小宏小心翼翼地把门开了条缝,透过外面的防盗门,只见一位相貌端庄的年轻人站在门口。那人说,自己是找旁边那家人的,因为家里没人,他想跟小宏借笔和纸,给那家人留个字条。小宏见那人说话很和蔼、诚恳,就打开了门。没想到,防盗门刚一打开,那人便顺势挤进了屋,并“嘭”地一声把门反锁上了。她还没反应过来,那人的一只手已经紧紧地捂住了她的嘴,并狠狠地把她按在床上,用绳子反绑住她的双手,拿了钱和一些珍贵的物品扬长而去。
二、讨论:
主持人:如果是你遇到这样的事,应该如何应对?同学们设身处地,发表自己的见解。 学生:锁好防盗门。
学生:门铃响起,先看清楚来客是谁,不认识的人不要开门。
学生:来访者提出问题时,你可以隔门与其对话。
学生:有陌生人打来电话,不要告诉对方家中只有你一个人。
学生:晚上开灯后,要拉上窗帘,不要让人从窗外看到只有一个孩子在家的情景。 学生:如果发现有人隔窗户偷看,尽快打电话给亲朋好友,或拨打“110”。
学生:如果窃贼已经进屋,但没有发现你,你要迅速躲起来,伺机逃走、求救。
三、演习:
请一个同学扮演独自在家的少年,另两个同学扮演生人来敲门,这个同学演习自我保护的招数,并由其他同学点评。
四、主持人小结并出示多媒体:
不速之客来敲门,
开门迎接太蠢笨,
盲目反抗很危险,
保护生命有学问。
五、法律条文链接:
主持人:我们在学习掌握一些自护知识的同时,还应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 多媒体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第四十六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
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二条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持人:希望同学进一步学习这部法律,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安全与合法权益。
六、教师小结:
前面提到的案例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大家不一定都有较好的警觉与防范意识。希望通过今天的班会课,同学们能够了解居家安全防范的技巧,不要盲目反抗出击,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同时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法制观念,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做一名讲法、守法的公民。
【课后反思与小结】
前一段时间,我到一位学生家进行家访,不巧的是,学生本人及其家长都不在家,只有该学生年幼的小妹妹一人在家。当时我敲门后,小女孩进行了询问,我告知是其哥哥的班主任,于是她就开了门让我进去了,可以说没有一点警觉防范的意识。看着她那纯洁而怯怯的眼神,我不由地为其感到后怕,假如她今天遭遇的是一个心怀歹意的不良分子,那么后果不堪设想。一种强烈的感觉提醒我一定要上好今天这节课。少年儿童处在一个特殊成长时期,阅历相对简单,社会经验不够丰富,鉴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弱,比较容易受到灾害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伤害,学习掌握一些自护知识,有助于迈好人生的第一步。鉴于如今一部分同学经常会独自一人在家,我选择了这样一个案例:如何应对陌生人?在讨论、学习过程中,同学们各抒己见,一起交流对策,既丰富了经验,更重要的是增强了这方面的警觉意识,为日后遭遇突发事件时如何应对打下心理基础,临危不乱。同时还要求学生加强对家人的宣教,做好家庭防范工作,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自我保护安全班会教案2
《预防溺水、自我保护》主题班会教案
班级:八年级(4)班
时间:
班主任:
一、活动目的
1、提高安全意识,愿意自觉去学习溺水安全的有关知识,在学习中增强与同学的合作交流意识。
2、初步了解溺水安全的有关内容,知道每一个学生(包括公民)都要提高安全意识。
3、自己能改变生活中不遵守溺水安全的不良习惯,提高对生活中违反安全原则的行为的辨别能力。
4、使学生学会珍爱生命,学会自救的方法
二、活动准备
1、在黑板上写出班会主题:预防溺水、自我保护;
2、收集有关防溺水事故发生的资料;以及夏季游泳溺水自救方略的资料。
三、活动内容
1、导入:教师讲述近期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起溺水死亡事故听了这件事,我想在座的每一位同学心里都不会感到轻松。你是否感叹,是否惋惜,一个生命就这样在世界上转瞬消失?
2、如何防溺水
游泳,是广大青少年喜爱的体育锻炼项目之一。然而,不做好准备、缺少安全防范意识,遇到意外时慌张、不能沉着自救,极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
为了确保游泳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
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同学,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7)、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刻不容缓,心肺复苏最为重要。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保持呼吸通畅;应将其舌头拉出,以免后翻堵塞呼吸道;将溺水者的腹部垫高,使胸及头部下垂,或抱其双腿将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做走动或跳动"倒水"动作。恢复溺水者呼吸是急救成败的关键,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可采取口对口或口对鼻的人工呼吸方式,在急救的同时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3、自救与救护
(1)、当发生溺水时,不熟悉水性时可采取自救法:除呼救外,取仰卧位,头部向后,使鼻部可露出水面呼吸。呼气要浅,吸气要深。因为深吸气时,人体比重降到0.967,比水略轻,可浮出水面(呼气时人体比重为1.057,比水略重),此时千万不要慌张,不要将手臂上举乱扑动,而使身体下沉更快。
(2)、会游泳者,如果发生小腿抽筋,要保持镇静,采取仰泳位,用手将抽筋的腿的脚趾向背侧弯曲,可使痉挛松解,然后慢慢游向岸边。
(3)、救护溺水者,应迅速游到溺水者附近,观察清楚位置,从其后方出手救援。或投入木板、救生圈、长杆等,让落水者攀扶上岸。
(4)、出水后的救护:
首先清理溺水者口鼻内污泥、痰涕,取下假牙,然后进行控水处理。救护人员单腿屈膝,将溺水者俯卧于救护者的大腿上,借体位使溺水者体内水由气管口腔中排出。有些农村将溺水者俯卧横入在牛背上,头脚下悬,赶牛行走,这样又控水、又起到人工呼吸作用。如果溺水者呼吸心跳已停止,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摩。
四、活动总结
生命只有一次,幸福快乐掌握在你的手里。同学们,珍爱我们的生命吧!在日常生活
中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水无情,人有情。希望同学们通过这次班会活动,学会珍惜生命,远离所有的不安全!
自我保护安全班会教案3
当代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主题班会
大学生是社会的中流砥柱,是国家的希望,是一个受着高等教育的群体,然而,当我们步入大学的校门时,我们就已经远离了家门,踏进了半个社会。昨天的我们还依在父母的怀里听他们的叮咛,今天却要独自去面对一个纷繁复杂的社会。纵使我们身处高等学府,身为天之骄子,但因我们的单纯与幼稚,有时也难免被这种社会所蒙蔽。
新时代的大学是开放型的,是教学、科研、生产、商贸等多元化的社会机构。当前高校管理方式社会化,办学形式多样化,学生结构复杂化,校园与社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校园治安形势日趋复杂严峻。所以,增强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是诈骗案件的发生,作案人一方面利用个别大学生容易动恻隐、怜悯之心,利用学生们的同情心骗取财物。另一方面利用个别大学生贪图小利、爱慕虚荣的心理,靠编造谎言,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如假冒身份、虚假文件、施小恩小惠等达到骗财骗物的目的。还有一些学生在勤工助学或毕业求职中急于求成,不通过合法机构求职,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使之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据统计表明:发生在大学生中失窃和上当受骗案件占学生中发生治安案件的75%以上。
第三是大学生人际交往当中的自我保护意识,人际交往是大学生身心发展的需 要。对于新入学的大学生来说,大学校园是一个全新的生活环境。远离了父母,远离了昔日的师长同学,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生活环境,这使他们即怀念昔日的亲情、友谊,又渴望新的友谊。这种特殊的生活环境增加了大学生对人际交往的需求。而在人际交往的过程当中,自我保护意识是指一方面对他人要真诚,要自尊、自爱,另一方面是要看清所交往对象的真面目,切勿因为一时的好奇心
或义气之说而自我暴露。好奇和金钱一样,永远得不到满足。
第四是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我们知道,当今世界政治风云变幻,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科学技术发展迅速,而在飞速发展的社会中,良好的法律意识是每个人都必须具备的,由于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缺乏法律知识,有的学生是在无意中触犯了法律,像同学间的纠纷,有的学生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往往采取一些过激的,甚至愚昧的方式,最终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有的则是当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却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在学校里,如果不是专业学习法律的学生,通常是通过开展法制教育,传授必要的基础法律知识、开《法律基捶课程等来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而在现实生活中要学有所用,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保护自己,并不去伤害他人。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有利于增强其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使在校大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和法律技术的同时,自身的遵纪守法意识也得到强化,也有利于大学生的成长。
大学是社会的一部分,是人成长的重要环节,谁能保证不被形形色色的骗术诱导呢?谁能保证能避免时时存在的隐患呢?谁又能保证能永远抵抗网络陷阱呢?谁又能时时保证良好心理状态呢?作为大学生,拥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是自己安身立命高招,形势不容缓;也是立足于人生的考验,正视一切困难的必须。
大学生安全意识现状
24%大学生不知被困废墟的急救措施
27.63%的同学表示对校园安全关注度的不够
仅有18.8%的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很关注消防安全
近四成大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
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堪忧!!!
浅谈大学生意识淡薄的几个方面
1.防盗意识
2.防骗意识
3.交通安全意识
4.网吧的诱惑
5.面对危急事件的应变
6.人际交往中的自我保护意识
7.法律意识
防 盗 意 识
首先是屡屡发生在大学校园里的偷盗事件,通过对大学生中一些常见案件分析上看,大学生虽然文化知识较高,但因社会经验不足,缺乏安全防范意识,从而导致一些案件的发生。而这些案件绝大多数是由于大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淡薄,思想麻痹、财物保管不当,由此发生的案件,有些造成学生的财产损失等问题,如:宿舍没有养成随手关门、锁门的习惯;夏季开门休息;高档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手机、快译通、MP3等随意乱放;现金不及时存入银行或将银行卡到处乱放,取钱时不注意保密,卡与身份证放在一起等等,这些一方面可以诱发犯罪,另一方面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便利,这是导致校内失窃发生的重要原因。
防 骗 意 识
其次是诈骗案件的发生,作案人一方面利用个别大学生容易动恻隐、怜悯之心,利用学生们的同情心骗取财物。另一方面利用个别大学生贪图小利、爱慕虚荣的心理,靠编造谎言,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如假冒身份、虚假文件、施小恩小惠等达到骗财骗物的目的。还有一些学生在勤工助学或毕业求职中急于求成,不通过合法机构求职,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使之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据统计表明:发生在大学生中失窃和上当受骗案件占学生中发生治安案件的75%以上。 事例:
善良女大学生面临失学
一女大学生,因听信两名“香港同胞”谎言,被骗走一年的学费,面临失学困境。 南郊某高校女大学生李某昨日告诉记者,9月1日晚9时多,她去学校打开水,途中碰到两个二十出头的青年问路。然后他们又说手机没有电了,急着找人,要借用李某的手机。在换他们自己卡的过程中,两青年说,现在交个真诚的朋友不容易,并说他们是香港人,到西安办事,在长安遇到车祸,把一个小女孩撞得脑溢血,送到医院了,急需医疗费。现在交警队将他们的车扣了,他们的证件全押在医院。港澳台同胞在大陆出了车祸,都要由政府出面,给予优惠解决。但他们有事,等不得,他们有的是钱,想用钱把事解决了。他们要给香港打电话,让给他们汇钱,但他们没有接受汇款的地方,想把钱打到李的银行账户上,次日一大早将钱取了就把储蓄卡还给她。 李某想到香港同胞出了车祸,遇到困难,理当伸手帮助,就同意了。两青年然后说是给其中一位的女朋友打电话,拨通后,用的粤语,李某一句不懂。打电话的男子还让李某和他的女朋友说话,李某接过电话,里面一个女的说:“谢谢你,我的朋友在那边出了事,多亏你帮忙。” 李某说:“就是用一下储蓄卡,没什么。” 李某回房间,将卡取来交给那两个青年。两青年还不放心似的,和李某的身份证对照。 到了昨日中午,李某还不见那两“香港同胞”送来储蓄卡,焦急了,拿着身份证到银行查询,结果家里给她存到账上的6816元学费,只剩下8元。 由于家里经济紧张,她现在面临交不起学费而失学的困境,后悔自己一时不小心酿成如此大错。 电子城派出所一民警告诉记者,以前就有类似情况发生。希望大学生献爱心要小心,最好和亲友商量一下,再做决定。
大学生被骗参与传销部分事例
2006年2月16日
清远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四川1名群众方某报案称:其亲戚舒某,四川省成都市某理工大学在校学生,1 月26日被在清城区活动的传销团伙实施抢劫、勒索、伤害。3月8日晚12时许,由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的执法人员分10个行动小组,突击清查了清城区内的9个传销窝点,抓获蒋道国、史伟等涉嫌犯罪人员110人,解救受骗人员14人。经审查:该传销团伙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
以介绍工作为诱饵,将受害人骗到清远,强行拿走现金、手机、身份证等物品,对他们进行长时间的禁锢,并轮番“洗脑教育”,令其向家人要钱,同时以暴力威胁受害人亲属。舒某被大学同学袁园邀请到清远来找工作,一到清远便被拿走手机等物品,并被控制人身自由,就连睡觉、上卫生间都有人看着。吃饭时,有人组织他们唱歌、对成语,还禁止唱《国歌》。舒某几次想跑都被抓住,传销团伙勒令其交8000元才能回家,并威胁其家人。在被非法禁锢期间,传销分子常常对他施以暴力,甚至用铁丝抽打他,舒某只好先后多次给他父亲、姐姐等亲戚打电话要钱。2月15日,得到汇了钱就放人的“许诺”后,舒某的姐夫便汇了3000元。但钱收到后舒某并没有被放走,反而被他们宣布正式加盟了传销组织。之后,他们继续用暴力控制舒天兵,逼迫舒某等人每天至少打5个电话,骗人过来。
2006年3月30日
韶关市查处了来自山东、山西、湖南、河南等地大学在校生和毕业生传销案。他们都是在互联网上被虚假招工信息骗到韶关,加入“中展科技有限公司”等传销组织,其中2人拥有学士学位,现场还搜查出三本本科和一本硕士毕业证书,年龄皆在23-26岁之间。
网 络 中 的 陷 阱
网恋,网络游戏等
举例:
面对危急事件的应变
秋日的暖阳刚刚从地平线上升起,而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的某宿舍楼里却冰冷一片。在6点10分那场肆虐的大火中,四名女生慌不择路从六楼高的宿舍阳台上纵身跃下,最终在一片血泊中停止了呼吸,离开了老泪纵横的父母,也放弃了正在盛开的青春。经消防部门勘查,事故系学生使用“热得快”引发电器故
障,并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本应是一季花开的时节,而她们,却如一片片断翅的蝴蝶,在晨曦中飘落。父母们在失去爱女的悲怆中痛不欲生,同伴们在过于残酷的事实前惶惶不安。谁该为这四朵过早凋零的花朵负责?谁又该在这血淋淋的教训面前低头反思?“如果起火的时候选择的是逃生而不是自救,如果有人能果断地一脚踹开房门,如果当时能冷静地选择逃生的路,如果她们能猫在阳台上再躲一会儿,或者结局就会不一样了。”采访中,无数学生向记者哀叹着这些“如果”。但是,世界上没有如果,就如同逝去的生命无法重新再来一样。
“火灾逃生”、“生存技巧”,这些词在当今的大学校园里并不陌生。然而当记者采访了沪上多所高校的学生后,却遗憾地发现,在大多数学生的眼中,这些必要的技能只是一堂签完到就走的选修课,只是箱底一本积灰重重的宣传册,只是一场看热闹似的消防演习。
人际交往中的自我保护意识
人际交往是大学生发展的需要。新入学的大学生来到一个新环境,这大大增加了大学生对人际交往的需要。在人际交往中,自我保护意识是指一方面对他人要真诚,要自尊,自爱。另一方面,要看清所交往对象的真面目。切勿因一时的好奇或义气之说而自我显露。
法 律 意 识 淡 薄
由于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缺乏法律知识,有的学生是在无意中触犯了法律,像同学间的纠纷,有的学生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往往采取一些过激的,甚至愚昧的方式,最终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有的则是当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却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如今的暑期兼职市场上扣保证金和中介费、收取培训费、服装费、无薪延
长工时、拖付、拒付工资等侵权情况经常出现。然而大多数被侵权的大学生因为缺乏社会经验、自我保护意识薄弱或者“怕麻烦”常常“吃闷亏”
专家建议:大学生遇到侵权行为应及时投诉,不要因为事小而忍气吞声。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大学生在工作期间要保留工作牌、工作服等物品,或者是一起工作的人员可以证明有这个劳务关系存在即可。”陈晓建议:“一旦劳动权益受损害,就应当据此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大学是社会的一部分,是人成长的重要环节,谁能保证不被形形色色的骗
术诱导呢?谁能保证能避免时时存在的隐患呢?谁又能保证能永远抵抗网络陷阱呢?谁又能时时保证良好心理状态呢?作为大学生,拥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是自己安身立命高招,形势不容缓;也是立足于人生的考验,正视一切困难的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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